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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受不清+番外篇——by阿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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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复缓缓从车里钻出来,点了点头,人还不能从一些琐碎的记忆中转出来——是的,他觉得他进入了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

是他自己设的局,是他自己入的局,又是他自己忘记了出局的路,这一切,都怪不得别人。

第十一章

与闵主任稍稍解释了一下今天聚会的缺席,齐复拖着疲惫的皮囊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个地区相对比较安静,入夜以后,行驶的车辆减少,行人踪影几乎不见,静得能让齐复听见饭店后面湖水细喘波动的微小声音。

房间里灯光全灭、窗帘拉得很密实,齐复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看不见。

他闭上了眼睛,生命力无穷无尽的黑夜,令他无力抵挡。

儿时,他活在没有父亲的阴影里,但是母亲总告诉他父亲终有一天会回来,于是,那段岁月算是一段朦胧的带着期盼的不算太过压抑的;稍大一些,他发现自己身体的与众不同,永不能忘的是母亲在自己疯了似的崩溃的时候甩了自己一巴掌,她说,我都没有放弃你,你为何要放弃你自己?上学的时光,是快乐的,基本上大多数时候同学之间都是没有性别之分的,他又拼命运动身高一直拔高总没有引起奇怪的猜想;大学和陈沐的相遇,恐怕算得是这短短的三十三年时光中最美最美的一次巧合。

秋风凛冽的日子里,有一个与自己一样高大的男孩子牵着自己的手走过似乎永不会走完的林荫大道——他那样的喜欢自己爱自己,不在乎自己奇异的身体,他说,齐复,你很好,好得不能再好了。

如此简单的情话,却能让齐复面红耳赤羞不能已,那种类似爱情的情感从某个时刻溢满了胸腔,一发不可收拾。

也是陈沐,教会了自己性。

齐复想着想着,眼角落出眼泪来,他是幸运的,他一直都知道。

他知道一些和他一样的身体异样的人过着怎样痛苦不堪的生活,而他却幸运地遇到了一个温和与善良的人,教会他爱,教会他享受这份异于常人的性。

齐复的手慢慢的抚上自己的小腹。这里,曾有一个未成形就已经失掉的孩子。

他摸索着开了床头灯,掏出手机,拨出电话。屏幕上显示着孟信元三个字。

这是孟信元存进去的,他说,迟早会用得到。

孟信元似乎喝醉了,带着浓浓的醉意接了电话,声线低沉并且醇厚,如同千年的陈酒一般,“齐复,睡不着吗?”

齐复望着橙色灯罩上的一个黑点,艰难地问道:“帮我查查陈沐……是不是还活着,我今天遇见他了。”

那边孟信元似乎是并没有太大的惊奇,笑着低低地问道:“是的话,你还回得去吗?”

齐复闭上眼,抹了抹脸上冰凉的泪水,忽的一个冷战,猛的坐起来,压着嗓音问道:“孟先生,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我?我怎么知道呢?”孟信元其实刚回到这边的家里,正准备洗澡去去身上的酒味。此刻,他拿了烟走到了开阔的天台上。仰头,满天繁星。“齐复,看看窗外的星空。”

“什么?”齐复莫名其妙地道,“孟先生,你如果知道什么,麻烦你……告诉我,如实地告诉我好吗?”

“齐复,你知道的,我是一个商人。”孟信元顿了顿,点了一支烟夹在手上,“商人重利。”

齐复无奈地道:“我没有什么可以……”他知道孟信元的心思,但是,那不行。

孟信元却又低低的笑了,笑声略带缠绵,“你有。你现在拉开饭店的窗帘看看天上的星星,告诉我天上有没有月亮,我就告诉你。”

齐复不敢置信这就是所谓的要求,但是他还是站起身走到窗边拉开了窗帘,仰头,星空当头,却不见皓月,“满天繁星,注定没有明月。”

孟信元很认同地点了点头,徐徐喷出一口浓烟,明灭的猩红烟头指了指遥远的天边,“你右上方应当有一颗很亮的星星,能看清楚五芒,你看见了吗?”

齐复顺着他说的方位仔细寻了寻——他找不到孟信元所言的那颗星星,但是却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天在晴天谷边的山林里,他告诉孟信元说自己右上方有一颗永恒启明星,而孟信元信誓旦旦地说,等着我来。

齐复手指摸索着冰冷的窗玻璃,望着窗外的树木茂盛的顶部,回答道:“我看到了。”

“那你还要听陈沐的事情吗?”孟信元等了一支烟的时间,他一向自诩是一个惜时的人,但是在齐复身上,他的时间都变成了无意义的数字。

屏息,思虑,犹豫,“告诉我吧。我想知道。”

“没死,你见的那个人的确叫陈沐。”孟信元再一次停顿,又从烟盒里拨出一根烟,缓缓笑着,“早知道他没死,我还带你去墓地干什么。哎,我竟为他人做了一次嫁衣裳。真是人算不如天算。”说完了却听不到齐复的声响,他紧张的捏着烟问,“怎么了?开心坏了?”

“真相呢?”齐复冷声问道。

“陈沐的父母出国了,陈沐这次回来是办事的,很快就会走。却不知道会遇见你。当年……的确是一个小局,个中缘由我这边也查不到。”

齐复握着电话,就站在窗边,将脸颊贴在窗玻璃上,却觉得窗那么温润那么舒服,自己的身体一分一分地冷下去冷下去,再也没有一点点生气。

为什么呢?

这都是为什么呢?

爱情,来的那么轻易。所以,要结束地如此与众不同?

一瞬间,那些美好的痛苦的回忆一下子失去了,齐复觉得自己看见了母亲的脸,那么温和地笑着对自己说,我的儿子,你这么多年,太累了。

齐复狠狠地将手机掼去,手臂飞到了墙壁上反弹再落到了一边的衣柜上,最终五马分尸一般落在了地毯上。

什么叫做欲哭无泪。齐复多想哀嚎多想痛哭多想——他狠狠地将自己的脑袋一次又一次地撞向玻璃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高中时候做数学题,偶尔会做到一些无解的题目,他总是像个愤怒的小狮子一样总要做出一个答案来,老师都说了这是无解的,可是他不信,好好的题目怎么就会无解呢?

可是,事实是,很多事情,就是无解的。并且应该悄无声息的无解下去。不能问原因,一揭开那张覆盖着的窗户纸,一切就不同了,千疮百孔,不复从前。

大学的时候老师布置作业,比较张爱玲与王安忆的写作特色。

齐复将张氏与王氏的小说尽读了一遍,然后合上书,黑暗与光明交集,痛苦与幸福擦肩,苍凉与悲哀纠缠,两个女人,两种风格,却是一样的殊途同归。

再多希望又如何,还不是一再地失望,最后走入绝望,只有绝望。

“砰砰砰……”

房门乍然响起,齐复手撑着窗台从墙角站起来,茫然不知所措。却听见门外的人喊,“齐复,你开门!”

是那个,熟悉的声音。来自孟信元的声音。虽然喊得急,但还是依旧的低沉稳重,叫人信服。

齐复似是冲上去开了门,然后被门外的一阵疾风裹住了身躯。

同一天,同样的场景,孟信元却觉得自己经历了夜与昼的交替。

方才从家中驱车过来,他夹着烟的手指都是抖的,当意识到那个男人并不是如自己所料那么的坚强的时候,说不后悔是假的——万一,万一出点什么事,孟信元真的是难辞其咎。

幸好,幸好,现在这具温热的身体被自己抱在怀里,那么真切。

孟信元像个孩子一样低头紧紧窝在齐复的肩窝中,气息不稳地急道:“你吓死我了。”

经过了方才那一冲动的开门,齐复有一些晃神,他不知道自己的手应该放在哪里。他有一些话想说,但是不知道从何开口。

齐复想说的是,刚才,他一个人在一个黑色的世界里沉沦,而孟信元来了,给了他冲破黑暗的勇气,他打开了那扇门——从此,就是光明了吗?

“我没事。我只是,有点不舒服。”齐复推开他,然后望着他,问道,“你怎么来了?”

孟信元是谁,闻一闻空气里游离的分子就知道齐复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东西,四顾之下道:“拿手机出气?不像是个大学老师会干的事儿吧?”说罢亲昵的揉了揉齐复稍微有些长的碎发,然后松开了齐复走过去弯腰捡起手机碎壳,“啧啧,我头次看见就想说了,这型号,哪儿买的?绝迹了如今都。”

不知道是应该感激他绝口不提那些事,还是应该痛恨他带给自己一个残酷真相。齐复一下子不知如何面对他,傻站着,更是面无表情。

还好手机卡还塞在里面没被摔出去,不然就难找了。孟信元拿出了手机卡放在书桌上,手指屈起敲了敲桌子,“怎么,还站着不动?”说着作势看了看手表,“这可都快十二点了啊,我让孙乾送你回来的时候就跟你说要你好好休息,怎么这样呢。”似乎是在小声抱怨带着一点点的孩子气,走来却是动作强硬地将齐复拉到的床上,“喂,衣服会脱?”

齐复忙点了点头,“我没事了,你,可以回去了……”

孟信元板着脸正色,“这种行为叫什么?过河拆桥?”说着自己也乐了,然后转身用力将齐复按到床上,自己趴在他身边脸朝枕头,傻不愣登地道:“不许吵我,我已经睡着了。”

齐复:“……”

第十二章

翌日,齐复醒来的时候,孟信元已经不在身侧了。他垂眸,一只手摸了摸孟信元昨夜里躺的位置,似有余温。没有想到,他竟然能一睡到天亮。

恐怕真的是太累了。摸了摸自己的脑门,有点酸疼,从床上坐起来才发现床头柜上放着一个新手机和几张纸。

黑色的手机,是时下流行的款。齐复不大玩这些东西,只按了界面上唯一一个按钮屏幕就亮了显示时间早晨九点。孟信元已经细心的将手机卡剪好了放进去。

纸张上是齐复要的信息。一行行的汉字,就像是白白肥肥的蛆一样扭曲在齐复的眼中。

他缓缓的拿起了纸,沉默地一张一张地折成了纸飞机。

白色的飞机,歪斜地躺在床上。齐复坐在床尾的圈椅上,长腿在床上交叠,双臂环抱着自己。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忧郁的人,对待生活虽然已经到了不得不的地步,但是,有些东西,他一直以为自己把持地很好。

而今,这一切都变成了仅此而已。

他站起来,拿起纸飞机,走到了窗边,苍白的手指启开了窗户。

窗外,明媚的春光渗入了空气,偷偷的溜进齐复的七窍五孔。

上半身靠在不高的窗台上,齐复擎着手中的纸飞机,做了一个飞翔的动作,朝阳的姿势令他的眼睛微微眯起,身子往后倾,手腕用力——“再见。”

是一个结束,也是一个开始,不是吗?

齐复望着盘旋而下的白色的纸飞机,有一些东西似乎和这飞机一样,渐行渐远。

孟信元的电话似乎是掐着点的打来的。

齐复看着那个名字,琢磨了一下这手机的用法,导致通了电话之后孟信元第一句话是:“怎么这么久,你没事吧?”

齐复垂着脑袋,嘴角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如实回答对方道:“没事,新手机,不太会。”

孟信元似是低低的笑了一声,才正色道:“都看了?”

“没看。”齐复如实地道,熙熙攘攘的人从街道上穿行着,他跟孟信元说这话,却想起这里的地方话,“孟先生,你会说东湖这边的话吗?”

孟信元声音沉沉的一笑,随即来了一句,“等噶等空伐?可以一道气饭伐?”

“好一呀。”齐复发现自己的心情居然可以用不错来形容了。

春风三月里,迎接一个新的开始,不是很好么?

再好不过了。齐复想。

上午空闲的时间和几位同行的老师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沟通,明天就有一个在东林大学的简单的合作仪式。齐复一语不发地坐在桌尾,他不太确定他此次前来的工作上的意义。

将手上的中性笔夹在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然后思维开始跳伞,他想孟信元这个人了。

午饭时间齐复与众人解释了一下便下楼坐上了孟信元的车。

“看起来不错。”孟信元稍稍打量了一下他自言自语地说,“想吃什么?”

齐复歪着脑袋坐在车椅上一只手搭在车窗上,食指中指在车框上跳跃了两下,“随意。”

今天的天气令他想起他高考毕业的那天,很舒服,一样令他感觉解脱。

路况不错,孟信元的手从方向盘上伸向齐复,入鬓的飞眉下一双黑亮的眼睛微微的瞥向齐复,眼底带着紧张和忐忑。

齐复似乎是犹豫了一下,似乎是不大明白孟信元的意思,但是很快他就懂了,将自己的左手覆在他的右手上,认真地问道:“是要这样吗?”

“是。”孟信元傻傻地回答,然后紧紧的扣住了这只略带凉意的手,微微颤了颤,然后语带兴奋地道,“那我们去喝点酒吧。”

“开车。”齐复简单的道,一语双关,手也从孟信元手中挣脱下来。

余温犹在,齐复轻轻地收拢了五指,略微不自然地将眼睛聚焦在车窗外前行或者后退的景色。

三个身着红、绿、黄的女孩子,就像是红绿灯一般时而分开时而连在一块。女孩子们手牵着手,一会儿围城一个圈一会儿并行。

这个城市里还有未曾灭绝的飞鸟,并且习惯与人类共同分享同一个世界,它们从高高的建筑物后面穿越过来,低低地掠过街道上古老的电车顶。

三毛的洪都拉斯游记中说,那里的人将那种宽敞的漂亮的电车称为“青鸟”。

“唔……喜欢电车?”孟信元望了望前方纠缠得乱七八糟的电车线,这样一问才将齐复的目光从已经行驶在后视镜中的大红色电车身上拉回来。

齐复点点头,纤长的手指刮了刮下巴,“小时候很喜欢。很……”他似乎是在想一个合适的措辞,“很神奇。”

孟信元发现,齐复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能够使人觉得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他的内心,都是最最真心的语言——即便只是在说一件特别简单的话题,他总是令人觉得诚实,并且认真。

这样的人,如何能承受那样的痛楚?

孟信元的眉头揪了揪。“可惜,快要改建了。往后大约应该看不到了。”

“别的地方,也会有的。”

特别淡的口吻,令孟信元转头看向他。

孟信元只看见,他微微的抬着下巴,然后目光就转移到了那个软软的耳垂上去了,“我那次摸了你的耳垂,你是不是特别讨厌我?”

“没有。”齐复看他一眼,眼眸里还是只有真诚,然后耸了耸肩,“当时有,不过觉得奇怪多于其他情绪。”

“嗯。”孟信元小心情跳跃了一下,觉得今儿的天气真是不错。

去的是川菜馆,齐复看起来清清秀秀的,其实也是一个无辣不欢的人。

当孟信元看着他往自己的米饭里倒辣酱的时候,整个人都被辣疯了,一边流着眼泪鼻涕一边道:“你也悠着点儿啊。”其实,他心里偷着乐呢,能这么近距离地了解齐复,他胸口都有一种满溢的幸福感。

方才在停车场的时候,他先下了车,然后嘱咐齐复别下车,特特地从车头前转过去给他开了门,笑眯眯地拉着车门站在齐复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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