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攻略——by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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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还是有些奇怪的地方。因为他们看起来并不像是一家人。这六个人全是清一色的青年男子,相貌都是中上。最前面的那个男子虽然眼角的皱纹清晰可见,皮肤却是白嫩,行走动作也是宛如杨柳随风一般流畅自然。这人十年前的风采想必不凡。如今虽然已经看出衰老,却仍旧有些风韵。
把疑惑的目光投向李知雨。他点点头,低声道:“不错。他们都是戏子。”
倡优之类,都是正职卖艺副职卖身的。这个世界没有专门的贱籍制度,所以也就无所谓世袭一说。穷人家的孩子,为讨生计,幼小时便卖给戏班。倘若色艺过人,自然有几年好日子过,然后积攒下些本钱自立门户。色艺平平的,也就渐渐沦落到最底层的青楼,潦倒一生。即使再红的戏子,恐怕也没有前世那些天皇巨星的风光。到底是现代社会,一个广告动辄收入百万,真真是让我等平头百姓羡慕得眼红。
一串马蹄声响起,一个大汉飞马而至,拦在马车前面。
嗯,陡生变故,有戏可看啦。
送葬的队伍被迫停下,为首的男子上前两步,问道:“六爷可是有事?”
“哼,以为寻死就能算完事吗?损了六爷我的面子,哪能放过这两个贱人。”
“玉欢和明湖已经身亡。六爷也是亲眼目睹。如果还有疑问,现在便可开棺验看。”
“我知道他们是真的死了。可是,明明六爷我已经摆下喜宴,客人都坐得满满的,他们来个一死了之,让我的面子往哪儿放?”
“玉欢的身价,昨天已经退还给六爷。六爷摆宴席的那五十两银子,在下也都已经奉上。虽然惹的六爷不快,但毕竟事情已经到这个地步,人都已经亡故,六爷何必动怒呢?”
“不行。把这两人拉出来,我要狠狠地抽上一顿鞭子,才能解恨。”
男子只好跪下哀求,却被一脚踢倒。
冬天里地硬,他再站起来时,脸上赫然可见两道血痕。
那个被称为六爷的大汉提起鞭子,冷笑道:“不舍得让我打那两个小贱人,你们六个今儿个就别想混过去。”
后面的几个男子拉住为首的男子,低声劝告半天,这才动手把棺材抬下马车,从里面抬出来两个少年。
两个少年年纪都不大,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样子,都是自刎的。脖子上还有尚未凝固的鲜血。
鲜血?
两个昨天死去的人,怎么今天还会有血流出来?
或者只是昏迷,还可以抢救回来。
以这个大汉踢人的力度分析,多少是会些武功的。如果任他用鞭子抽打,这两个人铁定是要死得透彻。
来不及跟李知雨解释,只是低声嘱咐他不要出来,就从车厢里蹿出来,一个远跳,飞过大汉的头顶。
这个。。。不知道自己现在的跳远能力这么强悍啊。原来以为正好落在大汉面前的,居然控制不住,飞过他头顶,又滑行十几米才降落。
讪笑一声,转身跳回来。
被我出人意料的行为所惊吓,大家呆呆地看着我来到面前。
那位六爷倒是最先醒悟过来,喝道:“小娘们,想管闲事么?”
那是当然。我大冷天的跳出来,不就是要学雷锋么。
抬头看看身高是我两倍的大汉,逼细嗓音,怪笑道:“我当是谁这么嚣张,原来是小六子。怎么,连老娘我也不认得啦?”
既然被人称为六爷,叫他小六子想必不会太离谱。
大汉一惊,皱起眉毛打量半天,也想不起来我是哪路神仙,只好放缓语气请教道:“小娘子是。。。”
“老娘我是李家庄的李桂花啊。十年前你和你师父吃掉老娘两头肥猪,现在敢抵赖么?”
“这。。。”大汉冥思苦想好半天,也回忆不起来这个段落。
趁着他思维混乱之际,立刻跳起来抽他的耳光,怒骂道:“吃干抹净就不认帐么?老娘起早贪黑,好不容易养肥想卖掉换粮食,却被你们两个没良心的给吃啦。”
说话间,已经抽出十个响亮的耳光。
原来自己的轻功进步如此迅速啊。
心情顿时大好,一脚踢倒这个弱智的家伙,吼道:“立刻回家去准备酒饭,老娘我要找你师父那个老鬼算帐。”
被打得晕头转向的家伙倒是有点儿小聪明,晓得先回去报信,跌跌撞撞地跳上马离开。
蹲下仔细检查两具“尸体”的情况,果然还有微弱的呼吸。
听到他们并没有真的死掉,清秀男子立刻“扑通”跪在地上,请求道:“请夫人施救。”
嗯,这人倒是会说话。眼看我挺着个大肚子,知道我是什么人。
这两个自杀的家伙也是没有经验,把脖子切割得血肉模糊的,却既没有割断气管,也没有割断动脉。只是失血过多造成昏迷。
除夕
幽方是个小城,估计也就是数千居民,也没有像样的医馆。好在李知雨随身带着一盒子老参,从他那里讨来一株熬汤,喂那两个孩子服下。
思云班其实不止是送葬的那六个人,老老小小加起来二十五口人,却只有一辆马车,车上拉着服装道具,一众人等平时穿州过府都是凭两条腿走路的。本来想添置两辆马车给他们代步的,可是李老板那种精打细算的人哪能轻易批准,只好解下马车后面那两匹备用的马儿,以一两银子买来两辆“吱呀”作响的旧车,套上马,一行人这才上路。
从幽方城到新都城,路上足足走了七天。一则是车上四个病人不能太颠簸,二则每到市镇他们都要停下来唱一场戏以得到一些路费。
结果是,路上遇到好几批追踪我们的人,却都是行色匆匆。因为金沙城兵变导致城门关闭两天,他们都拼命赶路以追回损失的那三天时间。甚至有次三娃子在路边客栈见到我们时,还问过路。
到达新都城时,恰是除夕之夜。天色尚未黑暗,就已经响起零星的鞭炮声。
找家小客栈安顿下来,就到用饭的时候。
虽然手头没有多少银两,九红还是在客栈旁边的酒楼中包下三桌酒菜。毕竟大家辛苦一年,好歹盼着能有一顿像样的美食。
无名还在半昏迷中,让他倚在全福怀里坐在桌边,总算是团圆饭。想起来那些四处追踪我们的人不知在哪里度过,心里多少有些歉疚。
圣夕在三天前已经苏醒,却因为头部受伤而失明,记忆也出现混乱,以为自己不过是个五岁的孩童。不记得那些剧痛的遭遇倒也是一件幸事,反正全福也愿意多个弟弟。
玉欢和明湖经历一场生死劫难之后,眼神都是淡漠的,只有注视对方时,眼里才有些温度。
酒席总是令人兴奋的,十几杯酒下肚,大家就开始划拳行令喧闹起来。
九红端起杯子笑着敬酒:“多亏李老板夫妇才保住我们思云班的两位台柱子。”
他年轻时曾经红过三年,才有资本蓄养弟子成立这个小小的戏班。对于这个行业,二十岁就是退休的最后年限。他不过二十二岁而已,却已经是昨日之星。
李知雨喝下手中的酒,又把我手里的那杯也倒进他的嘴里,这才笑道:“在下有个愿望,还望班主成全。我想要替他们两人出师。”
所谓出师,便是由戏班将弟子卖给他人。因为这些孩子当初不是买来的,就是捡来的,他们的人身是属于班主的。他的声音虽然不大,却令听到的人一愣。
玉欢和明湖已经相当苍白的脸色更是变得发青。
真是的,这人说话卖什么关子嘛,莫要吓坏人家孩子。
放下手中的杯子,笑着解释道:“我二哥的意思是想替他们赎身。既然他们宁死也要在一起,不如就成全他们。如果他们自己愿意跟着思云班讨生活,班主按他们的本事给他们报酬就行。”这两个孩子原本就是孤儿,除去会唱戏,也没有别的谋生本领。就算是获得人身自由,也无处可去。
九红这才醒悟过来,踌躇道:“按说李老板一番好意,又拿出人参救他们的性命。。。”
那三株老参的价钱少说也值三百两银子。当初把玉欢卖给范六的身价也不过是一百五十两银子。
可是,对于九红来说,这七个年青美貌的弟子是他大部分的财产,尤其是玉欢和明湖是弟子中最出色的。其他的那五个,估计加起来也就值三百两银子。至于那些尚不能上台的孩子们,几乎不值钱。
李知雨微笑,徐徐道:“在下出一千两,请班主把弟子们的卖身契全毁掉。”
这笔买卖可是不合算啊。这些人加起来,最多值六百两银子。一向吝啬的李知雨怎么会算不明白?
九红思索好久才答道:“李老板不必如此破费。反正他们也要跟着我,都是没处可去的。”
看来他是不愿意让这些弟子脱离控制。
折衷的办法当然有。简略地说出几款限制条件,例如要服务满五年等等,也就说服九红拿出那叠旧纸,一一给大家看过,就着桌子上的灯火烧掉。玉欢和明湖激动得跪下就叩头,李知雨大笑着扶起他们,坦白道:“我其实是为了讨老婆欢心。她说要件特别的礼物,我想来想去这件最好。”
于是大家又一窝蜂地跑来谢我。
拉着两个孩子的手放在一起,正色道:“虽然你们都是男孩子,也不必等到下一世再结同心。既然你们的身子可以自己做主,今日便喝杯交杯酒,定下夫妻的名分。以后长路漫漫,莫要磨灭掉这份真情。”有情人终成眷属固然不易,相濡以沫却更难。
为把弟子卖上高价,戏班里平时防范甚是严格,这两人虽然彼此倾心,却不曾有亲热的机会。此时多年夙愿得偿,直哭得跟泪人一般。
连九红也垂泪道:“我年轻时怎么就不曾遇到这样的好人。”
李知雨被灌得有些醉意,在耳边低笑道:“抛却千金,只为佳人一笑。兰儿,这份礼物可让你满意?”
这奸商打得好算盘啊。知道我是摇钱树,自然竭力讨好。不过这小爪子正好搔在痒处,难得他明白我的心意。金钱向来不是万能的,可是如果用钱能够换来好心情,却是个不错的选择。若是在前世,自然舍不得如此挥霍。要还房贷,要帮女儿养车,便是有些积蓄,也要预备着看病。经历过死亡之后,才格外珍惜生命,珍惜青春岁月中那一份青涩的爱恋。
唇边原本的微笑禁不住更加深几分,低声答道:“忍把千金酬一笑?毕竟相思,不似相逢好。结发为夫妻,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至少有个肯逢迎的人在身边陪着,曾经刻骨的寂寞也得缓解几分。
。。。
从酒楼出来时,已经快到半夜时分。大家喝得都很尽兴。因为有“身孕”,所以我倒是几乎没有喝什么酒。
圣夕背着无名,全福搀着李知雨,思云班的人都是摇摇晃晃地边走边唱。
转过街角,就是平安客栈。一个衣着破烂如乞丐的老头正和店小二争执。
走近听时,却是那老头有个许愿的机会要卖给他,索价十两银子。
这话听起来自然是再拙劣不过的骗术,店小二那么机灵的人物怎么肯上当,便要拿扫帚赶他出去。
原本不介意地经过他们身边,却注意到这老头的手指虽然肮脏,指甲缝里却没有泥污。这分明是极爱清洁的人,不过是化妆成叫花子而已。
注意到我的视线所在,便有锐利的光芒在他眼中一闪即逝。果然是深藏不露的高人嘛。
不过新都城是我们选好的藏身之地,最好不要招惹是非。
假装若无其事地走过大堂,来到跨院。
安顿好无名,又帮着全福哄着圣夕睡安稳,这才和李知雨回到房间。
躺在床上后,他才低声道:“刚才那个老头莫不是。。。”原来这家伙根本没有喝醉。
暗中捏捏他的手,答道:“少管人家的闲事。睡觉。”
展开他的手掌,在上面写道:在外面。
两个人嘴上评价一番今晚的饭菜如何,手指却在被窝下面紧张地划来划去地交流。可恨我对于这个世界的文字虽然能够认识几千字,会书写的不过是几百个字,常常词不达意,急出一头汗。
终于感觉到那人的气息远去,这才松口气,小声说道:“走啦。”
李知雨放松下来,便搂着求欢。早知道他一掷千金就是要有所图,更何况这一路行来为避人耳目并没有亲热,这小色鬼早就憋不住啦。
全套活儿做下来,自然使某人畅快至欲死欲仙,然后就心满意足地呼呼大睡。
揽镜自视,眉目间只有少许春色。看来瑶水所说的一月之期果然是真话。按照秘笈所载的方式运用内力,不过五分钟,便有层层春色涌上眉梢眼角。目睹自己诡异的变化,还真是吓得自己花容失色。这功收起来的速度倒是令人满意,不过一分钟而已。原来传说中的媚术真的存在。就这具雪白柔嫩的身躯来说,的确有与众不同之处。前世也尝试过以后面来承受。那时候老头子还年轻,喜欢玩花样。不过仅仅一次而已。只要有润滑,根本没有什么困难。据老头子说,后面不如前面舒服,就是更紧一些。我倒是感觉怪怪的,所以以后也就不再尝试。可是从李某人的反应来看,明显是沉迷其中。而且自己也感觉到可以收缩自如。只要前戏做足,甚至不用润滑剂也可以。看来这具身体的确遗传到某些特殊的能力。再加上以内力催动的媚术,如果刻意去迷惑男人,想来多半是手到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