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师侄对我过分宠爱——by明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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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方雪河的声音冷冷传来,是对门外的官员们说的,“既然殿下想重新选妃,你们便着手去安排,一切以殿下的心意为考量。”
“......是。”众官员领命而去,不敢多言。
“......”云昭觉得自己这个太子当得太窝囊了,竟然被大臣甩脸子?只是,他跟方雪河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呢?
云昭挠了挠头,摸着自己的脖子,绞尽脑汁地想,终于想起来了。
方雪河刚才摸的不是衣领,而是衣领下的金项圈。
十年前,云昭刚从皇宫里逃出来时,曾经经过一个贫穷的小村子,在一个少年家里躲过几天。
那会儿,正值冬季,寒风瑟瑟,滴水成冰,云昭几乎冻死在路上,被一名少年救回了家。
少年比云昭大三岁,对云昭无微不至,体贴周到,将家里唯一的被子让给他,自己却冻得浑身起了冻疮;将好不容易弄来的食物匀给他,自己却饿得肚子咕咕叫......
这个少年便是方雪河。
那时的方雪河独自一人生活,家徒四壁,四处漏风,房屋里几乎和外面一样冷。
为了不让云昭受冻,方雪河冒着寒风去砍柴,双手几乎跟冰冷的破斧子黏在一起,分开时,手心一片血肉模糊,皮都被撕掉了。
寒冬无野菜,无树叶,家里没吃没喝,方雪河便去河里破冰捉鱼,差点掉到水里淹死,好不容易捞到几条小鱼,自己舍不得吃,大部分喂给了云昭。
云昭感激方雪河,时常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他冰冷的身体。
两个年纪相仿的少年相依为命,度过了那个寒冷的冬天,彼此之间互不隐瞒,坦诚相待。
云昭还把他脖子里戴的金项圈送给了方雪河,以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云昭离开时,方雪河依依不舍,记得他曾说过一句话,想跟云昭一辈子在一起,相扶相持,患难与共。
当时的云昭只顾着逃命,没心思多想,还以为方雪河口中的“一辈子在一起”,就是做一辈子好兄弟,便顺口答应了,还说他将来恢复自由了,一定回来找方雪河。
可惜,他一走就是十年,如今终于回来,竟然把方雪河这个人彻底忘了。
“糟了。”云昭“腾”地一声从卧榻上跳起来,顿感不妙,方雪河这是还记着以前的承诺,真的要跟他在一起啊。
这可怎么办?
云昭瞬间觉得自己像个始乱终弃的渣男。可他当时真的没有那种心思,只当方雪河是救命恩人,是好朋友。
其实,方雪河的身世很凄惨,他出生在贫苦之家,父母早亡,从五岁起,便靠着邻居的接济和自己捡拾的残渣剩饭生存。
才五岁的孩子,一睁眼便要为了活着而想尽办法,生存不易。
出门遭受其他孩子的嘲笑和欺凌。回家只能冷冷清清孤身一人。
这样的处境,就是大人都受不了,别说孩子了。好在方雪河顽强,他不但想活着,还想好好活着。
见同村不少孩子去了隔壁村的私塾上学,方雪河也跟着去了,但因为交不起束脩,无法进入室内学习,他便在室外扒着窗户听课,这一扒就是八年。
十三岁那年,他用一把捡来的残破斧头砍死了闯入邻居家抢劫的劫匪,顺走了他身上的金银,这才凑够了进京赶考的盘缠。
因邻居护着,再加上死者的劫匪身份,官府并未追究方雪河的罪行,只打了他三十大板。
方雪河救下云昭的那个冬天,便是他刚被打完板子,正在休养身体的日子。
自己身上有伤,还坚持救下云昭,且对他无微不至,足以说明方雪河的人品。
云昭离开后不久便遇上了善济仙长,被带去了云仙门,不知道方雪河的处境如何。
但原书中,方雪河进京参加了科举考试,一举考中了秀才。
他是贫穷的村子里唯一的一位秀才,直接被当地知县收为义子。
有了知县大人的供养,方雪河考了进士,又考了状元,入朝为官,凭着出众的才能一路扶摇直上,年纪轻轻,便当上了御史,兼副丞相。
他有能力,有智谋,却从不胡作非为,一直坚持自己的原则和底线。
云昭对方雪河佩服之至,若不涉及那方面的感情,他还真想跟方雪河做一辈子好朋友。
现在怎么办才好?他以前欠方雪河的,到底要怎么还?
所以说,他最讨厌欠别人人情了。
第61章 怎么都想嫁给他
“殿下,您还好吗?”秦纵在小福的带领下,匆匆赶来,想必听说了云昭跟方雪河之间发生的不愉快。
“我很好。”云昭摆摆手,讪讪道。
秦纵单膝跪在云昭面前,笑道:“方大人一直盼望您回来,以便入宫相伴。大人对您是真心的。”
云昭扶额,他现在相信方雪河对他是真心的了,可他不能接受啊,他有喜欢的人了怎么办?
“秦纵,你呢,对我是何种心思?嫁我是为了要孩子?还是其他什么?”云昭头脑一热,脱口问道。
秦纵垂首,弧线优美的耳垂有些发红,“属下喜欢殿下,想陪伴殿下,但属下知道,您心里有人了,并不想娶属下。属下听凭殿下发落,绝不敢有异议。”
“......”云昭觉得,自己更像渣男了。
秦纵出身世家,自幼学文习武,顺风顺水,养成了温柔体贴的性子。
可他越是温柔体贴,云昭越是觉得亏欠和不忍。
看来,他要早点“死”去,逃离这里才行。
吃过午膳后,云昭在宫里闲逛,熟悉皇宫地形,寻找绝佳的逃跑路线。
万一他将来不得不逃跑,也不至于如无头苍蝇般手忙脚乱。
秦纵一直跟在他身边,温和,内敛,不多言,不劝阻,任他逛来逛去。
选妃过程格外复杂,再加上参选人数众多,需经过多方的面试与考核。
前几轮面试由负责此事的官员主持,没云昭什么事,他打算去寻找自己的爹爹,月桂花主,月清方。
他的理由是,成亲乃人生大事,怎么能没有爹爹在场?
当然,这不过是借口罢了,毕竟父皇找了爹爹这么多年,都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他刚回来,怎么可能找得到?
他只是想离开皇宫后,随便找个理由,去皇陵观察一番,以便假死后能顺利地从皇陵逃出来。
听说皇陵建在一处雾隐林中,地形隐秘,只有一条通道,除了皇家护陵队,其他人根本无法进出。
这是为了防止被歹人盗墓,特意挑选的地方。
“秦纵,你可知道皇后的下落?”云昭随口问道。
秦纵思索片刻,小声道:“属下不知,但有一个人可能知道。”
“哦?是何人?”云昭本来没抱希望,没想到竟真找到了线索。见见爹爹也好。
“好,带我去找这个人。”
离开皇宫后,云昭的嘴角一直在抽搐。他甚至有种想杀人的冲动。当然,不是杀别人,而是杀自己。
太子要重新选妃的消息一经传出,整个祥威国都沸腾了。
但凡适龄男子,纷纷行动起来,从四面八方赶来祥都,足有上万人,令整个都城拥挤不堪,熙熙攘攘。
这些男子或俊逸,或英武,或阳光,或柔美,相貌不同,身形各异,只看外表,倒也仪表不凡,人中龙凤。
再加上个个穿着最华美的衣服,梳着最时尚的发髻,脸上挂着自信的微笑,越发显得英姿勃勃,生动鲜活。
而且,每人身上都携带着各种各样的道具,有刀枪斧钺,有笔墨纸砚,有奇珍异宝......以便在竞选中各展所长,一举中选。
道路太过拥挤,根本没办法坐马车,云昭只能步行,可周围的人实在太多,比肩继踵,水泄不通,每走一步都很艰难。
云昭总觉得四面八方都是狼一样的眼睛,令他有种“待宰羔羊”的错觉。
如果被这些人知道他就是太子云昭,还不当场被活活撕成碎片。
他出宫时本来已经乔装改扮了一番,披着斗篷,戴着兜帽,只露出一双眼睛。
如今,他干脆连眼睛都闭上了,真后悔一开始没御剑出行。
秦纵贴在他耳边,用手摸了摸鼻子,小声道:“殿下,属下这里备有一些特殊香料,可要用上?”
云昭了然,点头道:“用,多多益善。”
秦纵将味道浓郁的香料喷洒在云昭和自己身上,只听两人身边响起此起彼伏的喷嚏声,人群终于不自觉地离他们远了些。
云昭不得不感叹秦纵的先见之明。
“走。”趁此机会,秦纵拉着云昭的胳膊,飞奔出城。
......
天还未大亮,只遥远的东方露出一些微光。
此时还不到开城门的时间,大门前聚集了很多人,或站,或坐,三五成群。
林思阳缓缓走来,站在人群最后面,背着手,眯着眼,仰头看着眼前高大的城门。
“祥越山”三个字,清晰地映入眼帘中。过了祥越山,便是祥威国了。
林思阳身后跟着瞎子,以及瞎子的伴侣明眸。两头大黑熊毫不理会周围行人们惊恐的眼神,抬起前爪,也跟着林思阳仰头一起看,远远看去,好像两个裹了熊皮裘的胖子。
不远处,还跟着无精打采的花斑,它正垂头丧气地靠在一位行人的扁担上,双眸半闭,毛茸茸的大脑袋一点一点,似乎睡着了,吓得挑担那人躲出去好远,一脸惊恐。
花斑是林思阳下山后不久遇到的。据它自己说,它身上的人气太重,在野外混不下去,经常被其他猛兽欺负,打算回云仙门,继续当云昭的坐骑。
当得知云昭离开云仙门不知所踪后,花斑便决定跟着林思阳一起寻找。
只是,它向来懒散,走了这么久的路,有些累了。
若跟着云昭,它还能耍耍赖,闹着休息一会儿,可跟着妖尊大人,它什么都不敢说,只能乖乖跟着走。
这会儿好不容易能休息了,结果,周围的喧闹声吵得它睡不着,什么“啊,有熊啊”,“啊,有豹啊”,“啊,我好害怕啊”。
叫喊声不绝于耳,气得花斑直起身,睁开眼,慢慢张开了嘴巴。叫什么叫,叫什么叫,还让不让豹好好休息了?想比嗓子是不是?看小爷的。
“吼————————————————”花斑毫无保留地嚎了一嗓子,底气十足,久久不止。
周围的喧闹声瞬间静止,人们惊恐得看了它好一会儿,仿佛被吓到了似的......
可很快,更大的喧闹声响起,比之前更厉害,“啊,豹子发怒了,要伤人了,大家快逃啊。”“啊,它的嘴巴长得好大,是不是要吃人了。”
“......”花斑真想吃人了。
看了眼背对着自己的林思阳,花斑只能不甘心地磨了磨牙,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要不是妖尊大人有令,不得伤人,它现在真想大开杀戒。
周围传来混乱的脚步声,凄厉的尖叫声,底气不足的呼喝声,甚至刀枪棍棒之声。
花斑置之不理,继续睡觉。
只听“吼”一声,瞎子又大叫了一声,人群瞬间安静。
林思阳朗声道:“它们不伤人,无需惊慌,越是惊慌,越容易惹怒它们。”
说着,他招了招手,两熊一豹立刻围到他脚下,乖乖蹲着。
见他能约束猛兽,人群终于安静下来,可还是心有余悸,一步步后退,远离这三只猛兽。
林思阳周围瞬间空出好大一片空间,无人敢靠近。不过,总有些人偷偷瞄向林思阳,惊叹于他俊美的面容和强悍的气势。
守城的士兵见林思阳一直盯着城门上方的“祥越山”三个字看,身后还跟着三头猛兽,疑窦丛生,想上前询问,却又不敢。
城门打开的那一刻,人群纷纷后退,将第一的位置让给了林思阳。
众人希望他先带着这几头猛兽过去,心想:猛兽走在前面,总比跟在后面要安全一些。
林思阳抬脚上前,递出通关文牒。三只猛兽亦步亦趋,跟在他身边。
守门官员看了看文牒,递回林思阳手里,极力克制心中的恐惧,公事公办道:“你可以进城,但这三头猛兽不可以,万一暴走伤人,没人担得了这个责任。”
林思阳又递上官府特批的许可文书,道:“我是一名驯兽师,他们是我的伙伴,我们以表演为生。没了他们,我要如何给大家表演?”
守门官员看了看,确实没什么问题,疑惑道:“这三头真的是驯服的猛兽?”
两头大黑熊体型庞大,威风凛凛,那头豹子凶悍精炼,脾气暴躁,这样的三头猛兽,真的能被人类驯服吗?
“自然。”说着,林思阳瞥向瞎子,淡淡道:“瞎子,握手。”
瞎子用两条后爪走到守门官员面前,伸出两条前爪握住他的手,轻轻摇晃了三下。
“好,好。”守门官员起初有些害怕,后来见瞎子一直咧着嘴傻笑,憨态可掬,胆子渐渐大了起来,捏了捏瞎子软乎乎的熊掌。
“瞎子,装死。”林思阳继续命令道。
瞎子白眼一翻,舌头一伸,捂着胸口摇晃了两下,一下子躺倒在地上,不动了。眼睛还死死睁着,里面却黯无光泽,好像真的死了似的。
不但守门官员看呆了,连周围的百姓都看呆了,城门口一片寂静,他们印象中的大黑熊凶残可怕,何曾见过这般滑稽有趣的?
花斑轻撩眼皮,看白痴似的瞅了瞎子一眼,觉得它真给猛兽丢脸,正想翻个白眼,只听林思阳叫道:“花斑,打个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