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番外篇完本——by 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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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之南坐在餐桌前,看着面前摆的水饺,还有青菜炒腊肠,闻着味就觉得肚子要闹了,因为等不及了。
他看着林宵说:“谢谢你。”
“赶紧吃,吃完我带你去买几套衣服,穿成这样出去吃饭像什么样子。”林宵现在看郑之南就像是看个不懂事的弟弟。
郑之南虽然还不知道要去哪吃饭,但他也没急着问,他现在最紧急的事情就是吃饺子!
郑之南吃东西的时候,林宵坐在他对面,看到郑之南吃的差不多了才开始问他问题。
“你是鸟,为什么还会做饭?”明明之前在山里长大,对于现代工具也用的很熟练的样子。
郑之南很诚实地说了自己的想法。
“或许我上辈子是人吧,看到人类的东西就觉得很熟悉亲切,仿佛自己也经常用。”
“你在没有被我们救走之前,从来没有离开过山里吗?”
郑之南点了点头。
林宵看他眼神清澈,知道他并不是在骗自己。
本来这样的话,林宵应该不会信的,但是前有鸟变人,你说这鸟上一辈子是个人吧,也没什么不可信的。
不信又能怎样?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了。
林宵又问了许多问题后,郑之南吃完了东西,肚子饱饱的,心情也变得愉快起来。
林宵收拾完锅碗瓢盆,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对郑之南说:“走吧,我们去附近的商场转转,买回来洗一洗,趁着太阳好,晾干了就能穿。”
郑之南虽然对自己在林宵面前暴露真实身份很淡定,但其实其他时间上并没有自主的想法,现在是林宵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也不反抗也不提意见。
林宵看郑之南很顺从,心情很不错,在电梯里问郑之南。
“你现在变成人了,不会在外面忽然变成鸟吧?”
“不会,要变回去应该是凌晨了,现在变身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那就好,不然到时候有人发现你不对劲,把你抓走去研究,我可没有什么办法阻止。”
“我明白的。”郑之南也很惜命,明知道变身不稳定还出去,他就是傻了,愿意出去,就是能够保证自己不在人前忽然变身。
“你明白就行。”
搞清楚很多问题的林宵领着郑之南到了商场,刷卡眉头都不皱一下,也不觉得给郑之南花钱是浪费。
心情慢慢转换过来后,他少有的猎奇心理被勾出来了,觉得有个这样特别的小伙伴也不错,买衣服一点都不心疼。
在他眼里,反正买几件衣服而已,也花不了什么钱,自己挣的钱又花不完。
每年光研究院发的奖金都够他买套房子了,他现在住的房子还是研究院送给他的。
林宵能赚钱,且不爱乱花钱,但也不会因为花多了就心疼,因为在他眼里,钱花出去了还可以再挣,没什么的。
不仅给郑之南买了衣服,还有成套的生活用品,鞋子四五双的往车上搬。
林宵买的痛快,郑之南也接受的痛快,在他的眼里,他一点都不会不好意思,仿佛你给我,我接受,你不给我,我也不在意,比较随意,佛性,而且没有纯人类那么在意面子什么的,直接且纯粹。
因为当鸟当久了,虽然面对人类物品时,能够自如的使用,可人类很多复杂的情感和情绪,他还没有恢复过来,所以他没有不好意思,面对林宵的时候也乖顺的很。
这样的郑之南让林宵很满意,买东西的时候就更痛快了。
两人满载而归,回到家后,郑之南看着自动洗衣机愣住了,因为他看了好一会儿都没想起来这洗衣机要怎么用。
林宵洗完澡出来,擦着头准备去书房,就看到站在洗衣机旁发呆的郑之南。
“怎么了?洗衣机坏了?”
“没……”郑之南回答的时候,林宵已经走过来了。
林宵直接伸手按开关,然后又按了几个按钮,洗衣机就开始放水了。
林宵说:“忘了怎么用?先按开关键,然后启动,然后按这个,明白了吗?”
“嗯。”
“放洗衣液啊。”看着呆头呆脑的郑之南,林宵心里摇了摇头,看来不仅是只肥鸟,还是只偶尔犯傻的呆鸟。
第272章
没过多久, 郑之南把甩干后的衣服从洗衣机里拿出来搭在阳台晾晒。
郑之南做完这些事情回到客厅, 林宵已经在工作室待着,忙自己的事了, 他平时喜欢制作标本, 研究昆虫。
无所适从的郑之南先是坐在沙发上发了一会儿呆, 看到平板才想起来可以上上网。
等六点多林宵从工作室出来,看到靠在沙发上拿着平板看电影的郑之南时,捏着眉心稀奇道:“你还会上网啊?”毕竟在他的认知里, 郑之南首先是一只鸟,其次才是一个人。
郑之南点点头。
林宵说:“上网都记得, 那你记不记得你的家人?”如果能记得家人的话, 不知道是个好事儿还是个坏事儿?
郑之南摇摇头说:“没有这方面的印象,不过我既然死了, 我的近亲们应该也不可能在人世了吧,能投胎的话, 大部分都去投胎才对。”在郑之南的想法中,他觉得既然已经结束了上一个人生,就是和从前的人和事划开了界限,大家都成为了独立的个体, 没有谁再是谁的牵绊, 脱离了肉体,也没有血缘之说。
林宵倒是没想到这个男孩, 看着年纪不大, 想法倒是很成熟, 也看得很开,颇有些随波逐流,闲看庭前花开花落的境界。
不过也不能说是年纪不大,毕竟有着一部分上一世印象的精怪存在,有这样想法……好像也很正常?
林宵去厨房倒了两杯水,一杯递给郑之南,一杯自己喝。
郑之南看着面前的水杯,放下手里的平板,声音温和地道了一声谢。
林宵挥挥手并不在意,他喝了半杯水开始让郑之南去穿衣服,准备去姐姐家。
虽然离得近,但早点去是礼貌。
郑之南把晾干的衣服拿到卧室,换上后走出来。
林宵觉得这样顺眼多了,衣服就是要穿合身的,松松垮垮像什么样子。
“对了,你过来,我跟你说一下我姐姐他们家。”
“好。”郑之南走到沙发旁坐下来,看着林宵。
林宵重新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清了清嗓子说:“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出来,因为我姐两次看到你和我在一起,以为我们是恋人关系,你知道的吧,同性也是可以当恋人的?”
林宵说这句话的时候,郑之南的脑子里就浮现了那天徐安然和林宵带给他的震惊,如果说之前不知道,那天发生的事情就让他知道了,原来男人也可以和男人谈恋爱,准确的说,同性也可以和同性在一起。
他后来不时的思考这个问题,觉得没什么问题,又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谈个恋爱怎么了?
郑之南郑重的点头说:“我知道。”
“你知道就好,因为他以为我——”他说到这里,忽然就想起了一件事,猛地瞪大眼睛看着郑之南说,“等等,你……他那天过来的时候,你什么都看到了?!”一想到自己当初和前男友在一起的画面被郑之南看了个遍,林宵的脸都黑了。
他不是因为被看到了黑,而是被看到了黑历史而黑!一想到那个时候自己还觉得能和对方携手此时,现在却已经是……他觉得非常非常的尴尬,这种感觉直接造成了他的脸黑沉沉的。
郑之南慢慢握住杯子喝了一口说:“也没有看到什么,后来你们都进房间了,就什么都没看到了。”
郑之南语气非常直白朴实,没有任何的添油加醋或者夸张成分,不知道是不是他平静的语气的关系,林宵尴尬的心情竟然得到了缓解。
他默默地说了一句:“那就早点忘记吧,我们已经不在一起了。”
“我知道,你们分手的时候我在。”
“……”
“他和你在一起的那天,还在和那个男生发短信,讨论去酒店开房的事情,这个我也看到了。”
“……”
“那天他拎着我去见他的前男友的。”
“……”
“我……”
“停,打住,他的事情我都知道了。”其实林宵知道的并没有郑之南只么详细,他知道林宵出轨,脚踏两只船,和他122"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0 ">首页 123 页124 页, 在一起的时候和前男友联系在了一起,但并不知道两个人去开房了!还是和他做完后的第二天!
本来就因为徐安然旧情复燃而恶心不已的林宵彻底的觉得徐安然和那个男人都十分恶臭。
他知道这个圈子没有节操的人很多,今天跟这个睡,明天就有可能跟另外一个人睡。
可是他并不是那样的人,也不会去做那样的事。
在他的思想里,如果不喜欢了,最起码要和正在交往的人先做个了结再去追求自己的“真爱”。
林宵是个责任感大过感情的人,不可否认这六年他们很好,很恩爱,不过分腻歪,但也保持这一段良好的恋人关系,所以在保留美好记忆的时候,他觉得分开很痛苦,消沉了一段时间。
却怎么都没想到,临到最后,给他弄了这么一个恶心的事情。
这让他觉得自己那段时间的消沉就像是一个笑话,一个可怜虫。
没准你难受的要死要活的时候,对方已经和其他人逍遥快活去了。
这样一想林宵就觉得更恶心了。
有些人觉得意难平或许会各种攻击前任,咒骂,报复,但林宵因为这些事情却格外的冷静自持。
因为他已经决定与对方划清界限,那他就绝对不会再给自己回头的机会。
说到做到。
所谓意难平,总有一天会随着时间而消散。
生活仍要继续,这只是自己的一段人生经历,或许真正美好的恋人在未来的路上等待着他。
何况,他最开始或许有些意难平,知道这林林总总的事情后,他再意难平就是个蠢货脓包。
林宵从不做脓包。
一刀两断便一刀两断。
郑之南没再继续说,看着沉默着脸的林宵。
其实他刚刚是故意的,他和林宵住了这么久,了解到他的性格,这件事他了解真相的越多,恢复的也就越快。
有句话叫快刀斩乱麻,这会儿黑脸,想开了就海阔天空了。
大概过了十分钟,林宵恢复了情绪,继续跟郑之南说话。
“我姐以为我们是那种关系,我也不想跟她解释那么多,免得他以为我在乱搞,你去了,就当是我新恋人,该吃吃该喝喝,说话的时候多笑笑,其他的也没啥,吃完晚饭咱们就回来。”
“好。”
“你确定你ok吧?”
“嗯。”
结果林宵怎么都没想到,本来安排的妥妥当当,去吃晚饭准备离开的时候外面电闪雷鸣狂风大作,属于打个伞都无法走出五米,非常可怕危险。
林瑜阻止执意要带人回去的弟弟说:“这么大的雨,为什么非要这会回去,今晚就住在我这里,我去给你们铺床!”然后交代老公看着林宵,不让他胡闹。
林宵看着郑之南,两人面面相觑,郑之南看得出来林宵非常的无奈,他扭头看向窗外的时候,好像还有些生气。
颇有些“这个老天怕是故意在跟我作对?”
郑之南当鸟当惯了,没有林宵那么无奈,也不觉得怎样,非常的随遇而安,许多人类才有的条条框框在他身上似乎都消失了,坦然随意。
而且在得知今晚两人要睡一张床时,直接洗个澡穿上林瑜给他拿的林宵的睡衣,穿好躺到床上,舒舒服服的闭上了眼睛。
“???”
林宵都被郑之南这随遇而安的状态震惊了,仿佛刚刚自己的无奈和与老天置气都是自己想不开。
“你……”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说点什么来缓解这种仿佛只有他自己在尴尬的情绪。
郑之南听到动静侧过脸去看不知所措站在床前的林宵说:“睡吧,明天你不是还要上班吗?”
“我……”林宵想说一声我可以睡沙发和地板,但是姐姐家也没那么多被子被褥,又不是开酒店的,准备一套客人住的就不错了。
如果这会儿跑过去跟侄子睡,姐姐姐夫肯定会觉得奇怪,侄子也会觉得奇怪吧。
郑之南似乎是明白了林宵在顾虑什么,露出个笑容说:“我知道也了解你是个什么性格的人,我对你这么放心,你又在担心什么,而且,我也不觉得睡一觉就能怎么样,你早点睡吧。”说完翻个身背对着林宵重新闭上了眼睛。
林宵则呆愣地站在旁边,回想着郑之南的那句话。
我知道也了解你,对你很放心,那是一种绝对的信任才会说出口的话。
因为信任,所以不会有所担心,倒是他自己想太多了,这难道就是当同性恋当久了,以为所有男人都能和他谈恋爱啊?
林宵在心里自嘲了下,觉得自己活得还不如一只鸟明白,然后掀开被子躺了进去。
他没有说他刚刚因为郑之南的那句话心里暖呼呼的,像是在寒冷的冬季被人塞过来一个暖水袋,特别舒坦畅快。
这就是被信任和肯定的魅力。
林宵躺下来后嘴角轻轻勾起来说了一句。
“晚安。”
郑之南打了个哈欠,对他道:“晚安。”
任外面狂风大作,疾风怒雨,电闪雷鸣,两人仍一夜好眠。
第273章
郑之南能这么安心的睡在林宵姐姐家, 是因为他现在控制身体越来越好, 并不担心自己睡醒起来就变成了鸟。
不知道是不是自从吃了人类的食物, 控制能力越来越好, 如果只吃鸟食的话,应该不可能这么快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