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完美情人完本——by 茗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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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触犯到那位忌讳 2 页, ,那位自然也就放任了,由着他们胡闹,在那位看来,这些都是儿女之间的小摩擦,属于小孩子之间嬉戏,没有闹到一定程度,他都是不会管的。
得,又是一个不懂真爱的老男人,或许这一个章节要表达的是,《这些不懂真爱的老男人,在一本正经的讨论什么是真爱。》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太叔圣哲真是好颜色,写的时候,差点把自己扳直了。
不到最后一刻,不要瞎猜CP,不然站错队了,就要泪奔了。
小七其实也挺好的,精灵古怪猫一样的小小少年哟,大叔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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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宠的六皇子
赵之瑾在乾朝的日子是非常快活的,有一好友能把酒言欢,有尊贵的身世不需低头做人,身为皇子,不卷入夺嫡,不参与谋反,只要安分守己,便能一世平安。
上辈子劳心劳力四十就去了,这辈子赵之瑾却是不想再活的不痛快,哪怕被说是胸无大志,赵之瑾也是不想将一个皇朝的担子扛在肩上,历史上的皇帝有哪一个是活的舒坦的,昏君也好,明君也罢,都是困在一方天地,不得自由。
赵之瑾在等,等着现在的皇帝去世,新皇上位后,没有登上帝位的皇子就可以离开上京,去自己的封地。
上京再好,也没有自己的封地自由快活,在封地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也不用时时刻刻都压抑着性子,生怕被人捉到把柄,只是去了封地后,想再见好友就难了。
又是一年盛夏,皇帝受不得热,浩浩荡荡的带着一大群妃子太监准备搬去避暑山庄,受皇帝看重的大臣也跟去了不少,太叔圣哲最得皇帝青眼,自然是年年去,而赵之瑾这次也是随伴驾的一员。
赵之瑾年岁渐大,一身的通透气质也越盛,皇帝看着也很喜欢,因在翰林院做事,常常能见到皇帝,次数多了,皇帝自然也是注意到这个被他忽略的儿子,若说宠爱,自是比不上被皇帝看着长大的太子。
皇帝想着留赵之瑾将来给太子做一个左膀右臂,加上太子和赵之瑾关系好,赵之瑾表现也不错,一直都不曾私下结交大臣,看着就不像有野心,这样的人留下来给太子分忧,他放心。
免得将来和他一样成为孤寡老人,有点事,身边一个兄弟也没有,这般想着,皇帝分给赵之瑾的差事也越来越重。
得了皇帝青眼,赵之瑾升了官,在外受到的待遇也更好了,以前还有不少眼高的宗族权臣瞧不上赵之瑾,现在却对他恭敬有加,赵之瑾心中感叹,难怪人人都想往上爬,权利的滋味只要尝过,便再也无法舍弃。
避暑山庄位于一个四面环山的道教圣地,气温比上京的那种热死人的地方要凉快上数倍,太后崇尚道教,常年在此处居住,皇宫也甚少回去,而皇帝是个很孝顺的儿子,所以每年去避暑的地方都是这座道教圣地,既能来孝顺太后,又能减轻暑气的侵袭,一举数得,自然是最好。
皇帝出行,圣地周围自然是派了重兵把守,赵之瑾一个快成年的皇子,居住的地方自然离后宫嫔妃越远越好,待安顿下来,已是申时了(约下午四点左右)。
出了一身汗,赵之瑾安排了人烧水洗澡,洗刷后,赵之瑾穿好外袍准备出去看看这处盛地的风景,盛夏太阳落山迟,赵之瑾也没有让人作陪,只想一个人走走。
山很高,走了近半个时辰,才到了山顶,赵之瑾寻了一处平坦的地方,练了一套拳,舒展这几天的奔波劳累的身子骨,他练拳多年,身体健康壮实,一套拳练下来,身体自然恢复了往日的舒坦。
瞧着时间还早,太阳还未落下,赵之瑾想到太叔圣哲也来避暑山庄了,就琢磨着要找他喝酒,在上京的时候,大家都忙,每天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早上四五点就要上朝,上完朝就要去忙工作,赵之瑾还好,翰林院算是比较清闲。
太叔圣哲就属于非常忙的,权利越大,责任越重,上京的大事小事还有外地官员上的奏折之类的,他都要先看一遍,重要的要拿给皇帝审批,皇帝审批后,还要安排将事情落实下去。
忙完一天,看看时间,差不多又到休息的时间了,如此,自然是没有多余的时间陪人饮酒作乐。
回到小院后赵之瑾和侍卫说了声,等了约一个时辰,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太叔圣哲才和侍卫一同过来,赵之瑾见到好友,心中自然是开怀的。
挥手让院子里的的人都下去,赵之瑾拉着太叔圣哲的手坐到酒桌旁,因着只有两个人,也没有多少规矩,赵之瑾举着酒杯身子就那么散漫的靠在椅子上。
“阿瑾,你这酒滋味比起上次云霓那边进贡来的御酒还要来的好”
太叔圣哲举起酒杯轻抿了一小口,脱去了那身官服,只着一件玄色的长袍的他,好似脱去了身上的所有枷锁,神情慵懒,微风轻轻吹动着他墨色长发,在夜色中他比起洒脱的神仙中人还要似一个神仙。
赵之瑾从未见过他这般轻松模样,脸上不由露出笑容来,太叔圣哲身负高位,平时见到他都是一副稳重优雅的模样,这样慵懒品酒的样子,还真是好看极了。
“酒是我自己酿的,等会让人给你送几坛过去,别说这地方晚上还真有些冷,睡前喝几杯还真不错,暖暖身子”
太叔圣哲摆手,拒绝了赵之瑾送酒过去,说道“我一个人喝酒有什么意思,想喝酒了,我自会来寻你,这里不是上京,你我来往亲密一点也不打紧”
“有人愿意陪我喝酒,自然好了,算算都快半年没有一起喝酒了,今日一定要不醉不休,醉了就歇在我这儿”
“嗯,阿瑾又没个妻妾,在你这儿歇一晚也成,阿瑾,君上在你这个年纪太子都出生了,阿瑾却连个小妾都没有,不会是好男色吧”太叔圣哲微微靠近赵之瑾,笑着揶揄到
“酒还没喝几杯,钦君你就先醉了,瑾没有妻妾,并不代表好男色呀,钦君不也没几个妾室么,上次有人送你几个美貌丫鬟,你不都打发出去了,如此说来,钦君也是好男色的”
太叔圣哲字玥钦,他年纪比赵之瑾大些,赵之瑾平时称太叔圣哲为钦君,以示亲近。
“呵呵,好不好男色,瑾不如亲自试试,乾朝可是没有比瑾更出色的人了,若是好男色,自然是和瑾了。”
赵之瑾被太叔圣哲的话说得脸微红,枉他平时以为钦君是个正直的端方君子,却没想到不正经起来是这般要命。
被人撩了,势必要反撩回来呀,直男瑾没有想太多,不甘示弱的往太叔圣哲身上靠了靠,近着太叔圣哲耳边说道,“若是能和钦君断袖,瑾自然是非常乐意的,你我相交近三年,钦君的好颜色自不能便宜了外人”
这下却是太叔圣哲尴尬了,给自己倒了杯酒喝下去压压热意,瑾往日都一副疏离和谁都不亲近的模样,想趁着月色打趣几句,好看个他的笑话。
赵之瑾自然不会如太叔圣哲所想的那般纯情,中国的酒桌文化源远流长,喝的多了,荤话自然张口就来,赵之瑾可是在现代社会养过小情人的,这辈子修生养息没有在外乱来,但刻在骨子里的还是现代社会的痕迹。
越过男色这个话题,两人絮絮叨叨的又聊了好一会儿,赵之瑾让人酿的酒度数自然不低,两人喝了差不多有三坛白酒。
酒意上头,赵之瑾拉着太叔圣哲,要让他弹琴他舞剑,古代又没个手机,刷不了朋友圈,也就弹琴下棋这些乐子了。
太叔圣哲自然应许,赵之瑾去屋子里搬来了古琴和剑,古琴是好琴,古剑也是好剑,迷离的月光下,太叔圣哲指尖轻轻拨动琴弦。
琴音悦耳让人沉醉,真真让他沉醉的是月下舞剑的矫健身影,他的眼中不离的注视着舞剑身影,指尖的拨动渐渐断断续续起来,曲不成曲,调不成调,就此醉去。
再次醒来,太叔圣哲有些昏沉的脑子让他不知身在何处,入目都是一片陌生,他的衣衫未解,还是昨日换的玄色长袍,片刻,醉意渐消,逐渐忆起昨日的荒唐,脸上一红,哪怕没人看见,他也下意识的又恢复正经模样。
直男瑾穿着轻薄的衣衫,在院子里打了好一会儿拳,才见太叔圣哲从屋子里出来,招呼小厮给太叔圣哲打水,让他梳洗,直男瑾是个纯直男,哪怕昨晚两人是睡一块的,还是他将太叔圣哲给抱到床上的,如此暧昧的氛围下,他也没想着要给太叔圣哲换身衣衫。
两个大男人开个玩笑,说点暧昧不清的话都实属正常,真让赵之瑾动手做些什么,他还真就不懂了,钦君又不是姑娘,亲亲摸摸顺便偷个嘴儿,抱他回去没让睡院子已经是极限。
“阿瑾,让人给我烧桶水吧,我泡个澡,一身的酒味”太叔圣哲皱着眉说道。
赵之瑾应了,看了一眼伺候的人,跟着一起来避暑山庄的都是培养多年的人,自然懂赵之瑾眼色,弓身行了礼,退了下去
屋里没人,赵之瑾笑着说道“钦君酒量下降了,一坛不到就醉的不省人事,如果钦君是姑娘,昨晚就被人占便宜都不知晓了”
太叔圣哲瞥了赵之瑾一眼,说道“昨晚的酒后劲不小,以后少喝一点,喝多误事”
“好,听钦君的”
赵之瑾也是第一次喝他酿的酒,他出了配方,剩下的都是有专人酿的,酿好了埋个几年,也没有想过酒劲会如此大,钦君醉的不省人事,他也挺不好受的,宿醉让他头疼了好一会儿,打了几套拳,出了一身臭汗,才消去了头疼。
作者有话要说: 又一次喝醉
阿瑾:这次我脱你衣服了!求表扬求抚摸!
钦君:滚
☆、不受宠的六皇子
待两人都收拾好后,赵之瑾和太叔圣哲去厅中吃茶,太叔圣哲不喜油腻的食物,口味偏甜,赵之瑾让人准备的早茶也就是简单的一些甜点和粥。
因为没有带厨子来,所以现在厨娘是侍卫兼任的,味道自然是比不上上京吃的精细,赵之瑾对吃食秉持无所谓的态度,他不是美食家,也不打算做饕鬄,能饱腹即可,太叔圣哲也不矫情,一碗白粥吃的津津有味。
待吃过饭,已到了辰时,今日是难得的阴凉天气,卯时还下了一会小雨,出了房间,一股子凉风扑面而来,带来舒爽气息。
此地是道教有名圣地,传闻是古远大德太清道人成圣的地方,既然来了,又岂能不去礼拜,赵之瑾第一次来,不熟悉此地,心想着让太叔圣哲领他去游览一番。
赵之瑾望着身边站立的人说道:“钦君,今日你有没有空闲,我第一次来此处,你能不能带我游览一番,听闻有一座自然形成的太清道人圣像就落座与中台台顶上,我想去礼拜一番。”
太叔圣哲含笑应允,两个人独处的时间不多,他自然也欢喜和阿瑾多相处一会儿,再多的事情,也没有好友的事情重要。
赵之瑾和太叔圣哲都没有带侍卫的打算,赵之瑾是对自己武功有自信,一般的江湖好手都碰不上他衣角,太叔圣哲是个文人,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他不带侍卫是因为他对赵之瑾有自信。
他第一次见赵之瑾就是在被暗杀中,当时来保护他的人几乎被暗杀了个干净,命悬一线,赵之瑾正好路过,他可是看赵之瑾面不改色的砍了十几个前来刺杀他的杀手,将当时的他救下来。
第一次见面,太叔圣哲没有认出他就是不受皇帝宠爱的六皇子,只当是遇上路见不平的侠客,想喊住他报恩,恩人却看都不看他一眼,十分冷漠的离开了。
第二次见是在翰林院,他一眼就认出赵之瑾是救他的人,这次恩人没有冷漠,反而很好说话,虽然有些冷淡,却也没有拒绝他的接近,他急切的想和他诉说救命之恩,恩人却没有认出他来。
也不奇怪,当时他被追杀多日,从江南到上京,保护他的侍卫死了近百,他身形狼狈,连脸上都溅满了的鲜血,有暗杀者的,有保护他的,待回到安全的地方,他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
他一度以为自己要死在回上京的路上,当时他抱负未成,皇帝的知遇之恩未报,一路为保护他又牺牲那么多人,他若是没有将搜寻到的官员贪污舞弊的证据交给皇帝,他死都不瞑目。
赵之瑾救他之恩不敢忘,只是那一场贪污舞弊案牵扯太大,至今还有不少逃犯隐蔽在暗处,赵之瑾未认出他来,他也不想将赵之瑾牵扯进去,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注视着赵之瑾,给他铺路。
知晓他是不受宠的皇子,一边欢喜能报答赵之瑾的救命之恩,一边也利用人脉慢慢的帮他在朝上立足,他费了不少心思,才渐渐与赵之瑾成为了至交好友。
越过这些陈年旧事,来五台山的大多是帝王心腹,不认识太叔圣哲和赵之瑾的基本没有,两人出了门,就是行礼的声音,赵之瑾不想应付这些人,就问太叔圣哲有没有无人的小路,太叔圣哲想了一会,就领着赵之瑾走了一条小道,这条小路他听以前一个同僚说过。
路很窄,应该是当地人为了砍柴踩出的小路,弯弯曲曲的,路还有不少小石子,若是不慎踩上石子恐怕有摔倒的危险,太叔圣哲身娇肉贵,赵之瑾便让他走在前面,遇上坑洼,还能扶一把。
因着想照顾太叔圣哲,两人距离自然挨的很近,太叔圣哲比赵之瑾稍矮一点,身形也偏瘦,世家培养出来的人,出门自然是做软轿,走路的机会几乎没有,几十年下来,太叔圣哲没有太好的体力,往上走了一会儿,就有些喘不过起来。
见此,赵之瑾有些歉意道“钦君,是我考虑不周,还连累你受累,不如我们歇一会儿,时辰还早,我带了干粮,就算来不及去山顶的庙宇吃饭,我们也可以先吃干粮对付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