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魔头好像喜欢我完本——by 以魂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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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无心神色复杂地看着他,半晌,他开口道。
“是宋城给他的毒。”
一根弦在楚歌的脑子中倏地崩断。
宋城?不就是宋尧的父亲吗?!
……
映月一派,可以说是手眼通天,既在朝堂放了人,江湖中也埋了不少眼线。
宋城就是脱离出映月一族,隐藏于世贾之间,却又服从于本门的眼线。
他从外看去与普通商贾别无二致,甚至宋家家主宋城还因为下得一手好棋,被世人尊为‘棋圣’。
没有人怀疑过,这样一个做买卖的世家能与映月扯上关系。
当然,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些人隐藏得太好,以至于很多人交友不慎却不自知。
江明知就是交友不慎的典型。
江闻天与叶齐天交好,好歹叶齐天当时也算得上落花副掌门,但江明知却与宋城交好,而且二人交好的原因居然还是因为下棋认识的。
江明知也没想到,他的知交好友却不止会下棋这么简单,更拿手的,是会养蛊。
当初众人都以为他死后,他怕卫菡见到自己这副鬼样子,固执地连她都不肯联系,却暗自飞鸽传书给了宋城一封信。
信中并未提及他自己在何处,只说自己处境危险,托他从今往后替他照顾好卫菡。
宋城早就听说了此事,却没想到江明知并没有死,心下也是震惊。但他念在与江明知相识一场的份上,心中也是佩服江明知这种真君子的,于是擅自决定将此事隐瞒下来,并未上报给映月。
他将一份‘无情’蛊放置在回信中,夹在那信鸽腿上,托那信鸽又重新带了过去。
信中内容很简单,江明知如何不论,但沈如风的儿子绝对不能留下。否则一旦养大,后患无穷。
其实宋城还是有先见之明的,他认定江明知身受重伤,就算以后重新出现在江湖众人的面前也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了。但沈如风的儿子可不一定,他本就遗传沈如风的天资,如果长大后执意为父寻仇,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你师父认为他说的有道理,听了他的话,竟然真的给你种了‘无情’……”楚歌喃喃道,“又想利用你,又不想让你活着。人心真的是可怕。”
“但他既然养大了我,我就会完成他的心愿。”
谁说沈无心无情的,明明是世界上最蠢最重情的人。
楚歌暗道,你这人是哪都好,但就是太愚孝了……
沈无心看着楚歌:“我知道你与那宋尧关系还不错,当年,我杀了他全家,你可会怪我?”
楚歌笑道:“当然不会。”
开玩笑,如果不是那宋城老头心机颇深,害得他从小到大多受了那么多罪,此刻的沈无心应该是活蹦乱跳健健康康的,哪会像现在这么憋屈,连武功都用不得。
不过,也要感谢那宋城,否则,他也不会与沈无心相遇在那小土坑中。
沈无心听他这么回答了,一颗心才放下来,他之前总担心楚歌会因为此事与他心生间隙,如今看来,倒是他想多了。
陶明康不忍直视地看着两个眉目传情的年轻人,咳嗽道:“咳咳,既然如此,我今日便去取了千叶,为你做药,你二人从岛中留下也好,或是出去另寻住处也罢,我只愿,你能替我完成帮江大侠平反的心愿。”
沈无心难得对人行礼,此时恭恭敬敬拱手:“我定当尽全力所为。”
陶明康果然依照之前所言,给沈无心封了心脉,三个月内,他无法再使用任何武功,就如同最普通不过的平常人一样了。
但封了心脉的好处是,‘无情’在这三个月内也不会再发作。只要每日按时服药,八十一天后,‘无情’将完全解除。
因此此时他最重要的,就是在这三个月内保住自己的性命。而保住性命这个艰巨的任务就自然而然地落到了楚歌肩膀上。
“我虽然武功菜点,但保护你,我绝对是不遗余力的!”房间内,楚歌在床前一边收拾着行李,给沈无心板板整整地叠着衣服,倒真像是个居家好媳妇的模样。
二人已经决定,离开沧海。
沈无心跟个二大爷似的坐在桌子旁,翘着二郎腿,一手托着脑袋,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案,面带笑意地看楚歌啰啰嗦嗦,倒是意外的可爱。
楚歌瞥了他一眼,内心笃定,就沈无心这个德行,闲的就差给副扑克牌让他自娱自乐了。
楚歌又道:“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不如咱们挑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先过上几天逍遥避世的日子再说。”
沈无心笑意盈盈:“怎么,你就这么急着要与我同床共枕过日子么?”
这贱嘴!
沈无心这人,真的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冷的跟块冰疙瘩一样,碰上心情好了,就开始以奚落取笑别人为乐趣。
这是什么恶趣味啊!
楚歌回头白了他一眼,无奈地说:“是是是,我就是盼着跟你同床共枕,我还恨自己为什么不是女子,否则还能给你三年抱俩生上一窝小崽子!”
“小崽子倒是不必,我一向不喜欢小孩,一哭我就头疼。”
一双手突然环上了腰间,不知什么时候,沈无心已经站到了楚歌身后,从背后紧紧搂着他,把头倚在他的肩膀上,看他有模有样地叠衣服。
这突如其来的腻歪让楚歌有些意外,心里倒是甜丝丝的:“怎么,方才还嘲讽我等不及,如今倒是你等不及了?”
“我确实等不及了。”沈无心大大方方地承认,暧昧的气音吹在耳边,挠得人心头痒痒的,他指尖卷起楚歌一缕细发,漫不经心地把玩着。
楚歌强定了定心神,心道这沈无心果然是妖孽,居然三两句话就能撩拨起他的心弦,不由假装无事发生,继续整理衣服。
紫色的长袍一抖,蓦地从中滚出个什么东西来,正落到柔软地床上,定住不动了。
楚歌好奇地捡起来,左瞧右瞧,细细打量,居然是一只通体漆黑又十分光滑的乌木簪子。
簪子上还镂着花纹,极其精致。
楚歌握着簪子看向沈无心,眼里亮亮的,奇道:“这是送我的吗?”
应该是了。沈无心平日里几乎不由簪子束发,而是惯用细细长长的紫色缎带在脑袋后束上一小缕,有时迎风吹起,倒显得仙姿绰约,别有风味。
沈无心没有回答他,而是握住他的肩膀,将他送至妆台前,按他坐下。
铜镜中映出的人面若冠玉,一双眼眸如夜间繁星般闪耀,倒也算得上是风姿奇秀。楚歌极少照镜子,万万没想到,原来自己长得也是仪表堂堂,只是比起沈无心来还是差些。
沈无心安静地站在他的身后,注视着镜子里的楚歌,嘴角扬起浅浅笑意。
突然,他把楚歌发间的发带一下抽去,万千青丝如瀑落下,规规整整地铺在背上,如一幅精美绝伦的画。
沈无心执起木梳,轻轻在他发间徜徉:“来,让为夫为你梳头~”
楚歌心道你这不就是闲的,我头发本来扎得好好地,你非要解了再重新梳一遍。
但心中也暖暖的,他扬着头看着正一丝不苟为他梳发的沈无心,笑问:“莫非这乌木簪,也是你亲手刻的?”
“是啊,为夫比较穷,给你买不起玉簪子,只能用些木头充数,你嫌不嫌弃?”沈无心不忘贫嘴。
楚歌笑着回嘴道:“没想到天下第一魔头还是个手工达人,样样都会,以后若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你就去街上卖你刻的这些簪子,想来也能小赚一笔。”
他一脑补沈无心上街叫卖簪子的模样,忍不住就发笑起来。
“不过你这是何时刻的?我怎么不知道?”
沈无心携起一缕他的发,绕着簪子围了一圈,斜插进发内,随口答道:“当初我以为你死了,就在为你立的坟前刻了这个簪子,本想将它与那哨子一同埋进去,后来又不舍得,就贴身带着了。”
他虽说的平平淡淡,但只有他们二人才知道,这只简单的乌木簪中,寄含了多少相思与心痛,乃至此时就算只是简单的提起,也能感到一阵没由来的难过。
沈无心替他束完发,弯着身子,附在他的肩旁,对着镜子道:“快看看,好看么?”
楚歌看着镜中的自己,那只极其用心的木簪斜插在脑后,显得他整个人温润无比,更精神了些。
果然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乌木簪,确实十分适合他。
楚歌压下心中伤感,勉强笑道:“既然如此,你为何……为何不早些给我?”
沈无心抚摸着他的头发:“我本将它当遗物看的,觉得不吉利,若不是你今日翻出来,我就一直藏着。怎么样,你喜欢吗?”
“喜欢啊,我当然喜欢。”楚歌眨了眨眼睛,仔细想了想,“可惜我也没有什么能送给你的。”
“不用你送,你整个人就是我的。”沈无心捏了捏他的脸,软嘟嘟的。
楚歌心头温热,站起身面对着沈无心:“那可不行。我想想,既然如此……不如我就送你个15" 反派魔头好像喜欢我[穿书]14" > 上一页 17 页, 甜甜的吻吧!”
说完,他一把将他搂过,合上眼睛,吻了上去。
原来,这恋爱的味道,竟该死的甜美!
☆、47
“这药丸……长得是真像麦丽素啊!”楚歌接过陶明康手中的药袋, 颠了颠,倒是沉甸甸地,极有分量,他半闭着一只眼睛往里瞅了瞅,一股淡淡的香气扑面而来,倒不似沈无心身上那种若有若无的兰花香。
沈无心有些好笑地看着他:“麦丽素又是什么东西?”
这个楚歌现在是越来越飘了,倒是不拿他当外人, 三天两头的蹦出新词汇,前几日还说要教给他打一种叫做扑克牌的东西,今日又扯出了‘麦丽素’。
“说了你也不明白, 一种吃的,我们家乡的特产!”楚歌把药袋收入怀中,大咧咧答道。
楚歌在外人面前,习惯把现世称之为家乡。
虽说沈无心不介意他是外世界来的, 但别人未必不会害怕。
陶明康仍然是一副没眼看的表情,此刻只巴不得两人拿了药赶紧滚, 省得带坏了岛上风气。
楚歌与沈无心踏上小船,跟陶明康摆手道:“门主,如此我们可就走了!告辞!”
陶明康皱巴巴的脸上头一次乐的那么开心:“不送!”
楚歌与沈无心进了小船内,楚歌寻了个地方坐下, 愤愤道:“这沧海也太小气,来的时候坐的船那么气派,如今走却只给我们这么一艘小船。”
船确实小了些,堪堪只能容纳下他们二人, 沈无心好整以暇地坐到了楚歌对面,倒没有对这艘小船过多抱怨。
楚歌拍拍他的腿:“哎,你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我们其实可以游山玩水,趁着这段时日,先把整个大虞逛一逛……”
沈无心轻哼一声,嘲笑道:“你是嫌命太长吗?敢拉着我招摇过市,白痴。”
楚歌挠挠脑袋,感觉沈无心说的也有道理:“那如此看来,就只能找个深山野林的,把你藏起来,才不会有危险。你有什么推荐的深山野林吗?”
“深山野林倒是没有。不过确实有一个去处。”
沈无心所指的去处,正是二十年前,沈如风与沧南的故居。
大虞山体繁多,延绵不绝,山头挨着山头,二人的故居定在一座不知名的山头上,平时来往的人甚少,若非特意去找,倒也很难找到那处房屋。
那里毕竟是沈无心的父亲母亲一同生活过的地方,说到底他还是想去看看的。
楚歌知他心中所想,一口答应道:“好,那我们就去那。”
沈无心倒是有些惊讶,楚歌居然不多问一句就满口全答应下来,不过心中又微微动容,他之所以喜欢楚歌,不也正是因为他善解人意又温暖善良吗。
在海上漂泊两日后,小船终于靠岸。
岸上已经没有了围追堵截的官兵,城中也恢复了往日的秩序,看样子,那些来捉拿沧海的官兵已经尽数撤尽。
估计也是知道沧海派逃到了岛上,又拿他们没办法,才放弃了追捕。
如此一来,沧海倒也暂时安全了。
又几日,楚歌与沈无心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沈如风与沧南的故居。
虽然地方难找,好歹沈无心行走江湖这些年,本身已经练就成了GPS,只听得沧南三言两语的地形描述,对所在位置就已经有了大概了解。
翠青色竹林中,簌簌落叶铺成一条蜿蜒小路,曲径通幽处,正是他们二十年前所建造的竹屋。
竹屋不大不小,刚刚够两个人在内生活。门前一张石桌,石桌上已经堆满了灰尘。一侧是特意划分出的一小块花圃,当初栽种的草药如今早就被岁月风干,随风而逝了。
时光荏苒,二十年的光阴为这里的记忆附上一层暗淡的颜色,一切好似都没有变过,但一切又确确实实地变了。
沈无心走到竹屋门前,轻轻推开了这隔着时光的旧门。
房内陈设如故,仍是简简单单,一张床,一张桌,两张椅。桌上还摆着一套烹茶用的瓷杯。
床上铺了两层床褥,也已经无法再用了。
沈无心随手掀开,露出被褥下一件小小的红肚兜来。
沈无心:……。
肚兜保存的极好,干干净净,仍是鲜红的颜色,上绣了一只有模有样的小老虎。
想来当初走的匆忙,谁也没想过,离开家的那一刹那,竟是与家永别了。
楚歌怕他触景生情,在一旁乐呵呵地打趣道:“没想到你小时候居然还穿过这么可爱的肚兜啊。我瞧瞧。”说着,一手接过肚兜细细打量起来,“嗯……手艺精巧,你要是喜欢,我给你买个大的,让你现在还能天天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