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自我陶醉的持续膨胀中,李牧抱拳一揖,说道:
"恩公心肠甚好,定有佛祖保佑!那在下就先走一步了,恩公保重!"说完,站起身就想走。
咦?啊咧?啊咧??这人不是主角吗?那作者有病啊?费这么多章节渲染他的华丽登场?!
"壮士请留步!!"作者是不是知道,我一定会喊这句话啊!?
李牧闻声回过头时,已经走出巷子了,嚯~~腿真长~~~我跑上去追上他,气喘吁吁的对他说:
"你要回赵国也不急于这一时吧?你看你身上的伤需要处理,衣服也要换了。再说去赵国这么远,你身上一点银子都没有,也没有马,如何回得去?还不如去我家暂住段日子,等把伤养好了,钱攒够了再走,岂不是事半功倍。"
"这......实在不好意思再麻烦恩公破费了......"李牧低下头不敢看我的说道。
"嗨~~客气什么~~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嘛!你也别总是‘恩公恩公'的叫我了,都被你叫老了。我叫水云心,万里兄叫我云心就行了。"我开心地笑着,哇~~好养眼啊~~说什么都要看你洗完澡再放你走!
于是,我和李牧结伴回到了卧云轩......
临回来之前,我从口袋掏出在城门边捡的银子,数了一数......数完后的结论是:以后不卖鱼了,去讨饭得了~~~!
妈的!我卖一年鱼都比不上在城门口坐一天!!以前听别人说,要饭的都吃肯德基,我还不相信~~~现在信了......
算了,虽然不是我自己劳动所得,但反正也不是我用,于是我心安理得的带着李牧去了药店看了伤,虽然李牧说,这点小伤不碍事;又带他去布行买了衣服,他这么高~~总不能穿我的衣服吧?不过他买衣服可比梅子玉的衣服便宜多了,他人豪爽的很,跟我一样就行!
结果,我又用别人的银子卖了李牧一个人情,精明!我对自己是越来越崇拜了~~~
回到卧云轩后,我叫李牧拿着新衣服去西边山脚下的温泉洗澡,自己则捣鼓起晚饭。结果他这个澡洗得可真久啊~~~我坐在卧云轩木屋外的饭桌边,等得饭菜都快凉了,才看见他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朝这边走来。
我一看见他,就招呼他过来吃饭。他听见叫声,抬起头来,朝着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笑起来很阳光。我是色魔!理所当然的看呆了去~~~
结果他走到桌前坐下来,开始吃饭时,我还一直盯着他湿头发上的水珠顺着他轮廓分明的俊脸一路下滑到他微微蠕动的喉结,再滑落至他微敞的衣衫中,消失在小麦色的胸肌上......
我看得饭都忘记吃了,一脸猥亵的"口水三千丈",李牧那呆子居然毫无防备。就在我第一百零一次强迫自己要收回这种像狼一样眼神时,李牧终于从饭菜中抬起头来,惊慌的看着我,表情越来越紧张,到最后连脸色都变了......
"云心,你没事吧......?"
嗯?我能有什么事~~我倒是担心你有什么事!千万不要被我......
我哀叹地对他摇摇头。唉......单纯的孩子......
"还说没事?你都流鼻血了!!!"
第三十三章 送鸿鹄
...... ......
从此,李牧即梅子玉之后,成为了卧云轩的新客人。由于李牧乃赵国人,赵国地处北方,所以李牧不会水,于是打鱼的事就落在了我一个人的身上。而李牧很不好意思,总是很勤快的帮忙做事,一会儿上山打柴,一会儿上山挖野菜。这点比梅子玉强多了!托他的福,我在卧云轩这么久,从没吃过这么多各种各样的野菜。因为......我都不认得......狂汗......
我觉得奇怪,为什么他懂这么多啊~~~嫉妒......遂问他。
李牧答道:"在下乃赵国军中的一个飞骑百夫长。平常打仗时,有时粮草供应不上,我们就会在草原上找些野菜充饥,所以识得一些。"
"飞骑百夫长?很大的官吗?"我边嚼着李牧刚挖到的水萝卜,一边蹲在他身边问道。
"呵呵......是个很小的官,是只带一百人的骑士。"
怪不得这么狠打!都快赶上超级赛亚人了。
"那你怎么会被胡子他们抓到?"
"因为赵将军指挥作战失败,我与一班弟兄被秦国人俘虏了,在秦国与匈奴的边界生活了将近两年,因为身材高大,遂被人贩子误认为是匈奴人,被抓了去......"
"哦......"我又偷了一个水萝卜,快速的塞进嘴巴,"赵将军?哪个赵将军?"
"马服君赵奢将军之子--赵括!"
我闻言,一不小心把一大块水萝卜没嚼就吞了下去,结果捂着胸口猛捶!
"咳咳咳......哎哟~我的妈呀~~差点噎死!"这个时代名人实在太多了,随便一抓就是一把。
"你认识赵奢将军?"李牧对于我的反应甚为奇怪。
"认识!这么有名我能不认识吗?‘狭路相逢勇者胜'不就是他说的吗?智勇双全的猛将!"说完,用没拿萝卜的那只手立起一个大拇指。只是我不好说,他那个儿子可是纸上谈兵、虎父犬子的典型。你跟着他,不败才有鬼了!
李牧对我的回答很是认同,感慨道:
"是啊,赵老将军还在就好了......"随即陷入沉思......
"唉呀,风水轮流转,谁讲得定呐。说不定万里兄将来比赵奢将军更加令敌国闻风丧胆呢?"由于我上次没听清李牧的真名,又因为虚荣心作祟,我一直拿自己给他起的名字叫他。后来当我知道他真名的时候,我差点没扇死自己!可我刚才那这句无心的话,却最终变成了历史的事实。
李牧来的时候是三月末。时光转瞬即逝,一转眼,枫叶红了......
经过我俩半年的共同努力,我卖鱼,他挖野山参。李牧终于凑够了北上的钱。因为好的匈奴马要很多钱,我们买不起,所以我俩猫了半年,终于碰到了一个偷马贼,从他那里低价买进了一匹对马来说很漂亮的长腿白马。李牧很是喜欢,将它命名为"踏云"!
重阳节那天,李牧就起程了。临行前,李牧两眼含泪的与我在梅林前告别。又说了很多诸如什么大恩大德莫此难忘的话,被我调笑了好久,来借以转换气氛。
啊~~真恨作者啊~~专挑我不在行的给我做,最讨厌送别这种场景了,我泪腺比较发达的说......
我们在铺满落叶的山间小路上走了很久,我不开口,他也不上马。山间除了婉转动听的鸟叫,别无旁音,安静而悠闲,此时却泛着淡淡的哀伤。忽然一阵秋风起,吹乱了我肩上的乌丝,也卷起了满地的落叶飞至路的尽头。风停的一瞬间,我俩像感召大自然的暗示般,同时抱拳说道:
"万里兄(云心),珍重!"
如同我们第一次在集市上合作时的默契,然后都是一愣,相视而笑......
末了,我突然想到什么,又对他说:
"万里兄,卧云轩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
李牧一笑,一如既往的阳光。
"云贤弟,在下告辞了,我一定会再回来的!"
说完这句话,李牧潇洒的跨上马,追随着被风吹散的落叶,消失在山路尽头......
至此,从认识到分别,我们这位耽美史上最蠢的主角都不知道,他居然只花了五十两银子,就买回了战国四大将之首、中国历史上十大天才名将之一的李牧!
[作者口水]:赵奢,战国时赵将。初任赵田部吏,旋主治国赋。后任将军,善用兵。公元前270年,秦进攻赵险要地阏与(今山西和顺),赵派将军赵奢前往救援,赵奢在离邯郸三十里处屯驻二十八天,造成赵军不敢去阏与作战的假象。暗中派间谍侦察敌情,掌握秦军动态。后乘秦军之不备,以两天一夜时间,急行军赶到阏与前线,立即用一万人占据了北山,居高临下,大破秦军,赵奢本人因功而封为马服君。
赵括,马服君赵奢之子,也叫马服子,战国时赵将。他只会空谈其父所传兵法,实际不能指挥作战。公元前260年,赵中秦反间计,用赵括代替老将廉颇,一反廉颇的策略,改守为攻,在长平(今山西高平西北)主动全线出击,向秦进攻。秦将白起分兵两路:一路佯败,把赵军吸引到秦军壁垒周围;一路切断赵军后路,实行反包围,使赵军粮道断绝,困于长平。最后,赵军四十六日不得食,分四路突围五次不成,赵括战死,四十余万赵兵尽被坑杀。赵括的失败,被后人当作「纸上谈兵」的笑料。
第三十四章 郊游
送走了李牧的卧云轩又重新只剩下我一个人,一如我刚来时的闲适安详,可是我却觉得分外的寂寞。梅子玉这一去,音信全无。本来在他走后,又来了李牧,我俩整天忙着怎么赚钱,过得倒是挺充实的。这下连李牧也走了,剩下我一个无所事事,整天除了触景伤情、忧春哀秋,就是像怨妇一样敏感而无精打采。
唉......我以为我很成熟实际上很幼稚;我以为我够奸诈实际上比我奸诈的人彼彼皆是;我以为劳动可以创造财富实际上不劳动的创造的财富要更多;我以为爱情是我最终的目的实际上人生才刚刚开始;我以为我长得还不错实际上我脸上有的五官猪也有;我以为我在自嘲实际上我是如此之桀骜......
如此秋高气爽的时节,我怎么能象个癌症晚期的病人一样失魂落魄的。正所谓:心病还需心药医。为了转换心情,我决定去郊游!可是想来想去都不知道去哪里。本来嘛,我来到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凡事小心为上,不敢乱跑;再说卧云轩这个仙人居我还不舍得呢~~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太懒了......不好意思承认而已......
最后,我想呀想呀......脑子里忽然出现"红烧鹿肉"四个字!呃?我摸摸肚子,好像不是很饿啊?!对哦~~~我去樵夫说的那个云钟山玩玩!现在还不是太冷的样子,刚好樵夫的家也在山里,哈哈......我连住宿费都省了。以樵夫和他妻子的豪爽性格一定会吃宿全包!哟或~~~赚到了~~~
于是,向来是冲动派的我,立刻就启程了......
我沿着进城的那条路走到三岔路口,看到了向南、向北、向西三条路。向西是去边城的路,向南的方向听梅子玉说过是去丽水的,就是那个倒霉的残剑归西的地方。哦~~捡梅子玉回来的那天,我还听老哥说他在丽水边上有一个农场来着。嗯......等我从云钟山回来,我再去他家玩玩。
我小算盘打得满满的,起脚朝着向北的那条山路走去......
第三十五章 秋、送别、童子
九月的天气已经有些凉了,却不致于太冷。我百无聊赖的散步在鸟语花香的山间小路上,秋风徐徐的刮过我的脸庞,并在我走过的地方留下几片落叶,山间一派萧瑟的景象......
我忽然很想念才走没多久的关万里,他这一走,外面的世界等待着他的将是一片血雨腥风,而远在齐国渺无音讯的梅子玉......现在是否安好呢?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我脑子里突然很戏剧性的浮现出唐朝诗人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旁顾无人,我便学着古时读书人的样子,自娱自乐起来。
远处如画的梯田,渺渺炊烟农家,让我感觉那么遥远却又那么真实。稍近处的一户人家传来一声声犬吠。我闻声看去,篱笆围成的院子门口正站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士兵,稚气未脱。门内站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农妇,脸上带着岁月的风霜,嘴里不知在说些什么,手也不停的来回检查少年身上的东西,眼神尽是担心与不舍。少年微笑着点头,像是在答应着农妇的各种嘱托。
山中相送罢,日暮掩柴扉。
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
又一个送子参军的伟大母亲,又一个立志报效祖国的热血男儿。但在这战火纷飞的年代,看起来却是那样的残酷与无奈......
云钟山离卧云轩当真不是很远,我边走边玩也只花了两个时辰就走到了山脚下的官道。虽说是官道,但由于地处偏僻的山区,基本上看不到来往的行人。官道旁有一条不起眼的蜿蜒小路,一直延伸至云钟山树林深处。
我向来是比较贱的!有小路决不走大路,有后门决不进前门,于是我想都没想就往小路冲去,刚才头上的愁云惨雾也一扫而空,像是看见one piece的路飞一样完全不考虑后果就先行动了。
我在树林里一阵乱窜,既没有遇上野兽也没有碰上劫匪。啊......好无聊哦~作者是不是写不出来了,谁叫她笔名叫"坑"咧~~活该!!
正当我在很爽的腹骂作者的时候,林中忽然传来一阵悠扬的笛声。呃?作者怎么知道我最喜欢听笛子?嘿嘿,她对我还是不错的,自从掉来这里,没有CD又没有mp3,真是折磨死我了。
我顺着笛声的方向看去,眼前出现了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年纪的放牛童子,坐在水牛背上,手中拿着一竿牧童笛正放在嘴边吹着呢。哇~~好厉害!这么小年纪,笛子吹得这么好~~我兴奋得朝他跑去。
童子终于也看见了我,停下了吹笛子的动作,坐在水牛背上歪头看着我。
我跑近一看,呀!好可爱的小男孩哦~~一头柔顺的秀发扎成了两个髻,分别用红头绳绑在耳朵两侧。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正好奇的打量着我,唇红齿白,肌肤赛雪,好一个天降神童!
我顿时觉得好有贾岛"松下问童子,云深不知处"的感觉,一股穷酸书生味的得意洋洋。
童子倒先开口了:
"来者何人?你到底是人是妖?!"
"......"
听起来好有红孩儿的气势呀,真没礼貌!
"小朋友,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上云钟山怎么走啊?" 我摆出一个尽量看起来和蔼可亲的笑容问道。不跟小孩计较,免得在读者面前显得我很没水准!
"你是山里的妖怪居然还问我?你是不是般若变的,所以才跑来问我?我是不会上当的。这么说你应该是母的了,我刚才看你也觉得像。"
"......"
我真的是无语了!这小孩的家长成天到晚都在给他灌输点什么东西啦~~~
"喂!小鬼!我哪点看起来像妖怪?啊!?我脸上有的,你不是也有!!我是头能拿下来还是眼睛掉地上了?你凭什么主观臆断说,我就是妖怪?!我还是哈里波特呢~~~"怒!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点什么了......
"你长得太漂亮!我娘说过,长得漂亮的女人都是狐狸精变的!"
"......"
哦~原来在他眼中"妖怪"="beauty"啊......哈哈~~心情突然变好~~
"但是你刚才想吃我吧?所以我怀疑你是般若变的。"童子很自豪于自己的自作聪明。
"你看清楚!我是男的!!!"
童子闻言,仔仔细细的足足看了我五分钟。五分钟过后......
"你骗人!哪有男人长成你这样的!"
"......"
他一定是青光眼患者!!!
[作者口水]:此章中的第二首诗是唐朝著名诗人王维的《送别》。这首送别诗不写握别情景,却更进一层写期望别后重聚。开头隐去送别情景,以"送罢"落笔,继而写别后独归掩门,怅惘失落之情更浓更稠,为望其再来的题意作了铺垫。春草再绿自有定期,离人回归却无定期。惜别之情,自在话外。意中有意,味外有味,真是匠心独运,高人一筹。
般若,因女人的强烈的妒忌怨念形成的恶灵,住在深山中,每到半夜就去吃人,是一种专门抢夺小孩的女鬼。
第三十六章 云钟山
气......气死我了!!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不理他,换个方向走。结果居然给我误打误撞就这么上了山......
云钟山真乃"神脊"也!我走在上山的小路上如是想。方圆500多里的山脉,峨嵋的秀丽山林,泰山的霸气宏大,华山的陡峭险峻,皆被它融于一体。特别是最高的那座山峰如玉皇大帝遗落下凡的一柄宝剑,把原本稍显柔和的山脉劈出一道缺口,笔直的插入大地,悬崖峭壁非鹰难攀。峰顶深入云端,远望过去,就像古时铜钟里的钟摆。恍然大悟,真乃"云--钟--山"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