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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八晨——by侠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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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爱情的向往么?大概可以理解成对我的向往吧,暂且自我陶醉一番。还好,这么看他已经从昨晚的消极状态中恢复过来了,或者说不定是隐藏起来了。我埋起心酸振作精神告诉自己,过了这个晚上,一切都会好起来。不管怎么样,都没必要提起那些不开心的事,于是我撑起笑脸,凑过去看他的作品。琳琅得意地指着锅介绍道:"当当当,看我公山氏家传绝学--白菜豆腐汤!"天哪,这也算家传绝学?我还以为是个人就会做的,不对,起码每个饭店都会做。
琳琅看看我不以为然的表情,说:"还有呢。看我公山氏自创经典--炒米饭!"原来炒米饭是他创造的?不像啊。别欺负我们是现代人,我怀疑这东西再早一千年也有。琳琅甩甩手,用力地叹了一口气,说:"你看你外行了不是,做饭么,能把稀奇古怪的饭菜做出来并不难,难的是把最家常的东西做出与众不同的风味,这才叫功底啊!"此番理论我确实没听过,主要我吃来吃去都是淳于厨师那王宫宴会级别的手艺,根本搞不清家常菜应该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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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琅推开我,说:"别站这碍事哦,坐那边去!"我乖乖地坐到一边,看着他做饭,做出的东西先不说,确实没发生什么意外,我已经心满意足了。他张罗大半天,喜气洋洋地说开饭,指挥我放桌子端盘子,然后一起坐下来,品尝他的经典绝学。这个白菜豆腐汤还好,起码我认得出,白菜是白菜豆腐是豆腐汤是汤的,味道很清香;至于炒米饭么,我看了半天也分辨不清放了多少原料。
问琳琅,他大言不惭地说也不知道,总之是把厨房里看起来差不多的东西都丢进去一些。平时他在家里就是这样做饭,堪称无师自通。平心而论,炒米饭味道也很好,主要是前所未有的丰富多彩。看来他挑食材的眼光不错,毕竟在茫茫菜堆里寻找,丢进去的居然都是可以炒到一块的东西,据说这叫"画出味道的才能"。我说我从来没吃过这样好吃的饭菜,家常菜,里边有家的味道。琳琅说他也没吃过,因为地球上污染很重,各种农药催得,东西都不对味。
等我们愉快地吃完了早饭,琳琅提出去外边园子里走一走。我担心他身体不够好,忙了一早晨不适合走太多路,他伸伸胳膊踢踢腿,原地蹦了蹦又弯腰够一下脚面,说:"没事了,你看一点事都没有。"没事最好,我们手挽着手走到湖边的槲棕树林里。头上是绵绵密密的枝干和更上方晴朗的天空,脚下有一层薄薄的落叶和下面的红砖路,踩上去发出沙沙的声响。琳琅忽然指着路边的草丛说:"那是什么花?真好看!"
我顺着他的手看去,果然有一大片粉红色的花朵在争奇斗艳,便笑道:"那叫朝(zhao)艳,算是比较常见的野花了。"琳琅侧头盯着花,说:"这么美,真叫人有辣手摧花的欲望,不过我舍不得,还是长在这里让大家看好了。"我忽然想起自己从来没送过琳琅花,真是失策,也许她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的东西,便说:"没关系,反正它们早晨开,不到中午就谢了,采不采都一样。这条路少有人来,我们带回去叫大家都看看多好。"
琳琅面露喜色,过去摘花,我便在旁边帮忙,不大一会就采了满把,鞠个躬递给琳琅说:"鲜花赠佳人,祝你快乐。"琳琅喜滋滋地道了谢,接过去捧在怀里,嘴里念叨着足够编个花环。我觉得主意不错,便带着他向前走几步,找个长椅坐了,开始这项浩大的工程。当然主要是琳琅编,让我编我也不会,只负责在旁边打个下手扒个眼什么的。看到一双玉手上下翻飞,让花儿挨挨挤挤、服服帖帖地排在一起,衷心称赞他心灵手巧,琳琅开心地笑起来,明眸皓齿,人比花娇。
终于大功告成,琳琅举起花环端详一番,似乎很满意,便要套在我脖子上,我何曾受过这种待遇,不好意思地推托道:"还是你自己戴好啦,粉红色的花正好配你的衣服。"琳琅笑了笑,果真不再坚持,回手挂在自己身上。娇艳的花瓣衬着琳琅的脸,似乎也染上了一层淡淡红晕,再配上粉色的衫子,活脱脱一个花中精灵,艳丽无俦。我心神一荡,凑过去扶起他的脸,吻了吻红润的唇,他更加热烈的回应着,朝艳的香气淡淡地环绕在我们周围。
过了许久,我才放开他,琳琅微笑一下,说:"我给你讲点我们那边的故事吧。"我点头说好,他就慢慢地讲起来,讲工作、公司、同事、客户、项目,还有生活、家人、朋友、同学、邻居,再加上各种各样自创或经典的技术,包括打理家居的小窍门,以及自己做饭、做衣服、做装饰品的心得。我觉得他从没这样健谈过,大约是年龄越大,生活经验越丰富了。算算平时,总是我说得多,虽然听他讲也很有趣,但我怕他说太多话口渴,便拉着他回去休息。
石榴和红果见到琳琅,都惊喜地说花环漂亮,琳琅便摘下来送她们。两个丫头看看我,都不敢要,倒好茶就退下去了。琳琅挂好花环,坐在椅子上喝了一大杯水,才抬起头来,笑着说:"真不知道我刚说的话你明天还记不记得,说不定现在已经忘了。"我连忙道:"不会的,你从小到大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永远不会忘。"琳琅轻哼一声,说:"我才不信,我随便说一样,你肯定是忘掉了。"我问他什么事,他促狭一笑,说:"以前我们去丁雅楼听风铃的时候,你答应回来之后做了给我,结果这么多年也没见个影子。"
有这回事么?这么一说真是我记性差?仔细想想确实有的,学谦还真的弄了几个小铜罐来,只是当时我以为琳琅忘记了,所以没再提起。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为了将功补过,我赶紧说立刻做给他,琳琅便含笑答应了。小铜罐依然老老实实地躺在柜子里,我本来的意思是把它们凿个洞拴根绳挂点东西,晃起来会响就行了,不过这套把戏只能哄小孩,拿来应付琳琅又怎么好意思。
时至今日,不把铜罐弄成铜铃的样子只怕不能过关,我翻箱倒柜找了一堆工具,连敲带砸连锤带打,闹得跟金工厂似的,琳琅也笑嘻嘻地来回跑着帮忙。奈何我真的不是铜匠铁匠钳工锻工出身,折腾半天捣烂了好几个罐子也干不出个名堂。琳琅皱皱眉晃晃脑袋,说:"你费那么大劲凿花边干什么呀,看我的。只要找根锥子在罐底扎个洞,系上根小绳,下边挂点破铜烂铁什么都好,肯定就能响。"
闹了半天我白忙了,你怎么不早说呢,这种办法容易得多,立刻改弦更张,说干就干。琳琅说要一人做一个,比谁做得好,我这边正忙活着,就听见他轻呼一声。抬头一看,他正甩着右手,不知道又怎么剐着蹭着了。我赶紧抓过他的手察看伤势,翻来覆去瞧来瞧去,只发现手掌外缘有一块破皮,好在连血都没流,想来不要紧。我握着他的手,忽然想起小时候的母王,便把伤处拉到嘴边轻轻吹气,微笑着说:"不怕不怕,吹吹就好了。"
(伤心了,发现我记性好差,写了后边忘前边,谁找到什么不一致的地方,请帮我指出来,3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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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琅咯咯地笑起来,说:"本来不怕,被你一闹倒吓了一跳。"笑过之后,他收回手自己看了看,好像忽然发现了稀奇的东西,笑得更加厉害,这回我有点莫名其妙,问他怎么了。他迅速地把手腕伸到我面前,宣布喜讯似的说:"看,这有一颗痣。"他的右腕外侧,确实有一颗小米粒大小、浅棕色的痣,只不过长在这种地方,平时没人会注意,却不知有什么好笑。琳琅愉快地说:"这是我身上的痣呀!"我迷惑地眨眨眼睛,觉得这么明显的问题,不需要强调,有侮辱人类智商之嫌。琳琅似乎也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地笑笑,解释道:"这是我平时就有的痣呀!"
这是他头一次明确地提到自己平时的样子,不过相对于这么一棵小痣,我更好奇他的脸。可惜琳琅看都没看我,随口说过不会画画,就继续侧着头端详手腕,还笑盈盈地说:"我小时候曾经觉得这颗痣很重要呢!"我奇怪地问为什么,他终于抬起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我,答道:"小时候我总怕自己丢,怕坏人把我弄去整容,那样的话妈妈见了也不认得,我一定会很难过。有一天我无意中看到这颗痣,就告诉妈妈说,要是将来我丢了,坏人一定不会注意手腕,不会在这里做手脚,她可以凭这个来找我。这是辨认我的痣,当然很重要,只是我一直没遇到那种坏人,便慢慢忘记了,谁知到现在还跟着我。"
如此说来,真是很有趣的事,即便时间空间和身体都不一样,琳琅还是琳琅。我轻轻捧起他的手腕,吻了吻那颗痣,笑道:"你运气真好,看来永远不会丢啦,万一你被坏人抓走,我也这样找你。"琳琅扁扁嘴说:"坏人来的时候你怎么不护着我呢,还等抓走了才找!"我马上作检讨,保证不会让他遇到任何危险,他才笑了起来,说:"不用麻烦你啦,我福大命大,哪有那么多危险可遇!"当然没有危险更好,平安最重要,可即便天天平安无事,我们的时间也是过一天少一天了。
风铃做好了挂在窗前,琳琅伸个懒腰,说想去湖边看今天的鸢荇开得怎么样,于是我们携手来到玛镜湖边。满湖鸢荇亭亭玉立,袅娜多姿,舒展着洁白的花瓣,迎着风翩翩起舞。琳琅看得高兴,伸出手想够一朵花,却总是差了一点。他有些懊恼地直起身子,说:"要是有船就好了,我们直接进湖去。"船确实是有的,就系在亭子边,主要是为了工人清理残枝败叶,有时我们也会划着玩。琳琅开心地跟着我上船,人来回一动,船轻轻一晃,吓得他赶紧坐好。
我拿过桨轻轻地划,船便慢慢地在鸢荇中穿行。琳琅蜷着身子,双手紧紧地抓着座位,生怕掉进水里。我这才想起他有晕车的毛病,不知道坐船怎么样,便问他是不是难受。琳琅紧张地说:"晕倒是不觉得,不过船不停地晃,有点吓人。"我轻笑着安慰他说:"虽然船上不像实地那样稳,总不至于翻,相信我,掉不下去。我会很小心地划,你松开手试试。"琳琅微微松开手,当然不会有问题,慢慢地胆子大起来,不仅能正常地坐着,还敢伸手去够水里的花了。
船至湖心,四面都是密密的鸢荇,几乎有人那么高,琳琅东瞧西看,不时地抓过一朵,又闻又摸。我见状道:"喜欢么?喜欢的话我们折几枝回去。"琳琅耸耸肩,说:"我可舍不得,让它们安安静静地长着,能开好些日子的吧。"他说得没错,鸢荇的花期一般有十几天,希来人喜欢它但是很少会采它。既然琳琅也要它们长着,那就继续长着,我跟它们往日无冤近日无愁,不发表意见。
来回划了几圈,琳琅适应了坐船,也敢自己上手了,掌握动作之后,居然划得不错。他得意地炫耀自己有天分,我哼哼哈哈地应了几句,毕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活,至于高兴成那样么?他划着船,我便腾出手伸入湖中,感受凉丝丝的水从手指间流过,柔柔的滑滑的,沁人心脾,特别舒服。相思只如长流水,解不了,千般滋味,悠悠使人醉。过一会琳琅划得累了,随手丢下桨,我也没去管它,任船在湖面晃荡。风正飘飘,湖上舟摇,我们俩并肩靠在船里,埋在鸢荇堆中,有香有色,心旷神怡。琳琅看着远方,轻轻地哼起歌来,我听了两句发现词还挺熟悉,唱的正是《越人歌》。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唱到这里,他扭过头看我,说:"你瞧这歌就像今天一样,得与王子同舟。"他可真能琢磨,虽然时代不同了,社会制度也不一样,光看头衔却没有区别。我含笑应道:"没错,今日何日兮,得与琳琅同舟。这是鄂君绣被的故事,我也听过。"琳琅笑着伸手来抚摸我的脸,说:"心悦君兮君已知,我到底比那个越人强些。不过他也是,怎么不管不顾跟我年轻的时候一样。"我按按他的鼻子,说:"你现在就不一样了么?"
琳琅低头说:"我现在懂得多了些,不过对你的心意总是一样,一生一世,至死不渝。"我微微一笑,抵着他的额头,说:"我也是。"他微微摇头,说:"就算你今天待我好,却说不准明天怎么样,有些话还不配说。"我心疼地想,怎么又变成昨天的样子了,搂住他说:"我总会这样待你的。"他叹一口气说:"我知道,我从来不怀疑,咱们上岸去吧。我刚刚喝茶的时候顺手拿了两块点心,想再去看看晨风。"
我们起身的时候,琳琅脖子上的花环落了两片花瓣,因为时间太久,朝艳看起来已经不新鲜了。琳琅低下头惋惜地看了看,却什么都没说,只是走回岸边等我系船。我一边打绳结一边朝船底望了望,想着今天的花谢了还有后天,如果他喜欢的话,后天我们可以一起编花环,只要我们在一起,每一天都会开开心心的。我理好绳子,笑一笑,转身离开,留下一艘旧船和两片打蔫的粉红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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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湖边的树下溜达着寻找晨风,不大一会就发现一对红色的身影,并且恰好对上它们打量的目光。琳琅微笑着递给我一块茶食刀切,自己也捻碎一块摊在手心里,朝晨风的方向伸过去。鸟儿们先后飞下来,停在我俩的手臂上,快乐地享用美食,琳琅轻轻地抚摸着晨风的尾巴尖,不满地说:"以前你告诉我‘雄鸟的尾巴长一点',可是我怎么看都觉得这两只没区别。"我笑道:"当然没区别,它们都是雄鸟啊。"琳琅眨着眼睛看我,问道:"怎么两只雄鸟也可以是一对吗?"
这不是稀奇事吧,我仔细地向琳琅解释,动物王国对任何生活方式都看得开。很多生物都会发生同性的亲密接触,它们的行为不都是为了繁衍后代,小到甲虫,大到鲸鱼。虽然这种关系看起来不利于种族延续,也许只因为它们高兴,就做了。晨风中同性配偶的比例和人类相仿,黑天鹅则更高一些,将近四分之一。琳琅蹙着眉说:"它们都不要宝宝的么?"当然动物们没有人类这样的辅助生殖手段,我答道:"比如黑天鹅,它们可以临时找个异性来获得卵,比较暴力的则会去其他夫妻那里抢。"
琳琅耸了耸肩说真暴力,然后笑起来。他的眼睛那样温和,他的笑容那样明朗,整个人洋溢着柔情,触动着最软的心弦。此时此刻,彼此心念相通,有句话他不必说我也能读懂,"幸好我们不需要那样。"是呀,幸好我们不需要,还是做人好,万物之灵,技术高明。晨风吃完点心又跟我们嬉闹了一会才飞走,琳琅拿出帕子把我们俩的手擦净,握着我的手说:"好了,我现在也没什么遗憾了。"
我觉得这句话有点奇怪,问他什么意思,琳琅拉着我坐在湖边一块石头上,看我许久才慢慢地说:"早晨你问过我的年龄,我没告诉你,我现在是24岁。"这样说来确实年轻,会不会下次见面是25岁呢?我们会不会多一些相处的时间呢?还没等我开口,他轻轻掩住我的嘴,黯然道:"我对你的心意,至死不渝。"这句话他刚刚说过,不知道为什么又重复一遍,我没动,也没说话,只觉得心里发慌,但还是强撑着静静地听下去。他很轻地笑了一下,说:"你还不明白么?我是来跟你告别的。"
我似乎听懂了,但是不敢相信,缓缓拉开嘴唇上的手指,问道:"你要到哪里去?"奇怪,我的声音怎么会这样嘶哑,简直不像从自己喉咙里出来的。他低下头,抚弄着胸前的花环说:"朝艳早晨开,不到中午就谢了,花谢的时候,我也该走了。"平时琳琅到晚上才会走,我不敢往下想,他也不等我想,继续说:"前几天,公司派我出差,是我头一次出国,所以很兴奋。飞机降落的时候,大家忽然闻到焦糊的气味,起初还不以为意,后来发现双侧机翼下冒出浓烟才惊慌起来。火势蔓延得非常快,窗外一下子卷起烈焰,玻璃被烤得龟裂,到处是哭叫的声音。逃生门开了,人们争先恐后地冲出去,我和同事刘冉到门口的时候,他刚把我往外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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