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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之主角怕疼》——by作者:仁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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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世杰腰酸的不想起来就在床上补眠,睡梦中突然打了个激灵,醒过来整个人身上都是冷汗,刻意去回忆梦见了什么却什么都想不起来,再睡却也睡不着,干脆决定出去遛遛,活动下胳膊腿,见识下异域风情,美人鱼的国度啊!这可是童话里才有的,不去看一看这趟真是白来了。
尚天回到房间,没看到人,不仅脸黑了,他感觉气血上涌,整个人都是要变身的节奏,那个声音还在不停的诱惑,“吃掉他,吃掉他,吃掉他就是你的了!”
尚天捂住脑袋,痛苦的呻吟一声,衣服瞬间就碎了,乳白色的牛角从后背顶出来,黑色的尾巴嗖的把床头柜抽成了两半,尚天凭着仅剩的理智,控制自己不走出去,他不断在心里告诉自己,他还会回来的,他一定会回来的!我要在这里等他,不能让他以为我抛弃了他,他会伤心,会哭的!不能出去,我要等他,不能出去,我要等他……
金世杰出去才发现自己找不到路,偌大一个美人鱼王国,居然人这么少,还没有路标,结果景色是很好,他却把时间都花在找路上了。他垂头丧气的爬上窗户——是的,窗户,大门口有非常认真负责的士兵守护,他出不去,只能使用翻窗这一高级技能。只是刚进去他就发现墙角蹲着一个类人生物,之所以说是类人生物,是因为正常人不长角和尾巴。
金世杰谨慎地后退,虽然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朦胧的想法,还是小声问道:“你是谁?”
尚天抬起眼睛,定定的望着他,他的眼神不如平时那样或冷峻或戏谑,而是痛苦中夹杂着一点点乞求,不要嫌弃他,不要扔掉他!唔!头好疼!
不过金世杰能看见的就是一片红色,连瞳仁都没有,上哪分辨是痛苦还是冷傲。只是红色也足够分辨了,魔族背部长角,尾部似鞭,指甲修长,獠牙过颌,一般的魔族眼睛和獠牙是白的,只有尚天是红的,因为他是魔王的血脉传人,只要觉醒血脉,天下众魔都会听他调遣。他兴奋的扑过去,抱住尚天,亲亲他的鼻子,说道:“大哥,我就知道你能行,亏我之前还为你担心呢!”

第 29 章

“担心什么?”
金世杰:“……”
擦!怎么说!难道说‘大哥,我早就知道你不是人了,恭喜你觉醒!’,妥妥被揍翻的节奏啊!
尚天摸摸他的脑袋,道:“不想说就别说了。”
人回来了,而且他以后会看好,不会再给他溜走的机会,爱人有点小秘密,也是能够理解的。
金世杰:“?!”
反派一般说这句话的时候,对方的下场都很惨,想想也是,还有什么是比不让你上诉,直接判死刑更惨的吗?
金世杰紧紧抓住尚天的手,声情并茂道:“大哥,我想说啊!想说啊!”
尚天:“……”要哭了!怎么办!
金世杰十分懂得抓紧时间的重要性,古往今来有多少好汉与非好汉死在磨蹭上,他道:“就是因为……我学过一点占卜术,所以知道大哥是魔族,之前我一定要到这来,就是知道大哥会遇到契机觉醒。”
不,你不是会一点占卜术,你是先知。尚天默默反驳。
“你知道是什么契机?”
“这个……学艺不精,不知道……”
也就是说,以后他还会继续和自己演戏,尚天觉得因为金世杰回来而压下去的血液又暴躁起来了。
金世杰皱眉看了他半晌,直到尚天忍不住要问他是不是嫌弃自己的时候,突然,金世杰把袖子一挽,露出手臂来,壮士扼腕般道:“来吧!”
尚天看看手腕,又看看金世杰,不明所以。
金世杰道:“大哥,我知道你现在想喝血,咱俩谁跟谁,别客气了!来吧!”
尚天刚刚就发现自己对金世杰有一种不一样的欲望,和平时想要他的感觉不一样,他不是想要两人亲密无间的接触,而是一种想要把这个人拆吃入腹的变态欲望,心底也一直有个声音在提醒他,要他吃掉眼前的人,听金世杰如此说,他才恍然,是金世杰的血液在吸引他,似乎把他潜藏在心底的最见不得光的欲望勾引了出来,他本就是一个残暴的魔族,他不是人类,人类只能作为他们的食物,心底的声音这样告诉他,尚天却迟迟不动,不管眼前的这个是人是魔,他都不想要他受到伤害,即使……他真的很勾人!
尚天正在犹豫,突然一个小女孩的声音插了进来,“不要听他的!”
见金世杰神色无异,仍是一脸的我不愿意但是我不得不,他便在心里默问道:“你是谁?”
小女孩的声音带着孩子独有的软糯童音,却偏要装作成熟稳重,万事皆通的先知样子,被刻意压低的声线有一种糯米般的粘腻感,听见尚天的话,高深莫测道:“你不要管我是谁,你只要听我的就可以了。”
尚天冷哼一声,手里突然多了一块绿色玉石。
金世杰见尚天没有咬下去,心往下沉了沉,原作说,尚天刚刚觉醒之时,体内力量残暴难以控制,当时尚天六亲不认,差点毁了整个人鱼王国,却在误打误撞之下,咬破了钟秀的喉咙,他利用钟秀的血液的安抚力量才平静下来,在那之后,反派对钟秀几乎是宠着的,要什么给什么,只是偶尔要他的一点血。但是,现在反派的奸夫换成自己,情况就不一样了吗?看反派那样子,似乎对自己的血液一点兴趣都没有,所以即使帮反派消灭毒魔老祖、和反派上床的是自己,反派心底还依旧有一个位置留给冥冥中的白月光吗?金世杰不是滋味的想。
金世杰好奇的看向尚天手里的绿色石头,这个以前他也见过,而且还记得……这是他家祖墓里的,后来被反派拿去玩,他也就没骨气去找人要,还顺水推舟地给送出去了,现在想想,自己真是败家呀!他和反派早晚是要分道扬镳,各走独木桥的,结果把质角送出去就不说了,想利用人家对付仇家总要付出点代价,居然还任由反派从墓室里顺了东西出来!那可是金家的祖坟啊,他爹都没去过,多少年的宝贝,就算没人会用,拿出去卖了也能卖个好价钱啊!
这次绿色石头不同以往暗沉沉的,即使冲着阳光都没什么通透感,现在它微微发出淡淡的光芒,就像在石头表面涂上了一层荧光粉,石头的中心部位也发出不同于外表的光亮,就像中间有一盏小灯,以前一直在沉寂,现在却决定自己要发光,要引人注意。
“笨蛋!你把我拿出来做什么!我不能让别人看见,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觊觎我!混蛋!”看来尚天的行为让小女孩很不舒服,她居然没有压低声音,反而大喊大叫。
金世杰一脸的‘好漂亮的宝贝,可惜不是我的’,看来并没有听见小女孩的声音,尚天在心中冷哼一声,道:“果然是你!”
“哼!被你发现了又能怎么样?别忘了我们都是魔族,你的命运从你出生的时候就和整个种族绑在了一起,只是你觉醒的时间太晚了,不过到底是魔王的传人,我能感受到魔王蕴藏在你体内的强大力量,不需要太长的时间,你就能控制这种力量,到时候整个魔界,不,整个百玄大陆都不会再有你的对手,你将是人类和魔族共同的霸主!也不枉我选择你作为我的主人。”
“我成为魔王的力量是你给我的?”尚天突然问道。
“……不是。”
“嗤!”
“你这是什么意思!”绿色玉石尖叫道。
“没什么,只是想不到你到底有什么用?”
“有什么用!你居然问我有什么用?你居然用‘有用没用’来衡量魔族最伟大的、最高贵的、最不可侵犯、最古老的、最有学识的绿灵石!”
看来真的没什么用,尚天在心底默默评价。
“为什么不让我吸他的血?”尚天问道。
“嗤!你刚刚不是还嫌我没什么用吗?”绿灵石反唇相讥,并为自己能如此快速的找到打击魔王的方法而沾沾自喜。
尚天自言自语道:“真的什么用都没有的话,也就没有留着的必要了吧。”
“喂!我可是很值钱的!”
“嗯,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绿灵石:“……”
见尚天不像是开玩笑的,绿灵石先怂了,“好吧好吧,我告诉你。”
听着那委屈的小童音,一般人大概早就掉到自责的泥潭中不能自拔了,尚天却见过此石臭不要脸和自高自大的嘴脸,因此一点都没有愧疚和欺负小孩子的自觉,只是在绿灵石妄图卖萌以博取同情的时候,催促她快点,少磨蹭。
本以为能看出墨玉里面隐藏神兽的家伙至少也是博览古今的大能,结果就是一不着调的小丫头片子,尚天此时的心理阴影面积并不比绿灵石小。
吐槽完尚天比魔王还没人性之后,石头期期艾艾说起了其中的原委:魔王是魔族的王者、领袖,也是所有魔族中能力最为强大的勇者,而魔族的力量来自于世上所有黑暗的角落:肮脏的街巷,被腐蚀的欲望,无休止的贪婪,难以计数的毁灭和无穷无尽的杀戮与抢夺……这也就决定了魔族的力量充满黑暗的狂暴和风狂,常常有魔族因为这种难以控制的力量爆体而亡,这也是人类能够打败魔族的最大原因——魔族的没落在于自身。而作为魔族的至强者,魔王的力量最为强大,也是最难以控制的,刚开始,魔王几乎全部都是在战斗时控制不住自己体内乱窜的能量流而战死沙场,因此甚至引发了长达几个世纪的王位之争,而争得王位的魔王,在打败所有竞争者之后,全都因为能量流混乱而死于非命。
在人魔大战之时,魔族的几员大将相继死于内斗,不仅使魔族大军节节败退,甚至隐隐有失去魔族疆土,被人类一网打尽的征兆。这让魔族的长老们十分忧心,在连续十天十夜的商议之后,长老们决定使用一种流传自上古的诅咒。诅咒需要十个能力强大的魔族共同实施,施咒者要以自己剩余生命的一半作为代价,用来得到一种控制魔族体内残暴力量的方法。
十位长老甘愿贡献出自己剩余生命的一半,在所有魔族面前,登上魔族祭台,以他们的鲜血为引子,以换取和上古之神沟通的能力,仪式进行的很顺利,诅咒应验了,十位长老瞬间老了几百岁,而在天空中,上古大神也给出了魔族需要的答案:寻找一位终生伴侣,以他的平静的血来安抚魔族暴躁的血液。
又经过许多年的试验,人们发现,这种安抚是不存在种族差异的,只要两个人发生了夫妻关系,并且魔族吸了伴侣的血,不论男女、种族、形态是否相同,都能够起到安抚的作用,魔族夫妻更是能互相安抚,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旦伴侣死亡,那位魔族也会因为体内暴躁的能量流而很快死亡,甚至因为长时间接受安抚,不能适应突然增强的能量流波动而迅速死亡。也就是说,魔族娶老婆就是娶了个□□,抱着捧着不能让他出事,还得好好养着,养的白白胖胖的,这样的血液才好用。

第 30 章

金世杰见尚天看着绿灵石,不搭理自己,落下去的心就像被冻上了一层冰,现在随便一件宝贝都比他重要,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于是他一边自怨自艾,一边哀声叹气,完全没注意到尚天血红眼睛射来的诡异视线,直到尚天拿起他的胳膊才呆呆的看过去,然后就看见……尚天张开长着血红獠牙的嘴,咬了下去……
“啊啊啊啊啊啊啊!!!!!”
一阵惊天动地的大叫声瞬间传了出来,尚天无语的放开金世杰的胳膊,不过就是刺了两个小洞,连血都没怎么冒出来,他只是让牙上沾了点就退了出来,这也能叫的这么起劲,尚天怀疑平时金世杰的叫|床声那么大完全是个人爱好。
“喂喂喂!你这是什么眼神!”
尚天嘴角抽了抽,为了安抚蠢恋人,还是主动把眼神调整到深情模式。
金世杰哼哼了两声,说道:“别以为你咬我的事就这么算了。”
尚天无辜道:“不是你让我咬的吗?”
金世杰:“……”
尚天知道金世杰是通读过那本书的,看金世杰的记忆,他上一次的伴侣应该是那个叫钟秀、和他只有一面之缘的家伙,呵!就那种长相,金世杰居然也会没自信,尚天表示很不理解,要知道,他可是超级爱美人的,想当年,咳咳!不想也罢,现在他也是有伴侣的人了!
现在他尝了金世杰的血液,以后金世杰就只能是他一个人的,他活,他活;他死,他死;他要是敢跑……抓回来关小黑屋!
金世杰捂着伤口委委屈屈的伸胳膊让上药,那句话虽然已经想了很多次,还是忍不住要再想一次:反派的大腿真是越来越难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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