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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番外篇完本——by 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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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自从吃了人类的食物,再去吃鸟食,郑之南就觉得完全吃不饱, 必须得吃点人类的东西才行。
不论是肉类还是糖类都要来点, 这才能保持一个愉快的心情。
只是本来一切都很好才对, 但半夜郑之南发烧了。
不论是郑之南还是林宵, 都没想到会发烧。
郑之南是烧迷糊的说起了梦话还滚到了林宵的身边, 把林宵给热醒了, 他感觉到这个热度就不对劲,直接上手去摸嘴里嘟嘟囔囔的郑之南,一摸额头, 滚烫滚烫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夜里风大,他吃饭之前那会站在阳台那边站的久了,受不住凉, 所以发烧了?
这个时候肯定不能把人带出去, 外面还下着雨呢, 虽然雨势小了不少。
林宵先去卫生间弄了条湿毛巾, 拧干, 在里面放了退烧用的冰袋给郑之南敷在额头上, 还给他擦了手和胳膊, 这才去拿药箱。
他不知道人类的退烧药这只鸟能不能吃。
不过人类的食物都能吃,药应该也没问题,而且不吃也不代表就能熬过去。
还不如拼一把。
睡梦中的郑之南并不知道自己发烧,他只是觉得自己有些难受,反正怎么也都不舒服。
林宵找好药后,接了杯水,晾了晾,扶起郑之南,将药放进了郑之南的嘴里,结果这家伙竟然直接用舌头顶了出来,还一脸的痛苦,仿佛吃的不是药,而是有人要谋杀他。
在林宵的眼里,郑之南一直是很想得开且从容的一个人,他怎么都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对吃药这么难以接受,这样一看,一点都不从容了,多了点孩子气,林宵心里觉得好笑,觉得以后可以拿这事儿好好笑一笑这家伙。
为了让郑之南顺利吃下退烧药,林宵只得将郑之南从昏睡中叫醒,本来想着睡着了喂,没准会顺利一些,但这家伙的本能太厉害了,抗拒的很。
郑之南迷迷糊糊睁开眼,只听到林宵说:“把药吃了,吃了就不难受了。”
郑之南舌尖还停留着那苦涩的味道,立时撇过脸说:“不……吃。”
“你发烧了。”
“我没有发烧。”
“你自己摸摸你的额头。”林宵拿起他的手,让他摸自己的脸,还有额头。
“冰的。”
林宵差点气得一个后仰,明明脸蛋热的快成水煮蛋了,却只记得被冰过的额头,林宵拿着他的手放到他的肚子上说:“你再摸摸,是不是烫的,发烧了!”
郑之南睁着大大的眼睛说瞎话道:“冰的……不吃苦的。”
林宵直接被气笑了,什么冰的,真行,“不让你吃苦,就是吃颗药而已。”林宵温声低语,想让郑之南不要再犟了。
林宵没办法,看着郑之南的脸,盯着那嘴巴看了很久,最终选择——捏住郑之南的鼻子,让他只能用嘴呼吸,然后快恨准的把药塞进去,再倒水进去一冲!
这么想的林宵也这么做了,比他想的还顺利,只是最后郑之南竟然被苦的落了泪。
委屈的像是被人毒打了一顿一样,正在得意的林宵瞬间手足无措起来。
他蹲在窗前,双手抓着床边对侧躺着流眼泪的郑之南说:“别哭别哭,一会就好了。”
迷迷糊糊的郑之南完全没有理智可言,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只知道嘴巴里被人塞了很苦的东西,而且那个人还是他颇为信任的人。
他心里有些难受,加上嘴巴到现在还是哭的,身体脆弱加上心理脆弱,一下子就落了泪。
如果是清醒状态的郑之南,他是绝对不会如此放纵自己,甚至可能会乖乖拿起药,装作并不怕苦的样子直接吞了。
但现在是不清醒状态的郑之南,他把身体的真实想法表露了出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默默的滚落在枕头上。
其实所谓的真实反映,不过是系统根据书中人物自动设定的性格,不这么设定,不论是郑之南本人,还是系统,都知道,他不是这么脆弱的人,但这样一设定,人物便会越发丰满,性格则更可爱一些,也更加的吸引人。
林宵用毛巾去擦他的脸,凑近他说:“好了好了,怎么还委屈上了,只是吃颗药而已。”就那一颗!
郑之南只是哭,不说话,脸蛋仍旧潮红,药效还没有那么快生效,他仍旧是难受的。
林宵守着郑之南道天亮,他不哭了,身体也没那么烫后才躺下。
林宵倒是快累死了,他很少熬夜了,工作再忙,也不会熬一个通宵,毕竟不是热血冲动的少年人,可以精神抖擞的连着熬夜,成年人熬夜多了,猝死很寻常。
郑之南吃了药没那么早醒,林宵累了一个晚上,也没起来。
林瑜不好敲门,怕两人尴尬,就由着他们睡。
心里则想着,肯定是昨晚忙活了一晚上,这下才酣眠到大中午都不起来。
没吃早饭,林瑜没说什么,但到了中饭时间还没起来,林瑜也坐不住了,轻咳着敲了敲门,茫然坐起来抓着头发的林宵听到姐姐说:“林宵啊,早饭没吃,中饭也不吃了?你不吃别不让南南也跟着你不吃啊,人家正长身体呢。”昨晚上介绍的时候,林宵临时给郑之南起了个名字,郑之南,南南。
林宵听完这才知道,竟然已经中午了,郑之南听到动静也身子懒懒的撑着胳膊揉着额头坐起来,他脸上已经没有昨夜那么红,就是嘴巴有些干,想来是缺水。
林宵看到郑之南没有往日丰润的唇,这才想起来,昨晚上这家伙发烧了。
想到这里直接伸手去摸郑之南的额头,弄得郑之南一愣,转动眼珠往林宵那边瞅。
林宵说:“不烧了,你知不知道你昨晚上发烧了?忙活了我一晚上。”林宵说着从床上下来,打着哈欠拿着水杯去开门。
边走边说:“你洗漱,我去给你倒杯温水,你这几天多喝点水,估计是这段时间天气阴冷干燥,你又贪嘴,昨晚上吹了风,这才积了火。
林瑜听弟弟的话才知道昨天晚上郑之南发烧了,关心地问他现在怎么也了。
林宵摆摆手说:“年轻人,用不着去医院,我昨晚上找了退烧药给他吃,现在已经退烧了,这几天让他多喝点水就行了。”
林瑜听这话也没说什么,的确年轻小伙子,没必要头疼脑热都往医院跑,她儿子发烧,她都不给吃药的,猛灌水,多灌几杯发发汗,基本上就好了,如果还不好,再去医院也不迟。
郑之南洗漱完换好衣服出去,林宵刚好端着水走进来,看到他,让他把水全部喝了,还用命令的语气说今天必须喝够八杯水。
“不,这周都必须每天喝够八杯水,不然就别想出门了。”林宵上次带郑之南出去买东西,看到他见许多东西都很新鲜,想必是记忆太久远,有些记不清,所以看什么都细细打量,连女性用品都傻乎乎的站在那里看半天,跟个刚进城的二愣子似的。
林瑜端着菜从厨房里出来,听到林宵这么说,帮郑之南教训他道:“关心南南就关心南南,语气那么凶干什么?”说着走过去拉着郑之南去入座,告诉他,“你可别被他给唬住了,也就是欺负你年轻,不用太怕他。”
“谢谢姐姐。”
“别客气,你先吃,咱们不用等他。”
郑之南端着碗,露出个腼腆的笑容,这个笑容是林宵来的时候教他的,让他就这么对林瑜和林瑜的老公还有儿子这么小,反正不让多嘴。
吃了中午饭,林宵领着郑之南回家。
因为这两天没什么事儿,林宵想着也得让郑之南有个念头,乖乖喝水是不是。
“你这几天都多多的喝水,等你好全了,我带你去看电影,看电影还记得吗?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吗?不是对着平板看,是去电影院看。”
郑之南如实道:“有些印象。”
“嗯,那你这几天就好好喝水,不然就买很苦的药为你。”
郑之南下意识道:“我不怕吃药的。”
林宵听到这话,嗤笑出声,觉得郑之南只是在故作坚强,没准这会儿已经小心脏砰砰砰的狂跳,他可还记得清清楚楚这家伙有多畏惧吃药。
“行行行,你不怕吃药,但还是要多喝水。”
第274章
虽然林宵有时候说话凶了点, 可能是对他还留存着“小偷”的印象, 导致了这么一个后遗症, 但郑之南能感觉到林宵的柔软和温柔, 虽然这份柔软被凶巴巴的外表所掩盖,但从他发烧,而林宵不眠不休到很晚才躺下就知道。
其实郑之南并不知道林宵不眠不休的照顾他,他是推断的。
因为林宵是个生活极其有规律的人, 就算是放假也不怎么睡懒觉, 早上七点准时醒来。
但是那天中午他看到和他一样睡到中午12点的林宵, 加上他嘟嘟囔囔的嘱咐, 还有林瑜的话,想出来了一个大概。
不是昨夜累极了,是不可能睡到那么晚才起来。
郑之南认识他这么久, 林宵唯一起来晚的那一次, 也才睡到10点,而那天, 他足睡到了12点多才被叫醒, 仿佛没人叫他, 他还可以再继续睡一会儿。
这份照顾,郑之南记在心里。
他本就对林宵有一份好感,这份好感并不关情爱,只是单纯的觉得林宵是个不错的人, 很正, 正气的同时多了一抹圆滑, 却并不油腻。
有句话叫成熟而不世故,大概就是形容现在的林宵给他的感觉。
郑之南自在深林里破壳出生,有记忆以来,他渴望的情感,是鸟父母没办法给予的,他们也没办法真正的交流,成年后,鸟父母与他分开,他独自生活。
在没有接触俗世时,也觉得自己的生活虽然有些寂寥,却并不觉得太过孤独,寂寥只是有时候会产生的情绪。
但他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是渴望情感的。
当被人照顾,温柔对待的时候,心里空落落的地方就被温暖的东西包裹住了。
这种感觉很舒服,郑之南甚至傻傻的觉得,要是再生一次病就好了,就能又一次感觉到被细心的照顾,有人在耳边温柔的低语。
那是群居动物的人类都无法摒弃的渴望。
就算他现在是一只本来无忧无虑的鸟,也无法摆脱灵魂深处,想要得到一份感情的心。
郑之南在渴望感情。
他作为一只鸟,从未对任何一只鸟有过想要共度此生的念头,他对着他的族群,就像是个看客。
然而当他变成人,融入到人类的世界,才觉得事事都舒服自在,这就是他想要的感觉。
他喜欢这样与人类生活在一起。
虽然还有许多事情不明白,但他在学习中。
当林瑜亲切地打电话给他,仍将他误认为是弟弟的男友时,郑之南第一次有了主动应承的情绪,没有一点点的冷漠。
很自然的叫着姐姐,应下周末聚餐的邀约。
挂了电话,郑之南用平板上的微信给独自在工作室的林宵发信息,告诉他姐姐说周六去她家里聚餐。
郑之南接电话的手机是林宵的旧手机,郑之南第一次去林瑜家里之前,林宵给他的。
他说担心姐姐要跟她互换手机号方便联系,就拿上了。
虽然林瑜当时存号码的时候发现,郑之南现在用的号是弟弟以前的旧号,并没说什么,只觉得两个人感情深吧。
为了感谢林宵那天照顾他,郑之南和林宵回来后的这几天,天天给林宵做饭吃,自从知道了怎么去超市,很自觉的自己去抽屉里拿钞票去超市买生活用品,水果蔬菜肉,各种大展厨艺。
把林宵这肚子给喂的再也吃不下去外卖,林宵独自一个人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吃外卖,或者自己吃点素食,比如说煮碗面,煮个水饺。
但是自从郑之南的出现,他一个人的家终于有了个家的模样。
其实林宵自己也会做饭,只是他一个人的时候懒得做,随随便便煮个面就对付过去了。
林宵也不是什么都不做就等着吃,偶尔也会打打下手,甚至休息的时候也会主动做顿。
因着到了年底,事情越来越少,林宵看着控制能力越来越好的郑之南,寻思着给他找个什么特长学一学,好找工作。
当然,虽然郑之南做饭挺好的,但当厨师太累了,而且环境很多都不好,林宵商量着跟郑之南说这件事。
问郑之南对什么感兴趣,他看着林宵的眼睛说:“我可以学画画吗?”
林宵一愣,他盯着郑之南说:“你可以选择你喜欢的学。”
郑之南翘起嘴角,眼神澄澈率真,他说:“那我学画画,我喜欢画画。”
“你确定吗?”林宵在这一刻有些恍惚,不是因为前男友是画家,而是他有些犹疑,郑之南真的是因为喜欢画画才学这个特长吗?
郑之南仿佛看出来了林宵的担忧说:“你不要多想,我是因为感兴趣才学,而不是因为像学你的前男友而学,我一向顺心而为。”郑之南的确是对画画比较感兴趣。
当他说“我一向顺心而为”的时候,颇有点像道馆里的老道士说的话。
虽然他没有画过画,但是看到徐安然的画室时,他竟然有一种非常熟悉又特别的感觉。
其实林宵不提,他自己也没有往那方面想,但是当林宵这么提的时候,他便想到了画室,还有那画板和颜料以及画笔。
一想到这里他手就痒痒的,这种感觉很奇妙,他便想顺着这感觉继续走下去。
林宵听到郑之南在宽慰他,释然了,他相信郑之南是因为喜欢,他说:“好,那等过完年,我就给你报个班,你先学着,如果不想学了,就再学个其他专业,随你。”或许只是见到别人画画,觉得向往,所以才提出来,没必要就非得把画画和徐安然联系到一起。
难不成他以为郑之南是为了他学画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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