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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打脸逆袭中 金推番外篇——by糖太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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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南偶然间见到过秦斯辉几面,心知这怕是秦斯辉在王家大小姐哪里收了什么气,怕是被折腾得不轻。
  他这么想着,下午张意安就给他解了惑。
  这个王家大小姐是真的乖张暴戾,一身功夫也是真的好。但是王大小姐再剽悍也是女孩子,难免有少女怀春的心思,似乎是对秦斯辉一见钟情。因着这层喜欢,对待秦斯辉也比对别人都温和许多,且格外殷勤。王大小姐到底是个美人,骄傲又乖张的大小姐能对秦斯辉百依百顺大献殷勤秦斯辉还挺得意的。他对待女生惯来是装作不经意的撩,然后无辜单纯的吊着不给准话的渣男做派。
  这要是别的女生说不定就被秦斯辉折磨的胡思乱想患得患失了,但是王大小姐是个剽悍的姑娘,也是个急性子,没几天他就问秦斯辉要不要和她在一起,秦斯辉顾左右而言他就是不给准话,又这样两天,王大小姐见秦斯辉还是不肯给准话一怒之下就把秦斯辉给揍了,揍了之后就去找王总恶人先告状。这要是真的惹了王总,秦家之前的努力就都白做了。
  可怜秦斯辉被一个女生给揍了丢了面子受了伤还要咬牙咽血去给王大小姐赔罪。
  王大小姐那肯原谅,由着秦斯辉在她屁股后点头哈腰地献殷勤,她也吊着他。就这么几天,直到前两天才原谅秦斯辉。秦斯辉生怕她再提什么交往的话,他哪儿敢跟着姑娘交往,于是小心谨慎的哄着,就盼着招标会结束。
  这位王大小姐的确是没再提什么交往的话了,但是她直接彪悍的找秦家家主也就是秦斯辉的爷爷说要和秦斯辉订婚。
  秦家与王总联姻那自然是能带给秦家莫大的好处,秦老爷子不是没有动心。
  秦斯辉听到这个消息几乎肝胆俱裂,跑去找老爷子大闹。秦老爷子子孙众多对于秦斯辉疼爱却也有限,又实在是看重王总的这层关系,不肯为秦斯辉拒绝,反而嫌弃秦斯辉不顾大局,秦斯辉争辩了句就被老爷子扇了耳光。
  张意安喝了口水,总结道:“直到现在这事儿还没个定论,我看这事儿怕是就要这么定了。”
  杨泉悻悻然,“王大小姐真是个彪悍人。”
  靳南微笑,“做兄弟的真替阿辉开心。”
  张意安、杨泉“......”
  就这么听着八卦刷着题,时间不知不觉就到了期末考试的时候。
  靳南是不知道论坛上压年纪第一的这个帖子的,更不知道有人对他的嘲讽,当然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在意。考试当天他就拿了两支笔,一张准考证,一身轻松的入了考场。
  上次期中考试是他来辛普森后的第一次考试,那时的他或许因为对自己和对周围的没底有一丝紧张,但在对自身实力和周围人的实力有了一定的评估之后,靳南就基本上没有紧张的理由了。
  考试结束后,靳南回靳父靳母那里住了两天。确切的说是两天一夜。
  张叔许久不见靳南,十分想念,让家里的阿姨张罗了一桌子的菜,又做了靳南爱吃的甜点。
  靳父靳母原定要抽时间回来与靳南吃一次饭,但是饭都做好上桌了,靳南耐心等了十五分钟,直等到一个电话说是晚上不回来了。
  靳南看着一桌子已经冷掉了的饭,突然失了兴致,哪怕再和他口味,他是一口都不肯再碰,心中无限厌烦。
  靳南推开桌子起身,拿了车钥匙就往外走。
  张叔连忙上前阻拦。
  唠唠叨叨说了什么靳南是一点儿都没往耳朵里去,他就一手插兜一手拿着钥匙就这么淡淡地看着张叔,他连开口的的欲望都没有。
  张叔与靳南目光对视,有些愣住了,靳南眼中没有一点儿怒意,只有冷漠和厌烦。他突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只悻悻地闭了嘴,看着靳南转身离去。
  靳南开着车,趁着夜里没车,一路加速飙到庄园。
  难得没有额外的工作,靳南也不在家,少见的清闲时光,盛修和穿着一身舒服的家居服,拿了一本书坐在书房的沙发上翻看。
  只是突然一阵跑车发动机的轰鸣声将盛修和从书中惊扰,他皱了下眉,看了眼时间,合上书本放到一边,下楼去找彼得。
  彼得这会儿不在客厅,安娜告诉盛修和:“从监控里看到了小靳先生的车,彼得管家去车库迎接小靳先生了。”
  盛修和点了点头,安娜正要离开,盛修和突然道:“让莫妮卡准备些甜点。”
  安娜应声下去了。
  盛修和去冰箱里拿了两瓶水,刚合上冰箱的门,就见客厅门被推开。
  靳南还穿着在靳家的拖鞋和一身松松垮垮的t恤和短裤,毫无形象可言。
  他进了门彼得在后面说着什么,他神情淡漠恍若未闻,不说话也不点头回应,视线在屋子里扫视,似乎在找什么。然后他的视线在自己身上停住。看来是在找自己了,盛修和想。
  靳南走到盛修和身边,从盛修和手上拿走了一瓶水,自己拧开咕咚咕咚灌了半瓶。
  他蔫蔫地不爱说话,神情也淡漠,眼神里还透着厌烦,性情不好是一定的,只是不知又是怎么生了气。
  盛修和接过他手中的水平,放到一边,正想说什么,余光就瞥见靳南脚上那双明显不属于这栋屋子里的拖鞋,不由皱眉道:“你就穿着拖鞋开车来的?”
  靳南这才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刚刚因为走得急,忘记换了,他提了下脚,“忘了。”
  盛修和不想长篇大论的唠叨,靳南也不爱听,但他还是要叮嘱一句,“下次注意,太危险了。”
  靳南点头点得很利索,“我没吃饭。”
  盛修和看了眼时间,都快八点了,真不知道这对父母怎么想的,家中独子就是这样照顾得,怪不得靳南性子如此小心谨慎。
  他让彼得去吩咐了饭。
  靳南换上了安娜拿过来的鞋子,跟盛修和做到了餐桌边。
  饭上得很快,这个点也不好做麻烦的,汪婶就下了碗馄饨,馄饨是上午包的,现下还快。
  靳南埋头吃饭,盛修和吃过了就捧着平板坐在靳南对面看书陪着他。
  但这就够了,哪怕盛修和不吃,只陪着他,也就够了。
  是在靳家里没有的安全感与踏实。
  靳南脑子里突然冒出两个字,温馨。
  他似乎有点儿懂这个词的意思了。
  不知如何形容的感觉,却能够轻易抚平他突如其来的坏心情。


第52章 (虫)
  盛修和对靳南不可谓不用心。
  招标会全部结束, 盛修和把盛世的工作安排妥当, 带着靳南满世界的飞。
  他们去瑞士爬了雪山,站在山顶, 俯视是层层叠叠的密林与宝石一样的湖泊,平视远处是天地融为一线的壮阔,仰视天空是令人胸襟震撼的高远,世界广阔而人类渺小。
  他们去了热带的草原, 看似荒芜却处处都是生机。
  最后他们住进南方山区里的一个农村,放眼望去是一片梯田。他们住在村里条件最好的一间民宿, 但即使已经是能找到最好的一家,条件依旧是靳南住过的最差的一处。
  这里条件艰苦,晚上睡得是很硬的土炕, 气候又是潮湿闷热还多蚊虫, 靳南前世今生无不是娇生惯养,养的细皮嫩肉得娇贵。
  头一天到这儿的时候,靳南睡不惯这床, 辗转反侧间又被蚊虫咬得一身包, 自己睡不好就恨盛修和带自己找了个破地方,他气急,报复心上来也容不得盛修和好眠, 于是趿拉着拖鞋就去闹盛修和。
  盛修和不在房间, 靳南在盛修和房间里逛了一圈就出去找人,沿着院子晃了一圈也没见到人,反而又被蚊子啃了两口, 不由气急败坏地踢飞了脚边儿的石子。
  盛修和却在这时回来,“怎么了。”
  靳南借着月色,见是盛修和不由没好气地道:“睡不着。”
  刚说完就觉胳膊上一痒,烦躁得挠了把,又着实生气,暴躁地揣了门一脚,“啊!”
  不用靳南说盛修和也知道靳南是被蚊虫咬了,指了指屋内,“进去说。”
  盛修和直接把靳南带到了自己的房间内,两个卧室里都有驱蚊香,虽然不能驱个彻底,但到底比别处好些。
  灯下一看才知靳南皮肤的娇嫩,胳膊上总共就两个包,却是蔓延出两个拇指长的长条状,又被靳南挠了几把,通红的抓痕还泛着血丝。
  靳南又不自觉地往后背抓了两把,盛修和把靳南衣服掀上去一看,后背比胳膊上更严重,一个巴掌大小的地方全都是红痕。
  靳南又想挠,被盛修和抓住手制止,“怎么就这么娇贵?”
  靳南闻言更是炸了,嫌弃道:“还不是你找的好地方,穷乡僻壤的,尽遭罪。”
  盛修和轻笑一声,打开一个小盒子开始给靳南抹药膏。
  浅绿色的透明药膏抹在包上,凉丝丝的,很舒服。
  靳南自己拽着衣摆,“这得什么时候才能干?”
  盛修和道:“还得一会儿,累就脱了吧。”
  靳南道:“脱了你又要嫌我不成体统了。”
  盛修和道:“不会。”
  靳南动作利落地脱了上衣,露出白花花的上身,他皮肤过分白皙,在灯下有着好看的光泽,腰肢纤瘦却有着薄薄的肌肉,紧致柔韧煞是惹眼。
  盛修和把药膏递给靳南,“一会儿干了就回去睡觉,药膏拿着,随时涂抹。”
  靳南接过药膏,“你从哪儿弄得?”
  盛修和道:“刚刚去村里赤脚医生那里拿的。他自己调的,很管用。”
  靳南看了盛修和两眼,“你不需要?”
  盛修和摇头,“我没被咬。”
  靳南震惊,“为什么?”
  盛修和,“体质原因。”
  有些人大概天生就不怎么招蚊虫,就比如盛修和;也有些人天生就招惹蚊虫,比如靳南。
  靳南心下嫉妒,愤愤离开回屋睡觉。
  但回屋子没五分钟,身上又被咬了。
  靳南气疯了,这次直接被咬在屁股上。他摔了枕头,自己上了药,眼睛转了两圈,抱着枕头去了盛修和房间。
  听了靳南的要求,盛修和揉了下眉心,虽然没有和别人分享一张床的习惯,但是也并不是不可以,只是靳南以往那一言难尽的睡姿却让人头疼。
  盛修和最终没有拒绝,一是心疼靳南那身娇贵的皮子,二是怕不如了靳南的意他怕是要折腾一晚上。
  夜色渐深,灯火熄灭。
  床板还是坚硬,但不见蚊虫叮咬,靳南翻了个身,听着身后平缓的呼吸声与窗外阵阵虫鸣,心下恬静安然,睡意逐渐上涌,在前所未有的踏实中,陷入沉睡。
  靳南早上醒来时盛修和已经起床,外头天光大好。
  靳南起身活动了一下身体,因为睡不惯这么硬的床身上有些酸,但并不严重。
  靳南虽然不喜这里的住宿条件,但几乎是第二天就喜欢上了这里。
  这里居民不多,但是水田却多,一畦畦整齐的梯田上种的水稻已经成熟,几乎家家户户的村民都在田间忙碌。
  靳南吃了早饭就蹲在一处干燥的地方看着下面的村民热火朝天地收割水稻。
  水田里蓄有一层水,既养鱼又种水稻。待收割时直接把水放掉,从淤泥里掏出养得肥硕的鱼,当天就能摆上桌。多的则去集市里卖掉或者是腌制存放,只不论如何,处处都是靳南没见过的热火朝天的生活气息。
  靳南从未感受过这样有人气儿的,实实在在的生活。
  柴米油盐酱醋茶,忙忙碌碌一整天,为一口饭食,也不止为一口饭食。
  靳南觉得新鲜极了,也有趣极了,他甚至不用盛修和陪着玩儿,只这么看着村民忙碌,他就能看一天。
  第一天,靳南是看着,第二天靳南就不甘于看着。
  他想赤脚下田,盛修和却不许,弄脏了衣服倒是其次,只是靳南细皮嫩肉,若是不甚被划破皮感染破伤风才是要命。靳南不得已穿上村民同款雨鞋下了水田。
  他也不懂如何收割水稻,只照模照样收割了几捆,就罢了手,他对这个不怎么感兴趣,他主要是想去抓鱼。
  这儿的梯田里养的主要是鲤、鱼鲫鱼,肥硕却灵活。靳南也不用村民放掉水,直接就着水摸鱼,摸出来的就扔进小桶里,午间房主就给做成鲜美的鱼羹。
  只可惜来这里的第二天晚上就下起了雨,一直淅淅沥沥地下了一天,到第二天晚间才结束。
  盛修和去村长家里与老人下了会儿棋,靳南不爱看老头子下棋就在屋里玩儿手机,这里的信号还好,只有些卡顿,虽然玩儿不了游戏但是看看电影还是可以的。
  这天晚上很晚了盛修和从外面回来,雨已经停了,他手上拿着一把样式很土的大伞,鞋上也沾着泥,外面的路依旧泥泞潮湿。
  这两天靳南都歇在盛修和的卧室,几乎把盛修和当做自己的大号防蚊摆件。
  他见盛修和没有像前两天那样,也没洗澡换衣服就进了卧室,看来是还不打算睡觉,问道:“有什么事儿?”
  盛修和道:“换上衣服跟我来。”
  靳南不明所以,但还是换了衣服跟着盛修和出去,盛修和少有卖关子的时候,他想看看盛修和想干什么。
  这儿的路潮湿泥泞很不好走,因此两人走得很慢,盛修和领着靳南在夜色里走了也有不短的一会儿。
  这里的夜很安静,空气里只有虫鸣声与他们走路的脚步声,因为下过一场雨,这晚上凉爽许多,空气中是湿漉漉的清新味道,就这样慢慢地走在路上,人的心也慢慢地随着周围的环境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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