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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脸着陆的穿越——by雨中波尔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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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就有人送来两身儿青布的衣服,我自己穿了,又帮小五子收拾停当--其实人家会自己穿衣服,就是我以前总伺候我弟,手欠惯了,看着小朋友穿衣服,不帮帮忙心里就不好的慌。
结果我们俩穿衣的时间因我帮忙的原因而延长了十分钟。
穿好了,我和小五子互相看看造型儿,都笑了。
五子是喜悦羞涩的笑,我是无奈的笑。
您看过周星驰的唐伯虎点秋香吗?
里面华安的书童装什么样儿,我俩就什么样儿。
就是不知道一会儿还有没有俩笨蛋叫越文越武的给我教。
虽说只是从打杂儿的长到书童,但好歹也算升职。
不过我突然又想起来,在雅萱姐的故事里,好多人就是从书童这一暧昧的职业跨上了当人家男宠的不归路。
再联系到刚才关于3P的假设,我脚底下禁不住一股寒气儿冒上来了。
唉,这毕竟不是小说儿(众怒:靠,这就是小说儿!),只是生活,生活中上哪儿找那么多喜欢男人的角儿去啊。你以为跟小说儿里似的啊,小攻小受都是一抓一大把。

书童也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本人天赋过高,以至于每种职业对我而言都变得很有前途。
我以前还真小看了我家老大越妈妈桑,你甭说别的,光看着书房就是不俗。
山墙当中一轴儿巨幅的烟雨江南,显然是名家手笔。翠玉狮子镇纸,西洋金自鸣钟,蜀绣菡萏屏风。瓷器是一水儿的定窑雕花儿白瓷,宣德炉中焚着上好的檀香,插瓶儿里贡着新鲜的墨菊。易水古砚,旁边儿配着紫檀的笔架儿。
如果这真是紫檀的话,那越家真是阔大发了。
据我所知,拿破仑最珍贵的一件陪葬品,就是一个袖珍的小紫檀棺材。
清朝四大疑案之一的雍正无头案,一说就是,雍正给刺客割掉脑袋以后,配了个紫檀木的脑袋以求全尸。
维民所止,雍正无头。
可怜一代大儒查嗣庭,偏偏于文字狱顶峰时期,得罪了喜怒无常心胸狭窄的雍正帝。一个无心之失的考题,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一个悲惨无比的冤死狱中。
不过以前我经常怀疑我是雍正的转世。
因为我妈老说我的脑袋是木头疙瘩。
书架上的书,深绿色的缎子面儿,版式宽大,字迹清晰,装订精美,用墨上乘,一看就是善本儿,基本等同于清代武英殿本儿那一个档次的。用得上这种书的,肯定不是一般人家儿。说白了就是,你有钱都没处儿买去。
整个书房风雅而不浮华,富贵而不恶俗,难得。
越少爷为人也风雅的紧。光看我和小五子这一天的活儿,就可略见一斑:
早起洒扫是不必说的了,之后就是焚上一炉好香,红泥垛的小风炉上扇滚了现从一亩泉汲上来的泉水,烫了杯盏,再另烧滚一壶泉水,掩小了火,煨着,让它半滚不滚,拿现代的话说就是,维持在八十五到九十度之间,据说这是泡茶的最佳水温。之后就是研磨,透雕的竹林七贤花样儿的易水古砚,松烟墨,清亮亮的泉水,看着墨色丝丝缕缕的在清水中氤氲蜷曲,黑色的墨都磨出了一股子艳丽妖娆的色泽来。
笔墨伺候齐全,就候着越少爷前来临幸了。
若是来了,就伺候着添茶焚香,拢手炉儿脚炉儿,无事可忙时,就在屏风外面候着。越少爷看的兴起,间或随口与我谈论一二,这让我很辛苦,因为我要装蒜,尽量表现得像个十二岁的孩子。
不过话说回来,就我这点儿文学造诣,就算不装蒜,也没什么好怕的,只要不时注意一下,别蹦出两句老庄孔孟唐诗宋词来就好。
免得被越少爷惊为天人,导致我直接被送上中世纪处死巫婆的火刑架。
别以为这是穿越就不会死人,我经常这样告诫自己:我是人,不是猫。猫都没有九条命,更何况我哉?
不过越二少爷不是天天都来临幸的,就算来,时间也不定,他不在的时间,我俩自行习字读书,有时候有越家的清客相公来串门儿,还可以进行一下子学术交流。主要是我请教,他们答。
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一些封建文化典籍的,据我这些日子的查阅资料得知,占这个世界主导地位的,是一些类似于老庄的无为而治,道法自然之说。
清平盛世,才能与民休息。c
说了这么多,我觉得书童职业的前途在于,让我更加彻底的了解这个世界,从而摆脱被当成妖怪,历尽连续被处以刺字割鼻腰斩炮烙俎醢绞刑火刑宫刑之后奇迹般生还的苦难历程。
更何况,多多接触自己公司老板,总不是坏事儿。
我不想以后当个龟奴,尽管这是小厮们日后最光明的前途。
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功利心的。
我只是想能够走出这个男倡馆儿,然后把小五子赎出来。
他跟我不一样,是倒卖的死契。说白了就是被卖给长清坊了,日后就算是长清坊逼着他接客,也算不得逼良为娼,对于越家正经买卖人家儿的荣誉称号,不会有丝毫影响。
更何况,一旦入了乐籍,即如付骨之蛆,打下了终身的烙印,永世不得翻身。
一想起他拿着糖人儿笑呵呵望着我时,弯弯的眼睛,我的心就疼。
一个糖人儿的快乐,多简单。
我这个肮脏的大人,看着他,多么的自惭形秽。
他是个可爱的孩子,不应该有这样的下场。
越老板虽然是个好人,但他同时也是个商人,更何况是个声色场中的商人。
马克思教育我们,追求剩余价值,是商人的本性。
二十二年的人生路程,教给我的不多,其中一项就是--不要轻信。
我记得以前倍受雅萱姐推崇的一篇小说的名字叫做《活着就是恶心》,因为对名字印象太深刻,以至于把内容忘记了。
不过话说回来,以前教授就总是批评我,说我就擅长书皮儿学问,应该去学图书馆学。
我想着这个名字,觉得再改一个字形容我现在的状况很恰当:活着就是闹心。
我为什么闹心?
为了自己,为了小五子,为了我们什么时候能够离开长清坊。
我闹心得很。
很闹心。

想家
马上要过年了,长清坊迎来了一年之中业务繁忙的黄金季节。
我迎来了一次巨大的心理危机。
我想家了。
闹心中的想家,于是更加想。
这么长时间了,我第一次说起想家这个词。
不是我冷漠没良心,连家都不想。
我当然想了,想得都快死了,就是因为太想了,所以连说的勇气都失去了。
痛到深处最无言。
还有一句流行歌曲的歌词形容我的心情很恰当:"人最孤单的时候绝不会掉眼泪。"
我一向是不听流行歌曲的,但这句歌词吸引了我,于是此歌光荣成为受本大爷赏识的唯一一首流行歌曲。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移情作用,以至于近来我每次看见小五子,总是两眼泪汪汪,然后抓过来一顿狼抱。
他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味道,小孩子的馨香气味,温暖柔软,让人联想起橘红色的灯光,就像小时候我房间里的味道。
抱着他在怀里,仿佛就是抓住了什么;抚摸着他头顶柔软的黑发时,才会觉得自己在这个鬼地方不是孤身一人。
结果搞得小五子最近见了我就很是惶恐。
他大概以为我的失心疯又复发了。不然怎么会一见了他就神神道道的含着两汪眼泪猛抱!
于是他总是趁我不注意时偷偷看着我。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悲天悯人的情怀:
--小三子哥哥又疯了。
其实我也觉得自己要疯了。
穿越实在是一件能让人疯掉的事。
我很想家,我想我爸妈,弟弟,还想念雅萱姐。
忽然就觉得很恐惧,永远回不去了,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我都不会有机会再见了。
那个传说中的一米八五的姐夫,我至今无缘得见。不知道他是个怎么样天怒人怨的帅哥,让雅萱姐爱到眼睛里根本容不下别人。
如果我能回去,该有多好。我就可以继续上完我的研,继续充当我爸妈显摆的资本,继续赔光自己的老婆本儿给我弟弟买这买那,继续暗恋雅萱姐。
如果我回去,该有多好......
可是,如果我回去,小五子怎么办?
他长得很好看,可以想见,两三年之后,就会被逼着接客,忍受种种屈辱,折磨,一辈子永无出头之日。
他是那样一个单纯美好的孩子,这不该是他的命运。
我虽不才,但好歹是个成年人。我要救他。
他那样纯粹的信赖我,依靠我。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关心他的人,就只有我了。
想到这些我的心突然很疼。疼到全身无力。
我很想家,很想回去。
但我回不去了。
算了,就算回的去我也不回去了。
那个世界,我不要了。
爸妈和弟弟,我不要了;雅萱姐,我也不要了;研究生,让给别人去读好了。我什么都不要了,我抛弃了整个世界。因为这里有个人,他只有我,只有我。

春节黄金周
前面儿我曾经说过的,长清坊迎来了它业务上的春节黄金周。业务繁忙所以难免人手儿不够使唤,于是越少爷全然不顾近来我内心的天人交战,挠攘的七死八活,悍然调我去重操旧业--伺候吃花酒。
说实话我也并不是特不爱去伺候花酒。毕竟伺候一回就拿一回小费,多攒一点儿是一点儿,这样就能早日给小五子赎身。
既是吃花酒,便少不得弹奏些丝竹,唱几个小曲儿来助兴。
在座的一个挺红的公子,名叫陆紫的,是个满门抄斩的罪臣之后。年约十六七岁,生的斯文羸弱,吹得一手好埙。
埙声嘛,众所周知,吹奏起来难免有些悲切之音,加之陆紫感怀身世,凄楚之意更甚。
外面虽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但那一缕埙音清清冷冷,悠长迂回的冒出来,愣是吹得在座诸人脚底板嗖嗖冒凉气,顿时席面儿上愁云惨淡,连调笑之声都沉寂下去了。
要知道,哪位来长清坊的爷不是找乐儿来了?大过年的,陆小公子一席吹奏,整的套间儿里是:
--荷花桂子不胜悲,星榆银盆带泪颜。
我心中就觉得要坏事,暗暗打叠起了百样儿狗腿拍马的言语,片刻之后果然派上了用场。
座中一胡须虬结的大汉终于坐不住了,一拍桌子,虎目圆睁,吼道:"格老子!大爷我是花钱来找乐子的,你个兔儿爷这是给谁哭丧呢?咄!大节下的,恁地晦气!"
陆紫吓得埙声戛然而止,眼皮微微抖动着,两汪眼泪迅速渗了出来,低了头不敢言语。
那大汉见他这付样子,更是不爽:"你死娘了?哭什么哭?"
一句话更是戳中了陆紫的痛处,当下眼泪就噼里啪啦掉了下来。
我一看要坏事儿,赶紧逼着两手赶上去几步,陪着笑道:"大爷您消消气儿,陆公子年纪小不懂事儿,大爷您多担待。您本是找乐子来的,他不好就撵了他出去换别人来乐,何苦气着自己呢?气大伤身呐大爷。"
话音未落,座中一个二十五六上下,斯文白净,穿着宝蓝色袍子,文士模样打扮的人笑道:"是啊张大哥,这个小子说的倒是有几分道理。你平日里最是怜香惜玉的,怎么今儿个眼见着美人儿梨花带雨,不说好好疼惜,反发起火儿来了呢?"
妈的,一大老爷们儿,虽说年纪还小,也不能拿梨花带雨这样的词儿来形容吧,还他妈的怜香惜玉!真是够恶的了。
我一见有人帮腔儿,更上前一步,奴颜婢膝的给那酷似虬髯客的大侠斟了一杯酒:"张大爷您先喝一杯消消气儿,有句话说得好--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您素日看顾我们生意,陆公子这一向也多承您照顾,可见他不拿您当外人儿,这才在您面前情难自禁,真情流露。您若真怪罪下来,叫陆公子......"意味深长的省略号儿。
粗人就是粗人,几句话拍乎住了。张大爷顺了气儿,哼哼唧唧的喝了酒,又把陆紫拉过来狠狠摸了两把,方把这话撂下不提。
酒席散的时候已近四更,残席自有粗使仆役撤下,我躬着身子送客人至大门口影壁处上轿。
席间那个穿蓝袍子的文士落在最后,一只脚踏进轿子,忽然止了步,回头看我:"我看你这小儿到聪明的紧,可曾读书?"
"仅只开蒙而已。"我恭敬作答。
那文士点头赞叹两声儿,塞给我一块足有二三两重的碎银子,登轿而去。
给我激动的呀!险些飚出英文和日文来了:"Oh,My God!kami sama!"
直到晚上我躲在西厢房儿抱着钱盒儿俩眼冒绿光的数银子时,才冷静下来。
冷静之后是绝望。c
小五子当初是三十两银子卖到了越家,这几年的吃喝穿住和份例零花儿都算上的话,赎身银子至少要二百两。
我看着那盒子铜钱和少得可怜的散碎银子,又望了望月光中小五子沉睡的小脸儿,叹了口气。
不能再这样干等下去了,我要想办法。我对自己说。
也许那个蓝袍文士,就是办法之一。

关于馒头的辩证法
我记得以前过年的时候,别人家不知道,反正我家从初一到初七,除了按规矩来的冷荤大件儿清口菜之外,顿顿儿要吃煮饽饽。
这算是老满族人传下来的规矩。慈禧当年就曾在坤宁宫大殿上带领众宫女包过年的素饽饽。
煮饽饽是嘛玩意儿?就是饺子嘛。
好吃不过饺子,可见是好东西。可再好的东西也搁不住见天儿这么个吃法儿。吃得我呀,打小儿就怕过年。
这里的风俗却不一样,从初一到十五,每顿饭都吃上头点了红点儿的白馒头。
几天的干馒头啃下来,搞得我还真的想念起奶奶包的豆干儿菌子馅儿的素饽饽了,还有她做的鱼冻儿、红汤丸子、米粉肉、芥末堆儿,唉,想想我就惆怅。
越二少爷和我一样惆怅,人成天养尊处优的,大厨房里写了各样吃食的流水牌儿,顿顿变着花样儿吃,每年一到过年的红点儿大馒头,就成了越少爷的梦魇,奈何是老祖宗定下的规矩,更改不得。
正月初十这天,业务稍减,我调回书房当班,午间恰逢越少爷心情好,留我与小五子二人吃饭。
席间我见越少爷举着馒头时的表情是在惨不忍睹,于心不忍,遂抚慰道:"少爷,您可知馒头并非只是馒头这么简单?"
越少爷一脸迷惑:"此话怎讲?"
"馒头其实是万能的,想吃饼,就把馒头拍扁;想吃面条儿,就把馒头用梳子梳;想吃汉堡,就把馒头切开夹菜吃...... "呃,我噎住了。毁了毁了,一不留神汉堡给整出来了。
"何谓汉堡?"果不其然。
我咽了口唾沫:"呃,这个,家乡小吃而已。"看着越少爷一脸求知欲的望着我,于是补充说:"乡野粗食,入不了您老法眼,实在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干笑数声。
于是接下去的饭谁也没好生吃得。
一顿午膳,共计拍扁馒头数个,糟踏明德轩的桃木梳三把,制成鲍汁鱼肚馅儿汉堡一枚,三人分而食之。你还别说,比那个什么黄金烤鸡腿堡好吃的海了去了。
另外,在我们三人共同实行破坏行为时,小五子共计微笑一十三次。
朕心甚慰。
当我啃着自己那份鱼肚汉堡时,突然觉得,既然馒头并非只是馒头这么简单,那同理可知,小厮也并非只能是小厮。
小厮也可以拍扁变成烙饼,用梳子梳了变成面条儿,切开加上点儿别的东西,摇身一变成了洋鬼子的快餐也未可知。
想通这点,顿觉自己三花儿聚顶五气朝元,脑袋后面瑞气千条,脚底下涌起祥云数朵,很有大彻大悟之倾向。
十二岁的孩子,想明白这点得不多。
我才十二岁,时间多的是,什么都是来得及的。

陆紫 
您大概还记得陆紫吧(众汗:当然记得,我们又不是老年痴呆......)?
最近那个蓝袍文士经常来看他,既是来看他,却次次点我的名儿来伺候着。席间什么也不干,就是猜拳行令,吟诗作对。
花酒吃完了,照例塞给我和陆紫一人一块儿二三两重的碎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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