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草原的大猫排队等我撸完本——by 故乡异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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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一半高的时候, 诺亚看见前面的树枝上挂着一块牛角的碎片, 碎片只有两个手指大小隐藏在树叶中间不是很明显。
他拽了拽牛角碎片问:“恩格,这是你弄的吗,牛角那么硬,你怎么把它砸开的。”
恩格说:“我当然有我的办法,以后教你, 你站在这里不要动,我很快就回来。”
诺亚看见恩格往枝干的外沿走去, 随着越往外走, 树枝也就越细, 那是花豹也绝对不会去的地方, 因为花豹的体重比人类重的多,那里的树枝承受不起花豹的重量。
当恩格走到树叶特别密集的地方时停了下来, 诺亚看见恩格拿开了那些密集的树叶,里面藏着一个木头盒子。
这个木头盒子被牛皮死死的固定在树干上, 恩格将牛皮解开才取下盒子。
诺亚很好奇这个盒子里面会装什么?难道是一块金子?就算是金子那也不是什么宝贝,金子在草原上还没有一块牛肉有用,至少牛肉还可以充饥。
不过诺亚不得不佩服恩格的手工制作能力,草原上的工具这么缺乏,恩格居然能用木头做出一个全封闭的盒子来,这也太考技术了。
恩格将盒子拿到了诺亚的面前,徒手砸开了木板。
里面躺着一把匕首!
匕首外面是用牛皮做成的鞘,这个匕首鞘做工之精细,诺亚都不敢相信,这是在草原上做出来的!
他拿起这把匕首认真观察,外面的牛皮鞘被打磨的非常光滑,边缘用针缝合的特别服帖,黑色的牛皮光泽亮丽,没有任何款式,甚至由于草原上工具的限制,缝的线特别的粗,但看上去却简单大方霸气,真的不能更漂亮了!
恩格很紧张,他怕诺亚不喜欢,诺亚以前可是尊贵的小王子,见到了太多精致的武器,他做的这个由于工具的限制,难免有点粗糙。
诺亚不敢想象,光是外面的鞘就如此的精致了,里面的匕首那还不得是惊世之作!
他完全无法想象在根本没有任何条件的草原上怎么做出来匕首?用什么工具做?铁都炼不出来!
他慢慢抽出里面的匕首,双手控制不住的有些颤抖。
这是一把三菱匕首,非常的精致小巧锋利,做匕首的材质应该是犀牛角。因为犀牛角特别的坚硬,经过长时间的打磨做成这个样子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
诺亚用手指在刀锋上刮了刮,甚至隐约可以听见刀刃的振鸣,刀尖特别的尖细锋利,这个的杀伤力太大了。
虽然人类已经发展到了星际时代,各种先进的武器层出不穷,但男人似乎永远对冷兵器保留着迷之强烈的喜欢。
诺亚以前就特别的喜欢冷兵器,恩格也特别喜欢冷兵器。
在人类世界的时候,恩格就经常自己做各种冷兵器当做消遣,因此到了草原上,他才能在各方面条件都非常限制的情况下,总是能做出许多颜值惊艳、杀伤力又特别大的冷兵器。
诺亚一直没有说话,就捧着看,恩格有些担心的问:“不喜欢吗?”
实际上诺亚是激动的、高兴的已经快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他热泪盈眶,双手无法自控的颤抖,他抬起头来对恩格说:“我太喜欢了,恩格。”
恩格为诺亚擦去了眼角的泪水:“喜欢怎么还哭了了。”
诺亚破涕为笑:“我太激动了啊!天啦,恩格,我太喜欢了!你为什么要送我这么宝贵的东西,这是无价之宝啊!”
恩格说:“以后我再做更好的武器给你。”
诺亚抚摸着匕首说:“这个就已经太棒了!恩格,这个匕首应该可以捅穿成年雄狮的喉咙了吧,就算雄狮的毛再厚都没用,这个匕首太厉害了。”
恩格说:“我们出来后还没有和真正特别强大的对手打过架,我已经在一只已经死了的雄狮身上做过实验,那只雄狮的鬃毛特别厚,这把匕首可以很轻松的插入雄狮的脖子里。”
诺亚:“哇,那简直超级棒了!我都忍不住想试一试了!”
恩格却说:“希望我们永远用不上它。”
诺亚知道恩格的意思,因为只要用上这把匕首,也就是到了生死存亡的战斗,那太危险了。
可是雄狮的生活本来就是充满血腥和杀戮的,草原上每天都有许多雄狮被另外的雄狮咬死。他们不会永远那么幸运。
他们还没有成年,他们还不是草原上最强大的雄狮,就算成为了草原上最强大的雄狮,同样会面临生命危险。
这把匕首可以在关键时刻救他一命那就是无价之宝。
“恩格,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做的?一定做了很久吧。”
恩格说:“两年前开始做的,主要是磨刀锋和刀刃很费时间。”
诺亚更加觉得这把匕首实在是太珍贵。
恩格从到了马沙草原后不久就开始做这把匕首,他原本是想做给自己防身用的,后来才想着要送给诺亚。
但他想要给诺亚一个惊喜,所以一直没有让诺亚发现。
狮子形态的他并不好随身携带这把匕首,他就只能把匕首藏在树上,一路走一路藏,走到哪里就藏在附近的树上。
其实这把匕首的的主要工序都是在一年之前完成的,那时候他还独居,有很多时间做这些事情。
“恩格,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要,你自己留着防身吧。”
恩格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你留着和我留着有什么区别,只要你喜欢,我就很开心。”
“恩格,你太好了,我超爱你!”
诺亚激动的一把抱住了恩格在他的额头上狂亲了几下。
恩格整个人都愣住了!
真的是没有一点点防备!
人类形态的诺亚抱了他还了亲了他的额头,但是因为太突然太快,他都没有反应过来就结束了。
可惜诺亚亲他是因为这把匕首……。
诺亚高兴的手脚都没地方放,他太喜欢这把匕首了,小心翼翼的收到了剑鞘里。
恩格从鞘里拿出了一根牛皮绳穿过鞘上的小孔,挂在了诺亚的脖子上,说:“这个绳子很长,变成狮子后也能挂在脖子上。”
诺亚狂点头。
两人一起从树上下来,回到地面后,诺亚立即变成了狮子,绳子的长度挂在脖子上正好合适,匕首淹没在他浓密的鬃毛里,都不怎么看得出来,他的脖子上挂了东西。
恩格原本是准备过两天再把这个匕首给诺亚的,但今天他们遇到了特别强大的“侵略者联盟”,这让他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他必须马上把匕首给诺亚。
两只一起往狮群走。
诺亚觉得自己真是太幸福了,还要什么爱情,要什么自行车,能天天和恩格在一起不就很好了吗!
他们回去的时候,雷恩已经挨完打了,正被艾伦罚站,哭的要有多伤心就有多伤心。
艾伦这次是铁了心要整治雷恩的,根本没有一点儿心软的迹象。
诺亚发现蜜獾三兄弟不见了,他问了保尔和托比以及杜巴卷尾,他们都说不知道蜜獾三兄弟为什么突然之间就走了。
因为诺亚已经和蜜獾三兄弟太熟了,刚才也没有急着要感谢蜜獾,没想到等他回来,蜜獾三兄弟已经走了。
獾哥已经不止一次“不辞而别”,反正经常都是突然之间就不见了,等他有危险的时候又总是能及时出现。
但这次他总感觉有哪里不对,或者说他总感觉蜜獾他们会遇到什么致命的危险。
诺亚心想以前总是獾哥救我,说不定这次也有我的表现机会了。
他对托比和保尔说:“我去找一下獾哥,你们就在这里等我回来。”
托比和保尔说:“我们和你一起去,让弟弟们去捕猎,等会儿我们再回来吃。”
诺亚说:“还是要留一个老大在家,托比,你留下来吧,带着他们捕猎。”
联盟太大就会有一个问题——不好管理。
狮子不像野牛,野牛群再庞大也是好管理的,都会听头领的话,但狮子是猛兽,特别是雄狮,每只雄狮血液里都天生流淌着称王争霸的欲望。
因此草原上很难出现雄狮联盟里雄狮数量在四只以上的情况,因为太难管理这些雄狮,就算是亲兄弟都会产生矛盾。
托比说:“这样也好,他们都没有独自捕猎过,我带着好一点。”
诺亚对卷尾、杜巴和丹尼尔说:“一定要听托比哥哥的话,我等会儿就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三只小崽子连连点头表示让诺亚放心,保尔也吩咐了两个弟弟要听托比的话。
于是诺亚、恩格和保尔出发去找蜜獾三兄弟。
狮子的嗅觉特别的灵敏,诺亚对三只蜜獾的味道也很熟悉,寻着味道跑了很远才找到三只蜜獾。
三只蜜獾被一群鬣狗围住了。
诺亚心想,看来獾哥在草原上横行霸道太久,也是总有一天会被寻仇的找上门来的。
然而好像还不止一群鬣狗,还有两只成年健壮的雄狮!
第109章 打架使我快乐
平头哥蜜獾从来都以“无所畏惧”而著称, 他们横行草原, 上能对撕狮子豹子,下能把毒蛇当辣条吃, 单挑鬣狗群也一点儿都不会怂, 草原上无论是哪种动物惹了平头哥都够他们头疼的。
也正是因为平头哥的这一属性, 让他们在草原上“树敌无数”,当然一般情况之下,这些“敌人”都不会再来找他们的麻烦,躲还来不及呢, 但有时候就是有那么一些动物咽不下这口气。
俗话说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蜜獾三兄弟前不久惹了一只鬣狗群, 咬死了鬣狗头领的小公主,以至于鬣狗头领带队来报复。
而这两只大雄狮在大旱季的时候饿的发慌,居然把蜜獾三兄弟当做了猎物,原以为凭借自己庞大的体格以及尖牙利爪是能赢的,结果被蜜獾三兄弟追着撕了整整一个大旱季!
作为一只威风凛凛的雄狮, 无论是从尊严还是心理上都有点没办法接受被蜜獾追了整整一个大旱季的事实,好多狮子都看见了, 这让他们太没面子。
要知道他们还是两只没有狮群的流浪雄狮, 被蜜獾追着撕, 这名声不给正回来, 让他们以后怎么和别的雄狮联盟,怎么拥有自己的领地!
他们觉得一定是因为大旱季的时候没有吃的又没有水喝, 他们的体力太弱才抓不破啃不烂蜜獾坚硬的皮毛。
经过了雨季这几个月的修养,他们相信自己一定能扳回一城, 因此一直都在找蜜獾三兄弟报仇。
蜜獾三兄弟知道自己在草原上惹了不少“仇家”,他们从来不怕被报复,有那胆肥的要来报复还正合他们的心意,就愁没架打!
但是蜜獾三兄弟绝对不允许因为他们的缘故而牵连到他们的大哥诺亚。
所以当他们和诺亚在一起的时候,会特意吩咐响蜜鴷随时观察周围的情况,如果有仇家寻来,一定要提前告诉他们,他们就好跑远一点去干架。
在这之前,他们都还没有被寻仇过,以前的“不辞而别”都是因为他们又突然之间和别的动物打起来了,追着追着就没来得及和大哥说。
今天响蜜鴷来提前通知了他们,所以他们跑到了很远的地方去,为了就是不给大哥添麻烦。
原本他们只是被一群鬣狗围住,也就还勉强能应付,后来又来了两只体格特别健壮的雄狮,这就让他们有点招架不住了。
蜜獾再怎么厉害,头再铁,皮再硬,那也不是真抓不破咬不烂的,只要攻击它的动物爪子牙齿够锋利、数量够多、时间够长,照样可以ko!
鬣狗和狮子作为草原上的大哥、二哥,名头可不是白来的,他们联手弄死三只蜜獾还是没那么困难的。
沃斯作为三只蜜獾中的老大,他当然是要想尽办法保护两个小弟。
当沃斯看见两只雄狮跑过来的时候,他还以为雄狮是来找这些鬣狗报仇的,在草原上,狮子和鬣狗是永世的仇敌。
结果这两只雄狮居然是来找他们报仇的!
不能怪沃斯没有认出这两只雄狮来,因为他撕过的动物实在是太多了。
而沃斯也万万没想到草原上的两个世敌在这里遇见后,居然没有打起来,而是形成了一种默契,先把这三只蜜獾干死再说。
一般而言雄狮遇到鬣狗就算不咬死也绝对不会和鬣狗“合作”,但这两只雄狮现在只想弄死这三只蜜獾,至于这些鬣狗,等弄死蜜獾后再来处理。
鬣狗群现在也不怕这两只雄狮了,因为他们知道雄狮和他们一样是要对付蜜獾的,等这三只蜜獾差不多快死的时候,他们及时逃走就行。
三只蜜獾被鬣狗团团围住,一只鬣狗咬住了沃斯的尾巴,沃斯立即调转头来一爪子抓在鬣狗的脑袋上,顿时就是几道血痕。
鬣狗是非常具有韧性的猎食者,当鬣狗咬住猎物的尾巴的时候就很难被挣脱,但蜜獾的皮很硬很滑,硬是被他挣脱了。
一只雄狮一口咬住了沃斯的脊背,另外两只蜜獾奈斯和多米拼命用爪子抓着雄狮的脑袋,雄狮脑袋被抓的血糊糊的,只能松口。
但因为他们都忙着攻击自己面前的鬣狗和雄狮,而完全顾不上身后,他们的尾巴脊背被很多鬣狗啃咬着,渐渐有了一些血痕。
沃斯拼命的抓着面前的几只鬣狗,完全不顾身体被轮番啃咬,脊背上已经被咬出血,硬是开出了一条血路来,他对奈斯和多米说:“你们先走!我快速解决这几只鬣狗狮子,马上就来找你们!”
奈斯和多米知道沃斯是想用自己的命换他们活下去,如果不逃,他们全部都会死。
但蜜獾从来不会逃跑,从来无所畏惧,一直都抱着“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态度横行草原。如果他们真的逃走了,那么他们就不是蜜獾了。
“二哥,我们要是走了,怕就是一只假蜜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