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小卖部到古代完本——by 叶忆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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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三房小子的婚事黄了,老爷子对于三房两个孙子也有些歉疚,故而陈河、陈渠两孙子跟陈景吵起来,老爷子一般都是站在陈河两兄弟一边陈景想躲懒,陈河就提议,陈景要是不想干活,就不要给吃饭,省点粮食。
陈景做梦也没想到,陈河居然会如此刻薄,提岀这样荒谬的建议。
可老爷子居然还觉得陈河说的挺对,不干活的话,就用不着吃那么多了,一天吃一顿就差不多了。
陈景原本以为印子钱的事情解决了,就可以好好过日子了,却没想到接下来的日子才是折磨,原本对他还挺尊敬的陈河和陈渠,现在拿他当仇人,还盯着他干活。
陆林一来乡下收野莓,就有不少人上前套近乎。
陈景对于村人的狗腿,嗤之以鼻,却有些酸溜溜的。
陆林刚入赘给陈小米的时候,陈景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当时,陈景还觉得陆林一个大男人,却入赘给陈小米这么个双儿,有些不知廉耻,但是,一转眼,他落魄成了这样,陆林倒成了村里的一号人物了。
且不管村人背地里说些什么,不过,现在村中不少人都跟着陆林赚钱,遇上了都是要客客气气叫一声林哥的
陈景发现自己一个读书人,居然混的比一个赘婿还差,顿时感觉时不我与,前路黯淡无光。
第101章 再售果酱
陆林下乡收野莓,陈老太太远远跑去看了,看到张瑞,老太太就有些气不打一处来。
之前,陈老太太和老爷子跑到女婿家去要钱,被快刀张给吓了回来,丢了大脸,老太太对于这个女婿就嫌恶的很,连带着也恨上了张瑞。
眼看着外孙和陆林搅合在了一块,老太太又觉得这女儿和陈小米那个混账就是一伙的,专门来克她。
陈老太太坐在炕上,闷闷的道:“这到底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啊没想到春儿这么狠心。
陈老爷子也有些郁闷,这陈景惹出这么大的事,陈老爷子还是希望女儿可以分担一些的。
若是林春儿嫁的是个普通人,这二老上去闹一场,林春儿也定然是要出一点血的,不过林舂儿嫁的是个屠户,陈家二老直接被吓回来了。
陆林收了野莓,就回镇上了,陈家人的想法,丝毫没给陆林产生什么影响。
陈小麦一回到家,就找到了陈小米献宝。
“大哥,你看,有条蛇。”
“不错,很大一条蛇,看着很肥啊!”不同于陆林,陈小米还是很给面子的。
陈小米在山中混过一段时间,常常可以抓到蛇。
若是陈小米抓到蛇,三兄弟就在山中吃烤蛇肉,故而,在陈小麦眼中,蛇这种东西,跟鸡鸭也没什么差别,都是可以吃的东西。
陈小麦歪着头,道:“我给林哥看,他都不要看,秦明说林哥怕蛇呢,林哥那么厉害,会怕蛇吗?”
陈小米:“……”陆林,应该是怕蛇的吧。之前遇到蛇,他还一定要把蛇头切下来,反复确认对方已经死掉了,才敢靠近。
陈小米揉了揉鼻子,道:“你林哥不喜欢这东西,以后抓到这东西,就不用拿给你林哥看。”
陈小麦偏着头,道:“原来林哥真的怕蛇,想不到林哥这么没用来着。”
陈小米:“……”
陆林忙着一大车的野莓拉进了院子里,全然不知道他在陈小麦心中高大威猛的形象崩塌了陈小米走了出来,看着院子里的野莓,皱着眉头,道:“是不是太多了啊!”
陆林点了点头,道:“是啊所以,赶紧得赶紧处理了才好。”处理不好的就只能先放在小卖部里了。“放果酱的罐子恐怕不够,你去买一些回来吧。”
陈小米不假思索的应了声,“好。”
张瑞和秦明坐在院子里清洗着野莓,陈小菜也在洗,一边洗还一边吃……
张瑞有些头疼的道:“老大,这野莓洗过之后,就更加不好存放了啊!”
秦明看了张瑞一眼,道:“不用担心,陆哥能全卖出去的。”
秦明对陆林有点盲目崇拜,自从陆林将一个玩偶卖出了几十两银子之后,抑或是更早之前,秦明就对陆林佩服的五体投地,在秦明看来,陆林做什么都是对的。陆林是绝对不会做亏本生意的。
陆林和陈小米钻到了厨房之内,将其他人都赶了出去。
陆林之前制作过一批果酱岀来,小卖部之中的糖,已经用的差不多了,现在的糖都是陆林另外买的,如此一来,制作成本就大大的提高了。
陈小米看着几箩筐的洗赶紧的野莓,道:“还真是不少呢,想一次卖出去,可不容易啊!”
陆林点了点头,道:“是啊这么多野莓,要是压在手里,可就麻烦了,可以送一批去柳镇那边卖。”
“先做果酱吧。”陈小米道。
陈小米舔了舔唇,上次陆林做果酱已经是很久之前了,想起来,还真是有些怀念呢。
陆林点了点头,道:“好。”
陆林将大量的野莓倒入了锅中,陈小米帮着看火。
果酱做出来之后,陆林直接把果酱拿到了店里去售卖,一瓶一两银子。
同样出了一个优惠,在店里购买三两银子以上的商品,可以赠送一瓶果酱这林镇不少人,之前就吃过陆林寄卖在酒楼之中的果酱,所以,对果酱的接受度非常高果酱一出来,很多人都来购买。
因为购买三两银子就送果酱,店中其他东西的销量很快上去了一些。
杨恒之看到店铺之中岀售的果酱,挥手买下了八瓶,“陆兄,你总算又开始卖果酱了。”
杨家老太太是果酱的粉丝,之前,酒楼之中卖的果酱,很得老太太的喜欢。
陆林叹了口气,道:“没办法啊生意冷清,不开拓一些其他的商品,就揭不开锅了。”
杨恒之无奈的笑了笑,道:“陆兄这话可说的亏心了,谁都知道这整条街就属你这商行生意最好,客似云来。”
陆林笑了笑,道:“过奖了。”
三天后,陆林跟着车队去送了货,陆林怕果酱在路上坏了,将几个空坛子放在车上掩人耳目,将真正的果酱放在了小卖部之中保鲜,随队去了柳镇。
陈小菜看到陆林过来,十分的兴奋。
“林哥,你带果酱过来了吗?”陈小菜问道。
陆林看了陈小菜一眼,有些狐疑的道:“你怎么知道果酱的事情?”
“因为林镇那边有买东西多,送果酱的活动啊所以,昨天有人问我,是不是有果酱卖。”陈小菜道。
陆林挑了挑眉,暗想着:没想到,这消息还传的挺快的,都传到这里来了。
“给你带了一批,不过,果酱的保质期有限,限期内卖不完,就不要留了,扔掉好了。”陆林叮嘱道。
陈小菜点了点头,道:“我知道。”
陈小菜暗想着∶扔掉?亏的陆林想的岀来,限期内卖不完,自然是要吃掉了。
陆程玉春试再次失败,家里闹腾了一阵之后,又去了学堂。
这陆程玉都读了这么多年了,家里指望着他考中秀才,光耀门楣,这种情况之下,只要不是困难到一定程度,陆家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不过,陆家最近到底不比从前了,老太太虽然疼爱陆程玉,不过,给他的零花钱,却是少了一些。
在学院里没钱,就意味着没面子,陆程玉的性子变的比之前阴沉了许多。
“陆兄,好就不见陈兄了,你知道他怎么样了吗?”刘峰问道。
陈景经常从陈家老太太手里骗钱,跟学堂里的狐朋狗友岀去鬼混,刘峰就是其中之一,这陈景失踪了,让陈景的几个老朋友有些遗憾。
陆程玉淡淡的道:“他家出了点变故,不读了。”
刘峰叹了口气,道:“果然是因为他之前借了印子钱的事情吗?”
陈景之前也曾问过刘峰借银子,刘峰与陈景不过酒肉朋友,真正要借银子的时候,自然就躲开了。
陆程玉点了点头,道:“不错。”
陆程玉原本觉得陈景挺讨人嫌的,但是,陈景突然不学了,村中没了人给自己垫底,陆程玉反倒是有些不安了。
刘峰叹了口气,道:“没想到陈景这么放弃了,程玉兄,听说你有个堂弟叫陆林,入赘给了陈景的双儿堂弟。”
听刘峰提到陆林,陆程玉忍不住有些难受,村中现在谈到陆林,基本都是夸奖居多,让陆程玉很是不是滋味。
“我们村里有个老童生,考了一辈子的科举,也没考中秀才,这家伙在村中开了一个学堂,教人识字,这束修收的高,村里也没多少人去,我听说,去年冬天的时候,他被请到华夏商行去了。”
陆程玉有些疑惑的道:“他去华夏商行干什么?”
刘峰把玩着手中的折扇,道:“好像是给华夏商行的几个小鬼开蒙,据那个老童生说,主要是给陈小菜还有一个小双儿上课,主家也真是钱多,还弄个双儿一起识字,这不是胡闹吗?”
陆程玉有些狐疑的道:“小双儿,是不是个傻乎乎的。”
刘峰摇了摇头,道:“听说是有个傻乎乎的,但那个是个旁听的,经常听到一半就溜出去了,是有个双儿,好像是跟主家小子定亲了,所以,就一起培养。”
陆程玉一下就想到了沈池,村中有一阵很多人都在传沈池和陈小莱有一腿,眼看着沈池的名声要坏了,结果,却是陈小菜和沈池真的订婚了,据说,村中不少丫头片子都羡慕沈池的运换在几年前,陆程玉绝对想不到,陈小莱这个有娘生、没娘养的,居然也能成为抢手货。
刘峰摇了摇头,道:“这双儿嘛,要识字做什么,那个老童生说,主家太不着调了,不过,给的束修倒是不少,只好勉为其难了,程玉,你这个弟弟很有钱吗?居然还有钱,请人来教一个双儿。”
陆程玉闷闷的道:“我也不清楚,我只是听说,他在华夏商行,给一个大老板干活,这个大老板很久没回来了。”
陆程玉暗想着:这陆林和陈小米确实应该是没少吃回扣,要不然,陆林哪里能折腾这么多事啊陆林居然找人给陈小菜识字这个事情,让陆程玉忍不住有些惊讶了。
陆程玉一向以自己能够读书为荣,眼看着陈小菜、沈池也有了这样的待遇,心中不由得闷闷的。
刘峰酸溜溜的道:这个华夏商行应该赚了不少银子,这个幕后老板也是心大,居然放心交给一个双儿。
陆程玉暗想着:这村中关于陆林吃回扣的传言,已经传成那样了,这幕后老板依旧脸都不露一个,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听说陈小米在宅子里又是养羊,又是养小孩,几乎是一手遮天啊沈池坐在陈小菜对面,吃着果酱,脸上闪过了几分为难之色。
“我们这样吃果酱好吗?这东西很贵啊!”沈池有些为难的道。
陈小菜摆了摆手,道:“吃吧,吃吧,林哥走之前说了,吃不掉就扔掉,这么好的东西自然不能随便浪费了。”
沈池有些为难的道:“其实降价的话,是可以卖掉的。”
陈小菜摇了摇头,道:“降价是不行的,林哥说了,我们是要走高端路线的。”更何况,陆林留下的果酱也不多,就算不降价,也快卖光了,陈小菜跟沈池那么说,也不过是希望沈池吃果酱,不要有负担而已。
沈池挖了一口果酱,送进嘴里,有些高兴的道:“真好吃。”
陈小菜吃了一口,暗道:是好吃,不过,好像有点太甜了,陈小菜发现自己的口味,居然向陆林这个挑三拣四的家伙靠近,不禁大惊。
第102章 抓周
春试的事情热闹了一阵,渐渐平息了下来,日子一如既往的过了下去。
到了夏天,元宝已经能坐起来,陆林在房间的地上,全铺了竹席,这样一来,元宝就能在竹席之上到处爬了。
元宝已经可以抓住东西了,小东西对于丢东西有一种独特的兴趣。
陈小麦很喜欢这个元宝侄子,元宝将东西丢了出去之后,小麦就会屁颠屁颠的帮忙把丢出去的东西捡回来,两人玩的不亦乐乎,元宝这个年纪应该已经开始认生了,不过,元宝却是个自来熟。
谁抱都不哭,当然了,还是有差别的,元宝虽然是个胖娃娃,却十分的矜持,平日里很少大哭大笑。
熟悉的人抱的舒服的话,元宝偶尔会给个笑脸,不熟悉的人抱的话,元宝就闭着眼睛睡觉虽然家里的人都说,元宝很乖,不过,陆林却隐隐有些担心,元宝这么乖会被拐卖掉。
自家儿子如此淡定自如,就算给人贩子逮住了,恐怕也不哭不闹的,陆林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家儿子虽然平日里不闹,但是,要是一不小心,把他饿着了,那就像魔神附体,哭声震天,想要哄好的话,那也是很费功夫的。
陆林对于这里的生活十分满意,店铺里时不时的推岀一些新鲜货,保证客源。
小孩子长的非常快,一转眼,元宝就一岁了。
元宝长的肥嘟嘟的,皮肤白白的,看着肉肉的,看人看了忍不住想捏一把。
虽然元宝看来有点肉,但是,行动确实非常敏捷的。
到了周岁宴,陆林给元宝准备了抓周礼。
陆林在房间里铺了一张竹席,竹席上摆放了笔、墨、纸、砚,盘算,钱币、元宝……准备好了一切之后,陆林将元宝放到了竹席前。
元宝对于眼前的情况,似乎有些迷茫,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
陈小麦看了陆林一眼,道:“林哥,元宝对这些东西,都没有兴趣啊!是不是他都不喜欢啊!”
陆林看了陈小麦一眼,道:“怎么会都没有兴趣呢,元宝只是还没发动。”听,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大约就是他儿子现在这个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