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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干件大事——by废柴薄荷软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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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言蹊满意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对,他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一群兵将
  他们将如野兽一般,暴露出锋利的爪牙,狠狠咬向草原上的每一个蛮族部落 顾言蹊相信,随着这草原上针对蛮族部落的攻击一次次发起,一次次胜利,他将得到一支世界上最顶尖的军队 而他自己,将在这五千人心中树立起一个强大的、不可动摇的形象 到了那时,只要没有朝廷的正式军令,他就是这支军队隐形的首领。
  此时一个小兵小跑着走了过来,在顾言蹊耳旁小声低语着什么,这让士卒们的欢呼逐渐减弱,他们用疑惑的目光看着顾言蹊,等待着那小兵带来的消息。
  顾言蹊露出惊喜的神色。
  “将士们”他大声叫道,“今天你们有口福了刚刚我们找到了一帐篷的烈酒”
  “都是这些蛮族人藏起来的好酒”
  “噢噢噢噢”
  现场再度沸腾起来。
  军中有禁酒令,这些大老爷们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好好喝过一次酒了 寒冷的冬日,正需要这一口烈酒
  顾言蹊将手高举头顶,轻轻拍了一下。
  就像道禁令,令这片沸腾的海洋霎时间安静下来。
  “恭王殿下今日是吾等首胜,又有酒有肉,不知您可否宽限一晚,允许吾等一醉方休”
  顾言蹊在一片寂静中遥遥的看向穆璟。
  数千将士的目光随着他一同转换。
  此时此刻,他自发的成为了这群将士中的一员,成为了他们的意见领袖,他可以代表他们说话,代表他们发言,代表他们做出一切决定 他既不领导着他们,也在引领着他们
  “好”穆璟爽朗一笑,“但今日只可饮酒不可醉酒,谁若是醉了明早跟不上队伍,那就别怪自己被丢下了”
  “谢殿下”顾言蹊当下躬身谢道。
  他身前五千士兵,亦随着他的动作转过身去,高声呼道。
  “谢殿下”
  今日的草原,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第14章 国士无双(14)
  越城,三公里外,山间小路。
  运粮小校看了看天色。
  太阳挂在天空正中,极力向外散发着热量,纵然如此,地面依旧冰冷刺骨。
  卯时刚到他们便出发,如今已是未时,连续行军四个时辰,就算现下还是大冷天,也着实叫人出了一身汗。
  是该休息了。
  小校看了看周围地形,此处不比之前的狭窄山路,地面宽阔,他叫民夫们将装载着粮食的车聚集在一起,一部分粮车停在最外头,将剩余粮车围在中间,隐隐呈现出圆圈状。
  这样松散的大圆圈摆了好几个,等所有粮车安置好,运粮民夫们才得到了休息的时间。
  条件简陋,他们掏出干硬的干粮,就着冰冷的汤水,送入口中。
  三公里外越城与蛮族的对峙似乎还远远影响不到这片山林,运粮的兵卒略显放松的与左右交谈,讨论着眼下的形势。
  小校警惕的在民夫中间查看,他时不时的翻看粮车,确保上面的东西没有出现什么差错。
  这次的粮食关系到与蛮族的战局,越城那边的人对此非常重视,就连休息时粮车的队形都有严格限定。
  要是出了差池,他的脑袋就要玩完了。
  查到最后一辆车,小校松了口气,转身拍拍一旁民夫的肩膀。
  “还有饼吗给我一个。”
  民夫立刻低头去掏随身携带的干粮袋,耳边是小校的埋怨声。
  “越城这地方真是太难走了,要没找到这么一大块地方,怕是都不敢停下来。”
  民夫恭维道:“您消消气,等到越城就能好好歇着了。”
  等了一会,那小校却仍然没有回应。
  低着头的民夫动作顿了顿,他突然发现地面被水滴洇湿。
  下雨了
  但这雨水的颜色,怎么好像是红的
  他疑惑的抬起头,看向小校。
  咚
  只见那小校头部被羽箭狠狠贯穿,一声不吭直接倒在地上 干粮顿时噎在喉咙里,民夫异常果断抛下手中东西,从小校腰间拔出长剑,叫道。
  “敌袭”
  半个时辰前,越城北城墙。
  “你刚才说,仲文琢他想干什么”何正戚指挥着守军击退蛮族一波攻势,才有抽出时间抓到方才传话的小兵。
  “仲副将想要出城”小兵大声回应。
  “我不是叫他守着南门吗蛮族打过来他敢无令出城”何正戚啐道,“叫他给我老老实实守好了城门”
  “但是仲副将已经出去了”
  “什么”何正戚瞪大了眼睛,把爬上来的蛮族踹了下去,回头质问道:“他什么时候走的带了多少人出去去哪里了”
  蛮族攻城,守城的将领跑了,这像话吗
  “半个时辰前就走了带了一千四百名骑兵往南边去了”
  “半个时辰前”何正戚震怒,“你怎么现在才和我说我不是只给了他两千个步卒吗,他哪里来的骑兵”
  “仲副将吩咐我半个时辰后再来告诉您这件事”小兵的声音在一片兵荒马乱中异常清晰,“马匹是仲副将领了您的大印调来的”
  “我是不是该夸他还记得给我留点兵守着城门”
  何正戚眼睛瞪得和铜铃一样大,气的差点把剑摔了。
  “格老子的又偷老子的印”
  “大将军,仲副将没留兵剩下的六百个步卒十几天前就派出去了”
  何正戚脑子嗡的一下,他遥遥的往南城门看去,但却见上面模模糊糊的还有人人影。
  “这些人哪里来的”
  “也是您的大印调来的”小兵顿了顿,道,“是喂马的兵”
  一个时辰前,越城南城门。
  “都看好了,这是何大将军的大印”仲文琢让兵卒拿出白玉大印,狠狠展示了一番,“一千四百匹马,我这就领走了”
  “但”小校搓搓手,脸色有些为难,“您要是走了,南城门谁来守呢”
  仲文琢抬了抬下巴。
  小校不解其意。
  仲文琢勉为其难解释:“你,带着你手下的兵,守城去。”
  小校目瞪口呆:“仲副将,您是开玩笑吧,我我不会守城啊。”
  “没事,大将军既然决定了你来守城,那你就能守”
  仲文琢带着兵马出了南城门,身边亲卫不无担忧道。
  “仲副将,真不和大将军说一声蛮族今天攻城,北城门打的正狠呢”
  “那行,你留下来,半个小时后通知何正戚一声。”
  亲卫顿时苦了脸。
  “现在是什么时辰”
  仲文琢又问。
  “午时三刻”
  “糟了。”少年将领眉眼间的得意被收敛一空,他摸了摸怀中锦囊,眼角流露出狠厉之色,“我们晚了一个时辰。”
  现在只能寄希望于运粮队伍严格按照顾言蹊的命令行事了。
  “现在就出发”
  两千名骑兵齐齐应道。
  “是”
  与此同时,越城城南三公里,山间小路。
  莫日根王子抬了抬手,立刻有人凑了过来。
  “斥候们怎么说”
  “庆军已经走了三个时辰,再有一个时辰就到这里来了。”
  莫日根点点头:“叫人去把路面打扫一下,别让庆人看到我们来了。”
  他环视四周,不由有些焦虑。
  其实五天前他就已经绕过越城到达这里了,可没想到再往前庆人的防守就严密了许多,带着兵马,蛮族已经不能再往前走了。
  这样一来,他就只能守着这段唯一足够骑兵施展手脚的路段,等着运粮部队过来。
  他的手指在弓弦上缓慢的抚摸着,如鹰一般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路面,时刻等待着运粮队的到来。
  一个时辰后,他终于等到了。
  庆人长长的运粮部队走进这片宽阔的路面,他们慢悠悠的停下来休息,只有一个小校还有些警惕心,从前到后仔仔细细查看着粮车。
  莫日根搭弓上箭,瞄准那小校,在对方最放松的时刻,射了出去。
  箭矢毫不留情的射穿那小校头颅,庆人的粮队混乱起来,莫日根深吸一口气,高声呼道。
  “杀”
  未时,越城城南三公里,山间小路。
  箭矢如雨一般落下,处处都是中箭之人惨烈的哀嚎声。
  民夫抽出长剑,既不逃走也不杀敌,而是拖着身旁不知所措的同伴冲入那一个个排列整齐的粮车之中。
  他动作敏捷的根本不像个民夫,更像是战场上的士兵 而如他一般的人,起码有六百,占据运粮队的一大半人 “列阵”
  民夫们扯着嗓子喊道,而后将最外层的粮车一个个首尾相接,组成密不透风的圆形。
  眨眼间,七八个圆形车阵就此形成。
  “这是在做什么”有民夫慌乱的问着。
  而另一些民夫扯下外层粮车的罩布,暴露出其上运载的东西。
  那是如山一般的、捆绑好的箭矢与长弓
  “立起墙来”
  敏捷的民夫将箭矢与长弓拿了下来,从车的最底部搬起厚实的木板,插在车中部留出的缝隙之中 眨眼间,这松散可欺的运粮车队,就成了一个个牢不可破的圆形堡垒 直到此时,民夫们才一把抓下身上碍事的衣服,从车上物资里抽出庆军衣甲,迅速穿好 他们竟是早已埋伏好的庆军
  而正是此时,蛮族骑兵已然彻底冲出山林,冲到这一个个圆形堡垒之侧 他们射出的弓箭被木墙挡住,劈下的刀剑砍不中墙内的人,分明是一场埋伏战,却硬生生打得像是攻城战 蛮族失策了
  莫日根王子险些呕出血来
  这样下去,别说抢粮食了,就连杀人都做不到
  可他这次行动若是失败,父汗为吸引越城注意的攻城之举就毫无意义了 要走吗要留下来吗
  莫日根王子抓着长刀,咬得牙根出血
  他狠狠的问自己。
  留下来,他能不能在越城援兵未到之前抢先攻下运粮队 逃走,他要怎么和父汗交代
  但是
  不能留
  他带来的都是大单于亲兵是格尔斯大单于最信任也最强大的部队,这支部队要是折损在这里,会直接损伤格斯尔王族部落的实力 北方,大草原某处。
  “哈欠”
  顾言蹊突然掩住口鼻,小小的打了个喷嚏。
  “着凉了”
  穆璟关切的看了过来,目光从他冻得通红的鼻头上略过,不经意的显露出些许心疼。
  顾言蹊却毫无所觉。
  他骑在马上向远处眺望,盘算着此时的位置。
  “殿下,明天我们就应该能到了。”
  仔细算一算,他们进入大草原竟已经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五六百人的小部落打了二十几个,千人以上规模的大部落也打了不下十五六个,平均一天的时间,就能打下两三个部落。
  井重锦兴致勃勃的凑了上来:“顾公子,这回到了地方,我们是不是又能大喝一顿了”
  顾言蹊歪头看他,闯进目光里的却是一张黝黑的面孔,平时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也乱糟糟的束在脑后,身上穿着的早就不是大庆护甲,换成了蛮族最常见的服饰。
  乍一看,还以为是哪里漏网的蛮族人。
  顾言蹊对此却颇为适应。
  百年来大庆在对蛮人的战争中泰半处于劣势地位,就连国土都丢了一大半,这不但让庆人仇恨蛮人,也让庆人畏惧蛮人。
  顾言蹊第一次带他们打仗,靠的是穆璟的威慑力,后来靠的是复仇之心,现在靠的却是人类本性里的一股子狠劲。
  五千名骑兵,经过大大小小四十多场战斗,每个人手底下至少有三五条蛮族战士的人命,这一连串的胜利已经彻底激发了他们心底的凶性,也令这些之前还不擅长野战的骑兵们,如今一个个都成了骁勇善战的蛮族勇士。
  这不是贬义词。
  他们的确像是蛮族人。
  因为没有军粮装备的支援,吃喝都靠着抢夺,护甲穿坏了直接换成蛮人的,皮肤被晒得黑黝黝的,就连马匹也从一人一骑,变成现在一人双骑。
  他们已经成了草原上的狼群,所向睥睨。
  顾言蹊很满意这个结果。
  因为他与穆璟的约法三章,直接夺取了整个军队的控制权,也令他成为让这支军队运转的核心。
  他确信,每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每一晚酒肉充足的晚宴,都足以令这些战士们忠心自己甚于穆璟。
  “酒肉管够,但只有这一天。”顾言蹊笑道,“明天晚上,我们要给这片草原留下一些永远不会磨灭的痕迹”
  “噢噢噢”
  骑兵们高声应和着他们的首领,高声呼喊着他们的名字。
  “恭王殿下恭王殿下顾言蹊顾言蹊”
  顾言蹊没想到自己的名字竟与穆璟并列,他偷偷看向穆璟,却发现对方仿佛很享受一般。
  搞不懂这个人。
  他收回目光,思绪飘向遥远的南方。
  不知道仲文琢那里做的如何,会不会如他想象一般迟到。
  未时,越城城南三公里,山间小路。
  弓箭用尽,提前准备的火箭也难以燃烧车阵中的粮食,勉强杀了两三百庆军,终于是打不动了。
  “撤”
  莫日根王子忍住私人情绪,果断下了命令
  这场战争还不足一个时辰
  庆军只能眼睁睁看着蛮族遁走
  他们知道留下这只部队能给前线带来多少好处,领头的那个人可是莫日根大王子,格斯尔单于唯一一个儿子,是草原之王唯一正统的继承人 抓住他,就能让格斯尔投鼠忌器杀了他,也能叫蛮族元气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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