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四个巨佬写进耽美文后——by月离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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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更衣间里随手拍了一张半身照,这会便想给别人参详参详。
到底是知名大店的VIP会客室,更衣间大得不像话,有最柔和合适的灯光和沙发,要是不说,真以为是哪个体面的办公室而非更衣间。他先发了一张给大公爵,又给脸打码后再发送给编辑南南。
顾珏:「公爵大人,你看看这件我穿着效果怎么样?想听实话,让我心里有个底。PS.在你们这阶层来说,会不会太暴露?」
双玉:「南宝,出来看看爸爸新衣服。」
两位很快发来了回复——
凤公爵:「非常好看,想听实话的话,我已经想邀请你和我约会了,而且很羡慕能够和穿上这身衣服的你一起出现的男人。」
凤公爵:「不过,“我们这阶层”是什么说法?你是没见过真正暴露的礼服,它只是件漂亮又适合你的正常衣服而已,别紧张。」
凤倾晒笑,心想果然是个小孩子,便随手给他发了几张在他出席过的一些聚会里,男男女女的大胆穿着。在这个种族包罗万有的年代,还在意身上挂多少衣服未免有点过于拘泥。
编辑南南:「靠,你好瘦。」
编辑南南:「太仙了,我无语凝噎,就算码掉了脸,光看身段也看出是大美人!什么时候开一本美人受的小说?想看现身说法。」
虽然关注点三句离不开稿子,但赞美得很到位。
顾珏高兴了。
向两位道谢后,更加认定了不是他不行,是钢铁直男审美掉线。
凤公爵代表广大情商审美在线的优质男性。
至于南宝,那算广大姐妹。
心情由阴转晴的顾珏打开文档,感觉脑子充满了灵感。
经过他前几天不懈的努力,《参谋长》的存稿日渐丰厚,可以放一放。
他今天决定宠幸《元帅是粘人小娇夫》。
恨之欲泥塑,爱之也欲泥塑。
总之*泥塑就对了!
且说前文发展到大元帅解炀在休假期被迫和国家分配的伴侣培养感情,普通Omega由于是天生的,有很长的分化期,可以平滑地适应生理心理上的变化,可他变得太突然了,使得其他Omega的特点在他身上会被放大十倍。
只要离开卓辞泽,他就会焦躁没安全感。
明明他武力值一点没减少,还是一个能打一百个的星际版叶问,就是可笑地只有待在那个文弱书生身边才能安宁下来。不仅是他本人,有卓辞泽信息素残留的东西就是他的药,为了让自己在不带着卓辞泽的前提下保持镇定出席公开场合,甚至要在登场前和他不可描述,在不可描述的地方留下不可描述。
人的尊严是堡垒,乍看坚不可摧,逮到最弱的一点,却会被人从点到面的击破。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解炀恨极了这样的自己。
他情感上也恨卓辞泽,但是理智上知道这不是他的错,他只是顺应帝国寻找伴侣而已。没有卓辞泽,解炀也要找别人,领到的对象可能会更差,更粗暴,让他沦落到更凄惨狼狈的境地。而起码卓辞泽这个Alpha对他百般温柔,除了在不可描述的事情以外,几乎跟一个Omega妻子没分别。
可是解炀依然过不去心里那个坎。
他这样,跟搞基有什么分别?
卓辞泽察觉到了他的抗拒,刻意提到两人一年后可以和平离婚,到时候大元帅有离异缓冲期,能够享受他最想要的单身日子好一段时间。这里他刻意加重了咬字,大元帅不疑有它,痛快答应,心里却升起烦闷——
难道姓卓的一点也不在乎自己?
解炀为自己的不爽感到诧异,且更加不高兴了。
理智:自己凭什么不开心!
情感:他凭什么想要和平离婚!
在纠结期间,大元帅发现卓辞泽在工作上十分受欢迎,身边男男女女对他皆怀有好感,他完全可以选择那些真正像个Omega,还喜欢他仰慕他的人作伴侣。傲娇别扭得要命的大元帅在熊熊燃烧的妒火驱使下,决定想办法去诱惑卓辞泽来证明自己的魅力。
曾经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只穿军装的大元帅,前去服装店,试穿那些Omega才穿的衣服。
不仅如此,他还在莺莺燕燕的包围下,学习打扮妆点外表。
他长得很有少年感,只是平常顶着十万个不服的通身反骨,加上桀傲凶残的气质,别人是美人鱼,他是大白鲨。这会勉勉强强绷住脸不凶人,换上清纯娇美的浅亮色系衣衫,倒像个去见心上人的俊美Omega青年。
……让你直男,让你嫌弃!
顾珏写得太爽了,文思如泉涌,加入许多个人恶趣味。
想打动读者,就得先打动自己。
作者写的时候没激情的玩意,读者也会味如嚼蜡。
这段情节他写得超级顺当,没有一丝卡壳,处处细节见心思。写着写着,现实里的大元帅和故事里的解炀渐渐重合,害得顾珏一激灵,赶紧拧回来——虽然他写这段情节的冲动确实是源自大元帅对自己的嫌弃,可是段修烨的气质太猛男了,要真让他小鸟依人,干不出来。
就像JOJO的奇妙冒险变成JOJO子的奇妙恋情一样。
一旦代入了,怕是要变成搞笑小说。
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在被榨干灵感后,顾珏那点残余的烦闷也烟消云散了。这节剧情他特别喜欢,很想快点看到读者的反馈,便又悄悄地开了一下午的月票加更活动,仅限《小娇夫》这本。
顾珏开得很隐秘,只在织博上提了一嘴。
谁知道【缪斯三结义】立马狂弹消息——
白雀:「大哥大哥我知道你在!」
白雀:「你怎么又搞月票加更了,我连你车尾灯也看不到了呀!」
白雀是真追不上了。
不过不操心这新人王的事后,他有时间好好地整理章纲和捋理情节,故事水平竟有肉眼可见的上升,明明更新量还是那个不多不少的样子,收益却上涨了。明明没空天天去搞歌会了,评论和读者群里对他的赞美却只多不少。
这一切的好转,让白雀更加感激双玉。
他的编辑于轩倒是对他好一顿痛骂,不过白雀和软得能拧出水(物理上)的妲娜不同,他嘴上嗯嗯啊啊的糊弄过去,一点没听进心里去,且对编辑的说法生出怀疑。也许他以前就是对编辑太偏听偏信,才会钻进夜郎自大的牛角尖而不自知。
双玉:「啊?争新人王只是顺带的。」
双玉:「我只是多写了好些情节,想赶紧让读者看到,但平白无故的加更很容易养大他们的胃口,才随便弄了个籍口。」
白雀:「……」
妲娜:「……」
这,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吗?
他们被读者催着,好不容易才挤出一点,吭哧吭哧的上山。
人家早就到山顶去了。
还游刃有余地要下山来接人。
白雀:「那您继续……」
斗不过斗不过,呜。
《小娇夫》的根基较浅,之前搞月票加更也几乎掏空了普通读者。
不过还有一部份因为活动截止而没来得及投出来的读者在织博闻讯赶至,投出手中的月票。由于星际读者基数大,这些零散的散票加起来也勉强足够加更三章。
同一时间,刚发了奖金的参谋长司凌云,对着这条通知陷入了沉默。
【开一天的月票加更活动,限定《元帅是粘人小娇夫》。剧透一下,已经写到大元帅穿漂亮衣服,精心打扮自己去勾引他的Alpha~想快点看到的读者千万不要错过。】
淦,好想看。
要钱的,别想了,他哪来的钱!
参谋长谴责自己,他只是一个存款几千万的普通人,可干不出打赏要加更这种财大气粗的事!
为了避免0.0001乱花钱的可能性,他每次有大笔奖金进帐,会用最快速度存成定期储蓄。
可是不凑巧,今日他刚发了奖金,还在金晶卡里。
只要一句话,随时能花出去。
妈的,他还真有钱。
经过十分钟的心理挣扎,挣扎得参谋长星核暴动,感受到体内的躁动,他立刻有了籍口氪金,且安慰自己——他这是发病了,治病的事,能叫氪金吗?那是医药费,蛇命无价!
看着一章章增加的最新章节,看到少了一丁点的奖金……
参谋长痛并快乐着。
节俭的他崇尚将钱花在刀刃上,于是他火速将这些章节再购买一遍,转赠给段修烨。
好了,快乐超级加倍。
发送成功的瞬间,快乐压倒了花钱的痛苦。
正对着礼服发愁一晚上的段修烨:「……」
段修烨:「不省钱了?」
司凌云:「该花的钱,还是得花的。」
司凌云:「快去看,你不是最喜欢看小说的吗?」
段修烨不太懂他这该花的定义。
只是看到【作者双玉】的时候,他心里辗转纠结的痛苦更盛了。他还没确认自己对双玉到底是不是因书移情的单恋,就对另一个人动心了。
这种行为,曾经是他最不齿的——
连自己的想法都搞不懂,那算什么喜欢?这主角真气人!
以前在评论区说过的话,狠狠地打在他的脸上。
疼归疼,小说还是要看的。
段修烨暗自忧伤,点开了司凌云送来的最新章节,看了好一会,目光定格在主角解炀去挑衣服,结果因为性格还有Alpha的元素,所以理解不了布料这么少,又轻又软的衣物有什么好的,真是不检点。
看到这里,他松了口气。
他和这个书里的大元帅果然不一样。
毕竟他很能理解这种衣服的好处,还特别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泥塑=逆苏,好像是,其实我也不是理解得很深入
元帅:你ooc了(严正指出)
第060章
傍晚六点,段家餐桌上。
为龙族提供膳食是一件简单的差事, 大多数时候只需要拥有高超的分解肉类技术, 然后搁在铁板上轻轻碰一下正反面就能上菜了。红龙妹妹编贝般的牙齿刚碰到牛肉,肉就迎牙而开, 比遇上餐刀更不堪一击。
“哥,”
段绮月轻松切开一片往外渗着鲜血的牛肉:“你买的礼服是要自己穿还是给精灵小哥穿?”
……
“当然不会是我穿, ”被抓现行的段修烨镇静抬眼:“你进过我房间了?”
他皱眉。
虽然段家有催婚现场,但不会母亲收拾房间发现端倪的事。龙族极端的地盘感, 会使他们排斥伴侣和未成年幼崽以外的活物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自己的地盘, 所以段家房间的清洁一直由机器人负责。
段修烨没感觉到妹妹的气息。
如果妹妹隐匿气息的技巧高超得能瞒过他,倒是值得称赞。
“当然没有, 但你买衣服时刷的是我的卡。”
“……”
Erato只接待会员,不接新客。
大元帅从不在外面买衣服,用的是妹妹事前塞给他的会员卡。
虽然是多子女家庭,但买一件天价礼服在他们三兄妹眼中就跟到楼下买了份煎饼果子差不多,压根不会在意刷谁的卡。于是这点微不足道的细节,就被段修烨忽略过去了。
他能把天价礼服当煎饼果子,但Erato不行。
Erato兢兢业业地给金卡会员记下消费积分,还附送了一份首饰搭配建议书, 凭此书到合作珠宝店购买还有折扣。这自然是送到会员卡的真正主人段绮月手中,也立刻将大元帅小心翼翼地藏着的礼服曝光了个透底。
就连选择的款式也一并暴露了。
丝毫没察觉到大哥心脏狂震的红龙妹妹:“既然礼服已经选好, 大哥你该早点告诉我,他太好看了,我要穿和他完全相反的风格, 不然肯定会比下去的。”
精灵小哥选圣洁风,她就走明艳性感的路子。
段绮月的算盘打得响。
龙族的通病是喜欢闪亮亮的物件和美人,这是刻在基因里,改不掉的。从房地产的那张抓拍,她就对这只漂亮精灵起了好感,得想办法跟他做朋友,光靠迟钝大哥肯定是不行的。
要是精灵小哥对女人也可以,她就冲!
要是只喜欢男人,她就和精灵小哥做闺蜜。
说来还有点羡慕人鱼,可以在遇见一生一次的心上人后再选择性别,多么方便又浪漫。谁能预测到自己会爱上什么性别种族的人?段绮月想着,道:“不过那礼服是哥哥挑的还是他选的?”
段修烨:“他选的。”
“我猜也是,”犹自在大哥最心虚处跳极乐净土的红龙妹妹:“肯定很适合他,大哥没这审美,让大哥选,肯定是一件从手腕包到颈项的黑西装。”
说得不错。
段修烨选衣服的基准百年不变,简单大方,最好包得能多严实就多严实,要是能方便行动就更好了。在时尚和美的方面毫无追求,仗着自己长得英俊又拥有衣架子般的身材,穿什么随随便便往那一站也是杂志封面级别的风景。
不过,这个标准在昨日改变了。
经过整整一日的想象,只要任何让他联想到顾珏和礼服的话题,他的脑海里就会立刻浮现两者结合的画面。
奇怪地,他上学时美术课永远是低空飞过,拖他总成绩的后腿,后来这门课在最后三年是选修,他的总分才一骑绝尘的与凤倾拉开距离。美术老师惋惜他明明在战术上充满创造力,对着画布却一筹莫展,他曾以为自己是个缺乏想象力的人,直至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