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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番外篇完本——by 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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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林霄收拾好东西,看着郑之南把消炎药吃下,天已经亮了。
因为吃药的关系,郑之南还想睡,但因为总是想到那个男人脸,颇有些心神不宁,林霄一个晚上几乎没怎么睡,就之前在床边眯了一会儿,这会儿收拾好一切,看郑之南身体情况在恢复,整个人都松懈了下来,洗完澡后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本来林霄是准备在旁边的地板上打个地铺,不是他矫情,只是怕如往常那样和郑之南睡在一起碰到他的伤口,弄疼他了。
但郑之南睁着像小鹿一样无辜且可怜兮兮的样子看着他,他便有些摇摆,征求了下他的意见,确定他不会乱动,才面上矜持,心里怜惜的躺在了郑之南的旁边。
郑之南并不知道自己在其他世界如何厉害,如何应付自如,此时此刻,他只是小白,是一只莫名其妙会变成人类模样的鸟儿,没有人可以依靠,虽然平日里一个人可以搞定所有的事情,但发生了这件事后,无依无靠的小白也想要有个人可以获得一点心理上的安全感。
只要一点就可以。
而这一点自然是与他朝夕相处,并获得了他的信任和喜欢的林霄。
林霄面对着侧躺着的郑之南,让他能够依偎在自己的怀里。
他知道,他平时没心没肺,好像一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不需要人特意去照顾和关心,但此时此刻,他是需要一些安慰的,哪怕只是静静地陪着他,让他可以靠一靠,睡一个安稳觉。
这一刻,本来睡意很浓的林霄忽然就没有那么困了,更多的是后悔。
他一直在问自己,为什么要装矜持,为什么要克制自己不去给他回应,为什么要与他保持距离,对他的期待视若无睹。
如果那天去接他的话,会不会就能避免这件事?
那么他就不会受到伤害,可以一直保留对人类社会的美好记忆,现在这些记忆有了新的内容,却是给他带来伤害的东西。
林霄想了很久,自责了很久才慢慢睡着,两人足睡到下午三点才醒过来。
因为都是一些皮外伤,加上郑之南的恢复力比一般人要强一些,现在伤口看上去已经凝结住了,做了清理重新上药后,也在慢慢消肿。
本来林霄想等郑之南彻底消肿,伤口结痂后再去画那人的模样,但郑之南担心有更多的人被伤害,忍着疼,吃过东西后就拿出了画板,开始回忆那人的模样,同时记下被带走时的地址,还有飞走后的俯瞰图。
就这样就消磨到了晚上,晚上8点多,林霄做好晚餐,郑之南也刚好画完了所有该画的东西,还有写下来的地址。
郑之南拿着人像图还有写下来的地址走到正端菜到餐桌前的林霄跟前。
“你早一点跟警察说这件事,我怕更多人受到伤害。”
林霄放下手里的东西,接过画纸,点着头说:“你先吃东西,我现在把这些拍下来发给我表哥,让他来接手这件事,到时候有什么后续我再和你说,会实时跟进的。”
林霄说道做到,郑之南坐下来吃东西的时候,他坐在一旁,一边吃东西一边把刚刚拍下来的东西发给表哥,详细的说了那天下午发生的一些事情。
不过他用自己是目击者说了这样的话,没有提郑之南。
只说自己无意间看到,虽然那个差点被拖走的男孩子最后逃了出来,但还是受伤了,希望他能和这个辖区的警察沟通一下,了解了解这件事,还有这个人。
因为是表弟发过来的,林霄的表哥没有当成开玩笑,全部看完,接受了信息后,就发给了林霄所住辖区的同事。
这个点其实有些不值班的已经下班回家了,但事情似乎有些严重,加上去年年底快过年的时候,也发生过恶意猥亵他人的人出现,只是那人有些狡猾,一直没抓到,现在有人提供了这么清晰的线索,林霄表哥以前的同事立即就联想到了一起,有了大概的区域,就好排查多了。
这件事用了一周的时间,终于将断断续续作案两年多的性变态犯人给抓到了。
这个犯人没有杀过人,大部分都是被猥亵甚至强奸,没有被举报都是因为这个犯人很狡猾,每次被带进隔间都是昏迷状态下,事成之后也是蒙着眼被悄悄送出去,扔到郊区或者桥洞。
受害人多为男性,从十几岁到二十来岁,有的为了面子隐忍不发,有的则没发现什么线索,只能忍气离开,有的去报警却发现身体里没有精斑之类的证据,因为那人每次做完后会给对方做清理,里里外外都洗的干干净净,把能用的信息都给抹去了。
警察摸过去的时候,刚好有个受害人被绑在隔间里,可以说是证据确凿,还好去的及时,并没有得逞。
因为林霄的举报,警方还辗转他表哥,给林霄发了两千块钱奖金,还送了个光荣证书。
弄的林霄哭笑不得,但好在犯罪分子已经绳之以法,这一周郑之南因为担心还有人受害,辗转反侧睡不着觉,现在彻底的安心了。
第279章
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郑之南身体恢复,这两件事加在一起,林霄觉得值得庆祝一下。
自从发生了这件事后, 明白自己从前多么瞻前顾后的林霄彻底的敞开了心房,坦然的接受自己也对郑之南有好感这件事。
周六那天, 林霄提出来要带郑之南去吃火锅。
郑之南作为鸟后, 从未吃过火锅,但林霄提出来吃火锅的时候, 他是有一些印象的, 下意识点头应允道:“好。”
林霄这个刚收完盘子,他们刚吃完早餐, 他说:“你吃过火锅吗?”
“你说的是上一辈子吗?”
郑之南一本正经的说上一辈子的时候,林霄才想起来, 郑之南作为鸟,是认识他后才走进人类社会的,所以这辈子他没有带他去吃过火锅,那他这辈子应该是没吃过的, 难怪让郑之南觉得, 是在问他上一辈子的事情,他把东西放进水槽说:“不, 我说的是……这辈子, 不过看你的样子, 应该是没吃过。”
郑之南点点头说:“这辈子是没吃过, 不过当你提到火锅的时候, 我觉得我口腔在自动分泌口水,应该上辈子很喜欢吃吧。”
林霄不禁笑出声说:“看来我这个庆祝方式选的很好。”
本来到了下午六七点,坐到火锅店的靠窗位置吃火锅吃到一半时,两人还有说有笑,林霄还蛮开心的。
结果就有这么不识相的人过来……
当着他的面给郑之南递了个纸条!
一开始,林霄还没注意是什么,好奇的问了一句递的什么。
郑之南坦荡的递给林霄说:“是他的联系方式。”
林霄这下脸直接黑了,他不是黑郑之南,而是刚刚那个人,那个家伙刚刚来的时候,特别有礼貌,叫他哥哥,没想到转脸就扭头给郑之南递了联系方式。
这是什么意思,这是看上了之南,想和之南有点发展啊!
林霄想到那会儿自己出于礼貌还对对方笑了笑,结果竟然是对情敌笑的!
林霄看着郑之南说:“那……那你要加他吗?”虽然他很想撕掉这张纸条,但这纸条毕竟是给郑之南的,那只有郑之南有权利处置它。
林霄说这句话的时候眼巴巴的看着郑之南,眼神里难得的出现了一丝委屈。
郑之南撑着下巴说:“你带笔了吗?”
林霄想了想说:“好像背包里有。”然后去背包里找笔,找出来后递给郑之南。
郑之南接过笔,拿过纸条,埋首在纸条上写东西。
林霄伸着脖子问:“你要做什么?”
郑之南说:“给他写回信。”
林霄以为郑之南会直接撕掉,现在不撕掉就算了,竟然还要给对方写回信,林霄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开始回忆刚刚那个人长得什么样。
其实他不否认,对方还是挺阳光的,看上去和郑之南同龄,清爽帅气,大胆。
不会吃顿火锅就把自己的小可爱吃丢了吧?
一瞬间林霄都有些紧张了。
直到郑之南写完,把笔递给林霄,把纸条压在杯子下说:“好了,一会我们吃完,我还给他。”
“你写的什么?”虽然林霄刚刚伸着脖子看,但没看到什么,也不想让郑之南看到他露出一点都不成熟的样子就收回了视线。
郑之南闻言把纸条往林霄的面前放了放说:“你自己看呀。”
林霄听到这句话,接过纸条,看到上面的内容时,眼睛猛地的瞪大,然后脸上绽放出大大的笑容,笑得像是得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时的,难得露出如此傻兮兮的模样。
只因郑之南在上面写了一句话——抱歉,你刚刚叫哥哥的人是我男朋友。
林霄差点就想说:“这张纸条可不可以我留着,裱起来。”
但是想了想,还是要让对方知道他的存在,不仅仅只是哥哥那么简单,忍痛放在了桌子上。
这个小插曲结局后,林霄后半程吃的是神采飞扬,给郑之南夹菜特别积极,生怕他吃不饱,吃不够,还叫了一盘串串。
“这个也好吃,你常常,你喜欢吃火锅,应该也会喜欢吃串串。”
郑之南尝了后,果然很喜欢。
看大郑之南吃东西时露出的满足神情,林霄对他说:“果然是个吃货,以后每周我们都出来吃好吃的吧,我带你去我从前最喜欢吃的地方,把我喜欢吃的吃一遍,再从中挑选出你最喜欢吃的,接着呢就吃一些你这辈子没吃过的,这样你就能知道,你上辈子喜欢的是什么了。”
郑之南对这个周末活动非常感兴趣,不过林霄不忘这个时候幽默一把说:“当然,能回忆起喜欢吃的就可以了,别连带的把自己上辈子喜欢过的人给记起来了。”
郑之南闻言果然认真的想了一会儿,然后用无比确定的声音说:“应该没有喜欢过哪个男生吧,因为完全没有这方面的任何记忆。”其实这都是每次做完任务后,在虚幻之境修养洗涤过心海,所以那些曾经和别人朝夕相处过的人生都淡化了,这样到了新的世界就会完全放下那些曾经的人与事,开始新的任务,可以做到心无旁骛。
林霄听到郑之南这样说,心里忍不住泛起欢喜。
果然不论是多成熟理智的人,在面对喜欢的人时,也无法保持永远的从容,甚至还会露出只有少年时才经常露出的傻气,毕竟喜欢的人说令人喜悦的话,自然会欢喜无比,自然而然地会露出最真的状态。
因为晚上发生的这件事,促使了林霄回到家后直接把郑之南的手举过了他的头顶将他压在墙上,亲吻他的唇。
其实他们自从在一起后,这是林霄第一次吻郑之南,而且是充满了爱意和冲动。
尤其是想到在火锅店发生的事情,虽然后面被郑之南稳住了,但他不得不承认,郑之南是很美好的存在,以后肯定还有更多人发现他的美好,追求他。
光想一想那个画面,他就忍不住嫉妒,忍不住想要亲吻郑之南,拥抱他,拥有他。
……
那一晚,林霄得偿所愿,郑之南非常配合,积极尝试了许多……他们喜欢做的事情。
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人的感情与日俱增,不知不觉时间就来到了7月。
这一次林霄仍旧要跟随编辑部的探索团队去国外进行野外之旅,林霄邀请郑之南和他一起,现在郑之南已经是个有身份的人了。
林霄托表哥走了内部流程,用流浪汉无户口人员给郑之南申请了户口,因为当时刚好是第六次人口大普查,所有人,就算你是乞丐也要有身份证明,郑之南就借此机会,有了新的身份,虽然流程麻烦了点,最终还是办下来了。
郑之南接受了林霄的邀请,这也是林霄在同事和朋友面前第一次向他们介绍郑之南,这一次用的不是男朋友,直接是爱人。
其实从去年开始,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倡议就一直在进行中,林霄作为公众人物,今年卖了大力,一直在呼吁民众,进行签名和支持的活动。
很多人都有预感,可能今年的代表大会开启时,关于同性恋婚姻合法的草案应该就要通过了。
等到了那个时候,林霄就可以和郑之南真正的在一起。
其实林霄在邀请郑之南的时候,还是有些紧张的,怕郑之南不去,其实按照平常,不去也就算了,林霄不会去勉强别人。
但是他这次的野外之旅,策划了一场求婚。
他要在草原浩瀚的夜空下对郑之南求婚。
所以郑之南如果不去,那他这场求婚就直接泡汤了。
郑之南则没想到自己答应去,林霄会这么开心,他并不知道求婚的事情。
只是在知道要见到林霄的朋友和同事时有一些小小的紧张,毕竟之前并没有怎么见过,他比较宅,平日里除了画画,就是和林霄出去吃东西,探索生活,很少会见到其他人。
倒是在画室认识了两三个朋友。
他们七月底出发去的肯尼亚,八月份关于林霄求婚成功的消息就通过林霄和徐安然共同的朋友传到了徐安然的耳朵里。
他完全不敢相信,过了这么久,没有等来两人分手的消息,却等来了林霄求婚成功的消息。
他无法接受,光想一想那个画面就忍不住心酸,他与林霄在一起那么多年,都没有得到过一个求婚,对方却不过和对方认识一年而已,就获得了连他都不曾拥有的经历。
特别是在他想到了郑之南在学画这件事后,就更加不甘心了。
他认为林霄虽然厌恶他,逃避他,可却容忍郑之南模仿他,所以,林霄还一定念着他。
对,他认为郑之南学画是林霄让他学的,林霄他既然不能动摇,那么他也要想办法让郑之南认为自己是个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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