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by作者:风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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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策,就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有着强烈控制慾的暴君。「没吃,」杜云轩把铅笔和画板放下,穿着睡衣睡裤下床,趁机离坐到床头的古策远点,「我去厨房弄点吃的。」
充满诱惑的优美背影在古策视线下,消失在房门外。
古策正打算追下去。
滴滴滴——
手机忽然响起来,古策接起电话,「我是古策。」
电话是一个老朋友打开的,嘆气往事,有点唏嘘,聊了十几分鐘才挂。
古策挂了电话就去了一楼,走到厨房门口,已经闻见麵条的香气。
那是在很多人的回忆深处,远远飘荡而来的香气,嗅一口,脑海裡就会泛起鲜明图像,热汤裡细细的柔软的面,一点盐,几滴麻油,几粒脆脆的花生米,撒一把青翠欲滴的葱花。
已经吃过早餐的古策,顿时觉得胃又空了。
他快步走进厨房,杜云轩就坐在饭桌旁,穿着睡衣,抱着碗,低头默默吃麵的样子,冷冷淡淡的,说不出的标致。
古策挤到他身边坐,把他抱着的麵碗抢到自己手裡,理所当然地霸道,「让我吃一口。」
杜云轩慢慢抬起头,无语地斜他一眼。
又是斜,又是一眼。
古策说话算话,说吃一口,就只吃一口。吃完了,有点不捨得的把麵碗推回到杜云轩面前,「你吃。」
杜云轩垂着眼,平静的面容下,汹涌的是把整碗麵倒在这烂男人头上的衝动。
抢过去吃一口,再推回来,当我是爱吃你脏口水的宠物吗?!
混——蛋!
「这碗你吃吧。」杜云轩深吸一口气,把已经沾过暴君口水的麵碗,礼貌地推回去,「我再去煮一碗。」
古策正馋虫大动,一看杜云轩把让人垂涎欲滴的麵碗推回来,正中下怀,二话不说就拿起筷子。
「云轩,你厨艺不错,面比五星级师傅做的好。喂,多下两个麵饼,这一碗我不够吃。我那一碗,撒多点葱花,再给我加两个荷包蛋。荷包蛋要煎金黄色。」
杜云轩站在灶前煮麵,听着古策一边吃着麵条,一边像主人一样,以肆无忌惮的口气提要求,实在很想给他下两斤泻药。
煮好麵,杜云轩端过来。
大的一碗上面铺着微微金黄焦香的荷包蛋,推给古策;小的一碗,放在自己面前。
杜云轩吃相很斯文,实在太斯文了,好像碗裡的不是麵条,而是一碗珍贵的艺术品,他一点一点地拨起来,慢条斯理放到嘴裡,品嚐着每一条有每一条不同的滋味,神态认真。
古策吃饭堪比打仗,大刀阔斧,很快把一大碗麵条解决掉了。
他刚才是故意挤着杜云轩的位置坐的,杜云轩藉着煮麵躲开他,回来之后就坐去了对面。古策抬起头,一点也不避讳地欣赏着杜云轩吃麵条。
细长的麵条一点一点,滑进蔷薇花般淡色的双唇,无端的就有一种淫靡感。
古策不禁想起在自己胯下时,这张形状优美而倔强的嘴,经常因为激烈的贯穿而微微张开,吐出急促的啜泣般的气息。
心臟,又开始怦怦乱跳了。
杜云轩,他和那个人,越来越像了……
古策在心底不动声色地想着。
那个人到底叫什么,其实古策一直不太清楚,事隔这么多年,他现在已经有能力去追查,却一直不想追查。
查出来也没必要。
那时候古策只有四岁,印象裡最深刻的,就是那座有着小花园和白色花栏杆的小房子。
古策的妈妈就住在那栋精緻的小房子裡,应该说,古策的妈妈,在抛弃了古策和古策的爸爸后,就嫁给了那栋小房子的主人,住进了裡面。
古策的爸爸和古策一样,是个江湖路上讨生活的人。
不过古策的爸爸远远比不上古策,混江湖混得很不成体统,白天拿刀廝杀,晚上花钱买醉,每次喝醉了,想起丢下自己跟了另一个男人的漂亮老婆,自然很不甘心。
既然不甘心,他就醉醺醺地带着古策去那栋小房子前,隔着白色花栏杆,找坐在小花园裡的那对夫妇的麻烦。
他一个小混混,要钱没钱,江湖地位也谈不上,所谓的找麻烦,也不过是撒泼谩骂而已。
他骂得怨气冲天时,古策就抱着膝盖坐在马路边,看着花园裡漂亮温柔而又相当遥远的妈妈,也看着她身边那个始终安静优雅的新丈夫。
古策的爸爸喝醉了,心裡充满怨气,骂起人来说的话当然很不好听。不过,儘管骂得再难听,那个男人充其量也只是皱一皱眉,目光微微一斜。
那是根本不想和对方计较,根本不想把对方纳入自己世界的一眼。
气焰并不嚣张,但敬而远之,冷淡透骨,宛如一股冰原的仙气迎面而来,不知不觉中淋透每个毛孔,让人情不自禁地,就自惭形愧了。
古策每次坐在马路边,就忍不住盯着那个男人看。
虽然只隔着一条马路,一道花栏杆,但古策觉得好像隔了整个世界,隔得越远,他越想看清。越集中目力,把那男人的脸看清楚,古策就越觉得,那男的真漂亮。
这样想,真的对不起爸爸。
但是,那男人真的比爸爸好看多了,不仅仅是好看,而是他身上有一种古策从来没有在别人身上感觉过的东西。
很多年后,古策一遍又一遍在回忆裡试图理清当时自己在想什么。
那大概,是飘渺动人的气质?
总之,古策很喜欢爸爸带他过去骂街,爸爸忙着挥舞酒瓶,把妈妈和她的新丈夫骂得狗血淋头,这样,古策可以光明正大地坐在马路边,抱着膝盖,一个劲地盯着妈妈的新丈夫看了。
大概那小房子裡的佣人有打电话报警,每次没多久,警察就会来把爸爸赶走。偶尔妈妈会轻轻地叫古策,隔着花栏杆给他递几张钞票,问他吃了饭没有?
古策据实回答,有时候说吃过了,有时候说没有吃,就算给出不同的答案,结果分别不大,最多是妈妈塞到他小手掌裡的钞票会多两张。
反正,妈妈再也不会给他煮又香又软的麵条。
妈妈给他钱的时候,她的新丈夫就坐在花园裡,有一次还侧过头,淡漠地看了一眼。他知道妈妈有给古策钱,不过没什么反应,彷彿这样一件小事不值得放在心上。
古策拿了钱回家,把钱交给爸爸。
虽然觉得这钱上沾着耻辱的味道,但钱毕竟是钱,爸爸会生气地接过钱,然后生气地花掉。
在古策心中,这样的日子其实也不算太糟糕。
有爸爸带着他,可以看见妈妈,可以看见妈妈那个温文尔雅,纤研清白的新丈夫,还有钱吃饱。
不过这样的日子很快出现了变化。
妈妈生了一个小弟弟。
那真是一个乾净漂亮得叫人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小傢伙,又乖又安静,安静得简直就不像一个小婴儿。
那阵子爸爸忙着混江湖,古策常常溜到马路边坐着,监视那栋小房子,偷窥那片小小的精緻的后花园,摆在那裡的太阳桌,太阳椅,是那一家叁口享受悠閒的地方。
小弟弟开始要抱着,后来学着走路。
看得出来,小弟弟很受宠,妈妈总是花不少心思给他打扮。
小弟弟穿着帅气的小西装,还打着小领带,活脱脱一个小绅士,围着妈妈的大腿蹒跚学步。
古策在马路上沉默地看着,说不出心底那种柠檬汁一样,很酸很酸的感觉到底是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他也许会一直这样每天每天地偷窥下去。
不过后来事情又变化了。
爸爸混江湖,把性命混没了,古策还在发懵,他就被送到了他唯一能去的地方——孤儿院。
孤儿院那些日子,就不用多说了,反正古策不是孤儿院最喜欢的那种乖孩子。
值得一提的是,在古策待了叁年后,孤儿院来了一个乖孩子。
世人的喜好大多数是雷同的,不吵不闹的乖孩子在哪裡都受欢迎。这个乖孩子不但不吵不闹,而且出奇的安静。
也出奇的干净,漂亮。
小脸上,五官精緻得像个洋娃娃,漆黑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粉红的嘴唇。
雪白的,吹弹可破的肌肤。
长得漂亮乖巧,在哪裡都能佔便宜,乖孩子一出现在孤儿院,立即征服了那些铁石心肠的阿姨们。
「哎呀,好可爱的宝宝。」
「几岁了?」
「快四岁了。」一个阿姨翻看了一眼档案,「家裡火灾,父母双亡。没有亲戚愿意当他的监护人。」
「太可怜了。这么漂亮的孩子,看这小手,雪一样的白,一点瑕疵也没有。一定是家境优渥人家的小少爷。」
「这么喜欢,妳领回家好了。」
阿姨们嬉笑着,弯腰逗着可爱安静的小男孩。
小男孩无辜单纯地看着这些陌生人,偶尔搧一下又黑又长的睫毛,把手裡的小熊攥得紧紧的。
已经八岁的古策站在墙角,远远看着。
古策几乎是以一种本能认出了他,然后,又用他手上攥紧的那隻巴掌大的毛绒小熊,确定了他。
曾经,古策隔着白色栏杆,看过那个很好看,很吸引人的男人,把这隻小熊递到小弟弟手裡。
受尽宠爱的小弟弟有很多玩具,但是叁年后,他还紧紧攥着这隻小熊。
古策下意识地想,这隻小熊对这个漂亮得像小王子一样的小弟弟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所以古策几乎不用思考,就决定了一件事。
古策的执行力一向惊人,这在他小时候就已经有所体现,当他决定后,当晚就实行了自己的想法。
在孤儿院混了叁年,古策已经是这裡让阿姨们最头疼的对象,他机灵、敏捷、顽劣、反应快、力气大,而且能想出各种令人瞠目结舌的方式突破孤儿院的各种规矩和桎梏。
孤儿院晚上是不许到处溜达的,可古策视孤儿院的规矩如无物。当晚,古策就凭藉着一身本事,偷偷溜进了小弟弟的寝室。那间寝室裡睡了八个孩子,古策的动作又轻又快,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走到小弟弟的床前,看了那熟睡的精緻小脸一眼。
小弟弟在睡梦裡还攥着那隻小熊,古策花了一点工夫,才在没惊醒他的情况完成了任务。
以前你在花园裡玩,有妈妈帮你穿衣服。
现在,你也不过像我一样,是个孤儿。
把小熊拿走那一刻,古策觉得心裡涌上莫名其妙的快感,彷彿他帮谁报了仇。
帮谁报仇呢?
爸爸?还是古策自己?
或者这和仇恨无关,古策一直没感到太多的恨,他一生觊觎过的最美好的东西,大概就是那个坐在后花园裡,目若朗星,磊落清俊的男人。
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有点不甘心,为什么自己爸爸是个叫人瞧不起的小混混,而这小子的爸爸,却那么完美。
偷走小熊的第二天,古策很老实地坐在教室裡看书,等着小弟弟的哭声响起,或者阿姨们发现失窃的惊叫声。
结果,那一天什么都没发生。
事情发生在好几天后,和小熊无关,只是那个新来的漂亮孩子病了,听说病得很重,被送到医院去了。
古策知道后,猛然难受起来。
他偷走了小熊。
所以,小熊病了。
小熊……古策在心裡叫他,小熊。因为他总是那么安静地攥着那隻小熊。
那时候的古策还是个善良的孩子。
他决定等小熊回来,把小熊还回去,也许可以趁着晚上,把小熊放回床边。
古策以为去了医院的小熊,病好了就会回来,但是小熊再也没回来。
也许被领养了吧。
长得漂亮就有这种好处,又乖又听话又可爱,很快就会有好心的夫妇愿意领养。
像古策这种狂野不羁的类型,大概……就只适合孤儿院……
坐在饭桌旁的古策英气逼人,双目如潭,盯在杜云轩背上。
杜云轩个头算高,只是骨架没有古策那么大,也许正因为这一点,他浑身总透出一股淡泊优雅的气息。
身材也很好,匀称得无可挑剔。
即使只是一个背影,曲线也赏心悦目。
麵条已经吃完,杜云轩默默地收拾碗筷,站在水槽前面洗碗。
这些事其实不需要杜云轩做,别墅裡有鐘点工会来处理,但是杜云轩寧愿洗碗,也好过坐在古策对面,被古策充满侵略性的目光扫视。
「下午,我要回公司。」杜云轩没有回过头地说。
「我开车送你。」
「不用麻烦。」
「你现在开车不方便。」古策说的是昨晚弄出来的伤。
感觉到身后传来的压迫感,杜云轩脊背绷紧。
古策已经走到他后面,双手环上他的腰,「而且,我也是顺便。刚好要去莱亚珠宝行一趟。」
杜云轩身体僵得更硬了,冷冷地说,「你答应过,不会干扰我的正常工作。」
「不是要干扰你。我本来就是莱亚珠宝行的贵宾级客户,忘了吗?」古策邪气的笑声,轻轻震动耳膜,「我第一次见你就是在那裡,莱亚珠宝行可以说是我们的媒人。我这人一向知恩图报,当然要不时让他们赚点钱。」
一万七千字
第叁章
有古策在的地方,永远是古策做主。
不管杜云轩同意不同意,午饭后,古策没开红色跑车,把杜云轩带上了另一辆路虎。发觉杜云轩坐在副驾驶座上,垂下的手臂有些许紧绷,古策莫名其妙地就生出一种不踏实的感觉,似乎这隻一直不肯领情的小熊,随时会跳下车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