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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里的白月光——by狐狸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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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张哑然失笑,“行吧,这小子,怪不得在我面前讲不来,在对象面前倒是能吹。”
  容见装作听不到“对象”这两个字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还没追到的薛定谔的“嫂子”见见!


第四十三章 旧金山
  周五那天,明野请了一整天的假, 临走前给容见发了一条微信, 说是要到周一才能回来,却没说详细原因。
  容见一整天兴致都不太高, 陈妍妍还打趣他,说:“不就才分开一天,你也不能这么依赖男朋友啊。”
  容见有气无力地摇了下头。并不是离不开,而是书里没详细说过明野高中时候的事, 容见是担心他被肖琳缠住了,不能来上学。
  他本来想要发信息去问的,想想还是算了。
  最起码等到明天, 今天太着急了。
  周六上午, 韩云和容见一起出门,去一家商场逛街。
  说是逛街, 其实是去见人。韩云和那个公司里的人说好了,要亲自和容见聊一聊, 确定六月份要做的事。
  虽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这种事总不可能真的在容家见面。
  韩云和容见待在咖啡厅,也没什么事可做。那人大约很忙, 事情太多, 等到十一点钟还不见身影。韩云有些等着急了,容见轻声安慰了她几句,偏着头,无聊地看向窗外, 却见到了一个意料外的人。
  隔着单面玻璃,容见看到程简拎着满手的购物袋,站在一家服装店前。他身前站着一个满身的珠宝首饰贵太太,比程简矮大半个头,气势却很足,那姿态几乎要将程简贬到尘埃里。
  还有个和程简差不多年纪的男生,正幸灾乐祸地看着这一幕。
  程简昂着头,装作不在意,看起来却有些可怜。
  容见觉得奇怪。
  在《恶种》里,程简的脾气很不好,他能成为最称职的小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男主太冷静了,无论什么场景几乎都不会有过大的情绪波动,显得单调,打脸起来就不太爽。幸好有程简在,代替男主讲述缘由,打脸反派,顺带奉承明野。
  所以在书中,程简除了在明野面前心悦诚服,在别人那都是暴躁老哥。
  现在看起来有些像家庭矛盾,容见想着能不能上去帮帮程简,毕竟是明野的小弟,容见怀着感恩的心对明野,偶尔也会爱屋及乌。可惜没能想得出来,他现在出去走到那位太太面前是最坏的结果,程简肯定不会希望有认识的人看到自己这个样子。
  也许是容见看得太久,韩云也抬起头,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韩云愣了一下,犹豫着说:“那是程太太。小姐是认识那个男孩吗?他应该也在绘文中学念书。”
  容见听出她话里有话,问:“程简家里怎么了?”
  虽然程简作为重要男配存在感很强,从头到尾,贯穿全文,可关于程简的身世却一个字也没有提。或者说有人尝试提过,程简在对方话还没说完的时候就让他们闭嘴了。
  程家的事在圈子里闹得很大,韩云不太爱谈论这些八卦,但肯定是知情的,组织了一会语言才说:“大约是几周前,程家闹开了,忽然多了一个儿子,都以为是私生子,程太太却公开说,那人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唯一的独生子。”
  容见怔了怔,有个可怕的猜想,小声地问:“那程简呢?”
  韩云叹了口气,“程简是程先生情妇的孩子,情妇把两个小孩子调换了,狸猫换太子,现在太子回来了。”
  怪不得。
  容见才意识到程简从来不提身世的愿意,倒不是他受了莫大的伤害,一句话都不能提,而是因为他的身世和明野的正好是对立面。
  明野是太子,程简是狸猫,可虽然身份不同,却同是被抛弃的一方。
  虽然隔了很远,容见听不到外面的声音,可从程太太的姿态来看,还是一直在讥讽谩骂程简。
  韩云沉默了片刻,“说起来他也没做错,现在闹成这个样子,谁都难受。小姐和程简关系好吗?”
  容见点了下头,“他人还不错。”
  韩云拎起包,对容见一笑,“那我出去一会。”
  韩云走到程太太面前,不知说了什么,三言两语就把程太太哄得眉开眼笑,也顾不上训斥程简。
  程简皱着眉,一言不发,拎着购物袋,从旁边的电梯下去了。
  过了中午十二点,那位高层知情人士终于姗姗来迟。
  那人姓徐,名观礼,比容世淮小十多岁,现在还一头的乌发,看起来不过四十岁出头,只有离近了才能看到他眼角的皱纹。
  容见叫他徐叔叔。
  徐观礼笑的十分和蔼,讲出来的话却不很客气,至少同韩云约定的不太一样。
  他姿态放得很高,“你也知道,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现在证据早就消失,好不容易找到点蛛丝马迹,也不一定能让秦州定罪。到最后说不定连我自己都要搭进去,风险太大。”
  容见认真地听到这里,在桌子下用力握住韩云的手,“我当然知道徐叔叔不容易。到时候如果事成,秦州入狱,我又不懂管理公司,就请徐叔叔暂时代为管理。”
  徐观礼与死去的容世淮之间的情谊价值并不金贵,但支持容见也不是不可以,他正待价而沽,只要能得到比现在更多的好处,多到值得冒险。
  很明显,现在的好处足够多了。
  徐观礼又不冷不热聊了几句,接了个电话,转身告辞。
  韩云气得咬牙,“他是老爷一手提拔上来的,也是这样的人。要是当年不找他,找到别的人,也许早就不用像现在这样委屈小姐了。”
  容见很看得开,安慰起了韩云,“那些事都过去了。这样的人更好,明码标价,想着要好处,至少不会反悔。”
  许是容见的安慰起了作用,又或是钱财是身外之物,从咖啡厅离开的时候,韩云已经不再那么难过了。
  回到家的时候是下午两点半,容见就像每一个努力学习的高中生,摊开试卷,奋笔疾书。
  就是学习的时候注意力不能集中,容见总是在想明野的事。
  他心想,就问一下,又不是逼明野非要回答,应该没什么关系。
  于是,在犹豫了两个个小时后,容见终于发了条信息过去,问明野在干嘛。
  此时是浮城的四点半,旧金山的凌晨两点半钟。
  明野从落地就开始谈合同,讲生意,期间大约只睡了两个小时。其实本来在两次会议中间有一次很长的休息时间,但明野回来后看到酒店的拍卖会宣传册,忽然说要去参加拍卖会。
  周慎是明野的临时助理,负责这三天明野一切的衣食住行,充当翻译,可惜明野并不需要。他干这一行很多年了,专做这种接待工作,一夜暴富的年轻人见得多了,却从没见过明野这样的。
  明野完全不像初出茅庐的天才少年,只懂技术,不明白世事险恶的道理。他完全明白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这些人笑脸相迎,想要他的技术,却希望用最小的代价得到。明野请了律师随行,合同是亲自看的,一条一条地提出异议。
  他的骨头很硬,不好啃,所以合同签的很慢,条款也一直敲定不下来。第一次会议告一段落,周慎却觉得明野胸有成竹,他一点也不担心会失败。
  周慎看过他的身份证件,才过十九岁的生日,却比三十九岁的人更清醒老练。
  直到明野说要去拍卖会,周慎才觉得他做了一件符合年纪的事,就像以往很多忽然暴富的年轻人。
  周慎已经做好了明野要买下很多东西的准备了,可明野的欲望似乎并不多,只买下了一对翡翠耳坠,非常漂亮,据考证是某位公主的首饰。
  明野为此一掷千金。
  周慎甚至怀疑在没签完合同前,明野能不能付得起这对耳坠的价钱。
  可明野付了。他睡了两个小时,去开第二次会,稍作退让,签下了那份合约,获得了绝大多数人一生难以企及的财富。
  谈完合同后,周慎陪着明野一起回酒店,他要有事要处理,比如询问明野的意见,拟定明天庆功宴的邀请名单。
  明野打开手机,似乎收到了一条信息,他看了好一会,走到落地窗前,拨通了另一个人的电话。
  旧金山的夜晚灰蒙蒙的,但远处是灯火通明,似乎连天空都能照亮,那有没有星星都无所谓了。
  可有没有容见是有所谓的。
  容见接起电话,很轻快地“喂”了一声,又问:“是明野吗?”
  明野笑了笑,压低嗓音:“是我。”
  容见讲了今天上了什么课,哪些重点内容,其实明野都没必要知道,可他想听容见说话。
  这样讲了十多分钟后,容见终于绕回正题,他问:“你去做什么了?”
  明野没打算对容见说谎。
  一般而言,他不会先暴露自己的底牌,将一切都告诉对方,更何况还没能确定容见的秘密。
  可那是对别人,容见是他喜欢的人。
  所以不一样。
  明野准备说他现在在国外,签了什么合同,做了什么软件。
  心脏却骤然剧痛,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明野捏紧手机,不太能站得稳,往身前的玻璃窗摔了过去,勉强站稳了脚。
  他大口大口地喘气,不再想刚刚想说出口的话。
  周慎听到这边的动静,忍不住朝明野那边看了过去,明野不再控制音量了,似乎很平静地说:“没什么,不小心被自行车撞了一下。对了,给你买了一份礼物。”
  周慎反应过来,明野去拍卖会买下那对耳坠的原因。
  实在是很浪漫的理由。年少有为的年轻人前途无量,为心上人一掷千金,像是电影里的情节。
  可周慎今年四十二岁,未婚,在旧金山呆了二十年,遇到过许多这样的年轻人,见过他们起起落落,总不太认同这种过于热烈的感情。
  年少时的爱情很难长久,就似美梦不易成真。
  容见在电话那头问:“是什么礼物?”
  可明野却听不太清,他全身的力气都用来抵抗心脏的疼痛,过了好一会,才说出结束的话,,“等回去送你。晚安。”
  挂断电话后,明野才后知后觉地明白过来,不应该说晚安的,浮城现在是白天。
  他是被疼昏了头。
  周慎看到明野转过身,额头上满是大滴大滴的冷汗,眉头紧皱,脸色惨白,没有一丝血色。
  他甚至都想要叫救护车了。
  明野摆了摆手,示意不用,有似乎有些脱力,坐在沙发上好一会才缓过来,对周慎说:“帮我端一杯水,继续。”
  周慎急急忙忙端水去了。
  明野擦掉了冷汗,感受到心脏一如往常的跳动,似乎方才什么都没有发生。
  可他证明了一件事,这个世界是有限制的,重生不能被说出口。
  那是不是容见的秘密,也不能告诉别人?
  作者有话要说:以后大概会借聪明的明哥猜出这个世界对他们俩的限制逻辑(。


第四十四章 心跳
  处理完剩下来的事后,差不多已经是凌晨五点钟了。
  周慎习惯通宵做事, 都觉得困得厉害, 不过他拿的佣金很高, 自然负责到底,又点开一封邮件,抬头望向明野:“有几家报纸的采访,要接受吗?”
  明野看起来不太困, 他的情绪似乎并没有过大的起伏, 连签下合同的那一刻都没有, 除了打那个电话的时候。
  他偏头看向窗外, 太阳还未升起, 又沉默了片刻:“接受一家,只能文字采访。另外名字就用Hector。”
  周慎点了下头, 很快抉择出该选哪一个报社,写起了回复邮件。
  明野站起身, 去浴室冲了个澡, 换了衣服, 出来后对周慎说:“周围有什么珠宝店吗?”
  他的话顿了顿,又说:“不用陪,我自己去。回去的机票订今天中午的,至于采访等回国后再说。”
  周慎没料到他到了这个时候还要给小女朋友买东西, 开玩笑似的说:“明先生,昨天的古董翡翠已经够漂亮了,没有哪个女孩子会不喜欢的。”
  明野不置可否。
  没有别的原因, 而是那对翡翠耳坠太漂亮了,一看就价值不菲,在没说出真话前不能送出去。
  周慎只是提提意见,不可能左右雇主的行为,十分有敬业精神地敲了几个相熟的人,将珠宝店的详细信息发给了明野。
  明野十二点钟上了飞机,飞机起飞后就闭眼入睡了,但他睡得很浅,不太安稳。
  明野通常是没有梦的,但在云端之上的时候,他久违地做了个梦,梦里是十多年后的事了。
  他和程简站在容见的坟前,程简愤愤不平地说:“凭什么,别的也就算了,她做了那种恶心事,怎么配安稳地待在坟墓里?”
  那天久阴有雨,他们各自撑着伞,细雨落在伞面,很久才能聚成水珠滑下。
  明野隔着稀疏的雨雾,望向墓碑上容见的照片,那是一张漂亮而陌生的脸。
  他很清楚地记得那时候自己说:“我已经讨回来了。”
  程简激动地问:“您怎么讨回来的?她很快就死了。”
  是的,那件事后不久,容见很快就死了。
  明野想,算了。
  于是,他对程简说:“随你。”
  然后转身离开了这里。
  梦到这里为止,明野醒了,隐约觉得头疼,再也睡不着了。
  明野落地是在浮城的中午十二点钟,他打了辆车,回到容家时恰好是下午一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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