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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番外篇完本——by 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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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炕都是洞炕和花炕,郑之南要做的炕是空心炕。
这个时候的炕,但并不完美。
郑之南的这个空心炕是从洞炕和花炕上优化的设计,这样内部空间会比另外两种大,不容易被烟火灰这种东西堵住炕道。
如果郑之南这会儿有百度,查一下后就会知道,空心炕这种炕已经在现代某些习惯用炕的农村普及了,另外两种炕早已被淘汰掉。
本来郑之南没想过凌崇有纸笔,特意拿来一根棍在地上画给凌崇看设计图案,然后画到一半,凌崇回屋里,再出来,手里就拿来了纸笔。
郑之南在这个世界因为家庭原因是不会识字的,但画画图不碍事。
郑之南看到凌崇将纸张放在自己面前,还给自己研磨,对他说:“你会写字?”
凌崇说:“虽然除了名字,家在何方,家人是谁,已经不记得了,但日常一些东西还是记得的,字也是看顾大夫写方子时慢慢想起来,拿着笔,想写时,自然就出现在了脑海里,知道怎么写,怎么念。”
郑之南一脸羡慕的说了句真厉害,接过凌崇递来的笔开始画图。
兴许是看到郑之南很向往读书写字,凌崇心里有了一个打算。
虽然这个打算是郑之南故意表露出来,让凌崇往“他想读书写字”这方面想。
郑之南把图纸画给凌崇,凌崇会做木工的活计,图纸上的东西不用郑之南多讲,他就看得懂。
有了图纸就开始干活。
因为这个时候还没有砖头,做炕主要的材料是土坯和黄土泥,郑之南在这个基础上让凌崇加入了碎石子还有水泥,水泥是郑之南用土办法,用石灰石和粘土作为原料,然后磨细作成生料,烧制成熟料加入石膏,磨成细粉而成。
虽然土,也没有现代社会的水泥种类多,制作精细,但也比纯粹的土坯和黄土泥要好。
这个时候大部分都过完了年,也都闲了下来,搞好材料后,凌崇特意青睐顾大夫的儿子顾易来帮忙盘炕。
顾易郑之南是第一次见,和顾大夫差不多高,有些黑,为人比较憨厚,盘炕看似比盖房子简单,但是活儿也不少。
凌崇和顾易做了十来天才盘好,这十来天顾易除了要做农活,就是来给凌崇盘炕。
凌崇自然不是让人家白来帮忙,送了几张上好的兽皮还有新鲜打来的猎物,他知道给钱,按照他和顾家的关系,顾易肯定不会要,要了顾大夫也会让顾易送回来,索性给最实际的,这样顾大夫也不会说什么。
炕的一头连着烟囱,一头连着厨房的灶台,这样不用单独搞一个灶台烧,做饭的时候把炕烧暖了,可比晚上躺到冷冰冰的床上舒坦多了。
这事儿忙完后,郑之南已经和凌崇在一起一月有余,这一个月,吃得好睡得好,之前瘦回去的肉也渐渐长了回来,加上晒太阳的缘故,皮肤也没之前那么苍白无血色了。
整个人都肉眼可见的变得精神健康。
盘炕的事儿忙完,凌崇买了许多草纸和纸笔,还有一些基础的书本,把这些放到郑之南面前,才对他说打算教他读书写字。
“你要教我识字写字?”语气故意表现出惊喜。
“嗯,你想学吗?”
当然想学,不学的话,往后表现出自己会认识字,要怎么解释?
郑之南立即就点头应下,此时,外面光秃秃的树枝上终于有了嫩芽,春天了。
窗户的里面暖暖的炕上,郑之南和凌崇的面前多了一张小长桌,桌子上放着纸笔,虽然纸不是什么好纸,但练字刚刚好。
凌崇说:“练字不需要太好的纸。”
“我明白。”郑之南不是那种胡搅蛮缠分不清状况非要什么都用最好的人。
现在是在农村,是农家子,不是古代大少爷,有纸就不错了,还分好坏。
铺好东西后,凌崇坐到了郑之南的右手边,手把手教他怎么握笔,怎么写这些笔画。
郑之南的毛笔字其实写得很好,正因为会,所以更清楚如何装傻,仿佛真的从零开始。
不过当郑之南看到凌崇那一手字后,就不敢说自己的字写得好。
凌崇的字才叫好,铁画银钩落笔如云烟,怎么看怎么让郑之南喜欢。
喜欢这手字。
郑之南要认真写,也不过?10"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0 ">首页          111 页112 页, 歉龆苏荩挥辛璩缯饷床跃⒂辛Α?br /> 从这些细枝末节观察可见,凌崇的身份绝对不一般,这后面的事情肯定还有的笔墨要写,但现在他只需要装傻就行了。
越来越觉得这么神秘的人物,像自己的攻略对象。
想到这里,郑之南抬头冲旁边的凌崇笑了笑。
他可不会忘了还有攻略的任务要做。
凌崇看到郑之南笑,不由也勾起了嘴角,不过因为胡子太多,弧度不太明显。
他问郑之南说:“笑什么?”
郑之南捧凌崇说:“我觉得你好厉害啊,会打猎还识字,而且如果不是当初你从我父亲那里收下了我,现在我没准已经死了都未可知。”简单点说,潜台词就是遇到你真好,你特别棒,我真喜欢你。
凌崇分不清郑之南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毕竟这家伙的另一张面孔可还没有展露出来,一直像个胆小又顺从的小兔子,眼神看你的时候乖乖的,是个没脾气的人。
若是没见过另一张面孔的郑之南,凌崇大概真的会以为这个家伙是现在的样子。
凌崇现在每天最期待的就是看郑之南要什么时候在他面前撕下小兔子的面孔,露出小狐狸的神情。
这边凌崇和郑之南岁月静好,另一边郑娘子则苦不堪言。
自从开春后,大家就渐渐开始要准备农活的事情,郑北也不复从前的清闲,每天都要去地里看庄稼,还要去买苗,选苗,忙得很。
家里的家务基本上都落在了郑娘子的手里,剁草放羊,喂鸡喂猪,还要担水浇草地,本来之前家里没养猪,但是过年之前卖了两头羊,又买了两个小猪仔和小羊羔,比之前更忙了。
自从嫁人就没做过重活的郑娘子越发的心浮气躁,特别是过完年凌崇也没有意思意思过来看望他们。
被村子里许多人看在眼里,背后笑话他们干了缺德事,儿子现在笼络住了男人,男人自然向着自己的“媳妇”。
好似凌崇不来,都是郑之南指示的。
郑娘子的怨气就更大了。
郑北对郑之南的男人凌崇过年不看他们,也颇有微词,但凌崇凶神恶煞不好惹,不来他也没计较,顶多心里嘀咕嘀咕。
还有一点就是,虽然没了郑之南帮助,干农活比之前累了一点,但郑北正当壮年,还是干的动的。
郑娘子就不一样了,越来越累,看到手都糙了,心里怨念横生。
不过一想到儿子马上就要进学了,心情又好了些许。
郑北知道儿子不是读书的料,让他来也不是就要考个功名来,就多认识点字,以后去镇上找个活计也比干苦力轻松。
所以两口子千叮咛万嘱咐,不许郑裕在学堂上不乖,听先生的话云云。
郑裕虽然过了年,长大了一岁,也长高了些许,可毕竟才十二三岁,比小时候还能玩,之前把郑之南推到了山下,把家里的事儿搞砸了,打的他老实了一阵,但现在郑之南也已经去了别人家生活,听说还醒过来了,他就慢慢的松懈下来。
头两天去学堂还算老实,可是见到村里那些小伙伴,又记吃不记打,在课堂上说小话,不认真听讲不说,还捉弄同学,先生气的直接把这事儿捅到了族长跟前,想走人。
让郑北弄的老没脸面,学没上几天,花费了他们不少精力,给儿子添了不少识字用的东西,最后还被退了学。
这次不仅郑北生气,对儿子寄予厚望,还跟不少人炫耀的郑娘子也是脾气上来,两人把郑裕狠狠地打了一顿,关在家里一个多月才把人放出来。
上学是2月份的事情,退学是3月初的事情。
这事儿闹腾完,郑之南的腿终于好了,拆了板子,开始在院子里慢慢行走。
第235章
郑之南不仅腿好了, 他还长高了不少,因为从郑家带来的一些衣服穿上都短了,加上在凌崇这里吃得饱穿得暖,再也不是那个瘦削的家伙了, 高挺有型, 肤色红润,单看脸怎么看都像个养尊处优的小公子, 就算穿的粗布棉衣, 可穿在人家身上就是比旁人要好看几分,这大概就是主角的闪光加成吧,总要与普通人不同一些。
郑之南最后半个月的时候, 没拆板子也在慢慢的走动锻炼,所以拆完板子后,只休息了一个星期就蹦跳自如了。
然后凌崇就带着郑之南去了集市,给他买了好几套成衣,把之前的打了好多处补丁的衣服都扔了, 甚至还提前让布店做几套轻薄一些的夏装, 当然是要做大一点, 免得等到夏天穿上的时候又短了。
说实话, 虽然凌崇对他很好,他也很欣赏这个人,可这钱不是自己挣的, 怎么花都觉得不得劲。
虽然在一起后, 严格意义上来说, 这都算是夫夫财产,可心里总会觉得占了便宜似的,腰板挺不直,说话心里虚。
如果自己也能挣钱,那花起“共同财产”来就没啥问题,毕竟花了他的,也可以给他钱花,给他买买买,不是只有一方在买买买,这样才舒服嘛。
可能是自从跟了凌崇,吃的太好了,之前长得比较慢,这段时间则飞速往上窜,之前只到凌崇下巴,现在都快到凌崇的耳朵了,已经有了少年介于青年之间的身姿与眉眼,举手抬足之间仿若清风一般明朗,让人觉得那哪儿都看着舒服自在。
两人买好东西,拎着大包小包坐在凌崇的牛车上,这牛车是顾大夫家的,借来用用。
回到村里后,还牛车时,还给顾家夫妇和顾易夫妇带了礼物。
两人肩并肩回家的路上,郑之南拎着东西跟凌崇说:“你到时候教我打猎吧,我也想去山里打猎。”
凌崇蹙起眉头摇摇头说:“深山内太危险,你在家就好。”
郑之南看凌崇神情坚决,就知道自己再继续提下去,他也不会答应,就没有继续坚持。
既然不答应一起打猎赚钱,那郑之南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其他生财之道了。
他准备酿酒,而且是纯度非常高的白酒,不是现在喝得那种,口感不好不说,还有一些混浊物,纯度也不够高,喝着就辣辣嗓子,热热血,虽然也有更好一些的酒,但这种酒也只能是真正的富贵人家才喝得到。
酒这东西永远不缺销路,当然,得是好酒。
郑之南也不怕凌崇怀疑他为什么知道酿酒的方子,因为好巧不巧原主的爷爷和太爷爷都是酿酒的,只不过在郑北这里断了而已。
其实一开始也没断,原主的爷爷看郑北扶不上墙,给郑北讨了一房媳妇,媳妇也就是原主的母亲,是个能干的,长得也标致,郑北太懒,学不会罢了,郑北的媳妇倒是学得快。
这些郑之南一开始不知道,也是生活的久了,东拼西凑从一些人的嘴巴里知道的,酿酒的工具有一些还堆在柴房里。
所以郑之南会酿酒也不奇怪,原主的娘是在原主六七岁才去世的。
那个时候凌崇似乎还没来郑家村,不知内情,加上和郑家村里,除了顾大夫外,都不熟悉,郑之南有信心几句话就把凌崇给敷衍过去了。
凌崇不太清楚郑家爷爷辈以上的事情,但是郑之南和他说酿酒的事情,甚至爷爷太爷爷还有他母亲的事情后,他就一点怀疑也没有,他本身就知道郑之南有多聪慧,能小小年纪就记住爷爷奶奶还有母亲所做的事情,郑家的酿酒方子,想重振郑家从前的事业,他相信他,也支持他。
他没有把郑之南想象中瘦弱的必须关在家里洗衣做饭的存在,他把郑之南当成一个男人来相处。
没有答应郑之南和他一起去打猎,是因为这的确是个危险的工作,需要一定的技巧和身手,甚至经验,在凌崇的眼里,郑之南虽然现在身体素质提升了,但和他这种皮糙肉厚经验丰富的猎手比起来,他是完全的小白,真的答应了才是置他危险与不顾。
所以他没答应郑之南打猎,但当郑之南提出来想酿酒来卖的时候,他就直接应下了,准确的说不是应下了,而是赞同,他不认为自己有权利去决定郑之南能不能酿酒,所以他在这上面只是提出了自己的赞同票。
因为这不是个危险的事儿,他能体谅郑之南想和他一起为家里操劳,一起奋斗,但也分做什么。
他会打猎,所以干这个,身手好,躲得过去危险,可郑之南就不一样了,他只是个普通人,没干过这个,抓个兔子,叉个鱼,玩闹一下就行了。
郑之南一开始跟凌崇说这个的时候,还担心他觉得自己从前没弄过是瞎胡闹,会拒绝,没想到直接就点头应下了。
颇有些“你随便整,有事我给你兜着”的感觉。
也没问他关于酿酒的事情。
虽然凌崇没说,但郑之南主动提了那么几下关于酿酒的事情,提了爷爷奶奶,提了母亲。
凌崇听完握了握他的手,表达了支持,也知道他母亲死后他的生活有多艰难了。
“你想做就做,你说的那些东西,图纸画出来后,能做的我做,做不来的我请人做,会争取早点做出来,让你早点开始弄。”
“你就不怕我浪费粮食,做的不够好,卖不出去?”
“什么事情都要试一试,不是有句话叫万事开头难?何况你家里从前有这个基础,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要做这个,那我肯定会先说让你去学一学再来做,既然你会,我就只剩下从旁协助,然后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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