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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子——by水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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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哟!怎么?上次蹲了暗房子学乖了?不怕我啦?”白爷眼一瞪,火辣辣的盯在我的脸上。我本正对他满手璀璨的扳指行注目礼,听他这么一说一瞪就莫名其妙的回看身后的朱利。
      朱利一笑,薄唇扬的厉害:“那次是这孩子不懂事儿,白爷别跟他一般计较。全京城哪个班子里的孩子不知道白爷最慈善最知道疼人儿?问问哪个不想攀上您这高枝?您看上谁,那是谁的服气!小宝,你说对吧?”朱利使劲推我。
      我盯着在眼前晃的金项圈重重点头:“对!太对了!是福气!福气!”。
      然后双手一抬,紧紧握住了白爷的手腕——上的祖母绿镯子:“白爷,您想请我到哪里吃什么啊?”
      使劲抛媚眼,精光四射.
      第十二章
      轻便的马车很快在一家酒楼停下。
      只见这酒楼门前朱红华表,柱上两面白粉牌,各有五个大字,上面写着:“天下无此酒,世上有名楼”。
      雕檐映日,画栋飞云。碧栏杆低接弦窗,翠帘幕高悬户,一派文雅又高雅的气氛。
      转了几阶木制阶梯,直登到楼顶的一间布置精雅的小间,门上龙飞凤舞写着:漱风阁
      窗明几净,穿过高高扬起的竹帘,可以看到一片碧波荡漾的湖水和连绵的远山,似乎已身处郊野,而不是人声鼎沸的京城。
      笑呵呵的白爷拉我的手进门,将一干人留在门外,落座。
      小二满脸堆笑立在一旁:“两位爷,想吃点儿什么?”
      口里叫着爷,但看向我的眼神却是暧昧不屑的很。
      没办法啊,所谓狗眼看人低自古不变!况且我现在在其眼中的身份仅仅是个连乞丐不如的戏子.
      我大度,冲他微笑,双手合叉,支着下巴。
      白爷扭头看我,洋洋得意说:“小宝,想吃什么,尽管点。”尾音后仰,听着让人很不舒服。
      我继续笑,开口道:“就权且来个醉虾,风干鸡,龙须凤爪和活叫驴吧。”
      “啥?”两人愕然,一起看向我,显然对这些东西一无所知。
      “不是没听过吧?”我假装吃惊,然后看眼前两人惭愧的摇头。
      “这都没吃过?不过也难怪啦,一般人是吃不到而且也没胆吃的。”我做出很遗憾并些须鄙视的样子,继续说:“这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是人都知道的古代美食残忍九篇里最简单的四道!”
      “那,那是?”
      “所谓醉虾,故名思义,就是把活虾放入酒中,没一会儿虾就醉死了或者说是醉了.那我们吃的时候即可以尝到虾的鲜香,同时也可以尝到酒的洌香,一举两得,不亦乐乎?
      第二道菜,风干鸡
      ,做这种东西时,需要一定的手法速度必须非常快.这是藏菜,必须以极快的速度拔毛,取脏,填调料入鸡腹,缝上,挂于通风处,.这时鸡必须还是活的,然后如风铃一般在风雪之中\\\"咕咕\\\"直叫,其景慰为壮观
      啊”
      那两人惊恐,我笑意加深,继续胡侃。
      “那个龙须凤爪 是常考究的一道菜,龙须是活鲤鱼的鱼须,凤爪是活鸡掌下正中的一块精肉.但具体烹饪方法太多复杂,省略不说。 最后那道活叫驴
      ,嘿嘿,你们吃过新鲜的驴肉吗?再新鲜的驴肉也不过是刚杀的驴吧?但活叫驴则不同,驴根本不用杀,直接从活驴身上剜肉.而且每次都在同一个地方,旧肉刮去之后,待新肉长出,继续剔下拌酒来吃,那时候最好不要离那驴子太远,听着后堂的驴惨叫,前厅若无其事的食用那只驴身上的某个部分,真正是色香味声俱全啊.”
      我低头喝茶,对面两人静默良久,半天无声。
      “我也没吃过尝过几次,只在别人请客的时候推辞不下,暂且尝了下鲜,口味还不错。你们真的没吃过?”
      两人慌忙摇头。
      我感慨:“也难怪啦,据说上次那位爷用的是御厨。偏嫌那厨子手艺太差,只吃了一半,竟把个人给砍了。可惜可惜,这些好菜不要绝迹了才好。”
      我斜望着白爷,他正在抹汗,我笑着给他倒茶。
      对呆楞一旁的伙计说:“我也不指望着你们这家小店能做出伊尹,易牙, 太和公,膳祖等历代名厨的口味了,凑和着来点蟹生,炙鱼等脯鮓吧。白爷,您觉得怎样?”
      白爷还没说话,那伙计已冷汗不止:“那,那个,这位爷,这些菜,我们这里也没有。”
      有才怪呢?我暗自冷哼。
      脸上却只一树眉,冷眼戳过去:“什么破店,连点随意简单的脯鮓都没有?”把手一扇一扇,很是不耐烦。
      白爷讪讪,可怜巴巴的望着我,一脸歉意。
      伙计圆场:“对,对不住啦。这,这个……”
      “算了。”我大方让步:“看你这小店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随意来点你们觉得拿手的吧,别太差的让白爷没面子就成!是不是啊?白爷?”
      “是,是!”白爷连连点头,浑身乱颤,汗水哗啦啦流的辛苦。
      第十三章
      待各色菜式都上来。我便开始大吃特嚼。
      俗话说的好,节约用水是仁道,节约粮食是王道啊!
      我喜欢王道!
      而且象我这么个来自科技发达受教育良好的现代四化好公民,怎么可以在古代人面前丢脸?
      白爷看我吃的开心,竟也傻呵呵的笑,一伸手,将一白白的猪蹄一样的手搭上了我的手腕,让我几乎分不清楚是要咬嘴边的蹄子一口,还是咬手腕上的蹄子一口。
      “小宝啊,自从上次一别,我们有好长时间不见了吧?”
      我狠狠的点头,用沾满油腻的手亲切的拍拍“猪蹄”,刚张口想说话就突然喷出一口细碎的肉沫和大量的口水。
      哎呀!不好意思!
      不是我小宝没出息,如果你翻下前文就知道,自从我穿越以来,还真没在哪天哪时候哪地方吃一顿饱饭过,更别说是吃眼前的山珍和海味了,所以第一要务是先把甚缺油水的肚子填饱,难免就急噪失控了些。
      “白,白爷哪天想找我——吃饭,只说句话就成,我定,定当奉陪!”左手一只膀蹄,右手一根鸡腿,我媚眼如丝,细眉高挑,只恨头顶没个聚光灯增添点儿顶光也好更有艺术效果。
      白爷擦着脸上的残滓,肥胖的手腕上那成双的绿玛瑙镯子晃的我眼睛发直。
      “小宝喜欢?”
      我拼命点头。
      白爷一脸暧昧的谗笑,怎么看都不怀好意的将脸凑过来些:“想要我可以给你,我可以给小宝任何东西,只是要看好人儿会给我些什么啊?”话音一落,粗糙的手就爬上了我的后背。
      我腰一直,把那狼爪不着痕迹的躲开。把嘴巴一抹,将手里啃了半截的肘子丢下:“这样吧,我们来做个游戏。”
      “什么游戏?”
      “划拳拼酒!”
      “嘎?”明显信心不足的白爷。
      “谁输了谁脱一件衣服,直到脱光为止!”
      “好!”两眼放光雄心勃勃的白爷。
      十分钟
      十五分钟
      二十分钟
      半小时后
      “那个,这最后件可不可以不脱?”羞答答缩在桌角,全身上下只剩下一条短裤的白爷。
      我好整以暇,面色严肃而庄重的坐在椅子上,尽量让自己不向一旁白花花的肥肉看上一眼,不然不把刚吃下的东西全喷出来才怪。
      本就满身救生圈的人团在一起,更象是条臃肿的毛虫,更可笑的是脸是赤褐的通红,而身上却是久不晒阳光的雪白,从脖子开始分界,界限分明。
      光溜溜的身上套着项圈扳指手镯脚链,腰里还系着块血红的玉。
      “可,可不可以?”好可怜哦!
      我看指甲,浑圆珠润,小小的月牙,很干净可爱。
      眉毛一蹙,面带哀怨
      “小宝一直知道白爷是人堆里挑出来的汉子,一直敬重白爷,爱戴白爷爷。对外人提起白爷的时候心里也骄傲欢喜的很,觉得有白爷这样的人物疼自己着实是三生有幸,不把白爷爷当旁人,就因为深知白爷为人一向是守信有礼慷慨大方值得深交的好人。这次虽然白爷想不认输,要说话反悔,不讲信用,但我小宝一定不会对外人说些什么,只是……”
      “等,等等!”白爷从桌角探出半截脑袋来,商量道:“看这样好不好……..”
      ……
      从酒楼出来的时候,白爷衣冠楚楚,只是身上少了那些带金带银和玉挂钩的东西。
      他扬手,小心翼翼的掀开马车帘子,依依不舍道:“好人儿,下次见面可不许让我等很久。”
      我嫣然一笑,身上是横七竖八的,本套挂在眼前人身上的宝贝东西。
      “小宝当然只等白爷来照顾。我们连香班子可就靠白爷多多捧场了。”
      抬手再见,比手腕大了三圈的镯子险些甩在白爷脸上,好险。
      依依惜别做无奈状,车帘子一放下利马开始收拾身上的宝贝,数数,捏捏,放嘴里咬咬,朝亮光处照照,心花怒放,激动不已,使劲跳了三跳,咚咚咚
      想和我拼酒?
      想我都是偷XO当牛奶喝大了的,怎么会怕了这古代相当于白开水的散酒?
      度数根本不在一个档次嘛!
      武松有什么了不起,如果我是他,十只老虎也撩倒了!
      喜滋滋的把一身的东西解下,包好,拍拍,万无一失。
      却——对眼前这脱下的衣服犯了愁,古代的服装也太烦琐了,东一条带子,西一块方巾,刚才我倒是按什么顺序脱下来的?
      左比划右比划,不耐烦,将最到的布料脖子里一套,勉强伸出脑袋和手脚来,抓起那条不甚宽的带子腰里一扎,比方才轻便多了!只是脚底下剩下的这堆东西?挑出根最漂亮绣了梅花的带子舍不得丢,扎在头顶上,其他的,一抬脚,踢到了车厢下面。
      怀里紧紧抱着那包宝贝,眼呈桃心。
      狠狠的在上面亲一口,深情款款:“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多真?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
      正无限陶醉中,只觉得车子一个颠簸,几乎和地板进行一次亲密接触。连忙抓好手里的包包,大声问:“怎么了这是,地震啦?”
      马夫道:“没什么,公子,刚过了一队官兵,似乎还在捉拿那朝廷钦犯,这几天一直闹的满城风雨的。”
      朝廷钦犯?
      我最近忙的厉害竟没听到一丝动静。
      不知道有没有悬赏,如果抓住那罪犯会不会升官发财?
      我口水,双手刚扒上车沿,想详细问下那钦犯的情况,结果又是一阵颠簸,马车慌忙的扭头,几乎是拖拉着,拐到了路旁。
      我掀开窗帘,迎面马上扑来遮天避日的飞尘,呛的我半天没直起腰来。灰头灰脸的就只见路上一路飞扬的暗黄,人影绰绰,耳边是轰隆的马蹄急响,场面甚是壮观,这架势简直是要去攻打一座城池!
      “什么钦犯这么倒霉?”我问。这哪里是抓什么一个钦犯啊?围剿一千一万个钦犯也绰绰有余了。
      “听说是个,是个叫什么孙悟空的人……”
      “什么?”我几乎直接扑出车去掐住那车夫的脖子:“孙,孙悟空?谁抓孙悟空?”
      “当今皇上最喜欢的胞弟,恭亲王四王爷。”
      我跌在地板上,哑口无声,寒毛直树,冷汗不止。
      那孙悟空不是指我吧?
      那四王爷不是那“死爷”吧?
      不会这么背吧?
      车夫继续说,滔滔不绝,我开始怀疑他是唐僧的转世,只恨自己不是那手拿月光宝盒的至尊宝。
      “要说那钦犯招惹谁不成,偏敢招惹那四王爷,这下就是有一百一千条小命也…….”
      听不进去了!
      我要抓紧时间马上逃出京城。
      还好现在手里有了这些东西,变卖了可以得到不少钱财,稍微节省些,养活我和九歌应该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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