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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世?算我一个!——by青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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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世?算我一个!----青岚

作者: 自由版工 发表时间: 2004-11-24 12:29:48 点击:次
楔子

其实我已经后悔了。在我跳下大楼的第十八层的那一瞬间。为什么要死呢?就那么爱他吗?爱到可以赴汤蹈火,可以以死明志?我不怕死,可是死了之后在他的心里会占有多大的地位呢?活著的时候就已经输的一塌糊涂,死了之后,恐怕更是化做轻风一缕,了然无踪了。听耳畔呼啸而过的风声,生命的迅速燃烧让我突然留恋起自己不过二十几的年华。我一直不知道,在我的生命中除了他,还会有些什么,那占据我一生的爱恋,最后却成了葬送我的理由。如果上天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想知道,不一样的选择下不同的结果。伴著飘洒的清泪,我许下愿,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不会再轻言放弃生命。呃......那个,我说上帝啊,如果有可能的话,让我提点要求呗?其实也不高,只要是家境富裕,相貌堂堂,最好和当朝皇族沾点亲带点故,或者干脆让我当个太子总统之类的好了......什么?你敢淬我吐沫?

1

 当我幽幽然睁开眼睛,体会著似乎久违的阳光照耀著身体的时候,我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什么?你说你听不懂?我踢......踢你......给我回去看题目去。没错,转世,转世啊,虽说是小说漫画电影动画片里演烂了的情节,可你体验过吗?没吧,那就说明这还不是一样大家都玩的了的游戏,当然也比不了你家楼下商店搬迁大甩卖正好让你拣到便宜货的概率。既然说到转世,首先要弄清的自然是身处的地点年代,万一你满口之乎者也打了招呼,结果身边的人都说著标准的古典英语,或者又发现自己跑到了科技发达的未来世界,尴尬不说,多丢现代人的面子啊。我看了看身边的物件,床上是流苏,窗棂是紫檀木的框,眼睛前面的可爱小人儿是挽著双髻的童子,摸摸身上的衣服,呵呵~~~是长袖儒衫,应该是中国古代没错吧。掐掐自己的脸,会疼,掐掐童子的脸,会叫。恩,看来转世满成功的。我努力的回忆历史课老师上课时讲的年代表,也许有用也说不定啊,万一我要是遇见什么帝王君主之类的,说不定还可以稍微辅佐辅佐,顺便满足一下自己的私欲。不过当年我的历史课从来就没及过格,所以我又开始转向科学方面,不指望著我在古代就研制成原子弹,让火箭载著人飞向天空,可起码也弄点新鲜的让这些老爷爷老奶奶们见识见识,也别光是咱们在博物馆里欣赏他们流传下来的丰富遗产,偶尔也要向前辈们汇报一下学习成绩吧。可我抓耳挠腮的想了好久才想起来自从我上了中学,学的就是艺术类,整天忙著为艺术事业做贡献,哪有时间看这些东西,而我学的是装潢设计,毕了业就开始用电脑做图,根本荒废了有限的那点美术底子。至于武功?你看过哪部现代片是以纯武力取胜的?关键时刻都要上枪,连动画片都这么演。也就是说,我一无是处了。我烦呢,这日子以后可怎么过啊。童子站在我坐著的床头,奇怪的问,"公子,心月公子,你又在发什么呆啊?" 我烦呢,人生地不熟的,难道去沿街乞讨不成? "心月公子?"烦死了,"我又不是心月公子。" "公子?" "我说过我不是......" "那你是谁?" "我是......"我是谁?告诉他我来自遥远的未来?我备受影视作品熏陶的现代人都会无法接受,更何况我不认为古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比现代人强,所以,我神情凝重的告诉童子说,"其实......我是上帝。" "啊......上帝啊......"童子毫不吃惊的随口应答,"你失忆了吧?" "呀?你怎么知道的?"莫非古人的科学系统其实比现代人高超?怎么一个小童子都说的出三流肥皂剧的剧情。童子甩给我一本线扎书本,说,"公子,这个月你已经失忆第十八次了,上次你说你是菲律宾女佣,再上次你说你是美国大兵,再上上次你说你是外星人......这次又说是上帝......虽然我不知道那些都是谁,但是每次你一醒过来就问我你的身世,然后就急著找镜子,看了一眼又急著去自杀,接下来即使不管你也会自己醒过来,再失忆,再找镜子再自杀......哎,反正我是没力气再向你解释了,我把你的事情都写成书了,自己看吧。还有,镜子在墙角,看了以后想自杀的话,叫我一声,我把书收好......呦,看我都忘了,厨房还有给你煮的莲子汤呢,这会恐怕要好了。" 说完,童子登登登的跑开了。自杀?开玩笑,好不容易转世成功,暂时还不想死。扔掉手里的书,找到镜子,我实在是好奇啊,究竟是什么样子竟然让这么多人都无法忍受,难道是恐龙青蛙的不得了?我趴到大铜镜前一看,就有了一种想找把椅子砸了它的冲动。他奶奶的,镜子里的那张脸竟然敢比爷爷我还要漂亮,我已经自认为是宇宙无敌大美人了,而眼前这小子竟然会比我那张绝世无双的脸还要艳上几分。我从没讨厌过某人,是因为我只讨厌比自己美丽的人,而我从来没遇见过比我美丽的人,今天终于让我遇见了。我对著镜子咬牙切齿,磨了半天的牙关,突然想通一件事,那就是,不论眼前这个人的外貌如何,都是我啊,就当是换了件比以前好看点的衣服吧,反正是皮囊,穿什么不是穿啊。拣起落在地上的书,开始钻研起里面的内容。那个......这手写的书还真难懂呢,要不,我介绍活版印刷术给他们?话说当前江湖兵分两派,废话,天下一家还打什么啊,早没戏了,江湖人士都下岗回家练早市去吧。目前我身处的就是半分天下的宝棱宫后殿。后殿你懂吗?就是后宫,网罗天下美人的地方,楼心月就是不幸被搜集的可怜少年,宫主城孤烟对他不冷不热,不宠也不厌,废话,太受宠就用不著去自杀了,太受冷落也可以拍拍屁股偷偷走人,反正没人记得住,可偏偏坏就坏在这不冷不热上。原本是大户人家的良家子弟,突然沦为让人欣赏的小宠,越想越窝火,忍不住就服了毒,唉,幸亏是服毒,要是引剑自刎的话那就要受点皮肉苦了。重又回到镜子前,上下查视一遍,立刻明白了那些人无法忍受的原因,因为眼前的这个人分明就是同性恋中的小受形象,一般人的确是受不了,可对于我来说,却正和我意,因为,这正与我的生活态度不谋而合。呵呵~~~我美孜孜的幻想著那美丽的艳遇和帅到掉渣的帅哥。根据我多年努力钻研言情小说的结果,那就是,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至少应该去和这里的主人也就是城孤烟大人打个照面,根据前辈们的实践表明,在感情上十之八九会和他所有发展。想到这里我扯开嘴很没形象的笑了笑,呵呵~~~不错嘛,听听,江湖,宫主,光想象的就让人有无限的空间了,和他联络一下感情肯定是没错的。说做就做,我开始有点想笑楼心月的傻劲,死什么啊,没听人说过吗,自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金钱故,两者皆可抛。什么?你说我背错了?才怪!宫主啊,等我,我的后下半辈子指你了。推开门,我扑了出去,正对上端著碗往里走的童子。 "呀,公子,看过镜子了?"他吊吊眼睛说,"干吗急著往外跑?难道这次是投河?" 我一把拉过童子,"来,和我一起走。"

2

 出了房门,是中庭,美丽的花园里正是开满了鲜花的季节,往花园里那么一看,我又重重的陶醉了那么下子。满园子哪里只有什么花儿,四处散落的个个都是明眸皓齿,水灵灵的美少年。不愧为古代,大气没有污染,美少年们蜜桃一样的皮肤似乎一掐就会出水般鲜嫩,SK几的大姐往这里一扎,也都给显没了,楼心月美?这些少年更美。我立刻有了干脆改受为攻,就在这后花园里建立一个后宫中的后宫,和这一干人等来个纠缠不清的冲动。一见我进了中庭,几个原本谈得很投机的少年停了下来,睁大漂亮的眼睛看著我。别停啊,别停呀,虽然我也比较喜欢他们盯著我看的清纯样子,可我更喜欢看他们说话时灵动的模样。冲过去,掐掐这个脸,摸摸那个腰。美少年甲声音婉转可怜的对我说,"心月公子,你醒了?" "恩......"他跟我说话了啊,我继续陶醉。美少年乙,"我们刚刚还在担心你呢。" 我还是陶醉。 "心月公子,......" 我陶醉的不得了。 "......主人还说你醒过来以后要见见你呢......" 我猛然清醒。主人?宫主?我在做什么?有句话叫"色令智昏",果然没错。我要去傍金主,不是要玩弄美少年啊。悬崖勒马,我收回了色咪咪的眼神,"主人他在哪?" "呃......在齐巍堂......" 呵呵~~齐巍堂啊......听听,光名字就这么有气势,果然是有地位的人,靠他准没错。拉过童子的手,"走,去齐巍堂。" "啊?~~~公子,你确定?......" "没错,"金毛龟,我来了。 "......" "啊~~~对了,"我又折回美少年丛中,真是,再这样下去,我会走不成的,"顺便问一句,那家伙......主人他帅不帅?" 没办法,我比较喜欢买一送一的买卖。在童子的指引下,我出了后殿,往齐巍堂的方向飞奔过去。第一个时辰,我们穿越树林。第二个时辰,我们爬过山头。第三个时辰,...... "喂......我说,"当我终于瘫倒在路边的时候,已经是过了晌午,炎炎的太阳就顶在头上,汗水顺著脖子上的曲线飞流直下,"那个......你......" "公子,我叫焉墨,"童子报上名字。 "我说焉墨,那个齐巍堂究竟在哪里啊?" "公子,我书上没写吗?......啊,那是我忘记了......齐巍堂是宝棱宫的前殿,距后殿好几百里路呢,平时主人和公子们是不去前殿的,只有宫里有大事的时候,才会邀了宫里各分堂的堂主们聚在齐巍堂议事。说到堂主们啊......" 恩......不愧是会写文成书的焉墨,将来有发展,瞧,说到宝棱宫的八卦新闻真是卖足了力气,比较适合做个娱乐记者之类的。我可没那么好命,只能无力的歪在树干上,感慨著自己的卤莽,天啊,好几百里?早知道起码应该弄匹马啦,租辆TAXI啦之类的,我在怀疑我一年的运动量有没有这几百里,现代都市人的通病就是除非到了身体向你发出红牌警告,否则是决不会主动找上运动的,理由?当然是忙。说到不忙的时候?也有,但是,总要去恋爱吧?所以,还是没时间。 "公子,"焉墨止住了他的现场娱乐报道,开口问我,"我们现在是回后殿,还是继续向前走?" 这个......我也在考虑啊。明晃晃的太阳底下蜿蜒著的荒野小路,远远的传来一阵急促的声音,风尘仆仆的飞驰过一匹骏马。呵呵~~烈日古道骏马,有诗意,不知马背上那个会不会是个帅哥俊男,我拉开架势,举起右手,拇指向下。帅哥,不介意的话,让我搭个便车,顺便发展一下感情,就当作是宫主之前的前菜,练习一下古代人的恋爱步骤好了。 "啊......主人......"焉墨扯著我的衣袖大声叫,"主人啊......" 主人?我吗? "公子,主人啊,是主人的马啊......" 主人的马?难道说,马背上的就是宫主本人?呵呵~~看来我要省掉前奏部分,直奔主题了。我摆出自认为最性感美丽的身形,横在大路中央。骏马直冲我飞奔而来,扬起的风沙太大,看不清上面的人,但从人影依稀可以看出马上似乎有两个人。呃~~~~一个是宫主,另一个呢?是宫主夫人?马蹄的声音越来越急促,眼见冲到我的面前,恩......看那速度,恐怕不比我原来那辆雪铁龙差到哪里去,够帅啊,想当初我应该把那辆经常抛锚的二手老爷车卖掉,换匹马骑骑,多拉风啊,我就不信草料比汽油贵,而且,嘿嘿,警察你管不著,我看你怎么给我开罚单......呀,扯远了,话题回来,话说那高头大马奔到我的面前,我兴奋的迎向未来的新生活,结果那畜生竟然昂首一声嘶叫,放蹄飞跃,从我的头上跃了过去,只剩一股风沙,滚滚的落在我的身上。我就象被汽车尾气熏到的弃狗一样,很没形象的凄惨的站在路中央。他奶奶的,爷我卸了你。 "公子,公子......"焉墨捣著小随步,上前问我,"公子你没事吧......公子你别伤心了,看,你不是很聪明吗,连自杀都能想出这么多种方法......没关系,这次不成功,下次继续......" 我一拳头砸向他那乱晃的小脑袋,"谁说我要自杀?打道回府。" "哪儿?" "笨,回后殿。" 我拽著焉墨的小手,顺著原路往回走。 "呀......公子,你用错词了......"焉墨将的唠叨本质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个时候不应该这么说......" ......真罗嗦。来的路花了三个时辰,回去的路当然也少不了。当我风尘仆仆,疲惫不堪,形容狼狈的回了后殿的时候,太阳已经从东四十度角变成西四十度角。结果是我到底没见到宫主大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毕竟,人家四条腿,我两条腿,你见过哪辆自行车敢超宝马的车?挫折啊,惆怅。算了,以后还会有机会,我瘫倒在床上,迷迷糊糊昏沉沉的开始了睡眠。来到这里的第二次清醒,是我极其不愿意的事情,但是我真的无法忍受。换句话说,我是被饥饿感活活叫醒的。如果你回头翻翻前文,就会发现,昨天一整天,我除了赶路,还是在赶路,根本是粒米未进。喊过来焉墨,备了一桌饭食,我狼吞虎咽起来。结果,继那一园子的美少年之后,我再次惊艳一把。古人都这么幸福吗?美少年做伴,吃的也这么美味。这可是真正的纯绿色食品啊,那菜好吃,那肉,也好吃,没有一点农药或是化学品的味道,大厨也是功力非凡。贫穷了一整天的肚子,快乐的吸收著桌子上的营养。饱食早餐之后?当然是散步。散步?当然是去园子里扎那群美少年的堆。我享受著美少年们的热情包围,色咪咪的考虑著自己的后宫计划。 "呀......"随著一声惊叫,美少年们开始略微骚动起来,"主人,主人来了。" 宫主城孤烟?拨开人群,我看见了一个衣著华丽的高大俊帅的男人,有著硬朗挺拔的身形和强悍邪美的脸。他就是城孤烟?在美少年们含羞带怯,满怀期待的目光里,城孤烟径直向我走过来,人还没走到我的面前,我突然感觉到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难受,一手撑住身边的树干,轻开朱唇,哇的一声吐了出来。天啊,早上起来吃得太多,看,消化不良了吧。城孤烟略微皱了皱眉头。我抬头,很是抱歉的看了他一眼,真的很对不起。但是,就在我抬头看到他的瞬间,那阵呕吐感又向我袭来,赶紧弯腰低头,一盘子桂花鲤鱼就这么还给了大地。余光可见,城孤烟的脸色变成了铁青色,颜色之纯正,一般人无法比拟。抹去嘴角的污秽,我装帅的再次抬头对上城孤烟的目光,结果,还是在那一瞬间,剧情再次上演。天啊,我的云片糕。 "我就那么让你恶心?"城孤烟冰冷的声音让我想起李莫愁的冰破银针。完了,这次落地的是我最爱的香菇油菜。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啊。四周的空气开始变的紧张,美少年们噤若寒蝉的默不做声。城孤烟嘴角微扬,"侍卫,把他给我关到柴房去。" 柴房?不要啊,柴房怎配的上我这可怜兮兮的纤弱体质。啊......我想起来了,言情小说里的主角通常情况下见到男主角第一眼都不会给他好脸色看,这样才显得有个性,与众不同嘛。 "哼......"我冷笑,"白痴,你敢把我关柴房。" "......白痴?......"城孤烟面部表情明显有大起大落的趋势,肌肉运动方向也变得不受他本人的控制了,满园子美少年已经昏倒一半,城孤烟叫住拉著我的侍卫,"不用把他关柴房了......" 呵呵......看,这招果然好用。 "给我直接丢到茅房去。" 呃?~~~~~茅房?天......我晕啊......我可怜的小受形象啊。 "柴房,柴房,我选柴房好了,"我哀求。没人理我,我理所当然的被丢到了茅房。欣赏著窗外清净的月光,嗅著茅房里特有的芳香,我欲哭无泪。切,你关我,我就这么乖乖的让你关啊?我努力的爬,爬上墙头,想要翻出茅房。就在我一脚骑上墙头的时候,在墙的另一面,我看见了一个人。他一身白衣,如一缕清风般挺拔俊逸,明眸皓齿,长发修眉。一回头,满脑袋的海飞丝一甩,又清逸又飘柔,和他一比,我头上的简直就是沙宣。就在那一瞬间,我感觉到,这就是我命中注定与我纠缠不清的人。 "咳,帅哥,"我骑坐在茅房的墙头,问他,"缺男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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