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番外篇完本——by 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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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连义是读书人,又是钦点的探花郎,又怎会不懂这浅显的画外音。
郑之南在告诉他,凌崇对他很好。
好的可以拿出所有的东西对他。
这也让周连义心里非常难受。
难受自己答应的一样没做到,难受郑之南应该有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如女人那样委身在一个男人身边,与他搭伙过日子。
他如果也像凌崇那样,早早发现郑之南的才能,或许他只需要出钱出力,他就可以像真正的男人那样挺直脊背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是靠一个男人。
说完这些话的郑之南心里犯起了嘀咕。
凌崇怎么还没回来?
或者说还没出现?
其实凌崇早就回来了。
只是他发现了菜园这边的异常,出于本能,没有走出去,而是选择在一棵大树后面,靠在树后面,静静的听着郑之南和周连义叙旧。
他见过周连义,有印象似乎郑之南和这个周家的小公子从前交好。
郑裕在作坊里说周连义高中探花郎时,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但是看到周连义,他便全都想了起来。
他听到周连义说对不起,心里便觉得怪怪的。
没有生郑之南的气,也不是在怪郑之南。
他只是觉得与他无话不谈的郑之南似乎和周连义有什么他不知道的秘密。
而这个秘密是极为私人的事情。
倘若他不去问,或许此生都不会知道。
他知道每个人都会有秘密,他不应该知道那么多。
可是,郑之南明明已经与他生活……
脑海里出现这句话时,凌崇浑身一震,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脑中炸开。
或许是凌崇想事情想的太专心,竟不自觉起身准备回屋里去。
但是动作太多,走到一半就被周连义和郑之南发现。
看到他的背影,两人都以为是凌崇来找人,结果看到有人在,就调头回去了。
郑之南看到凌崇的时候,心里还期待了一下,果然出现了。
只是没他想象中的那么修罗场,他想象中的修罗场是凌崇一脸不善的走过来看着周连义。
结果只看到个背影,似乎并不准备打扰他们。
这让郑之南的内心颇为唏嘘。
他叫道凌崇:“凌大哥——”
说这句话的时候,还露出惊慌的神情,生怕不够乱似的。
凌崇听到郑之南的声音才惊醒过来,自己失态了。
他勉力镇定住,然后转身,扫一眼周连义,看着郑之南说:“我是想过来跟你说我回来了,没想到你在和旧友叙旧,本来不想打扰你,没想到还是……”
郑之南拿起锄头走出菜园子,对凌崇说:“这是周公子,哦,不,是周探花郎,周连义,我从小便相熟的朋友”然后扭头对周连义说,“这是凌大哥,我的契兄弟。”介绍的非常正式。
周连义对凌崇作揖道:“幸会。”
凌崇则拱了拱手,然后露出笑容道:“恭喜周公子。”不卑不亢,没有因为他是探花郎就卑躬屈膝,也没有态度傲慢。
周连义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猎户竟然也有这样的气场,这感觉非常的奇怪。
按理说,除非是上层人士,受过正经的贵族教养,才能做到这般行止从容。
凌崇说完后,看着郑之南说:“你们可还要继续叙旧?”仿佛在说你们如果要继续叙旧,我便先退下了。
郑之南摇摇头说:“已经说完了,周公子还有事。”
凌崇嗯了一声,看向周连义点头致意,然后拉着郑之南的手,另一只手接过他手里的锄头扛在身上准备离开。
这时,周连义忽然朗声对凌崇的背影说:“望凌大哥务必好好待之南,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凌崇握紧郑之南的手腕,侧过脸看向眼神里似乎颇有些不舍和难言之隐的周连义,语气郑重地说:“那是自然。”话不多言,一字一顿都显看重。
周连义看凌崇神情不似作假,加上对郑之南极为爱护,主动接过锄头,此时还紧紧握住他的手腕,应当正如最他所说,对他极好吧。
看着渐行渐远,直至两人消失在院落内,周连义才转过身,他根本不介意凌崇连请他进去喝杯茶都没有。
心里,脑海里全都是郑之南乖顺站在凌崇身旁的模样。
若是那天他没有轻信父母的话,是不是就是他和之南站在一起?
不……
母亲一定不会好好对之南,就算是一时应允了他的要求,也会找由头将之南打发走。
以前周连义没去细究过母亲的手段,但现在因为郑之南这件事,他一点点的醒悟过来。
因为是她的孩子,母亲才对他展现慈祥和善一面,可其他人未必就有这样的待遇。
难道,之南和他,本来就不是命定之人?
早晚有一天会分开?
周连义一脸失意的往家走。
虽然他能看出来凌崇对郑之南很好,仿佛当成一个心肝一样的护着。
可是那般粗狂,也不知道合不合之南的心意,两口子在一起也难免不争吵,何况两个男人生活在一起,若是争吵后动起手来,之南一定打不过对方。
胡思乱想的周连义就这样满腹愁容的回了周家。
郑之南和凌崇回到家后,凌崇便去厨房做饭,郑之南把屋里的桌子搬出来,晚上凉快,在院中吃饭比较舒服。
直到吃完饭,凌崇都没有怎么说话,平时他就不多话,但今晚格外安静。
郑之南也静静的吃饭,没有多言,还特别听话的主动先洗完澡回自己房间睡了,不像从前还得闹一闹要跟凌崇睡一张床。
郑之南看凌崇想东想西,就知道他内心正天人交战,为了刺激他,故意这么泾渭分明。
郑之南洗完澡回了房间后,凌崇最起码洗了三次澡才擦干身上的水,回自己的房间。
他到现在脑子里还乱乱的,躺在东次间的这张床上后,脑海里竟然时时浮现那天晚上郑之南为他做的事情,还有他的醉态,他的吻。
他记得他当时还说了一句:“怎么这么扎……”喃喃的时候手摸着他的胡子,语气别提多可爱了,说完后还摸了摸自己的脸,像是扎疼他了。
第245章
那一晚凌崇辗转反侧, 几乎是彻夜未眠。
而另一头的郑之南睡得十分舒适。
果然,有时候有些人就是开窍晚, 非得用外力来刺激刺激才醒悟过来。
听到好感度被激活的提醒后,郑之南就彻底的进入了黑甜梦乡。
凌崇辗转反侧到天亮, 根本睡不着,精神莫名亢奋,还有一丝忧愁, 但这忧愁来自哪里, 他却说不清楚, 后来睡不着索性早早起来做早餐。
他昨天去山上打猎,打猎完了后就拿着猎物去了镇上, 肉卖了, 兽皮一部分卖了,一部分拿去制衣店给郑之南做皮帽皮袄还有皮靴,虽然现在还是秋天,但现在做,等到做好, 拿回来晒一晒, 冬天就可以直接穿了。
然后回来就看到了眼神复杂的周连义,复杂之中更多的是心疼,仿佛郑之南“嫁”给了一个多么糟糕的人一样。
凌崇从不怀疑自己的能力, 村里没有人能靠打猎吃饭生活, 只有他, 无往不利, 因为他会武功,比起只是用技巧来打猎的普通人来说,他躲避危险的能力要高很多。
他虽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来历,但却从日常生活中发现自己与普通村民的不同。
比如说普通村民根本不识字,而他不仅看得懂书籍,还写得一手不错的字,对很多事情也能一看便知,似乎从前也经常见这些东西,吃这些东西。
虽然不知道未来还有没有机会与家人重逢,或者说他有没有家人,但他会照常过自己现在的生活。
对于那些记不起来的事情,凌崇没有过分执着。
他一直以来都是看重当下的人。
所以当他做完早餐,看看天还早,没有打扰郑之南,而是自己兑了一盆温水,洗脸,拿出剃刀,开始一点点的剃胡子,他这胡子蓄了很久,很久没有剃过了,偶尔长了,就稍微修一下,不至于太张牙舞爪。
如今,他竟然要剃掉了。
郑之南起来洗脸的时候,凌崇把厨房里的饭菜都端出来,和站在院子里用布巾擦脸的郑之南眼神对上。
没有胡子的遮挡,凌崇觉得十分的不适应,仿佛只要自己的表情稍有不对劲就会被发现。
那是一种无所遁形的感觉。
郑之南猛地瞪大眼睛,看着忽然剃掉胡子的凌崇,竟说不出话来。
他其实看凌崇蓄须习惯了,这猛地没看到胡子,仿佛看到了一个陌生人,若不是衣着和身形没有差别,他差点就要说出一句:“谁——”
好在,他还没那么蠢,很快就镇定下来,但还是有一些惊讶的。
竟然刮掉胡子了。
难道胡子才是一层保护罩,剃掉后,保护罩自然消失,然后人就开窍了。
这么鬼马的念头让郑之南自己都忍不住在心里笑了。
这种文的世界果然没有让郑之南失望,剃掉胡子的凌崇如之前猜想的那样是非常非常耀眼的大帅哥。
这样一看,根本就不是什么乡野村夫,不论是气质,还是举止,以及面容,都应该是生在不一般家庭的男人。
长得这般俊朗,难怪之前听顾易说不少大姑娘小媳妇从前可爱往凌崇跟前凑。
或许是架空的世界,这里的女人不像他印象里历史中出现的女性,还是比较自由的,当然,是和真正的封建社会比起来的那种,没有那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惯例,女娃照样可以出来上地干活,去作坊当工人,虽然不如现代开放,但也不是历史书中出现的那么封建。
这大概就是架空的好处了。
怎么设定都没关系。
因此女孩子们看到俊俏郎君,扔朵花,掷颗果子的事儿还是蛮寻常的。
郑之南还没去过大一点的府县,不知道是不是大城市的女人也如田园里的女子这般自由,所以也就只能评估一下郑家村这边的女人。
凌崇看郑之南瞪大眼睛跟看到鬼了一样的神情,把东西放下后,站在一旁沉默的摸了摸脸颊说:“怎么,很不习惯吗?”
郑之南擦干净手和脸后把水倒了,走到凌崇面前,一点都不扭捏的去摸凌崇的脸颊说:“你刮胡子了,你真好看!”
“我是男子。”意思是好看这样词汇不要形容我。
郑之南嘻嘻笑着拉住凌崇的手说:“男子也可以用好看来形容的,但我觉得我比你还好看。”故意这么说,逗凌崇开心。
凌崇被郑之南逗笑,与郑之南一起坐下,他对郑之南说:“你最好看。”郑之南的确很好看,不然当初郑娘子也不会企图把郑之南卖个好价钱。
不过两个人的好看是不同的。
一个是俊朗坚毅,如冰霜寒山,特别是不苟言笑的时候。
而郑之南如青竹如暖玉,脸上常有笑容,笑时如冰雪消融,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生机盎然。
仿佛天生一对。
郑之南闻言,笑着说:“我们都好看。”
然后两人相视而笑。
虽然凌崇嘴上没说,但听到郑之南夸赞他,他还是比较开心的,只是习惯了不太爱把情绪流于表面。
等他们吃完了早饭,同样吃过早饭的工人们陆陆续续的过来。
因为量越来越大,郑之南的作坊现在已经有七八个人了,一部分干最粗糙的活,运东西,搬重物,看谷物的发酵情况。
不过都是通过顾家以及凌崇介绍的比较信得过的人。
至于郑裕,郑之南渐渐的让他进入到内部,看更核心的东西。
这东西,看了,没工具也搞不出来,而工具,嘻嘻,没图纸,工匠做了一次,他就把图纸收走了,不看图纸设计工具是设计不出来的,太复杂了。
所以他并不担心郑裕看。
工人们也都习惯了凌崇之前满脸胡子的粗犷形象,猛地看到他刮掉胡子,无一例外都傻愣了很久才反应过来这是凌崇。
“这凌大哥竟然长得这般俊?”不太了解凌崇的人忍不住称赞。
和凌崇认识的较早的人就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凌大哥一直都这么俊,他以前没留胡子的时候就是太俊了,不少女人都骚扰咱们凌大哥,凌大哥为了避免麻烦才开始蓄须的。”
“竟然还有这等好事儿,我父母怎么没给我生出这一张好脸来?有了这张脸,何愁找不到媳妇。”说话的时候语气十分的唏嘘。
“哈哈哈哈这得问问伯父伯母了!”
当大家在开玩笑调侃的时候,只有郑裕,虽然震惊凌崇竟然的真正样子这么俊,但更多的心思还是在酿酒方面。
自从明月酒名声大噪后,郑之南不仅在酿明月酒,还研究了另外一种酒,他给起名叫朝露,寓意如清晨的露珠般剔透晶莹,味道如何,没人知道,因为他们就是来干活的,品酒的活儿也不是他们来干的。
这酒如何,目前只有郑之南知道,看样子应该不错的。
郑之南的成功让郑北和郑娘子越来越心痒,每次郑裕回去,都会拉着郑裕讨论很久,把对他们有用的信息都收集起来,正悄悄秘密的在请人制作工具。
除了这件事外,因为扶风镇离京城不过两三日的路程,当初停留在这里准备秋闱的秀才去京城参加秋闱时,将这口感清冽,酒液清澈的明月酒在京城传扬开来。
因此自秋闱结束后便有人陆陆续续的结伴前来,想要尝一尝这明月酒的滋味。
有的人甚至觉得是夸大其词,京城都没有的好酒,这小镇怎么可能有?
定然是噱头,待品尝后一定好好的打脸,跟朋友们说说这酒名不副实。
然而无一例外,从未喝过如此清澈却滋味甘冽的人们瞬间忘了自己的目的,被这美酒所沉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