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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番外篇完本——by 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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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为父母在跟前,郑之南定然不敢像对他那样和父母说话。
郑北回过神来后一脸怒容,大声训斥郑之南道:“逆子,你怎么敢这么跟我们说话?!”一脸你是活腻了的样子。
郑之南冷笑了一声说:“我这头,脸,背上的痕迹,还有断掉的腿,都拜你们所赐,平日你们有多无耻,我以为已经是底线了,却怎么都没想到你们会在我昏迷不醒,有可能一睡不起的时候把我送给了别人,根本没问过我的意见,生怕我离开的晚一点就要多照顾我一会儿,我以为当我醒来后,你们一辈子都不敢面对我,不,不是不敢,是不好意思,但现在看来,是我低估了你们脸皮的厚度,比我想象中还要厚,宛如铁皮,如果今日凌大哥待我不好,你们还会拿着这些东西来看我吗?”
郑之南在他们眼里就像是疯了一样,这些话,他怎么敢说?
他竟然敢这么跟他这个父亲说话?郑北一脸的无法置信,然后便是无边的恼怒,看到院墙上放着的木棍,立即走过去拿起来就要去抽郑之南。
第237章
郑之南这么硬着来, 放在这个世界, 这个时期, 的确是惊世骇俗的。
毕竟这里尊崇孝道, 父亲的话, 错的也是对的,孩子做什么,都得听老子的。
所以不论是郑娘子还是郑裕, 乃至郑北, 都觉得郑之南是疯了。
他怎么敢还这么对至亲, 甚至他的父亲说这样的话?
而郑北想都没想就拿起棍子准备去抽郑之南。
只是他的木棍刚举起来, 从院子外面大步走进来一人,挡在了郑之南面前, 然后用手握住了郑北的木棍。
凌崇眼神冷冷的看着, 然后依次扫视三人,最后对郑北说:“如果我没记错,这是我家, 你要打的人, 是我的人?”
郑北看到高他一个头多的凌崇垂眸神色不善的看着他,心虚地后退了两步,似乎觉得没面子, 硬着头皮对凌崇说:“我是他父亲!父亲教训儿子有什么不妥?!”
凌崇没听郑之南和这些人说了什么,他回来就看到郑北咆哮着拿起棍子要去打郑之南。
闻言, 凌崇皱起眉头说:“我是他男人, 在他来到我家, 和我在一起后,难道不是已经和你们分家了吗?还是说,哪家结契兄弟,送孩子过来后,是和父母吃住开销都一起的?”眼神看向郑北顿了顿接着说,“既然吃住开销都不在一起了,我的人,你有什么资格喊打喊杀?拿了我的钱,我的聘礼,以为还和从前一样可以随意打骂他?有这个道理吗?”说完,凌崇冷笑了一声,将棍子夺过来,扔在了地上。
“就算分家了,我还是他父亲!”
“我当你当初……呵,既然愿意你儿子过来和我结契兄弟就是没这个儿子了,原来不是这样的?”
的确是这样,他们家主动将孩子以“闺女”的角色,与另外一户人家结亲,要了聘礼和钱,就算是把这个儿子卖给人家了,因为没有“陪嫁”,这本身就是不对等的关系,对方好说话的还允许你们互相来往,不好说话,一辈子不让你跟家里人来往,你也得听从,别人也置喙不得。
所以打人这件事,郑北是吃亏的,因为本身就不占理。
他是想着,当初两家结亲还算顺利,他们没和凌崇闹什么矛盾,还是同村,所以应是可以来往的,却没想到,凌崇竟然如此强硬不好相与。
郑北脸色发白,嘴唇抖了抖,不敢恶狠狠的看凌崇,只好恶狠狠的看了看郑之南,什么话都没说,怎么来的又怎么回去了。
郑北在前头走,郑娘子和郑裕跟在后面,三人都大步离开。
等人都走了,凌崇转身打量郑之南,摸他的肩膀和身体问他有没有受伤。
“有没有被打到?他们怎么会过来?”
“估计是春种,想叫我回去帮忙干活吧。”郑之南摇摇头表示没有事儿。
“不想去就不去,不用看他们脸色。”凌崇虽然知道郑之南也不喜欢他的父亲和继母还有弟弟,但他该说的话还是要跟他讲,免得他会错意。
有些事儿,不说就真的有可能会错意,没有什么比直接摊开说要简单明了,不容易出错。
郑之南笑了笑说:“我正是不愿意去,不听他的话,他才想打我。”
“别怕,他敢碰你一根手指头,我打断他的腿给你解气。”
郑之南忍俊不禁说:“你不觉得我这样很大逆不道,是个不孝子吗?”
“能在你昏迷不醒的时候把你等同于卖给我这一点,他就不配为人父,村子?11"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0 ">首页          112 页113 页, 锼恢勒饧拢阋脖鹋卤鹑怂的悖芩的闶裁矗克患惚凰谴枘ヅ勾颍克呛谅灰称ぃ阋膊挥酶橇袅场!?br /> 凌崇刚说完,郑之南就扑到了凌崇的怀里,圈住他的脖子靠在他的肩头,默默不语。
似乎这个时候很需要这样一个怀抱。
其实并不是郑之南需要怀抱,他只是觉得气氛太好,需要趁机抱一抱,刷刷好感度。
真的很奇怪,他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并且同床共枕了这么久,他感觉凌崇对他挺好的,不说无微不至,但也面面俱到,可这好感度就是没有动静。
真的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弄的郑之南心里没着没落,总担心是不是自己找错了对象。
或者说凌崇未来会和他分开,然后他再遇到真正的攻略者。
郑之南现在挺害怕一件事,那就是凌崇如果不是攻略对象,未来是不是会死掉?
想一想这个可能,郑之南就有些不安,怎么说呢,他觉得自己认识了一个不错的人,一想到未来这个不错的人会死掉,这事儿搁谁身上谁都会有所不安和难受。
只希望没有搞错,就算搞错了,也只是两人因为什么分开了,而不是凌崇死了。
困难模式没必要非得死人是不是?
来到古代就已经是困难的点了,人就……平平安安的吧?
凌崇没有推开郑之南,拍了拍他的背。
郑之南抱了一会儿,调整好情绪后松开凌崇,问他那些兽皮卖得怎么也了。
凌崇早上吃过饭,带上干粮,很早就去山里打猎了,下午回来把猎物清理后,带着兽皮去了镇上,镇上有一家皮料店,专门收新鲜的皮料,因为凌崇的皮料最完整的也最好,加上好几年的合作对象,大家都相熟,价格也给的很公道。
凌崇点点头说:“全部卖完了,带的两瓶辣椒酱也送过去了。”说着走到院子外面,把之前放在院子外面的东西拿进来。
这东西是特意去铁匠铺着人打出来的酿酒工具。
有些东西用木制的就可以,但最后一道工序就必须使用更加精密的器械。
这个器械可不便宜,几乎用掉了凌崇三分之一的家当,现在家里又种上了地,凌崇的钱箱子都快空了。
郑之南看到快空的钱箱子,虽然凌崇不说什么,但他挺不好意思的。
不好意思归不好意思,酿酒这事儿,不能急,一步步来才稳妥,越是急,越是不容易办成事儿。
东西都陆陆续续弄出来后,郑之南除了忙地里播种的事儿,就开始着手做实验,开始酿高纯度白酒。
材料都是收来的,因为都是去年的,所以价格不贵。
郑之南研究过一段时间,对步骤和方法都很清楚,不仅如此曾经还实地考察,去酿酒厂亲自参与过操作。
他就知道,必定未来会穿到古代,怎么会不做好完全的准备。
只是没想到会直接穿到无依无靠身无长物的农家子身上,一切都是从零开始。
因为操作过,了解过,郑之南虽然手生了点,但做着做着也就熟练起来了。
第一步选材料,第二步是选择水,有句话叫,水为酒之血,好水酿好酒,第三步是制曲,如果说水为酒之肉,曲就是酒之骨,然后就是发酵。
酱香白酒一般是三十天,浓香则时间久一些,比如说一百二十天,当然,也有四五十天的。
最后是取酒。
其实这个只是简化了步骤,往细里还有更多步骤,这些都是郑之南在操作,凌崇什么也不问,要帮忙就帮忙。
从开始到第一锅酒蒸馏出来,用了九十多天,整整三个月。
因为每一步都很谨慎,虽然是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酿酒,但效果非常好。
凌崇虽然没有嗜酒的爱好,但也喝酒,品酒,明白什么酒是佳酿。
当尝过郑之南这两三大罐中的其中一罐后,眼睛都明亮了不少。
因为这实在是他喝过的酒中少有的美酒,和其他他喝过的酒都不一样,更清澈透亮,颜色纯正,酒液甘冽浓香。
因为凌崇是原装古代人,没有喝过现代各种各样的酒品,和古代的酒比起来,郑之南这酒的确非常吸引人。
可在郑之南的眼里,这酒还不够好。
除了颜色上要透亮清澈,也称得上甘冽,可和他喝过的白酒中,实在比不得。
不过第一次就酿出这样的成果,郑之南还是满意的。
虽然不能拿去卖,但扔了太可惜,所以郑之南除了留一罐自己用外,另外两罐都拿去给了顾大夫,用来做消毒用。
这酒放在古代,可是很好的消毒方式,清理伤口好得很,就是滋味不太好受,除了清理伤口用,也可以清理医用工具。
反正不是浪费了。
凌崇没想到郑之南对自己的要求这么高。
明明很不错的酒,竟然只是拿来消消毒,完全入不了他的口。
他无法想象等真的入了郑之南的口后,这酒得多好喝,多甘美?
百年老店里卖的酒也未必有郑之南现在酿出来的清澈浓香。
郑之南留下的那一罐白酒分装成四个小罐,一罐拿来平时消毒用,两罐拿来泡果酒用。
现在是夏天,郑之南让凌崇去山上回来的时候摘一包青梅,青梅酒泡好后在院子的树下挖个坑埋起来,一个月后再取出来,喝一口又是另外一种滋味,可比纯正的白酒还有滋有味。
第238章
经过第一次的锻炼, 第二次郑之南细化了很多步骤, 这次的白酒比第一次酿出来的还要浓香甘冽,而且酒劲特别大,凌崇的酒量一向不错,喝个一坛, 还能清醒着做事情,只是有些微醺, 但是郑之南心酿出来的这批酒, 他喝个三碗, 竟然就觉得头晕, 开始是头晕,过了几分钟就有些控制不住身体,看什么都是斜着的, 这酒入喉一点都不涩,也不是纯粹的辣,具体的滋味他竟然形容不出来, 因为他从前从来没喝过这样的酒, 只觉得,就坐在这院中梨花树下喝着美酒赏着月是人间美事, 如果缺了这酒, 就觉得少了点什么。
郑之南对这次的酒很满意, 在凌崇镇上朋友的牵线下, 郑之南与镇上酒楼的老板坐在了酒桌上, 酒楼老板知道有生意要做, 但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生意,只说有人要在他的酒楼请他吃饭。
等菜都上齐了,他原想着,看在中间人是他朋友的面子上,这顿酒就他请了,结果还没叫来小二,旁边坐着的郑之南就从另一边拿出一小坛白酒。
郑之南给酒取名明月酒,意思是洁白清澈,还有一个意思是,酒酿成那天刚好是月圆之夜,银霜照满大地,十分美丽。
刘掌柜看到郑之南自带酒,还觉得这人真是会算计,这酒楼的生意,酒水最贵,为了省钱,连吃饭都自带酒过来,刘掌柜心里摇了摇头,便觉得这人有些小家子气,上不得台面。
郑之南看到刘掌柜的神色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轻轻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打开封泥,一一给大家满上。
刘掌柜自己就是开酒楼的,对于吃喝方面自然比普通人精通,这酒一倒出来,光看颜色,清透度,他就有些移不开眼。
如此透彻的酒,他见过,但那都是京城最好的酒楼才提供的,重若千金也是有的,平常人喝的酒,大多数是米酒,谁喝得起这种酒?
这酒不仅澄澈,味道光闻起来就让人沉醉,刘掌柜眼睛一下就发起了光,精亮精亮的。
他刚刚还觉得郑之南小家子气,现在看到酒,只觉得也太豪气了,这酒绝对不便宜。
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想到郑之南要和他做什么生意,竟值得用这样好的酒来请客。
他平时精明,但也不敢想是要和他做酒水生意,因为这酒他觉得太贵了,看郑之南和他那位同性的友人,两人衣着都普通,应该是小本买卖,比如说送菜啊,送柴啊,提供半加工品。
因为这酒值得放在京城最好的酒楼,而不是他这个镇上开的酒楼,虽然说去京城,必经他们这小镇做中转,临近科举,不少学子嫌京城内的酒楼太贵,也会在这里租住歇脚,其实生意并不冷清,反倒蒸蒸日上,已是京城外的四大镇之一。
虽然他想不通,这样衣着普通的两人,怎么舍得为了这点生意,拿这么好的酒来招待他?
这酒实在是让他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想快点端起来尝一尝。
着急之下,根本细想不了其他东西。
郑之南看差不多了,伸出手,端起酒杯对刘掌柜说:“刘掌柜请。”
刘掌柜闻言,立即撩起袖子,端起酒杯浅浅尝了一口。
这下眼睛更亮了,因为这酒不光看色泽是上品,连滋味都是上上品。
实在是好,好的没话说。
这酒比他酒楼里的所有酒水都要好。
果然没看走眼,好酒啊,这般想着,刘掌柜直接一饮而尽,喝了个爽。
喝完这一杯,便迫不及待的想要让郑之南倒第二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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