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后我带崽暴富了——by卜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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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诊脉而已,说不准是我医术不好,诊不出什么的,但万一诊出什么,周叔不想要孩子吗?”梁昔道。
周生脸羞的通红,这种事情对男人来说,确实是极其难以启齿的,所以以前他带媳妇去看病,都是让大夫给他媳妇诊治,他也从未怀疑过自身的,但是梁昔这么说……
“我肯定……肯定没问题的。”周生硬着头皮坐了下来,把手臂放在桌子上。
梁昔又坐了下来给周生诊脉,很快,梁昔抬起手来。
“如……如何?”
“周叔,我给你开点药调理一下吧?”梁昔真诚的道。
“真是我?”周生愣住了。
周大婶也惊了,反应过来之后一巴掌拍在周生肩膀上,“竟然是你!我还以为是我不能生,这么多年了,我喝了那么多药,竟没想起来让你去看看大夫!呜呜呜……”周大婶掩面蹲了下去。
梁昔默默起身,这样的场面想来这对夫妻不想给外人看到,他们应该也有很多话要说,梁昔道:“我先想想怎么调理,然后把方子写了,晚些送来。”
周生脸通红,手脚似乎都没地儿放,只能干巴巴的让梁昔先出去,并告诉他,“纸笔在堂屋桌上,你自己去拿就是。”身为管事,他是需要记账的,所以家里还有笔墨。
梁昔点了头之后,快速的溜出了门。房门一关上,梁昔就听到屋内的一阵哭声,似是多年委屈突然昭雪,要把其中的心酸全部哭出来似的,梁昔也听到了周生的小声安慰,这才快走几步回了自己房里。
殷韶景正呆呆的注视着周大婶房间的方向,似乎在听那边的对话,梁昔一进来,就立刻上前捂住了他的耳朵,“别听,人家夫妻的私事呢!”
殷韶景茫然抬起头来,梁昔的肚子传出咕咕的声响,他从昨天饿到现在,连早饭都没有吃,也是很能撑了。
殷韶景突然站起身来,往门口走。
“你去哪儿?”梁昔追了出去。
“鸡。”殷韶景言简意核。
梁昔肚子响了,肯定跟自己之前一样,是饿了,他要去偷鸡给他吃。
刚刚凶恶的女人想要打他,是梁昔挺身而出保护了他,而且梁昔昨天还给他洗澡,给他软乎乎的地方睡,他要照顾他,虽然他欠了自己的钱,还拿了他的玉佩,哦,玉佩被凶恶的女人抢走了,不能怪他。
又要去偷鸡?!这可不行啊!梁昔连忙拉住了他,道:“不行,偷鸡不好。”最重要的是,周大婶发现他又偷鸡了之后,肯定不会让他留下的。
梁昔摸了摸衣服里的那二两的碎银子,这还是从殷韶景手里坑出来的,也因为这个,殷韶景才跟着他。梁昔又看了看殷韶景身上脏兮兮的衣服,道:“我带你去外面吃。”顺便给他换身普通布衣,梁昔拉着殷韶景走出了院子,他相信,周生夫妻也不希望他此刻还在家里。
镇子上还算热闹,梁昔先拉着殷韶景去了当铺,让他脱下了外衣,把他的外衣典当了,梁昔觉得,殷韶景可是有玉佩的人,这衣服的布料虽然他不认识,但摸上去手感极好,应该也是好布料,能当几文钱,但是衣服破了,又那么脏,梁昔要求不高,能换身干净布衣就行。
当铺把价格压得很低,但也给了五十文钱,梁昔不计较,拿了钱就领着殷韶景离开直奔成衣店,给殷韶景买了一套干净衣服。
当铺内,店老板摩挲着衣服的布料,爱不释手,“多好的云锦啊!这品质得是上品才行啊!平日里上品云锦都是专供宫里的,外面很少见着这么好的料子,真是作践好东西啊!也不知道那两人从哪里捡来的,竟弄成这幅样子,又脏又破的,不过没事儿,便是把布料裁下来卖给布坊做荷包香囊,也能卖个一两银子啊!”
梁昔不知道什么是云锦,更不知道它有寸锦寸金的说法,乐呵呵的给殷韶景挑了件合身的布衣,还绕着欣赏了一圈,哪怕是换上了这里的衣服,也挡不住这人的气度,站在人群里依旧是鹤立鸡群,卓尔不凡。
“好看!”养眼!梁昔满足的想着,他上辈子哪里见过这样质量的男人?!
不过梁昔还有点疑虑,一般情况下像是阿景这样带着身份玉佩还一身好衣服,长得好看还失忆的人,通常都是书中的主角啊!便不是主角,也得是有名有姓的配角,为什么梁昔就是想不起来书中还有什么角色,是符合阿景这个人的呢?
他看过全书,也不记得有哪个角色名字里带景字的,可阿景看起来也不像是路人,梁昔不明白,最终只能这么理解,虽说这里是书中的世界,但主角只是书中描写的重点,并不代表世界就那么大,也许是其他地方的人,没有被描写到也是有可能的。
居然还给自己买衣服!
殷韶景抬手摸了摸自己身上灰白的棉衣,觉得暖和又舒适。天越发冷了,他以前睡在树林或者废弃的房子里,晚上都冷的发抖,可是遇到了梁昔之后,他给自己洗澡,给自己床睡,还给自己买新衣服!
殷韶景自失忆以来从未被人这么对待过,目光愣愣的望着梁昔,他以后再也不暗自嫌弃梁昔丑,也不提让他还钱的事情了!
第7章
梁昔用典当衣服剩余的钱给两人买了包子,又用殷韶景那二两银子买了银针和一些草药,这才带着他回了周家。
周生夫妻已经谈完了,周大婶眼眶红通通的,但看起来还算平静,正在厨房做饭,周生尴尬的望了眼梁昔,没有说什么,梁昔微笑着道:“我出去买了些东西回来,这就去写方子。”
周生点点头,尴尬的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梁昔写好方子交给了周生,还好,这里用的是毛笔,写的是繁体字,梁昔自幼跟爷爷练习书法,如今倒也有点用处。又过了一会儿,梁昔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殷韶景已经站起身走出了房门。
“正要叫你们吃饭呢!鼻子倒是灵。”周大婶见殷韶景出来,笑着道。
“大婶,今天是有肉啊!”梁昔有些惊喜,按理说村人不是逢年过节的,很少吃肉才对。
“是啊!”周大婶垂首捋了捋耳边的碎发,不好意思的道:“这两日你只怕也吃不好睡不好的,所以就杀了只鸡,也是谢谢你帮我男人看病的意思。”
“太客气了,这都是我应该的,我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还要大婶照顾我,我一直想多做点什么报答大婶才是。”梁昔谦虚的道。
殷韶景一见周大婶过来,一溜烟的躲到了梁昔身后,他倒是真的怕这庄子上的人,梁昔拍了拍他的手背,安抚了他一下,才拉着他往堂屋去,桌子上,已经摆上了饭菜,周生站在一旁看着手里的药方,一见来人了,立刻将药方背到身后去,脸通红。
周大婶道:“快来吃饭吧!只看是没用的,等晚些,买了药回来熬便是。”
她初闻是周生的毛病才使得她多年未育时,确实是怒火攻心,委屈的不行的,可是周生这些年确实是对她极好,哪怕一直没有个一儿半女的,也依旧不离不弃,所以她的火气也就渐渐消下来了,两个人也说好了,踏踏实实的治病,早日要个孩子,好好过日子,以往的那些,就不提了。
梁昔见周大婶的神色,便知道这两夫妻商讨的结果,他一个外人自然是不管的,他只负责看病便是。
梁昔拉着殷韶景坐了下来,面前一盆热腾腾的鸡肉散发着浓郁的香气,纵使是两人刚吃过了包子,此刻也觉得还能在吃一顿,梁昔顾忌着自己的减肥大业,暗自告诫自己,不能多吃,只尝尝味道便是,自己可是吃过了包子的人了。
“来,快坐下动筷子吧!”周大婶笑着坐了下来,先动筷夹了一筷子鸡肉放到梁昔碗里,“快吃,别客气。”
梁昔看着那鸡腿上最肥的一块肉,只觉香气扑鼻,梁昔暗自咽了咽口水,拿起筷子把碗里的鸡肉夹起来放到殷韶景碗里,道:“阿景吃吧!”
殷韶景望着梁昔久久没有扭头,梁昔对自己太好了!竟然把好吃的肉分给他!
“这还有呢!”周大婶有些尴尬。
“不不,大婶,你看我这体型,我想着让自己瘦下来点,所以不敢多吃的,再说了,我刚刚才从镇子上回来,还吃了一个包子呢!”
“这……”周大婶望着她炖的一锅鸡肉。
“我吃点有味儿的,没那么多肉的。”梁昔一筷子夹中了鸡爪,其实他还蛮喜欢吃鸡爪的,这个部位肉不多,又很有滋味,还可以慢慢啃,正适合减肥的他啊!
周大婶笑了起来,又夹了一筷子给周生,让他也吃饭。
梁昔夹鸡爪的筷子没从盆里拿出来,就被殷韶景用筷子敲掉了。
“你干嘛?”梁昔不解,他吃个鸡爪怎么了!
“不能吃,吃这个……”殷韶景拿筷子的动作倒是没什么问题,看起来他的失忆并不影响他的肌肉记忆,殷韶景夹了一筷子鸡肉给梁昔,
“我不吃这个,我只吃鸡爪……”梁昔无奈。
“鸡爪,不好,鸡头,不好,鸡屁股,不好!”殷韶景一字一顿的蹦出这么多话,严肃的望着梁昔,他虽然不记得为什么了,但是他好像就是从来不吃这些部位的,所以,他也不要梁昔吃这些部位,那些是不干净的,不能吃的。
梁昔愣了愣,他突然想起在小树林中殷韶景分给他鸡爪和鸡头的事情了,如果说在殷韶景眼里,鸡爪和鸡头是不能吃的东西,那么他当时为什么要分给自己……
处理餐余垃圾么……
梁昔还记得当时殷韶景给自己鸡爪时候,还害羞的不敢跟他对视,搞得他心软的不行,觉得这小傻子可怜又可爱,还感激不已,现在想来……
神他妈害羞啊!
明明是让他吃餐余垃圾所以心虚不敢跟他对视啊!
周生已经从媳妇口中知道了殷韶景的来历,笑着道:“看起来阿景果然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大户人家吃鸡确实是不吃这些的,梁昔,侯府也不吃这些啊!你忘了?”
梁昔又不是原身那个小胖子,哪里知道大户人家的这些规矩,他以前就挺爱吃鸡爪的啊!谁能想到这里的大户人家,竟然把鸡爪鸡头这些视为不可食用部分。
梁昔瞪着殷韶景,殷韶景似乎想到什么,默默的放下筷子垂头,不敢吭声,又是那副羞涩可怜不敢跟人对视的模样。
梁昔看着殷韶景,眯起眼睛道:“你还记得你给我吃过鸡爪和鸡头吧?”
殷韶景虽然失忆,但也从梁昔的语调中敏感的察觉到这是道致命题,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殷韶景果断摇头。
“不记得了?那我提醒提醒你,我看你也只是失忆一次,不是每天起来都失忆的。”梁昔放下筷子,“昨日你在小树林中烤鸡,我饿得不行跟你讨要,你把鸡爪和鸡头给了我。”
被逼问了!
不承认不行了!
要被扔掉了!
从此后,再没有软软的床,没有人给他打水洗澡,没有人把他的脏衣服扔掉给他换干净暖和的衣服!
殷韶景眼泪都要飙出来了,惊恐不安的抬头看着梁昔,仿佛受惊的小动物,“不……不要,不要丢下我!我……我吃鸡爪!”
殷韶景连忙从盆里夹出鸡爪来,没等梁昔反应过来,就含着泪一口咬了上去,他吃鸡爪了,呜呜呜……不要生他的气……
梁昔见殷韶景这么委屈的啃了他最爱吃的鸡爪,仿佛在自我惩罚一样,一时间好气又好笑,总共就两只爪,很好,现在他只剩一只爪可以吃了。
梁昔哪敢再跟殷韶景计较,他怕他另一只爪子也吃不到嘴里,哭笑不得的道:“没说不要你,傻不傻啊!要你的,没有生气。”
殷韶景愣愣的抬起头来,嘴里还叼着一块软糯的鸡皮,梁昔没有生他的气,太好了,殷韶景松了口气。
周生看的有趣,又想到什么,道:“我听我娘子说,阿景常在庄子里偷鸡鸭,我还想着既然脑子不清楚这些是怎么吃的,直接带毛啃吗?现在看来,阿景还是记得怎么吃饭的,只是为何不记得怎么洗头洗脸……阿景看起来家里仆从不少啊!大户人家的公子,确实是不太会自己动手处理这些琐事的,但为何又会烤鸡吃呢?真是奇怪。”
周生也想不明白。
梁昔一愣,觉得周生说的有理,阿景出身大家,洗漱换衣都有仆人打理,都是水端到面前再递个帕子才成,他失忆后没这些意识是应该的,至于会烤鸡吃……
“他会武功,是不是经常带仆从打猎什么的。”
“有道理啊!”周生一拍大腿,“大户人家的公子时常三五成群,带上仆役去猎场打猎,烤个野鸡野兔什么的,很正常啊!”
这么一想,在殷韶景身上的疑点也都能解释通了,他不是傻了,他只是单纯的失忆,但又没有完全失忆,重置成婴儿状态。所以,他还凭借着过往的生活本能,在这个庄子里偷点鸡鸭,勉强过活,但若是继续下去,等天气冷了,他又不知道换衣服,更不知道洗漱,饥寒之下,再因为不讲卫生得个病什么的,也未必能撑多久。
“梁小兄弟,你果然是善心人啊!要不是你非要收留他,说不准他哪日就病死在什么偏僻地方了。”周生道。
梁昔不好意思的道:“我是大夫嘛!治病救人,本就是应该的。”
这话并非他故意说来好听,他与爷爷行医多年,一般病患自然是要收取费用,但是真的遇到了那种穷困的拿不出医药费的人,他们也不会强求,他们家世代行医,也算小富,还是很乐意救助穷苦的,大约也因此,他才能有机会再活一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