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方二爷的关心,我跟这里的人说明一下就回去,不麻烦二爷了。”背向他,我这刻想一个人静下来。
那个不懂得人家心情的混蛋却硬是扳过我的脸,还理所当然地拨乱我好不容易才弄好的发髻,“你别再胡乱招惹别人。”
“这与你有何关系?反正你对男人没兴趣吧?”重新被掩盖的眼睛带来点点的安全感,只是比起眼镜还欠一点。我还是无法习惯赤裸地面对世界,如果可以戴上母亲给我的平光镜就好了。
方信烈只是狠狠的瞪着我,“醉琼楼的幕后老板一向神秘,你别乱淌这混水,不然以后出了什么事,就别说我们秋水山庄绝情。”
呜呀,如果不是寄人篱下,我光是吐糟也要吐死他,好恨啊…“方二爷所言甚是,阿木会小心。”
“你要明白,不是人人都像那邱皓乔那么容易打发的。”
我知道,光是见你死不肯离去就知道了,没奈何只好当着他脸招那个主事的汉子进来道谢,“未请教大哥姓名。”
“公子爷客气,在下程斌。”
“程大哥,请代沈某转告贵宝号老板,沈某谢过这一席好菜,”这里连说话也很麻烦,“只是沈某不才,无力承受错爱。”
“知道,我会转达公子爷的意思。”
看着顽固地尊称我为公子爷的汉子,我只有叹气的份,完全不能理解这些人的固执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话我已经说尽了,以后你们看着办吧。”
“是。”看着他低头答应,总觉得这里动不动低头恭敬的习惯很磨人志气,还好日常没有跪拜叩头之礼,不然我会先会受不了的倒下来。
跟方信烈两人一起离去,没有人留难,那程斌还笑着送我们出去。方信烈原来大约是要护卫的,见醉琼楼的人如此安分甚是奇怪,脸色不大好看,而我则是放下心头大石,太好了,不用我卖单,看来暂时不用卖身了…
看着今夜月色清洌,感觉荒诞,这月亮居然还是我熟知的,那片宁静海还是死寂依然,只是比我过去知道的更明亮些。
整晚都被人忽视的方二,心情像是非常恶劣,“我是愈发看不懂你。”
“那是因为你们聪明反被聪明误,想得太多了。”好好吃了一顿,又解决了大麻烦,我的心情好得很,“做人简简单单就好,不然早晚累坏。一箪食,一飘饮,吾不改其乐。”
“这可是真心?还是掩人耳目的说法?”他完全不信。
我好心开解这小子,“那是因为你心怀不轨,所以看出去才鬼影幢幢。”
“你当明白人的野心不息,欲望往往见风就长。你今天无意争雄,只是当有能力了,说法就再不相同。”
要是一天可以叱吒风云,我可会翻云覆雨?“不,那决不是阿木。阿木胸无大志,只愿简单一生。”
“我们走着瞧。”
这方二真像孩子,简直比我还幼稚了,亏他还是江湖中人呢,“好,我们走着瞧。”
“阿木,”他停下脚步,“你跟邱皓乔说你对我…”
笑嘻嘻地回望,“是?阿木对二爷怎样?”
那双桃花眼的主人黑脸,“没有!已到稻香居,你小心!”
我住在店后的房子,这里比张府方便,至少没有一屋的主子,“谢过方二爷送阿木回来。”
“你真的不为戏言解释?”
“方二爷所说的戏言所指为何?”我不把握机会整你我不叫阿木,哼!
又是瞪眼,老哥你有点新意好不好,终于看着他忿然离去,我心情大好,明天的比赛更有劲啦。
天未光就被傻二爷抓出来,我睡眼惺忪,“不是还有老半天嘛。”因为是夜猎,所以要到午后才开始。
“阿木,我好怕。”z
“想着郡主就不怕了,我可以再多睡一会吗?”
“不,阿木,伴我出去走走。”y
“是。”呜,好困,如果我真的有野心,我的野心就是每天可以睡至日上三竿。
好不容易才到达招亲大会的时间,去打听之下发现邱公子因病退出,看来他是想通了,不再纠缠。
“阿木,别心不在焉,”傻二爷还没有完全重色轻友,“不然有什么万一,我可救不了你的。”
“我早知道了。”这小子的马术不比我好,还要分留神猎物,虽然只是兔子驯鹿之流,也还是危险,我只希望他不会误中副车,谁会期望他能照顾我。
“不过方家给你这匹马真的驯服。”
哼,驯服?我怀疑如果马儿当中也有白痴,这家伙当之无愧!无论我如何驱策,它说不跑就是不跑,像是电力不足的的老爷子,急死人地慢慢踱步,还亏人人都说它是好马,真不知好在什么地方,大约是方家拿来气我用的。“拜托,你走两步好不好,该不会被催眠,把自己当成是驴子了?”
傻二爷在前面只管笑,“什么是催眠?”
“迷魂术。”我没好气地再踢了那老顽固一下,换来不合作的嘶鸣,缓慢步伐还是始终如一,这下还猎什么?自己走路还比较快,它唯一用处大约是可以用来笑死其他参赛者。
“方氏兄弟真的很宠你,”也许太紧张,傻二爷开始没事找话说,“不明白他们怎么会放你出来打工。”
“他们不是宠我,而是防我。”b
“你这手无搏鸡之力的小子有什么好防的,人家可以顶顶大名秋水山庄。”
“我怎么知道。”只知道那双兄弟是被害妄想症患者,还是重度的。
“阿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要是他们开罪了你,也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我哪有饶人的本事,只望他们别欺上头来已是万幸。”
“我却觉得他们甚是怕你。”
“那是错觉。”g
张二爷笑笑,“算了,这是他们的烦恼,我当作不知,只是…”
我板着脸,“只是什么?”
“只是你看上眼的人,是方大还是方二?”
第 13 章
“二爷弄错了,我这等小角色有什么本事能看上人,”要取笑我?你这傻小子还没那个本事,“阿木不过是坐下来等人家挑。要是主子觉得阿木顺眼,不如就收了我侍候二爷和郡主好了。”
“阿木,我是认真关心啊,”傻二爷悲鸣,“知道正主儿是谁,我也好看风驶舵。”
“我才是真心呢,二爷你什么时候迎我进门?”
“当那天我不要命了,到时我就可以立阿木为妾。”
“我等着二爷恩宠。”哼哼,要贫嘴,你再多十年也说不过我的。
因为方大这重关系,狩猎的内容我们是早知道的。各人带一名随从在黄昏于不同地方出发,然后在半夜前猎得打上标记的兔鹿各二,每人只有箭廿枝,要在昏黑的环境中找出猎物,再在箭尽之前捕获目标,除了技术,也考验各人的观察和决断。
只是能够带上随从,却叫难度大降,这些富家子弟找个高明的猎手帮忙还不简单吗?不过我也不好说人,反正我们这队就是作弊的。
姬城主的手下说明的当时,我尽了力也见不到方信初,想来他是郡主护卫,这次大会用不着他。心底明白,但看不见熟人还是有些胆怯,不是自夸,我可从来没干过什么大事,会怕也是正常吧…连我家的傻二爷也是紧张得满头大汗啦。
虽然知道猎物所在的地方,但作弊还是要有作弊的样子,而且一同出发还有几队人马,总得掩人耳目地四处转转,加上我那宝贝坐骑也实在快不了什么地方去。
这里是城外森林,而且也开始入夜,但城主也不好弄丢了各大户的公子,所以站岗的人不少,照明的火把更多,我只希望他们小心点,别要酿成山火。
“二爷,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朝那个北方进发吧。”我不知他们是怎样分东南西北的,大概是出生时已有一个内置罗盘吧。
“早跟你说要认清各山的座向,不然一会跟丢了,你连回去的路也找不着。”傻二爷骂着,我却笑不出来,的确,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那黑漆漆一片,怎么认?我又不会夜视!”打起精神说回去,我是越来越没上没下了,反正从来也没有什么尊敬之心,“路上都有火把,而且这里人又多,只要上我大声一喊就行了,丢不掉的。”
“还是小心点好,不然我不知拿什么来还给秋月山庄。”
“呜呜,二爷有了新人就不要阿木了,好狠心。”
“拜托你别再假哭,不然有人以为我欺负你,我就小命不保了。”
才没人要理我呢,这马实在慢得叫人气闷,“二爷,你还是先走吧,不然等这家伙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去。”
他笑说,“也好,反正我的窘态你也看得多了,这次留下些小面子还是好的。”只要顺利找到猎物就过关,我不大担心这小子,只挥手赶他快点前进,说窘态,我骑着这笨马的模样要窘迫得多吧。
“笨马,像你家主子一样是死脑筋,不懂逢迎讨好,笨死了。”只剩下我和这笨马,森林显得有些阴森,火把映出的树影没有人气的衬托变得诡秘莫明,仿如恐怖片的背幕。
远处隐约传来人声,看来以郡主为奋斗目标的一干人马都深入林中去了。
该前进还是后退呢?黑暗中看不出前路,只有这笨马像命运一样顽固又不随己愿地踏步。
忽然听到不知从何处传来的骚动,吆喝着的人声和凌乱的马鸣,那些公子哥儿终于也打起来吗?
认清方向,不是傻二爷所在的地方,那我还是不要去凑热闹了,反正以我的身手,凑热闹也只有成为被宰割的份儿。
正要悄悄的避开那场不属于自己的热闹,一声尖锐刺耳的笛声突然划破长空。
连身下的笨马也像是吓得停下步伐。
再紧接响起两声短促笛声,那笨马像疯了似的突然发足狂奔。
我被它弄得跌跌撞撞。只是心还没有定下,我已经本能拉停这东西,“停下来,你既是通晓人性,就给我立刻停下来!”
步伐不停,这东西居然完全不理我指挥?
“你给我停!”粗暴地再次猛拉缰绳,物理上的控制永远比灵性更实际,这笨马终是不得不停。
笨拙地翻身下马,这东西明显焦躁不安,“好了,这下你想跑多远就跑多远,我不陪马大爷了。”
谁知那笨马像大狗一样用鼻子顶着我的脖子,貌似要我骑回去。
“我不能跟你走。”瞪眼,不知道它明不明白,反正先把对它主人的怒气发泄出来,“我不用其他人决定我的前路。”
虽然我留下很大机会成为别人的包袱,只是完全不反抗顺着他人的意志走从来不会是我。
“你走吧,我会照顾自己,至少不成为别人的负担。”呜呜,我沦落到被马担心了…
被笛声再次催促的笨马高声嘶叫,在我身上磨蹭几下,见我不为所动,才不甘心地朝骚动源头的反方向跑去。
原来真是训练十足的骏马,我这才定神下来。这是方大的马,能够把它赶跑的,也只有方大。一察觉到马随笛声跑,就明白是方大要我离开是非地,只是我不想丢下他,或是反过来说,我不想他丢下我不理。
反正他们自找麻烦,硬是要照顾我,那你就再多麻烦一次吧。我是不能打,但总可以远远守护着他…才怪,又不是守护兽,我只是单纯担心。就像所有小白明明碍事还是死心不息的参一把脚,我也不例外,万事都有那些大侠支撑,那我光找麻烦就好了…
骚动之处已然不远,人声和兵器交错之声纷杂。我躲入林木之后,才一会就看到也有好奇的参赛者赶来察看,但姬城主的人很快就前来阻挠。其间有两个似是负伤的人从那里跌撞走出来,才跟城主的人说了几句,他们就像避讳什么的越走越远。
我小心遁人声传来的方向走,只觉声音渐细,看来已经有人控制大局。
是方大吗?那为什么姬城主的人不去帮忙?他,该不会有危险吧?
空气中传来血的味道。讨厌。大侠不是都杀人不见血的?啊,错了,那是杀人魔才对。大侠和杀人魔有什么分别?正义?人世间真的有正义?不过都是利己的藉口。
糟了,我在胡思乱想什么?还是快点寻着方大,早些离开这地。
血的味道更浓了,就像那时。
在树林中一步一步向前走,月色清明照着前方,映着不甚清明的景象。
失去生命的,人的肢体。
眼前有如修罗场,凶手在场中单跪,以大刀支撑着身体不至倒下。
我该走出去,还是该转身逃跑?
第 14 章
等了一会,四周寂静,只有他粗重的呼吸声。
好像没有埋伏。f
为什么我没有发抖?应该使人战栗的画面,这刻的麻木是出于心理防御还是情感的褪色?
为了逃避小动物被猎杀的场景而走进杀戮地,是怎样的讽刺…
这一角该是被弃置的伐木场,被林木包围的平地,大约有廿多人倒地,没有活着的迹象。
中心的他在摇晃,像是快要倒下的样子,我不去理脚下的血痕地急步冲前,刚好接着方信初。
那高大的身子压下来,沉得紧,他昏过去了。
半拖半拉,一步步的把他带离被血染污之地。我没有余力再去细察还有没有其他可救之人,一旦遇上大事,我只是能勉强应付眼前境地的平凡人。
而且这些人都是他杀的吧?我身边就是一个真正的行凶者。
只是人文讨论还是得等方大清醒过来再说。
好不容易走到一个临近湖边的地方,远离狩猎的地域。轻轻放下他,我喘着气地以水袋盛水,然后回到方大身旁,打算像戏中的情况让他喝水然后他会慢慢清醒过来。呃,只是不多的理智阻止我那戏剧化的举动,这样子喂一个昏了的人喝水,会不会让他窒息死?
叹气,这种高危举行还是别进行了。只用水湿了汗巾为他擦脸,抹去血迹。
他有多大呢?约是廿三四吧?在这不算长的人生之中他杀了多少人?他可会歉疚和害怕?
藉着月色看着这深邃的轮廓,方大不是像方二一般的美男子,而是更沉实刚毅,没有平常忧郁的表情衬托,这时的方信初显得脆弱。呼吸平稳,脸色也没有异常,似乎暂时用不着急救,不然我也不知该去拜托谁。姬城主不知是敌是友,也不知还有没有追兵
。
为什么我到这里遇上的是他们?不知是谁更不幸。
我看着湖水,心乱,情也乱。以为自己可以不在乎,以为可以遗忘,以为会得坚强,但遇上他们我只能努力装作冷漠,但其实还是在意。
“是你?”身后是方信初气弱的声音。
我苦笑,转身背着月色,我不以为这身粗布会让一个刚醒来的人认出我是谁。
他到底通过我的身影看着谁?r
其实我完全不想确认这问题的答案,“我是沈天明。”
他迷蒙的眼神消逝,换来一贯的精明,“是你。”
那平静无情的声音叫我中微微刺痛,吸气,我不能就此失陷,朗声回答,“是,方大爷,是阿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