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人走茶凉 番外篇——by玉修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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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熟练且精准到让人叹为观止!
“雨湖……”源华弯曲着身体,如同一只虾一样蜷缩。他呆愣着看着自己这幅任人宰割的模样,瞅了一脸冷漠的雁十三一眼,忽然面上一红,娇羞道:“原来雨湖喜欢这样啊!早说啊!人家也好做准备嘛!”
这人果然属性抖M!且脸皮厚到吾等凡人望尘莫及!
刚刚起来的初见:“……”
雁十三:“……”不好意思我不是抖S,这段时间委屈你了啊!
脑子里怎么想是一回事,手上怎么做是另一回事,虽然雁十三脑子里想的是别的,却并不妨碍他将源抖M绑起来吹冷风,还特别体贴的封了他的穴道,开了窗户。
冷风一吹,源抖M顿时打了个激灵,也终于意识到雁十三是认真的。
“啊啊啊!雨湖我错了!”源华抖着身子,哀求道:“我下次一定早点起来收拾床铺和打扫卫房间!雨湖,你解开我吧!我错了!”
“没有牺牲,就不会有真正的进步。”雁十三将源华提起来摔在窗边的桌子上,然后低头继续收拾刚刚被他弄的乱七八糟的床铺。
被雁十三一只手提起来的源华有些懵,他一个大男人怎么着也有个百来斤,怎么这么轻易就被提起来了?他看了眼雁十三,比他矮比他瘦比他小,怎么做到的?
就在源华怀疑人生的时候,雁十三已经落落落落的将床榻收拾好了,还将被子叠成了完美的正方形豆腐块。源华每一次见雁十三叠被子都觉得震撼,因为雁十三叠被子的方法是独一无二的,源华曾经无数次在私底下练习,都叠不出雁十三的样子 ,干脆就放弃了。
想来想去,却在寒风的轻抚下,彻底回神,哀嚎着求情。
早饭是白菜猪肉馅的小馄饨,被雁十三解开的源华抖着身子捧起一碗滚烫的,散发着迷人香气的馄饨,痛哭流涕的吃着。
“慢点,别噎着了。”雁十三伸手将源华吃到脸上的葱花拿了下来,“锅里还有很多,管够。”
源华一听雁十三这温柔的语气愈发恐惧,抖的跟老年痴呆症候群一样,还把汤洒在了桌子和衣襟上。
雁十三摸了摸下巴,开始反思他是不是做错了。不然源华为什么怕他怕成这个样子?但想想源华之前的行为,雁十三还是觉得,就这样错下去吧!
这个年就这样在喜剧中落下了帷幕。
开春了,雁十三就与源华开始收拾行李,参加京城的会试。
雁十三不缺钱,源华更不会缺,所以两人完全是轻装上阵。
他们走的时候是初春,薛沉吟等在小屋子里,等了一天又一天,如同第一次送雁十三参加乡试一样,紧张而又充满期待。他心底甚至希望雁十三这次没有考中,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去参加科考了,但也只能是想想。
走的时候是初春,回来的时候却是夏末。
只因为雁十三再一次考中了第一名的“会员”,而源华仅次于雁十三,与乡试一样考中了第二名。他们留在京城熟悉京城的人脉交纵和势力范围,也更是为了他们的未来铺路。
参加了很多的宴席和诗会,终于在夏末之时告辞了京城,奔赴回了菩提村。
这里是一切开始的地方,而当一切结束时,就都要回到这里安定。
第101章 第九十七章:微尘里,爱与憎(15)
而时光荏苒,五年时间就这么匆匆过去了。
让所有人都震惊的是,两年前那位不过十七便连中三元的状元郎,简直前无古人的少年奇才。在大殿是洋洋洒洒写下来数十篇于符国于天下百姓皆有利的雁十三,在帝王询问他想要什么赏赐的时候,想了想竟求陛下送他去边疆参军,保家卫国。
这番操作简直就是前无古人,好好的状元郎不呆在朝堂上展现风华,享荣华富贵,而是傻不拉叽的跑到边疆地区吃苦受累,还要小心时不时就会丢了命。
他那话一出,就是帝王都想反悔,若不是这位状元郎将自己的好友,也就是略低他一筹的探花郎举荐给帝王,想必帝王绝对会反悔,强留这个脑回路奇葩的状元郎留在朝廷效力。
所有人都想不明白这状元郎脑袋瓜子里想的是什么,虽说这状元郎有解释过原因,但那原因无人当真。原因就是一句话,说他不想和探花郎一齐在朝廷上共事!
就因为这个,甚至不惜跑到边疆去受苦。
这在所有人看来都是无理取闹,连帝王也觉得这状元郎孩子心性,于是想了想,乐呵呵的答应了。把这位才十七岁的状元郎送到了北疆战场,想着让这小状元郎看看战场的可怕,然后回朝廷上来做文官效力。但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这小状元郎还真就留下来了!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宁可留在北疆,也不愿意回京城了。就好像爱上了北疆那片贫穷又混乱的地了。
因着这,这位雁姓的状元郎被人们取了个“小状元郎”的戏称。
帝王这才知道自己做了件傻事,但谁又能想得到一个读书人会喜欢战场不是?虽说很多人从小读书总是会读到一些“大丈夫顶天立地应当为国捐躯保家卫国”之类的热血沸腾的文章,都想成为文章中所写的男子汉大丈夫和盖世英雄,受万人敬仰,教所有人都知晓自己的名字。
但那点冲动之下产生的热血,也只是在没见过血腥和死亡及经历过这人世间对他的磋磨的前提下才能沸腾的。
这世间的诱惑太多,热血就一点点给磋磨去了,到最后一点都不剩了。功名利禄磋磨去一点,人心算计磋磨去一点,荣华富贵磋磨去一点,光阴流转磋磨去一点……然后磋磨来磋磨去,把傲气锋芒磋磨去了,把豪情壮志磋磨去了,把初心也磋磨去了,最后就留下一个圆滑的自己在这世间游刃有余的滑来滑去,就为了给自己争夺一点点的利益。
以后不管再看多少类似的文章,都不会再有一点感想和冲动了。因为生活已经磨干净了所有的棱角和热血冲动,只留下一滩再也激不起水花的死潭,只能被动,不能再主动了。
雁十三不一样,他过去从未有过棱角,只是随波逐流没有目的地往前走。在后来的时光里,一步步磋磨出了棱角与热血。
他似乎与所有人都是相反的,别人都是被磋磨去热血和棱角,而他偏偏是因为磋磨才有的热血和棱角。
才去北疆不过两年,这位被所有人都不看好的小状元郎,竟屡屡斩获奇功。短短两年时间里,就将乱成散沙的北疆打造的团结如铁桶一般坚固无比,将符国北疆的霍乱平定,成为了符国有史以来晋升最快和最年轻的将军。
本来半年前就应该回来的小状元郎却因为听到当年那位探花郎,不仅还留在京城里住的好好的,还翘着二郎腿坐到了丞相的位置,虽比不上这位小状元郎,但在立耳就能有如此成就也实属年少有为。
不过这俩人却听闻关系不怎么好,尽管探花郎与小状元郎是一起赴京赶考且同屋檐下相处了好几年的友人,可关系却势如水火。若非有如今这位夺下了这一届榜首,并且与这位小状元郎一样连中三元的新状元郎薛沉吟从中调和,关系怕是得更加恶劣。
说起今年的这位状元郎,听闻还是这跑到战场上的小状元郎的同村弟弟,自小随当年的探花郎与小状元郎一起长大,三人亲若手足。他虽比不上那两位兄长资质绝佳,但能在十八之龄与他二哥一般连中三元也是难得一见的天才了。
真是想不明白,这天资好的三人,怎么就凑到一堆了。且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且年龄都不怎么大还极有能力,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不过也是因为今年的这位状元郎的缘故,这跑到北疆呆了两年的小状元郎因着这位家乡老弟高中才愿意跑回来贺喜,若非如此,怕是这小状元郎这辈子都难踏入京城。
所以,当这位雁小状元郎率领着铁骑班师回朝时,京城里大部分的百姓都前来迎接。
他们都是保家卫国赋予他们安定生活的战士,没有他们在战场上浴血奋战,就没有他们现在的好日子。尤其是胜利了的士兵,不仅护住了国土、保卫了他们的家园,赶走了入侵者,都是值得他们尊重的。
前来迎接他们的还有那位年轻的丞相,百姓们都乐呵呵的捧着瓜子等着看戏。
要知道在半年前,皇帝下旨请这位小状元郎回京领赏,可那位小状元郎却问皇帝当年的探花郎如今的丞相是否在朝在京。
帝不知其意,遂回答:在。
结果就好玩了,那小状元郎在信里直白的跟帝王讲,若是这丞相在京,那他这辈子都不回来。要他回来除非把丞相赶出京去。而他誓死都不会踏进这丞相在的京城。
帝王问他为何,回复了三页纸,只写了一句话——“不见这龟孙”。帝王见了,将丞相召入御书房询问缘何,最后帝王笑着将丞相送出了御书房,同时下了准许这小状元郎不回京旨意。
这件事不知怎么的就被传到了民间,成了饭后的笑谈。
丞相风姿绝代,容貌艳绝,与这位小状元郎被笑称“京城双艳”,即为绝色。
不过当那身穿银甲,面容清瘦却不减风采与艳色的雁小状元郎骑着御赐的踏雪飞燕宝马,率领着一众士兵进京时,围观欢呼的百姓都静默了。
只因这小状元郎率领回来的一众铁骑散都隐隐散发着血腥的味道,倒也不是说他们不沐浴,只是那血腥似是从骨子散发出的存在,连带着这位小状元郎原本晧丽珏珏,艳若桃李的面容都充斥着一股子煞气和暴戾的感觉。让人不敢直视。
未有与雁十三熟识多年的源华与薛沉吟看出,离去两年这久的这人再不复当年的恣睢无忌。
他的眼里,早已没了多年前的桀骜与邪肆的光。
“雨湖,欢迎回来。”源华上前一步,看着马背上的,英姿勃发的雁十三,眼中盛满了喜悦。
薛沉吟不甘示弱,也走上前与雁十三打招呼:“雁哥儿,你终于回来了。”
雁十三翻身下马,看着两年时间来一点变化都没有的源华二人,微微垂眸,蓦地伸手将比自己还高那么一点的两个人抱进了怀里,“嗯!我回来了!”
所有人都没想到这三人竟如此平静的相认,说好的针锋相对不死不休呢?你们不是死对头吗?你们俩不是老死不相往来吗?这兄友弟恭的情景是怎么回事?
没有针锋相对,更没有不死不休,有的只是三人好友相伴入朝面圣。
但更让人惊叹的不是这三人的和睦相处,而是这位雁小状元郎的改变。人人都记得那位在殿试上斥责监考官徇私舞弊,诬陷他人,连带着将高座之上的陛下也跟着训斥为昏庸,识人不清等等。
普天下,也就这人敢当众训斥帝王及帝王的官员。
那时候的这位小状元郎,虽如玉润泽,但性情却实在与他那君子般的外貌极为不符。实在是桀骜了些,也放肆了些。若非他的一篇文章戳中了帝王的痒处及确实有利与整个符国的民生发展,人无论是能力还是才华都无可挑剔,怕早就让帝王派人给拖下去斩了。
但如今从北疆回来,所有人都觉得这小状元郎会比以往更张扬肆意,却没想到,他的那些桀骜似乎被磋磨去了,眉眼间无了过去的肆意,多了一份落寂。
明明还是当年那个样子,如玉润泽,却多了份让人胆寒发竖的,带着无形的煞气与浸入了骨子里的血腥。如同外表裹了一层润色白玉,让人不由自主卸下防备,实际白玉底下的却是一把杀人利器。
回京 感触最深的就是曾经与雁十三朝夕共处的源华二人,雁十三有多混账他们比谁都清楚,但如今见到他,却感受不到一丝当年的他给人的感觉。
曾经被养出来的戾气与桀骜,都在一日复一日的厮杀中消磨,散在了染血的刀尖与尸骨之中。
谁都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只是短短两年,就让一个人变化如此之大,与以往判若两人。
雁十三风尘仆仆的赶回来,而曾经御赐的将军府早已因无人居住落满了灰尘,他又没有像样的衣物可以换,无奈之下,只得随源华二人去了丞相府。
“我一直都想问你半年前的那件事,你是怎么想的?竟然用我做不回京的幌子。”在外人面前,源华永远都是一副从容有礼,谦和待人的模样。而那个外人,就是与他相处了六七年的薛沉吟。
“半年前,我是准备回京的。”但才出发不到半天,初见就检测了澹台国退居六百里外的四十万大军有小动作,而同时安插在澹台军队的密探也传来敌军知晓他班师回朝的消息。
想来他们应该是准备待雁十三回了京,就倾全军之力攻破北疆。北疆军里有叛徒这件事兹事体大,当时还未来得及接圣旨,只能寻一个理由拒绝回京,让他暗地绕道去澹台军途径的山道,同时坐镇北疆,最后花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将澹台军驱逐远退至深山老林。
雁十三解释完,也到了丞相府。
源华以薛沉吟初入朝堂为由,将人赶回了自己的厢房,留下雁十三与他在书房谈事。
“雨湖我好想你啊!”薛沉吟一走,源华就暴露了本性,直接就扑到了雁十三身上。
这五年来的成长,让雁十三早已不似当年的瘦弱,拔高了不少,但还是比源华与薛沉吟要矮上五六寸。
看着赖在自己身上的源华,雁十三亦如当年那般将人摔开,大爷似的坐在椅子上,还顺便给自己倒了杯茶,还指点了一番,“入口绵长,唇齿留香,是三十年份的普洱。茶很好,但你配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