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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完美情人完本——by 茗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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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新一轮皇位争夺又开始了。
在这场权利的斗争中,谁赢了,谁就能笑到最后,输了就死,如大皇子一样,死在战场,连尸骨都寻不到。
皇帝老了,嫉妒儿子们的年轻力强,拼命打压,皇子们为了皇位,六亲不认自相残杀。
短短十年,死的死,被圈禁的圈禁,所有人都如同疯了一般,越发冷酷无情。
赵之瑾无子,所以在长大的皇子中,他是唯一能置身事外的,没有儿子,就算得了皇位,将来死了谁做皇帝,这是所有人都明白的一个道理。
得罪一个明显没有好处的人,这群精明能干的皇子们是不会做的,就算有看不惯赵之瑾的人,也是保持着不近不远的态度,拉拢不了,也不能把人推到敌人那边。
浮浮沉沉十年间,赵之瑾和太叔圣哲的关系越发牢不可破,若说一开始是被算计,那么这么多年过去了,身边有一个人陪伴,已让赵之瑾习惯成了自然。
离得远了,会想念,太叔圣哲曾问过他,和他一起可后悔,没有儿子能传宗接代,也不能三妻四妾,赵之瑾只是摇头笑笑,打趣说,我家虽然有皇位需要继承,可我有了你,皇位就不要了。
他现在还记得太叔圣哲当时的表情,他笑着扑到他怀里,任他亲吻,任他为所欲为,云收雨散后,他慵懒的靠在自己怀里,黏糊糊的说着情话。
他说,你没儿子,他也没有儿子,他就是自私,他不想有人分走他的一点点爱,哪怕今生下世下下世都断子绝孙,他也要拥有他一世,死也要一起死。
说着说着,他眼中又是悲伤忧郁,赵之瑾是不懂这人为何总有着天大的难过悲痛,明明是那么聪明智慧,为何心底总有着他看不到的忧郁。
赵之瑾不傻,他化解不了他的忧郁,却能将这人拥进怀里,一遍遍的告诉他,他很在意他,哪怕有一天他们的恋情被人知晓了,被所有人不耻,他也不会放开他的手,他会与他到白头。
哄得男人眉开眼笑,男人是非常好哄的,一支花,一副画,一句甜言蜜语,都能让他开心一天,这是和女人在一起时完全不同的感觉。
难怪说,有过男人,就再也爱不上女人了,和男人做.爱不仅身体上能完全契合,还不用考虑逢年过节送礼物,不用时时刻刻担心恋人会喜怒无常。
这是女性恋人完全做不到的,女孩子的心思太纤细敏感,赵之瑾永远都读不懂,不过女孩子有女孩子的好,温柔体贴,贤惠善良,还香香软软的,比硬邦邦的男人抱起来要舒服等等。
在没有发生那晚的荒唐事之前,他还念想着女人,生个孩子将来能养老送终,可和男人在一起久了,这一点念想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十年相伴,他以为就能过一生。
可是有一天,太叔圣哲不见了,赵之瑾寻不到他了,他疯狂的搜寻他的一点点痕迹,却被告知世界上根本没有这个人,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的臆想,没有太叔圣哲,乾朝也没有一个太师。
曾经有多甜蜜,现在就有多悲伤,曲子终了,人也散了,这场华丽而空荡的礼堂里,却囚禁了他一生。
哈哈哈,多悲伤。
他以为他永远看不懂太叔圣哲眼中的忧郁和内疚,现在却懂了。
一个演戏的人,一群看戏的人,都在笑着,他当了真,所以只有他在哭…..
皇帝死了,兄弟也死了,终还是他披上了龙袍。
又是十年。
乾朝瑾帝,自焚于登鹿台,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各路豪强逐鹿中原,开启近三百年的混乱时代,被史称为末世之初。
又一千年
现在是新世纪,是个人人都能吃饱饭的好时代,只要你还活着,哪怕是老人小孩残疾人,也不会饿肚子,因为有国家养。
这样美好的时代,对一个古代人来说是绝对不可思议的,谁也不知道,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有一个古代人在新世纪慢慢睁开了眼睛。
四皇子政,死于宫变,享年36。
新世纪政,死于抑郁症,享年16。
赵政对于自己又活了,是欣喜若狂的,哪怕是活在一千年后的2035年,只要能活着,谁想死呀。
你当毒酒是那么好喝的呀,死亡时的窒息和痛苦,只要想想,他就觉得自己会和原主的身体一样,会得抑郁症再死一次。
他一个得了抑郁症的神经病,自然是不要去学校上学,他只要好好活着,不闹自杀,他现在的家人就要感恩戴德说菩萨保佑了。
看到历史书上的赵之瑾自焚于登鹿台,他就忍不住做梦都能笑醒,该,哈哈哈,死的太好了,弑兄杀父,□□无道,钻横跋扈,荒淫无度,不管百姓死活,乱杀无辜,任意妄为,死的好,要是能早死一点,也不会害所有人给他陪葬。
赵政有多恨赵之瑾,只要看见他房里挂着永远都破破烂烂不是被刀子砍就是被针扎的沙袋就知道了,几天一换,沙袋身形和赵之瑾一模一样。
为了解恨,他还请名师教导他画画,努力把赵之瑾的一丝一毫连个头发丝都不要错的全部画出来。
他一个尊贵皇子,被一杯毒酒送走了,而他的大乾朝,三世就亡了,短短五十年,一个强大的皇朝就这么烟消云散,如果他能当皇帝,他有把握乾朝还能延续几千年。
就差一步他就能登上帝位呀,他隐忍多年,一朝功成,他亲眼看见父王的退位圣旨上写着他将会是下一任皇帝。
可他是真不甘心呀,谁能想到一向没啥存在感的六皇子会弑兄杀父,短短三天,就将乾朝皇族带血缘的给杀了个干净,简直是不按常理出牌。
我们斗地主斗得好好的,大家都很开心,你一张,我一张的,我出对子,他管上,你来我往的,眼看着就剩一张牌马上要赢了,赵之瑾却跑过来直接掀了桌子。
傻逼,你不玩,还不让我们玩。
赵之瑾就是个傻逼,还是神经病,一生都在找一个叫太叔圣哲的男人,呵呵,神经病,他想都不敢想乾朝有三十就能当太师的人,傻逼,太师是那么好当的吗,他要是当皇帝,他的太师最少也要四五十,还要德高望重。
一个幻想出来的男人,却害所有人给他陪葬,也就傻逼瑾能做出来,如果再给他一个机会,他回到乾朝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傻逼瑾砍死,让他再也不能祸害别人。
“殿下,您该起来了,今天是您大婚的日子,可不能误了吉时…..”
“小德子,扶爷起来!”
我是赵政,我又回来了,今天是我娶妻的日子,我今年十九岁,傻逼瑾十六岁,今年刚开府,不说了,我提着刀要去杀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我很坏,皮了这么一下,我也不开心,不擅长写虐,所以就一点点的虐情节,我保证,下一世他们一定有好结果的。
毕竟我是好人。
咳咳,四皇子重回乾朝!卒于19,噗噗噗,忍不住又想皮一下。
☆、古董店老板
再一次醒来,赵之瑾没有惊慌失措,很平静的就躺在床上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他是有疑惑的,只是疑惑他为何又活了。
他死了,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火就是他自己点的,他活腻了,锦衣玉食又如何,娇妻美妾又如何,他总觉得自己活在一个不真实的世界里。
所以呀,他当皇帝的时候,只顾着享乐了,因为享乐是真的快活,有钱有权就能过着很舒坦,还不用担心被人骂,因为乾朝他最大,想杀谁就杀谁,你骂我,我就杀你,你想杀我,我就灭你九族。
以前他想错了,以为昏君不快活没自由,所以不想当皇帝,结果他当了皇帝,成了昏君,才发现昏君的快活是普通人想象不到的。
所以他亡国了,毕竟一个国家再强盛,也经不住被他随意玩.弄着,想过一把杨贵妃的瘾,就千里迢迢的让人送荔枝过来,想过一把好色帝王的瘾,就强行征美人进宫,想自由自在,就每年耗费无数人力物力下江南。
明君好累,昏君快活,虽然只享受了十年,赵之瑾还是有点舍不得的,当然只有一点点舍不得,毕竟他也觉得自己得了神经病,不然怎么会臆想出一个太叔圣哲出来。
所有人都忘记他了,只有他还记得太叔圣哲。
当皇帝的第一年他用举国之力疯狂的找他。
第二年他派人暗中找他。
第三年他小范围的找他。
第四年他已经不找了。
第五年关于太叔圣哲的记忆变得模糊。
第六年他和所有人一样不记得他了。
第七年他开始享乐顺便疑惑自己以前在找谁。
第八年没有疑惑继续享乐。
第九年依旧。
第十年被人推翻了政权,自焚而亡。
真是悲剧的一生,直到死亡的那一刻,赵之瑾是完完全全不记得太叔圣哲了,他只记得他是因为太顾享乐所以把一个国家给玩完了。
当昏君很快活,虽然死的有点惨,但毕竟享受过什么叫至高无上。
所以等赵之瑾接收完这辈子的记忆后,整个人都有点焉了,父母双亡身世可怜的大学生,又善良又体贴,还忠贞不二的爱着自小一起长大的青梅。
这是什么见鬼的记忆,卖血给青梅买衣服买饰品,只为了不让青梅丢脸,一天只吃一顿,就着馒头喝开水,却请青梅去高级餐厅吃饭。
为了青梅开心,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周末打三份工,上学期间晚上还去做家教,卖血卖力卖精子,能卖的都卖了,就这样,原主这一次在黑市卖血过多没挺过来,成了赵之瑾。
当过昏君的赵之瑾表示自己完全无法接受这样的人设,这样一个活成圣母玛利亚的男人,就应该放在神坛上被人膜拜供养才对。
现在这具身体是他的了,他不是圣母玛利亚,他是昏君。
青梅还是从他身边消失比较好,毕竟是这具身体爱着的人,他没有理由也没时间去报复一个女孩子。
毕竟连吃饱都艰难的人,哪有时间想着报复,赵之瑾拿起放在床头的手机,翻了下短息,再一次确认银行卡里只有七百块钱了,只够他明天要交的房租,交完租后,他就两百块钱,而等他发家教的工资还有半个月。
原主二百块钱能活半个月,他不行,让他吃馒头就开水,实在无法接受。
现在是2035年,也是一个现代社会,只是这个世界和第一世的中国完全不同,没有唐宋元明清,只有夏商周魏乾,想的没错,乾朝,就是被他亡掉的那个。
脑海里的记忆清楚的告诉他,在历史的记载中,他是一个暴君,贪图享乐,骄奢淫逸,因为他的暴戾,让九州混乱了三百年才得以统一。
也因为他,让九州比外国整整落后三百年,也因为他,让国外列强在九州肆意掠夺近二十年,他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也被写进了九州的教课本,同时还写进了初高中生必考的试卷上。
想想,还挺骄傲的。
原主也叫赵之瑾,因为这个名字,从小到大备受歧视,至于养成现在这种圣母性子,也只因为他爱的青梅从小到大,都不因为他的名字耻笑他,如此,就死心塌地了。
真是对不起了,叫赵之瑾真是辛苦你了,暴君赵之瑾面无表情看着镜子里的男人说道。
吃饱饭才能去挣钱,赵之瑾穿好衣服拿着手机出了门,朝着记忆里一家好吃便宜分量又多的拉面馆去了。
至于为何不去吃一顿大餐庆祝一下新生,因为原主脑海里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家拉面馆,快成执念了。
“老板,大碗拉面,加一个鸡蛋”赵之瑾为了不被人看出不同,和原主一样,对着老板喊道。
“好嘞”老板也大声回应。
“下雪了吧,能不能给我面多一点,分量少了吃不饱”
“客气啥,都多熟了”
“老板,我银行卡支付哦,手机里面没钱了”
扫码支付成功,拉面馆里传来清脆的女声,收到转账十元。
这一切多接地气,赵之瑾手掌撑着额头,静静的等着面送过来,等面送过来,吃了一口,果然和记忆里一样好吃。
当然和在乾朝吃的山珍海味没法比,要是上辈子的身体,恐怕没有吃到嘴里就会吐出来,面太粗,汤味太浓,鸡蛋有点焦,毕竟被山珍海味养叼的舌头,和这辈子就这开水吃馒头都津津有味的舌头不一样。
他虽意志坚定,却还是受到了原身的记忆影响,如觉得这面好吃,有家的味道,又比如脑子一闲,就忍不住想他的青梅,想他的纯洁和天真等等,这都是原身的习惯在作祟,俗称条件反射。
赵之瑾是个吃过苦的,第一世他家有钱,他父亲却为了不让他养成纨绔性子,十几岁的时候送他当过兵,在部队摸滚打爬了三年才退伍回家。
第二世他是不受宠的皇子,刚开始几年,他也是受尽白眼吃的是残羹冷饭,这一世,虽然现在缺钱,可赵之瑾就有自信,他能把日子过好,最起码能不愁吃穿。
吃饱以后,赵之瑾沿着大马路,往学校走去,他是不住校的,长期营养不良,原主一直病恹恹的看着就很老实木讷。
再加上有名字的原因,所以在学校一直被欺负,就算住进了宿舍,也会被指挥干这干那,一刻得不到安宁。
为了能够好好学习,也为了晚上能出去打工,原身在这个一线城市租下了一个大约十平方的地下室,只够放一张床,一张桌子。
雪上加霜的是,上个月国家通报下来了,这一片地区存在重大隐患,如果再不搬离,国家将会强制性驱赶在此居住的人员。
啧啧,真惨,和原身的选择一样,赵之瑾也不打算回学校宿舍住,他可没有兴趣和同学们玩你欺负我,我现在变厉害了,我要打你脸的小游戏,等来钱了,赵之瑾决定搬到一个好一点的地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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