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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每天都在失忆番外篇——by玖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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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间魂器千千万万,可真正修出器灵的没有几个,当修士和魂器真正的心灵相通,魂器就会生灵,那是对主人绝对忠诚的证明,也是主人和魂器相生相配的证明。
  魂器认你为主,表示他认可你的能力,甘愿供你驱使。修出了器灵,表示魂器因你而生,是你让原本一个死物有了灵气,说明它真正的信任你,臣服于你,甘愿在关键时刻保护你,哪怕它会被一分为二,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想当年,和虹销苦苦磨合两百年的花雨霁不由怀疑,自己究竟和这把剑有没有缘分,合不合得来,不然为何这么久都没有修出器灵。
  是虹销对他无感吗?
  为此苦恼的花雨霁不止一次问过破军长老,要什么时候才能修出器灵。
  然而那糟老头子永远都是高深莫测的一句话:合适的时候。
  什么才是合适的时候?
  “大悲或是大喜的时候。”花雨霁的语气轻柔,目光熠熠。
  白云阔心中震撼。
  “我不知道别人如何,我只说自己的经验。”花雨霁道,“在你收获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欢喜自心底而生,溢满神魂的那一刻;或是你失去人生中最珍贵的宝物,可能是人,可能是物,那种焚心蚀骨的绝望,淹没神魂的那一瞬……你知道的,魂器是融入在修士的神魂之中的,无论是悲是喜,感同身受之时,器灵便有了。”
  白云阔听得呆住了。
  焚心蚀骨的绝望,好像浑身的逆鳞被尽数剥去,连带着血肉连根拔起,痛不欲生。
  白云阔心底一阵酸疼:“师哥……”
  花雨霁的语调突然一变,从沉重变成轻松:“当然,这只是正常情况下。”
  白云阔:“还有不正常的?”
  花雨霁道:“有时候修不出器灵并非是自己的问题,而是魂器有问题。”
  白云阔追着问:“此话怎讲?”
  花雨霁说:“一个人可以有很多个魂器,却只能有一个器灵,不然它们搅合在一起会干架的。比如我,有虹销,瑶光和踏雪,但只有虹销生出了器灵,是我的本命法器。没有炼成器灵的话,要么是时机未到,要么就是你已经有一个器灵了。所以啊,不是瑶光和踏雪不努力,而是虹销来得早。”
  “师哥知道,我只有一把魂器,且没有器灵。”白云阔说着,突然心底一震,“师哥是想说,早在我得到清浊之前,已经有属于我的器灵了?”
  “小点声!这话让清浊听见不得哭死?”花雨霁故作夸张的说,“这只是一个猜测,可能在你很小很小的时候,你捡到了其他魂器,然后修出器灵,但又不小心将它丢了,然后你自己不记得这回事,就错当清浊是你的第一任魂器,其实你有前任!”
  白云阔:“……”
  白云阔冷静的反驳:“只要主人灵魂不灭,魂器怎会消失?”
  花雨霁极力挽尊:“主人主动释放的话,就会消失了啊!不仅可以释放,还能转手呢!我把踏雪转给你,它就会成为你的魂器。”
  白云阔:“魂器可以转手,可有了器灵的魂器,永生永世只认一个主人。”
  “那你就是前者,时机未到。”花雨霁两手一摊,“好好对你的清浊吧!”
  “是么……”白云阔总觉得怪怪的。
  大喜或是大悲,前者也就罢了,后者还是算了吧!


第72章
  这是玄武第十三次来看白云阔。
  他第一次来,在空中写了四个字:他被抓了。
  然后又写了八个字:我要带你去换回他。
  想法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白云阔道:“不和魔尊说,私自带我去换人?”
  玄武犹豫了片刻,写道:“换完之后,我会主动向尊上请罪。”
  白云阔:“血千绸会饶过先斩后奏的下属吗?”
  玄武握紧拳头,虽然被黑色的面罩捂住了脸,但白云阔能看出他内心在痛苦挣扎。
  “你放心。”白云阔淡淡道,“云顶之巅不会虐待俘虏。”
  玄武抬起头。
  白云阔道:“顶多就是关在省悔崖,不得自由而已,不会伤及身体,你尽管放心。”
  玄武有些激动,他颤抖的伸出手,飞速的在空中写道:“可是,贵派执法长老说要将他们挫骨扬灰。”
  白云阔失笑,眉间清淡如水:“那只是吓唬你们的,以此威胁血千绸不得动我分毫。”
  玄武写道:“真的?”
  白云阔面不改色:“我知你对白虎护法之心,又怎会蒙骗你。”
  玄武半信半疑,站在原地许久才放下了戒心,他转身要走,忽然想到什么又折了回来,犹豫着在空中写道:“谢谢。”
  第二次来,他没有说话,就是在牢房内坐了一上午。
  第三次来,也是静坐了一上午。
  第四次来,他忍不住问:我对他的心,你懂?
  白云阔只轻轻笑道:“为他欢喜,为他悲愁。”
  可能是知音人难求,多年来沉默寡言的玄武眼前一亮,忙写道:“霜月君心中也有这样一个人?”
  被戳中心事,白云阔的笑意敛去几分。
  玄武是何等敏感,他看看白云阔,又似有所感的望向石壁,在空中写道:“隔壁?”
  白云阔惊愕:“你……”
  玄武写道:“眼神是不会骗人的。”
  白云阔会心一笑,语气清越:“玄武先生的眼神在看白虎先生之时,也异常明亮。”
  玄武来的次数多了,有时只是静坐,听白云阔默读《道德经》。有时会聊上几句,说的多了,也就彼此熟络了,可能在玄武无意之间泄露了很多往事。
  像是白虎无比崇拜血千绸,早在他们加入焚血宫之前,白虎就三句话不离魔尊,他做梦都想加入焚血宫麾下,做梦都想成为血千绸的左右手。
  终于,他的梦想实现了,他衷心焚血宫,衷心血千绸,无论是龙潭虎穴还是刀山火海,只要血千绸一句话,他就义无反顾的去做。
  “有时候,真的很嫉妒……”玄武无知无觉的写了一半,忽然意识到什么,赶紧挥手将那点真元散了,眼里浸满了慌张无措。
  白云阔道:“血千绸对他来说有着知遇之恩。”
  玄武点头,写道:“锦州说过,要用一生来报答尊上。”
  “锦州?”
  玄武惶恐,竟不经意间泄露了白虎的名字。
  “你呢?”白云阔说,“我感觉,你并不喜欢焚血宫。”
  玄武:“他喜欢,我陪他。”
  白云阔能了解到玄武的真心,他并没有目标,也没有野心,不像是白虎有明确的目的。对于白虎来说,热衷的事情就是报答血千绸,就是为了焚血宫鞠躬尽瘁。可对于玄武来说,他只想跟在白虎身边,哪怕只做一个配角。
  隐隐的,白云阔有种猜测:“你的失语是……”
  玄武没回答,白云阔顺着说下去:“因为他?”
  玄武沉默许久方才点了点头。
  “他知道吗?”
  玄武又摇了摇头。
  “你不想让他知道吗?”
  玄武伸手,一笔一划的写道:“何苦让他烦心。”
  他爱的深沉,爱的卑微,爱的渺小。
  白虎的全部心思都在如何报效焚血宫之上,对于玄武,可能只把他看做单纯的搭档。
  每一次行动,非生即死,可对于玄武来说,那是难得的和白虎单独相处的机会——离开焚血宫,离开血千绸,偌大的天地只有他和白虎两个人。
  一起翻山越岭,一起吃顿饭,一起围坐在老槐树旁睡觉。
  他一身的黑色,站在黑暗之中,仿佛天生的陪衬,若没有白虎那团光芒照着,他就“消失”不见了。
  黑白双煞,一明一暗,没有光,又何来暗?
  果然。
  谁先沦陷,谁吃亏。
  谁沉沦,谁灭亡。
  五年后,玄武再来,身上带着一股微不可查的血腥气,不知道在哪里和人动手了,看他风尘仆仆的样子,想来是刚刚执行完任务。
  简单的叙旧,纯粹的开场白,这一回玄武没有倾诉,而是静静的旁听白云阔的默读,他念的是《云顶训》。
  完事之后,白云阔想到什么,问:“玄武先生成为护法之时,朱雀护法还不是风璃姑娘吧?”
  玄武点头,写道:“颜玉,你的母亲。”
  白云阔:“她……”
  玄武突然起身,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原地化作一道厉风遁走。
  白云阔感觉到强大魔气的涌入,血千绸推开铁门进来,右手拿着梳子,左手捋着头发,饶有兴趣的观赏牢房内的布置,最后将目光落到白云阔脸上。
  “五年不见,霜月君别来无恙?”
  白云阔抿唇一笑:“炼虚境顶层多年,一直未能得到突破,不太好。”
  血千绸并未接那玩笑之言,他的眼底厉色一现又隐,缓步走上独桥,登上圆台,目光炯炯的盯着白云阔看,几乎是眼也不眨,就这么看了将近两个时辰。
  就在白云阔满腹狐疑大惑不解之时,血千绸突然说道:“真像,真的太像了。”
  血千绸抬起手,白云阔下意识躲开。
  血千绸也没有勉强,只是看着白云阔定定出神:“这眼睛,简直和颜玉一模一样。”
  白云阔脸色惊变。
  血千绸也是突然变了眼神,从含情脉脉变得阴冷森森:“可是你这嘴巴,这鼻子,却像极了那个穷书生!”
  白云阔知道他说的是自己的父亲,他不做声色,就等着血千绸发话。
  “颜玉的天赋极好,你白云阔能有如今的成就,都多亏了从颜玉那继承的好天赋。她曾是魔道第二人,仅次于本尊之下,辅佐本尊为焚血宫开创了千秋霸业。”
  血千绸想到往事,沉迷的笑道:“她心灵手巧,做出的符咒充满花样,很是新颖,她还会绣制荷包,是鸳鸯戏水的花样儿,被本尊偷偷看见了,你知道我当时有多激动吗?”
  白云阔面色冷峻:“你以为,那荷包是给你的?”
  血千绸绝美的眸子里透出妖异的光色:“她还很会做菜,茴香馅儿的饺子,皮薄馅大,味道极品;还有她最拿手的牛腩面,本尊每次出征回来,她都要亲手做上一大碗来给本尊接风。本尊吃了八百年,可就是吃不腻。”
  “还记得,那年七夕,本尊为她准备了惊喜,偷偷去看她的时候,发现她端着一碗牛腩面,拿着那只鸳鸯戏水的荷包,往凡界去了。”血千绸眼中溢出狠色,“她带着属于本尊的荷包,带着属于本尊的面,将它们通通送给了一个穷酸秀才,一个毫无半点根基,普普通通的凡人。”
  白云阔心下颤抖,扬起脸问:“你对他们做了什么?”
  血千绸却不继续说了,他那情绪来得快却的也快,往往前一秒凶神恶煞,后一秒就喜笑颜开了。
  他转身面朝白云阔,紫檀木的梳子一下又一下的梳理他乌黑光泽的头发,悠悠说道:“这世上鲜少人知道,其实颜玉是本尊的徒弟,她那叫人闻风丧胆的一身修为,有一半是本尊传授的,如此算来,你应当称呼本尊为,太师父。”
  白云阔一动未动,他的神色似是凝固了,沉静的眼底没有丝毫喜怒哀乐。
  血千绸眼睛微眯,忽然开怀大笑起来:“你想什么呢?本尊是什么身份?魔界的霸主,鬼道第一王者!本尊会自降身份去和一个凡人计较吗?对于本尊来说,你父亲比蝼蚁更渺小。”
  血千绸甩动袖袍,望着天窗外投入的微弱光亮,眼底涌出嗜血的光芒。
  想他千年魔修,焚血宫宫主,和颜玉相依相伴千年,却比不上凡界的一个穷酸书生。
  再想想他白云阔和花雨霁以及风璃之间,有了对比,忽然觉得不那么难受了。
  白云阔垂下眼睛,气定神闲。
  他忽然明白了一些问题,譬如血千绸想杀他,一方面是碍于正邪两道的相争,将云顶之巅的继承者杀死,永绝后患。另一方面,则是他怨恨自己痴心多年的女子跟了别人,要是什么旷世大侠也就罢了,偏偏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连状元都中不了的书呆子。
  他怨恨那一家三口,势必要杀了白云阔出气。
  白云阔重新抬起眼睛,笔直的望向居高临下的血千绸:“若恨到了极点,还顾得上身份悬殊吗?”
  血千绸不假思索的一笑:“你说得对,本尊确实很想亲手杀死你爹。”
  血千绸将眼神落去别处,勉强展露在脸上的笑容,难掩破碎:“本来就一心要和他远走高飞,若真的将人杀了,她就再也不会回家了。”
  相伴千年,颜玉是个温柔婉约的女子,但她精明强干,勇于进取,敢作敢为,是焚血宫一颗最闪耀的金星。
  曾几何时,她凭一身修为遨行九州,凭一身玉色仙姿惊艳韶华,风光无限,爱慕者无数。
  她虽然坚强勇敢,所向披靡,可她也天真纯白,对于□□方面纯洁的如同一张白纸。血千绸唯恐她被别人骗了去,每次出任务都派人盯着她,一晃时间过了近千年,他习惯保护她,习惯以长辈的身份去教导她,呵护她。
  血千绸想过表白,可每次话到嘴边都被诸多意外给岔了过去,后来血千绸仔细想过,维持这种暧昧的关系也很好,朦胧温暖,患得患失,就像凡界的那些男女一样,他有点舍不得打破这种氛围。
  可若是再给血千绸一次机会,他一定要狠狠捅破这层窗户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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