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小日子 番外篇完本——by 媚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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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哥儿读书识字,个人的素质涵养因此会提高。你们想,若是以后曹家村全部的哥儿都识字,那是不是外村的人娶哥儿,都会先想到来曹家村娶一个读过书识过字的,说出去都好听?”他是抓住了一些人家的那种,觉得生了哥儿是无用的人的心理。
“没准到时候聘礼还能多要一点不是?”曹向南半是开玩笑地说道,但是不排除这个可能“第二,哥儿读书识字,能帮忙夫郎更好地管好家。一个家汉子在外面干活赚钱了,这个家就是家里的哥儿在管,若是这个哥儿是个会管家的,那么汉子在外面赚钱是不是就更放心一点?”
“第三,哥儿读书识字,能够教育好以后的孩子。在孩子们入学之前,就先教会家里的孩子识得一些字,这样家里的孩子一入学,是不是就比别人家的孩子识得更多的字?若是孩子读书好了,考取功名的可能性是不是就更大了呢?”
后面曹向南列举了好几个要点,总之他是希望先把村子里的那些人家的脑子先给洗一洗,把家里的哥儿送去读书,而不是觉得生了哥儿就是无用的,以后要嫁去别人家里给别人生子传宗接代的一个工具而已。
其实哥儿也是可以考取功名的,只是这些人家连哥儿去读书都不允许,哪里还有哥儿有机会走上考取功名的路呢?
曹向南的话让几个哥儿的脑子开了一扇新的门。
是啊!若是他们家里的哥儿读了书之后,日后想找个好人家都容易许多,到时候还不是外面的人都来求取他们曹家村的哥儿?他自己家的哥儿还愁找不到好人家吗?一群哥儿一时间都觉得曹四郎说的是对的。
一群哥儿顿时开始讨论了起来,话里都是赞同曹四郎的说法。
大家讨论的声音,曹向南都听见了,觉得这件事是有谱了。
王大虎坐在那里听得是啧啧点头,觉得曹向南说的是太有道理了,他媳妇就是个识字的,他媳妇可厉害了。他是不是也要去读点书,才配得上他媳妇?听说他们这些汉子也能去上学。
好在柳白书并不知道旁边的人在想什么,他思考的是曹向南的话,自古就很少有人家会送哥儿去读书,他现在打的算盘是让整条村罗的哥儿都去读书,这能成吗?他的心里有怀疑,但是渐渐地也有了答案,他只知道会成。
甘魏麒还真的发现曹向南是个人才,就这个魅惑人心的本事就不是一般的人会有的。
“好了,我们回归到一开始就说的问题,就是钱的问题。”曹向南知道自己的话这些人都听进心里了,他把话题转移到了这个钱的上面来。
“书院的地我已经买下来了,这个地契在我这里,到时候这个地契也会归到书院上面来,不算我曹向南个人的。我必须强调的一点是,这个书院不是我曹向南个人的,而是大家的,以后所有人家家里有小孩的,都可以把孩子送来读书的地方。”
“那么这个学院是所有人的,这盖书院的钱呢,我是想到时候在村子里筹,每家能拿出多少就多少,不在多只在一个心意。再者,这个书院附近几条村的人都能送孩子过来读书,我们到时候去附近的村落走一遭,看看其余的村落能筹多少钱出来。”
现在就曹家村来说,每家不从他的手里赚了不少钱的,他就不相信谁家的手里会没点钱。至于别的村落,他只知道曹家村以前是最穷的。
只要到时候是想把孩子送来书院的,多少都会给一点,就是给多给少的问题了。至于让大家给多给少,就看他的本事了。再者,这汾水镇可不止是他曹家村区区一个曹向南赚了一点钱,这附近地主豪绅可不少,他是要想办法从这些人的手里拿到钱,才是更多的钱。
“到时候我们会在书院的一面墙壁上刻上字,谁给了多少钱盖书院的,我们都一一地刻在上面,名字,当初盖书院的时候给了多少钱。以后来书院里读书的人,都会知道这些人,世世代代,他们的名字就能流芳百世,为世人所记得。”这样他还怕有钱的不捐钱?曹向南觉得心里有一个小人在那里仰天长笑。
这些地主豪绅的要的无非是一个好名声,到时候谁还不争相给多多。
“看看到时候能筹多少钱,不够的我这里再给。”曹向南觉得要是筹一圈下来,他这里就给买地的钱,后面可能都不需要他再给钱了,他说道,“如果到时候筹的钱有多的话,这些钱也会用在书院日后的开销上。”
盖书院的钱他可以一个人全力承担,但是这个学堂也不是他曹向南一个人,而是整条曹家村的,甚至是附近的村落的人都能送孩子来读书,所以曹向南并不打算把这个责任全部都揽在自己身上。
“这样吧,我这里出一百两。”坐在那里听了许久的曹刚说道。
“好。”好兄弟!曹刚既然开声了,他这里算的自然是大头的,曹向南露出了大大的笑。
“四郎,我这里也算一份,多的钱没有,几十两银子还能能拿地出来的。”见夫郎看了他一眼,陈红明白了过来,立刻地说道。
家里的钱是他掌管,陈红自然是知道现在家里有多少的钱,这个建学院是大事,他自然也是愿意拿出一笔钱来的。他们家里现在每月的进账都不少,他相信他们以后也只会多不会少。
吴月和李梅几个也是纷纷地说算他们一份,他们现在是从曹四郎这里拿到了工钱。听说曹四郎那里另外地盖了大院子做衣服,他们这些人都会跟着过去,日后也不愁丢了这份工了。
自从从阿姆那里把掌家的权拿回来后,家里的钱就在他这里了,口袋里有了钱,吴月说话也有了底气了。
里正见在这里的都纷纷地说会出钱建书院,他家里也有一点钱,到时候自然也会是出的。这么一听,里正就知道这个钱也不是个问题了。
就现在这个钱加起来都有上百两了,再加上其他的人家筹的钱,怕是会是一笔很可观的数至于这个书院以后的开销问题,曹向南也想过了这个问题,他的意思是先购置十亩地到书院的名下,用于补贴书院的费用,“再之后看看要不要继续多添置多一点田地。等书院盖起来后,我再想办法往书院这里添多几个进项,都算在这个书院上,到时候都用于书院的开销。”
这样他们就不用担心以后这个书院的开销问题了,这些田地到时候村子里的人管理,收成都算在书院上,到时候也有钱请先生来给孩子们上课了。
柳白书和王大虎几人也坐在那里听着,柳白书和甘魏麒相视了一眼,都在眼里看到了同样的东西。越是和这个人相处下去,柳白书能从这个人的身上得到的惊喜就越多。
外面的天色渐渐地暗了,这个话题就讨论到这里了,之后详细的事情再商定。
这件事曹向南并不打算经过村长的手,就是村子里现在修路,村长那里都能给他整出幺蛾子,现在是在里正的手里管着。因为当初里正把那几个人赶走的事,他还听说村长现在和里正是翻了脸了。
这些人可真不要脸了!不过这一点曹向南也是早就见识到了,对此也不觉得奇怪。
正好打算盖书院的地是出了曹家村了,刚好是在一个三角地带,曹家村的村长和那些老东西还真48" 异世小日子_媚骨47" > 上一页 50 页, 的管不到这上面来。他记得刘掌柜和县太爷的关系不错,到时候请县太爷过来坐镇,把县太爷都请来了,哪里还需要村里的那些老东西。
曹大鹏回去的时候,顺便地送里正回家去。
“路上小心。”
“好。”
“明日见。”
“明日见。”
一群哥儿回去的路上都在讨论这个书院的问题,他们的心里都期盼着这个书院能盖起来,这样他们的孩子都能去读书了,七岁以下的还不用给束脩,到时候他们把家里的哥儿也一起送去读书。
想想以后自家的哥儿附近的人家都来求取,还有丰厚的聘礼,他们的心里就美的啊!
等家里的人一个一个地走了,院子里一下子安静了不少。
孙白莲也带着孩子回家去洗澡,曹向南也让晚风先带孩子去洗澡,“你洗了澡就早点睡,我这边还要忙一会。”他们今天下午采摘回来的葡萄都还没有处理完。
“好。”祈晚风还想说点什么,但是也没有说出口。
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曹向南还不知道他家晚风在想什么,他笑了笑,说道,“你先睡,别等我,我会尽快早点回房去的。”他知道这个人是担心他忙到太晚,每天这么忙碌也没时间休息,心里担心他了。
被看穿了心思,祈晚风的脸上有点不好意思,低低地“嗯”了一声。
几个孩子在外面玩,他去喊了孩子回去洗澡。
第169章 最初的印象
这一会的天很快地就黑了,点亮了的油灯,他们还在继续干活。明日还有明日的事情,今日就要先把今日的事情忙完,不然一日堆积一日,怕是都做不完。
等后面建书院了,怕是还有不少的事情要他亲自去处理的。再过十天半个月,厂房那边也能完工了,到时候这些做好的衣服要运去南阳,这边还要加大力度赶制衣服。到那一会是好几头的事情都要管,曹向南想现在先手把书把柳白书带出来,把酿酒这边的事情交给柳白书。
六个人手干活,是要比他往日里一个人干活快很多,几个人干活都是利落的,也没人拖沓偷懒。
晾干了水的葡萄经过处理后,装进了坛子里等着发酵酿制成酒。现在每日都有一批发酵完全的酒,则是要过滤出来装到干净的容器里密封好,进行第二次的发酵。
“我们先把这些处理完了就成了,这些没洗的明日再处理。”没有洗的就先当着明日再洗,现在洗了也晾不干水,剪出来放到明日会流失水分就不新鲜了,不如这样放着地好,曹向南说道。
他们后面这几日怕是都要赶着去采摘果子,酿酒的酿酒,制成果脯的制成果脯,那漫山遍野的果子能采摘多少就采摘多少。曹向南想等明年了这些事情都会成熟许多,到时候会好一点但是这个忙吧,可能什么最近几年都别想轻松。
这一会时间还早,见差不多了,曹向南就洗了手,说道,“我给大家炒几个下酒菜,我们喝一杯?”
“太好了。”王大虎一听有酒喝顿时就干劲十足了,刚才他闻着酒味又不敢喝,是馋地不行。
“……”柳白书。
“好啊,好啊,又有好吃的了啊。”甘魏麟一听说有好吃的,立刻地就凑了过来。
“嗯嗯,等一会就成。”厨房里的东西是现成的,曹向南才记起孩子们捡回来的田螺都还在那里没煮,他就打算炒来下酒的,现在是正好。
灶里的火一烧旺,下了油爆炒葱蒜,一香了就下锅炒田螺。刚好院子里种的辣椒可以吃了,他摘了几根辣椒来,切碎了放下去,和其他的几样香料一起爆炒,顿时那个味道是又呛又香辣椒开始结果了,这些辣椒也要开始采摘了。
外面的人也收拾好了东西,闻着里面的味道就直流口水,只等着喝酒吃点小夜宵了。
炒了一大盘的田螺,油炸了一碗花生,还焖煮了一碗花生,也没什么好吃的。曹向南你还烙了几张大饼,炒了几个鸡蛋包,装了几样泡菜出来一会夹饼吃,这些可以填肚子,不过晚饭吃了到现在他也不是很饿,只是怕其他的人饿了。
大厨房的门口这里就摆了一张竹桌子,还是以前从旧房子带过来的。门口挂上了灯笼,把小菜往这上面一摆,几人坐了下来,闻着这个味道可真香。
“你们一来就拉着你们开始干活了,也没有正式地欢迎你们的到来。”曹向南端起了碗,郑重地说道,“这一碗我敬大家,欢迎你们的到来。”
“干!”
“干!”
“这个螺是这样吃的。”曹向南教大家吃田螺,这里就曹刚吃过,其余人没吃过也不懂吃。他拿起一张饼卷了鸡蛋,再往里面夹进泡菜,递给柳白书几个吃,“来,试试味道。”
“嗯,好吃。”柳白书说道。
“这日子就跟神仙过的似的。”王大虎就是有口吃的就成了。
曹向南听了,笑了笑,也把他这里的情况大概地跟大家说了一下,看大家的意思是不是要留下来一起干。他表示,“只要我有一口吃的,就少不了大家一口吃的。”
今日大家一来,他就带着大家参与其中,也是想让大家真切地体会一番,他这里的活计并不轻松。
就是今日而言,他们都几乎是从早忙到现在,还要出去到处跑,留在家里的是运了一天的葡萄,到了现在才坐下来喝上一口小酒。尝试过了若是想继续留下的,他也欢迎,若是想走的,他也不为难。
“就冲你这一句话!”王大虎二话不说地就端起酒,对曹向南举了举杯,一口就喝干了,也代表了他的意思。
其他的人也端起面前的酒,喝干了碗里的酒。
其实说来他们不过是认识了一天的陌生人罢了,但是就是这么一天,也能够让他们彼此地对对方有一个最初的了解。曹向南是相信曹刚,继而才会相信曹刚找来的这些人,但是今天相处下来,他也觉得柳白书和王大虎,甘家兄弟都很不错。
不过甘魏麒这人,曹向南不太看地清楚,尽管这个人的脸上总是带着笑,他把这个归结为个人的性格问题。倒是甘魏麟迅速地得到了家里孩子们的喜欢,他觉得一个能被孩子们喜欢的人,绝对不会是坏人。
而柳白书他们对曹向南的印象,足以在这一天中对这个人有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