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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无涯(穿越时空)——by日向和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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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发现自己被通缉,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把正在喝的果汁全喷在通缉海报上。当我还在想要不要把被果汁弄脏的公布栏毁尸灭迹时,也发现了吴叶大哥的通缉海报。活生生的悬赏金值八千万,死掉的也有九百万。难怪吴叶大哥说他的敌人满布天下,因为吴叶大哥太值钱了。
因为我现在也是小有身价的被通缉者,却没有像吴叶大哥般变态的战斗力,所以我想我还是乖乖跟著两位武艺高强的结盟者行动比较好。
解决掉烦人的家伙顺便提升了自己的身价,我们四位依旧围成一圈在开零食宴会。
「对了,艾斯慕恩,为什麽你的神殿武器叫冰霜水王?」我问道,顺道感叹从前的异世界人所带来的智识--我刚才逛街时有看到有杯面在卖啊。下次一定要买一个来嚐嚐味道。
「没什麽,就是想给他起个名字啊。」艾斯慕恩抱著他的冰霜水王微微一笑,「她是我战斗时的好伙伴呢。」
「说得真好。」我笑说,转头以期待的眼神望著吴叶大哥。
被我望得毛骨悚然的吴叶大哥,像是害羞似的低声说出武器的名字:「死之宣告。」
吴叶大哥似乎觉得给物品命名的这个行为很丢脸,但我个人觉得这行为很可爱。正如艾斯慕恩的说法,神殿武器是我们的战斗伙伴呢。而且据艾斯慕恩所说,其实大部份人都会为自己的神殿武器命名。
「嗯,那我的神殿武器叫什麽名字好呢?」我高举著我的战斗伙伴,心里立时便已有了决定:「就叫作神隐伯爵吧。」


天地无涯 37

在一边作洒花仙女一边移动下,我们四位平安出了城,也成为了世人眼中的无差别恐怖犯罪份子。说来有点冤枉,谁叫这世界看热闹的人这麽多,纸片多多少少都会飘向人群,这并不是我所能控制的事情。而且光是控制不要把同伴消除掉这种细致的工作,本来就不是我所擅长。我所擅长的战法是像笨蛋般站在高处,然後边大喊「请大家都去死吧」,边连人连建筑物等物品全灭的大规模无技巧战法。
太细致的战斗方法反而叫我很耗神。
出城途中,我让艾斯慕恩也戴上帽子,以遮盖容颜。因为在众人之中,不包括大少爷这个特殊存在外,唯一没被通缉的人就只有艾斯慕恩。我想,艾斯慕恩的身份只要不曝光的话,这点以後也许有用得上的地方。
就是这样,在有追手追捕而来後被两大高手解决掉、再被我毁尸灭迹的这种无限循环下,我们离开了景月岭。
景月岭本来就是位於这个国家的边境地区,因此我们决定逃到邻国炎凰国去。至於通关必要的文件,虽然我没有也不可能有,但在城墙的不显眼处弄过大洞来偷渡,却是轻而易举,小菜一碟。
途中大少爷像是厌倦了美丽的大自然湖江山色似的回到我体内,因此现在的行动人员只有我们三人。不过我怀疑大少爷之所以会躲回去,大概不是怕冷就是因为糖果袋已经空了吧。
我左手与俊男跟踪狂手牵手,右手拉著美人吴叶大哥的衣角,胸口中有著大少爷。这算不算是左拥右抱的後宫?--啊,不算吗。
之前进城的时候买了一堆怪东西,所以我的神隐伯爵被我用买来的灰色书带,以微妙的方法绑得像手提包般背著。因为有手巧的大少爷帮忙,所以神隐伯爵即使被书带绑著,仍然能打开来用。
所以说,还是我的大少爷最棒了。
「沿著这条大路就能到达炎凰国。不过路上一定有很多埋伏。」吴叶大哥笑道。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吴叶大哥露出奸笑。他奸笑著,又指了另一个方向。「这个方向一直走也能到炎凰国,而且是捷径。怎样,选那一条路?」
我与艾斯慕恩望了望领路人所指的方向,只见眼前完全是丛林。而且是热带丛林。
「走大路吧。」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只用了一秒就作出决定。
「森林之後是丛林吗?」我摸摸光滑的下巴,纯粹发表感想。「我记得刚才有买防蚊的药膏,这回用得上了。」
「那就走捷径吧。」无视富家子弟的发言,吴叶大哥开始用镰刀开路。
「我也来帮忙。」我兴致勃勃地摺起纸飞机来,目的错误地准备铲平整个丛林。
「不用,用你的方式开路,即使是笨蛋都知道我们的行踪。」吴叶大哥用他的死之宣告砍砍砍,砍出可以算得上是康庄大道的小路来。
「个人觉得这也是同样效果。」艾斯慕恩不愧是暗恋岁世的人,优先给我涂起防蚊药膏来。涂完手涂完脸涂完颈子怎麽开始涂到衣服下面来?
「变态三号请住手。」开路者铁青著脸回头喊道。
「对,不然这般涂法,药膏不够三人用。」我附和,同时收到大少爷在骂我是笨蛋的毒电波。
我有说错话吗?不解地摇摇头,牵著艾斯慕恩的手走向康庄大道。
走到吴叶大哥身边,才发现刚才走过的康庄大道消失了。我的背後的没有可以称为路的空间,只有完整无伤的丛林。
「这是你的能力?」艾斯慕恩感兴趣地望著吴叶大哥的背影。
我记得,喽罗大叔曾说过吴叶大哥的属性能力是不死。再回想岁世的记忆,不死属性好像是让物品永不受损的魔法。
简单来说,就是以附有不死魔法的镰刀砍草,砍完後可以任意让草回复到未被伤害的状态。据说这魔法对人也有效,因此这种拥有这种极稀有属性的人材几乎都被各大国要人网罗。
--所谓不死之身啊。
「与你纯度极高的冰魔法一比,不算什麽。只能说是有趣的玩意儿。」吴叶大哥自嘲的一笑。我趁著吴叶大哥不开路的休息期间,连忙给他涂药膏。照样涂完手涂完脸涂完颈子还涂到衣服下面去。
「喂,你涂在什麽地方啊!」吴叶大哥握著我的手腕,把我的手从衣服下抽出来。
另一边厢,艾斯慕恩含羞地红著脸,解开衣领对我说:「请也给我涂药膏吧。」
「好,」我应了一声,然後又咦了一声。
药膏用光了。


天地无涯 38

因为是大捷径的关系,因此我们不用一天便不留痕迹地穿越了丛林。防蚊虫的药膏发挥了它卓越的威力,我与吴叶大哥连一丁点蚊叮虫咬也没有。只是可怜了艾斯慕恩,脸上一个个蚊叮红肿。
穿越了丛林後一直走,便来到炎凰国最边缘地区的大城镜石城。以偷渡出境的方法偷渡入境後,因天色将黑的关系,我们连忙找旅店投栈。所幸是大陆上的货币是共通的,因此也不怕没现金投宿。
入住的团体房间确定好後,我们来到街上购物。不知是幸还是不幸,这次跟踪狂与常识人都没买零嘴给我......还真叫我有点失望啊。
买著补给物品的同时,我打量著这个国家的建筑物。与景月岭比较统一的怪异风格的建筑物相比,炎凰国的建筑似乎比较倾向更奇怪的风格。会说是奇怪,是因为当中混杂了异世界的建筑方法,比较不统一。
简单来说,就是不统一的方式有异吧。
看到吴叶大哥有模有样的介绍著镜石城,我心里忽然冒出了一个疑惑。
「吴叶大哥以前来过这儿?」
「不只这儿,连炎凰的首都旱魃我也去过。」吴叶大哥不以为然地说著,从水果摊中拿起一个我眼中看起来像芭乐但据说是苹果的水果,付了钱就咬了一口。「我去过很多地方。」
望著这样的吴叶大哥,心里起了一阵骚动。
想要知道吴叶大哥的过去。
我好像,比之前更喜欢吴叶大哥了。可是不能杀吴叶大哥。因为大少爷会生气。
我要忍耐。
「旱魃是个怎样的地方?」从未到过国外的富家子弟如此问道,在买糖果的摊当买了一大袋糖果。
「该怎麽形容呢?」吴叶大哥歪歪头,带著几分困惑的表情来到另一个糖果摊当,随手就把糖果全部买光。「是『这个世界的典型』的缩小版的地方。在那儿,一不小心就会送命。」
「怎麽说?」艾斯慕思问道,买了一杯果汁递给我。
「知道十一国战吧?」吴叶大哥边说边买了一木桶果汁回来。
我顿了顿,才从岁世的记忆中知晓十一国战是什麽玩意儿。
这个大陆共有十一个大国与众多小国。其中的十一个大国举办了名为十一国战的挡台比武大会。十一国各自派人参赛,胜出国可以主宰整个大陆两年--也就是说,十一国战是每两年举办一次。
「知道啊。」艾斯慕思买了一盒怪东西回来。我也连忙点点头。
「旱魃设有挡台。只有在挡台赛一路胜下去的人才能代表炎凰国参加十一国战。」这回吴叶大哥什麽也没有买,只是继续购买必要物资。「可想而之,旱魃的民风比边境这儿凶悍多了。」
「今年刚巧有十一国战。这届的十一国战的主场在哪里?」艾斯慕思边问边向我打开了盒子。里面的竟然是巧克力口味的冰淇淋啊。我吃了一口,很好吃。
「......就在旱魃。」吴叶大哥不知为何,扶著墙露出一脸『我输了』的表情。
「可以去看吗?」我拉拉吴叶大哥的衣角,用充满期待的眼神望著他。
「我也想去看。」含著刚才我用来吃冰淇淋的匙子的变态三号也发言了。
「你们啊,」吴叶大哥皱起了眉头,说出不愧是常识人会说的话语:「你们到底有没有通缉犯的自觉啊?竟然还想去看十一国战?」
「没有。」变态三号含著匙子举起手嚷著:「我又不是通缉犯。」
「有,可是又没有人说通缉犯不能旁观十一国战。」我说,喝了一口果汁,「而且罪犯本来就是反其道而行的人。」
「歪理。总之不可以。」然後吴叶大哥像个老妈子般开始碎碎念不可以的理由。
「小晌,吴叶哥哥坏坏,艾斯慕思哥哥带你到旱魃去看十一国战。」变态三号勾著我的肩膀,在我耳边亲密地说著。
「我知道了,去、去,会去的,你这个变态三号快给我收回魔爪。」指。
唉呀,吴叶老妈子好辛苦喔。


天地无涯 39

炎凰国真不愧是十一个大国之一,果真地大物博。越接近首都旱魃,我收到的食物已经升级到和菓子这类我在生前都未吃过的食品了。零食聚会也越开越豪华。两位慷慨者有时候会因此而使钱包比面纸还要薄,不过两位黑吃黑惯犯早就习惯了兼职奖金猎人,身为国际通缉犯却常常押著喽罗小卒到警局领钱。
说起国际通缉犯,我也是其中一份子。在进入炎凰国後,基本上我都仍算安份守己,偶尔只把几个不知道是垂涎吴叶大哥的美色还是悬赏金的奖金猎人暗算掉--虽然有时人有失手地顺便地消除了几座建筑物,但总的来说我很乖巧。强敌来袭时懂得躲到艾斯慕恩的身後去。但也因此被通缉了。
在我们当中,到现时为止仍未被通缉的人就只有艾斯慕思一人。故此有很多时候我们不方便出面领赏金的时候,都是艾斯慕思去领回来的。也因此,艾斯慕思不知不觉中得到了寒冰骑士的侠名。
至於与大名鼎鼎的寒冰骑士一起同行的同位成员,许是我们掩饰得好,国际通缉犯的我们竟然被当成寒冰骑士的同伴,成为所为糖果骑士团的一员。
说起糖果骑士团,我倒郁闷起来。要组骑士团,何不像鲁鲁般组个帅气的黑色骑士团,也不组个凡穿越的异世界人都梦寐以求的後宫骑士团,偏偏叫作糖果骑士团。--即使我们每次所到之处的糖果都被一扫而光,也请大少爷你不要因此而擅自决定我们的团体名字。
事情的本来是,艾斯慕恩觉得有趣,拉我们到佣兵协会打算组个佣兵团。在我也感兴趣的情况下,常识人的劝阻无效,於是我们便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摇大摆到最多赏金猎人聚集的地方去。
我与吴叶大哥才报上名字,赏金猎人们便已红著眼睛瞪著我们。
「请问团长是谁?」对於通缉犯们跑来组佣兵团,佣兵协会的职员似乎毫不惊讶--也许对这世界来说这种事很家常便饭?--总之他很冷静地问了这个问题。
「绝不能让变态三号当,小孩子也不行,我嘛......又不想当。」吴叶大哥前半段很有条理地分析著,後半句却明显地在嫌麻烦。
「我想守护的就只有岁世的身体,所以团长就是岁世。」艾斯慕恩很不合时地发作,变态三号模式全开。
「守护吗......我又不是岁世。而且我想守护的是大少爷耶。」我咬著奶油饼乾说著。说到这里,三人很有共识地互覤对方一眼,异口同声地报道:「团长是大少爷!」
「不得使用腻称。」职员冷冷地说。
「不是腻称,他的本名就是叫大少爷。」艾斯慕恩努力地解释道。
不知是完全理解了还是嫌麻烦,职员继续了下一个手续。
「团长请在这里签名。」
於是,懒得现身的大少爷只从我的胸口冒出一只手臂,在纸上签名又缩回去。我说,大少爷你别这麽怕冷行不行啊?--幸亏众人见了只微微一愣,然後当我的第三只手是属性魔法,而我就是团长这样。这是不幸中的大幸。
「请为佣兵团命名。」职员望著我说耶,由我来想吗?
我想也不想,便要大叫:「後宫......」骑士团。--不过却被铁青著脸的常识人掩住了嘴巴。
艾斯慕恩想了想,也想了个名字:「岁世......」--同样说到一半,就被常识人掩住了嘴巴。
「白衣佣兵......」团,吴叶大哥的话没能说完,便被一个声音打断了。
「糖果骑士团。」大少爷在我的胸口里说。
「咦!」我们三人咦了一声。
「骑士团必须受到皇家肯定,人数必需最少二百人。」职员面无表情地说。
「全名是『糖果骑士佣兵团』。」团长发言。
「咦咦!」三人再次惊讶地咦了一声。在来不及更正的情况下,我们就成为了糖果骑士佣兵团了,简称糖果骑士团。

天地无涯 40

「大少爷,为什麽要叫糖果骑士佣兵团啊?说得我们像甘党似的。」在旅店的团体房间内,我向埋头大吃的大少爷如此问道。
「你们不是吗?」大少爷反问。我们三人的眼神心虚地在空中飘来飘去。於是大少爷毫无表情地说:「总比叫甘党佣兵团来得好吧。」
「无论哪一个名字,报上名号时敌人一定会笑到闪到腰。」吴叶大哥一想到未来就很悲观。
「对方也许会问:『既然有寒冰骑士,那你们之中谁是糖果骑士?』」我的想法倒很现实。
众人一起默了三秒。
「......到时再说。」自我开解的高手吴叶大哥逃避现实去了。
「话说,我们真有必要当佣兵吗?」我问。在我脑中只有直冲到旱魃去看十一国战比赛的念头,剩馀的都是大少爷。
「可以赚钱。」艾斯慕恩说。因为身为富家少爷,由富入俭难,不多赚钱可不行。
「可是这样一来,我们的行踪便暴露了。」因为协会有记录下大名鼎鼎的寒冰骑士,原来跟国际通缉犯是同一褂的事实。以後只要寒冰骑士一登场,即便是笨蛋也知道其他两位通缉犯的行踪。
「以後奖金就由大少爷换张脸孔去领。」吴叶大哥作出很有建设性的发言。
「好麻烦。」大少爷毫无情绪起伏地说道,倒没有拒绝。果然爱人提出的要求是没办法置之不理吗?
......最近的大少爷真合作。可是纸扇十连击真的很痛耶,大少爷。
『因为我消失前的心情实在很好。』大少爷用一个毒电波提醒我一个快忘记的事实。
我吃和菓子的动作稍微顿了顿。
因为大少爷的消失是不可变更的『预定事项』,所以我只能另想办法应对。因为我只懂得这种思考模式,所以很可悲地完全无视了其他事情。脑中只有跟大少爷一起。
「我们要快快乐乐地过之後的日子。」我突然说道,以果汁向大少爷乾杯。
艾斯慕恩不知道大少爷打算消失的事情,只是附和我地举起茶杯。大少爷以他的酒杯跟我们的杯子碰了一下,微笑著地把酒乾了。顺带一提,生前的我因大少爷本性使然,本来就是个好烈酒的小酒鬼。因此身为能量体的大少爷现在可说得上是得偿所愿,喝酒像喝水,千杯不倒。
进食对大少爷而言,不过是尝尝味道罢了。所以大少爷把酒当水喝,纯粹也只是尝尝被酒呛的滋味--虽然他根本不觉呛。可怜我因为啥鬼未成年的关系,只能喝果汁。真是的,我就说了我已经二十三岁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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