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番外篇完本——by 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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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之南从思绪中回过神,现在他们在回去的路上。
当发现不是回去的路线时,郑之南问雷翊。
“这不是回去的路,你要带我去哪里?”
“我有点事要去办。”
“那你放我下来,我自己回去。”郑之南不知道他要去干什么,但本能的排斥让他不想和他一起,总觉得没有好事,未知使他紧张不安。
雷翊伸出手搭在郑之南的肩上说:“很快就好,不用那么麻烦,你自己回去我不放心。”这个不放心,意有所指。
从雷翊的神情和语气里,郑之南知道自己再要求也没用,他是不会放自己下车的。
等车停了后,雷翊握着他的手,带他来到了一家酒吧。
到了酒吧,雷翊让郑之南坐在大厅最好的卡座里,喝东西等着他,他去谈点事儿就出来。
这个时候,才七八点,人不是很多,服务生都比客人多的感觉。
郑之南一个人坐在卡座上,雷翊带着人去了里面。
舞台中央正有一组乐队在唱歌,是一群外国人,曲风悠扬,现在没人,放点轻缓的音乐,用低沉的声音演唱一首美国乡村音乐,再好不过。
听着音乐,看不到那个人,郑之南缓缓靠在沙发上,身体慢慢松懈。
可能是昨晚太紧绷,睡的不是很踏实,早上又起的早,一会儿跑医院,一会儿去学校,现在又来这里,加上大病初愈也没多久,郑之南的身体还有些虚弱,伴随着音乐,竟然慢慢的靠在沙发角落里睡着了。
宋二带着人进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最中间位置上的郑之南,虽然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只有一个侧脸,但还是吸引住了宋二的目光。
他见过郑之南,知道是雷翊身边的人,人长得不错,也蛮会来事儿。
他哥在里面和雷翊谈事情,他过来就是玩,凑个热闹,但现在看到大厅里的郑之南,他准备调戏一会儿再进去。
宋二当初就挺想把郑之南弄到他那里,但雷翊先他一步,后来他身边也有了别人,这点心思也就淡了。
但不妨碍他看到他一个人,一脸脆弱可欺的样子不会去调戏。
就算被雷翊看到,不过调戏他身边的一个情人,还能跟他翻脸不成?
这种货色,玩烂了,换一个就行。
宋二挥了挥旁边的人,自己走到侧着脸睡着的郑之南身边,轻轻坐下,伸出手去环住郑之南的腰。
他从前也这么调戏过郑之南,还捏过他的屁股,当时郑之南还一脸的受用,虽然神情羞涩不安,但也没抗拒。
宋二以为这次雷翊不在旁边,两人没准还能亲个嘴什么的,结果他刚搂住郑之南的腰,手还没伸进衣服里,人就醒了。
醒了不说,上来就挥了他一巴掌,特别清脆,特别狠。
因为没有防备,宋二被打个正着。
郑之南惊醒过来就看到旁边坐着一个陌生人,还环着他的腰,下意识手就挥了出去,打完后一把推开宋二就站了起来。
这个时候,他只想去找雷翊,他是这里面他唯一认识的人。
就算雷翊再混蛋,也不可能放任“自己的人”被别人调戏。
只是他刚转身欲走,回过神的宋二用舌头舔了舔被打疼的腮帮,然后一把将郑之南的手腕拉住,猛地一扯,人就被他拉回了沙发上。
宋二微笑着把他牢牢按在位置上,一把咬住郑之南的颈脖,就像吸血鬼要准备吸血一般。
宋二不仅咬住,还伸出舌头舔舐,甚至吸吮。
郑之南忍不住颤栗,寒毛直竖。
“放开我!”郑之南觉得自己简直无能没用极了,除了对他喊放开,竟然根本没有力气去推开这个牢牢把他按在沙发上的男人。
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弱了?
仅仅是因为他自杀过一次,身体就这么弱吗?
如果此时他激活了系统,或许系统会告诉他:因为剧情需要,你必须没有力气反抗。
宋二呵呵笑着答非所问:“你变了,变得更让人喜欢了。”语气里都是兴奋。
郑之南抬腿去踢宋二,却被宋二直接用手接住,按在腿上,还恶意的用手去捏。
郑之南心里呕死了。
旁边的人都认识宋二,知道他的身份,没有雷翊那样的人护着,谁都不敢上前,但还好有那眼力见的人知道郑之南是雷翊带过来的,立即就去通知雷翊。
雷翊本来叼着烟在和宋少聊合作的事情,听到手下的人说宋二在纠缠郑之南,立即就拿着烟大步走了出来。
雷翊来到大厅,走到宋二身后,一把跟拎小鸡似的把宋二从郑之南的身上给拎了起来,毫不客气的甩到一边儿,拉起郑之南,揽住他的肩膀,对宋二冷冷道:“宋二,药吃多了?”讽刺宋二嗑药嗑多了。
宋二被甩到了他的手下身边,扶着手下的肩膀站起来,并不觉得被雷翊甩开会没面子什么的,站直后拉拉衣服笑嘻嘻地说:“翊哥,这都两年多了,我以为你都玩腻了。”
之前雷翊的确是玩腻了,想把郑之南送走。
但那是之前。
现在么,这种念头早就打消了。
雷翊大手握住郑之南削瘦的肩膀,宣示主权,对吊儿郎当的宋二说:“没想到都两年多了,你还惦记着?不过,人还在我这儿你就惦记着,不大好吧?”
宋二摸了摸嘴角,郑之南刚刚那一巴掌可没留情,他嘴角现在已经肿起来了。
宋二避重就轻地说:“你这猫,刚刚抓到我了,你看怎么办?”
雷翊把烟叼在嘴里,伸出手去拿桌子上的酒杯,一手拿一杯,另一杯递给宋二。
对他说:“宋二少不是那种小肚鸡肠婆婆妈妈的性格,这我知道,来,一杯泯恩仇。”说完,拿下嘴里的烟递给手下,喝了自己杯子里的,豪爽洒脱。
宋二也就故意做给郑之南看,对于雷翊这个下手颇为狠的家伙倒没有真的要为难,雷翊给他找个面子,他自然是顺着台阶下了。
郑之南心里更呕了,这俩人完全没把他当人,或者说没把原主当人来看,毫无尊重,仿佛他真的是一只被人玩的宠物。
可是他一想到原主本身就是因为钱才和这个人达成了契约情人关系,又觉得,被这么对待似乎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只能恨铁不成钢,也无法指摘什么。
越想越觉得是笔糊涂账。
郑之南根本不知道该去怨谁。
最后他只得告诉自己,这里只是书中的世界,一起都是虚构的,不要当真。
被亲不要当真,被调戏不要当真,原主被父亲卖给别人不要当人,都是假的假的。
慢慢的,他竟然觉得没那么气愤了。
因为都是假的,较真的他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不气,不要气,当真才是在折磨自己。
想到这里,郑之南慢慢垂眸不再去看雷翊和宋二,嘴角扬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第6章
经历宋二这件事后,更加坚定了郑之南要离开这个城市的心。
就算是流放在这个世界,他也要远远逃离这个旋涡,他不想因为原主的自我放逐,虽然他的放逐都是因为父亲的坑害,可他还是想离开这些人,去一个不会被人打扰的地方生活,直到流放结束。
他在慎重地考虑雷翊之前提的条件。
陪他睡一次,放他离开。
后来,郑之南才知道,事情远远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什么睡一次就离开。
如果真那么简单,就不能称之为流放。
当然,这个时候郑之南还不知道。
他以为自己是个无足轻重的炮灰,毕竟哪个文的主角会是这种待遇?
所以他觉得自己就算离开也不会怎样。
况且,这具身体,并不是他的,原主和雷翊你情我愿,雷翊睡得人不是他,而是原主。
如果可以,他可以让雷翊给他吃点安眠药,那样,他一无所觉,就完完全全不是他了。
因为脖子被宋二咬了,回去的路上,郑之南一直用手去搓弄脖子,雷翊一开始没看到郑之南脖子上的吻痕,见他一直搓弄才拿开他的手去看,这一看就眼一冷说:“这宋二弄的?”他之前只顾着跟宋二周旋,看在他哥的面子上把他安抚住后就继续去里面和宋少聊事情,因为不放心郑之南,把他带在了身边,免得趁他不在就招蜂引蝶。
郑之南抿着嘴没说话。
“妈的,这个不知死活的东西,要不是看在他哥的面子,我非打断他的腿。”语气里都是竟然敢染指我的人的愤怒。
这要是放在从前,雷翊估计也就是觉得恶心,并不会这么生气,毕竟在他眼里,情人这种东西,又不是只能有一个,这个脏了,换一个就行,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罢了。
他还没发现自己变得格外在意郑之南的一举一动,甚至是一些细小的变化。
而郑之南满脑子都是他被雷翊拉到包厢里后看到的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就像一条毒蛇,吐着红信阴沉沉的盯着他,让他瞬时便觉得手脚发凉,可明明对方只是淡淡的扫了他一眼,就只是一眼,他却有种像是被盯上了,身上被打了标签,仿佛这个人随时会从某个地方钻出来,紧紧将他缠绕禁锢。
不应该啊,他戴着眼镜,斯文优雅,看起来就像大学教授,怎么会让他产生这种错觉?
肯定是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太多,才会觉得谁都要害他。
郑之南靠在椅背上,不再去想雷翊此次的合作对象,宋二宋潇的哥哥宋澜。
雷翊伸出手揽住郑之南的肩膀,让他的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想让他睡得舒服一些。
雷翊本以为郑之南会挣脱开,但他没有,这种柔顺的感觉让雷翊觉得很舒心。
其实不是郑之南柔顺,而是懒得去跟他撕扯,因为就算撕扯,最后的结局一定还是雷翊牢牢搂住他的肩膀结束,甚至可能比现在还要过分,那就不仅仅是搂着肩膀而已。
已经找到规律的郑之南自然只能随他去了。
但他的妥协放在雷翊的眼中就是听话了,不刺儿了。
这让雷翊颇为愉快,忍不住伸出另一只手去握郑之南的手。
握着郑之南的手捏啊捏。
郑之南忍着不舒服,不去理会雷翊的碰触。
他闭着眼睛,一直在脑子里想着睡一觉的可能,他得找个机会,不能显得太随意,免得他糊弄他。
如果知道雷翊有什么忌惮的就好了。
这样他或许能离开的轻松一些。
可这样的人,就算有忌惮的,又怎么可能让他知道。
郑之南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有一种,千帆过尽老了十岁的感觉,那种毕业之后想要大展拳脚的精气神早已不见,现在满脑子都是离开,离开,离开。
而离开又那么不容易。
他只觉得现在一团乱。
那个什么系统人员自从在那个虚无之地出现过,说了一堆罪名还有流放后就消失了。
当时他嗤之以鼻,甚至都没太记她说的话,现在郑之南只有无限的后悔,如果当时就认真对待,会不会有可能获得更多来这个世界的信息?
虽然郑之南已经做了要离开的决定。
但他知道,按照他这段时间了解到的雷翊,他绝对不是那种可以只睡一次就放他离开的人。
冷静下来的郑之南慢慢收集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比如从雷翊透露出来的信息,他知道,雷翊本来早就厌烦了原主,准备打发他离开,若不是自己的突然出现,让他再次产生了兴趣,可能他此时早就离开了这里,但后悔也不能让时光倒流。
如果能时光倒流,郑之南肯定不会再去碰那些书,这样他就不会来到这个世界,经历这些荒唐的事情。
那么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模仿原主的性格和作风。
原主爱赌博,他就去赌。
原主对他唯命是从,就是他脚下的一条狗,那他就去模仿。
他不再挣扎,不再抗拒,这样所谓的新鲜感肯定会逐渐消失,那么让他离开的念头就会再次从雷翊的脑海里出现。
前提就是,他还是得雷翊睡到他,睡不到他,大概率是不可能忽然就腻了。
郑之南一直在暗示自己,不是睡他,不是睡他,是睡心甘情愿和雷翊滚在一起的原主,不是他,不是他。
仿佛这样会让他好受一些。
这种心理暗示让郑之南慢慢好很多,不再做无谓的挣扎。
他不知道这种变化其实是非常可怕的。
因为,人一旦放开底线,最后只会越来越往下走,可以接受的下限也会越来越广,会有一种,已经踩在泥潭里了,为什么要惧怕另一只脚也踩进去,当两只脚都踩进去后,会觉得,就算淹没双腿也没有关系,已经脏了,反正都脏了。
陷入到“我一定要离开这里”的郑之南,根本管不了那么多了。
晚上雷翊抱他,他没有挣扎,而是主动伸出手去圈住他的脖子,雷翊很惊喜,去亲吻他的脸和唇,郑之南也回吻。
郑之南尽力去思考雷翊身上让他顺眼的点,他暗示自己,其实不去在意所谓的身份性别之差,雷翊并不是无可取之处。
比如他长得很帅,也很高大,身材也好,在酒吧的时候也维护他了,出手也大方,小事情从不计较,连他用刀片划他,他都没有揍他,完全把这件事遗忘了,除了脾气偶尔暴躁了点外,不拘小节,想到这里,郑之南忽然理解为什么原主会那么顺从和喜欢雷翊。
因为他是个不错的情人,出手大方,也懂得怜惜,没有变态嗜好,如果链子是原主自己锁上去的话,那雷翊真算不上变态。
他对他这么肆无忌惮,其实不是他,而是对原主,因为他在原主面前,一直是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