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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知道重生做什么 番外篇——by恺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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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王沐浴出来时,杜忠正往香炉里放香药。那香炉是番邦进宫,通体晶莹剔透,仿佛冰雪雕琢,表面阴刻的花纹颇具异域风情,是件独一无二的珍品,原本是七皇子的宝贝,后来七皇子便转赠给成王。
  杜忠知晓他的喜好,点了白檀香,清浅香气,略带苦涩,叫人格外安心。


第96章 顿悟
  沈雁州十岁时曾生过一场大病, 旁人都以为他必死无疑, 将他扔在郊野自生自灭。
  他却命大,挣扎着活了过来。
  他初醒之时,躺在冰冷泥地里, 正被一头野狗嗅来嗅去。那野狗见到嘴边的肉竟敢跑,低低咆哮,张口便咬来。沈雁州拼尽全力撑着地面滚了一圈避开, 那野狗仍不死心, 后腿一蹬,再度扑向那小孩。
  沈雁州全身绵软, 额头尽是虚汗与泥土, 只拼了命撑着。突然间腥风扑面, 那野狗恶黄腥臭的牙齿擦着脸掠过, 牙齿碰撞声尖锐得令人心寒。若是咬中,只怕半个脑袋都要被它撕扯下来。
  那小孩重病在身,又不是昏睡了多久才醒来, 饥肠辘辘四肢无力, 全靠一点执念强撑,连滚带爬地闪躲, 正巧来到一处斜坡, 骨碌碌滚了下去。
  头顶乍然响起炸雷,瓢泼大雨倾盆落下, 沈雁州视野模糊, 耳中全是哗哗雨声, 难以分辨野兽所在,愈发觉得危机深重,然而那野狗竟未曾追过来。
  他稍稍喘了两口气才察觉,这哪里是什么荒郊野外,分明是一处乱葬岗。死尸横七竖八,稍稍体面点的还有一口薄棺,零零落落有草席卷着,更多尸首则随意丢弃,一具叠一具,恶臭扑鼻。
  那野狗只怕是见到更好下口的猎物,这才放弃了。
  沈雁州大难不死,哪里计较这许多,头顶暴雨打得全身疼,他佝偻身躯,摇摇晃晃在死尸堆里行走,寻到一口稍微完整的薄棺,一面在心中道歉,一面将其中死尸拖了出来,扔在一边。自己则爬进棺材里,盖上盖子挡雨。
  四周黑沉而气闷,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腐败臭气,不知何处传来野兽嘶鸣,满怀恶意。
  他体力耗尽,昏昏沉沉睡过去,然而心底隐隐也觉得不妥。
  不该是这样……仿佛人生缺失了至关重要的一环。
  究竟出了什么岔子……
  仿佛漫无止境的黑甜沉眠中,隐约传来几声呼唤。
  “沈雁州,快回来!”
  “雁州哥哥,你走错了。”
  “……陛下、陛下?”
  迷蒙飘渺的声线,最后汇成清晰的两个字。
  “陛下。”
  沈雁州茫然睁开双眼,棺材盖不知何时揭开了,青朦朦的晨曦中,头顶有白云滚滚,仙鹤腾腾翻飞,犹如仙境。
  他一瞬间以为这是死后所见,下一瞬察觉那不过是床帐顶上的丝绣,做得栩栩如生,巧夺天工。
  账外又传来低低一声轻唤:“陛下醒了?”
  那声音苍老而谦恭,带着熨帖的温暖。
  那是谁?
  他又花了些许时间,眨了眨眼,终于自梦魇般的混乱中渐渐醒转。
  便问道:“忠叔,什么时辰了?”
  杜忠轻声道:“辰时一刻了。”
  沈雁州慢慢坐起身来,“竟然这时候了,起吧。”
  杜忠应喏,传了宫人进屋伺候皇帝更衣。
  沈雁州默然不语,有一丝思绪仍旧沉浸在梦中,便愈发觉得眼前的情景可笑。
  当年张太傅一语成谶,事易时移,人心易变,到头来,他果真称了帝。
  回头一看,往事茫茫,怎么就成了今日的局势?
  沈雁州临朝,受百官朝觐。如今天下太平,海晏河清,早朝时大学士竟同翰林侍郎为两月后款待匈奴王时,男后的仪仗凤尾扇,该用十二柄还是十六柄争执起来。
  未免也太闲散了些。
  朝事议罢,沈雁州起身退朝,回宫时斜倚锦缎装饰的步舆上,仍然有些漫不经心。
  突然问了一句:“我、朕立了男后?夜离?”
  这事当真奇妙,又好像是他亲自所为,却又仿佛不该是他所为,沈雁州一时混乱起来。
  杜忠却误会了——皇上册立男后前后,反对者不乏其人,许是被劝说得久了,如今终于生了丝悔意。
  但他也了解皇帝的性子,最是傲慢刚愎,如何能叫人察觉到后悔?
  想了想便只是实话实说道:“陛下虽然赐了凤印金册,但未曾行大典。”
  沈雁州只嗯了一声,却在心中冷嘲热讽,这厮做事当真拖泥带水,若是不愿,群臣之中自然有适龄女儿送来当皇后。既然立夜离为后,索性做了全套,也好堵住悠悠之口。
  如今这不上不下的局面,当真不像沈雁州自己的手笔。
  几如梦魇二十年,一朝醒来,只见满地鸡毛,难以收拾。
  清晨下过一场雨,如今天空碧蓝如洗,微风习习。初夏时节,正是十分凉爽的时刻,沈雁州又问道:“昭儿……雁回可好?”
  杜忠道:“前几日得了风寒,请太医瞧过,开药喝了,如今已大好了。”
  沈雁州道:“在我私库里取些补药送去,再命太医仔细照看,务必要彻底好透了。他自幼娇生惯养,吃不得苦……”
  一面絮絮地吩咐杜忠记下要送去的奇珍异宝,放在右边扶手的手指下意识划拉着,若是沾了墨,写出来就是四个大字:“养虎为患。”
  嘲讽完了,却还是感慨:“雁回今年多大了?二十了?”
  杜忠道:“陛下,再过三个月,八月初六,雁回公子就满二十了。”
  只是雁回公子,不是王爷,更不是太子,甚好甚好,不至于蠢到无可救药。
  沈雁州便笑道:“该成亲了,这孩子骄纵,要给他寻个温柔贤淑、性子静的千金,也不拘什么出身。”
  嫁过来便只能陪伴夫君被软禁终老,出身好的千金小姐,谁傻乎乎往这火坑里跳?沈雁州委实也没得挑。
  杜忠颤巍巍跟着步舆走,一面陪皇帝说话,一声声地应着。
  他年岁也大了,身边跟着的年轻人是义子亦是徒弟,搀扶着他,陪皇帝慢慢走着。
  许是因为步舆架在别人的肩头上,视野变了。当年那高耸幽深、令人心生畏惧的红色宫墙,如今却狭小得叫人喘不过气来。
  宫中的时光仿佛凝固了,一天一天看不出变化地过着。或许正是因此,便令人格外容易健忘。
  当年杀人如麻,被骂成披着人皮的恶鬼、比豺狼更残暴的摄政王,如今也有人写诗做赋,歌颂他的仁德。
  沈雁州自己也快记不清,当初究竟为何贪功冒进,欲在短短数年之内扫清朝堂阻碍,因手段强硬对撞,不得不大开杀戒、斩草除根。
  他只觉自己是个看管园子的园丁,原以为除完了虫就能将园子交托给物主,谁料虫未除完,这园子却易主了。
  若叫阿月知晓……
  沈雁州不禁会想,阿月是懂的罢?他也曾想要置身事外,做个逍遥快活的纨绔子弟,谁知造化弄人,却成了个短命的先帝。
  无可奈何,骑虎难下。
  阿月不会怪他。
  当季节转为盛夏时,沈雁州终于也病了。
  吃过药便昏昏沉沉地睡,光怪陆离的梦境跟回忆纠缠在一起,他甚至分不清哪些是真经历过,哪些不过是幻梦。
  他隐约看见自己在终年积雪、杳无人迹的山顶一座铜宫之中,阿月一面哭一面靠在怀里亲吻他。
  他便得寸进尺,将阿月压在床榻中,肆意妄为。
  阿月竟回应他了,两手环绕过他的脖子,纵情缠绵。喘息着仰头,露出脆弱喉结,因为情事激烈,而时不时吞咽着动一下,仿佛柔弱动人的小兔子。沈雁州按捺不住,低头舔它,啃它,留下斑驳咬痕,阿月此时总会难以克制地呜咽出声,眼尾透着水汽,绯红如霞光。
  有时候被他弄得疼了,便皱起眉头抱怨,不管不顾抬脚便踹,骄纵得让人心痒。
  沈雁州想,原来阿月是这个样子的。
  随后又想,不对,我本就知道阿月是这个样子的。
  最初时他还勉强分得清,那些好得匪夷所思,叫他只想感叹“哪有这等好事”的,便是当真做了一场美梦。那些旁观着阿月与定亲的女子花前月下,成亲生子,令苦涩泛出舌根的,才是他沈雁州今生的经历。
  然而渐渐的,两者开始本末倒置。
  那个将他百般挑逗至烟熏火燎后,自己却进了门闭关修行,将他扔在门外,如同扔下一头被夺走配偶、两眼通红的公牛的恶劣青年;那个分明早已餍足,却非要豪言壮语说着“这次非要榨干你”,便主动坐了上来,以至于自作自受、反被压榨到不省人事的傻小子;亲密无间、心意相通、你情我愿,全无半点顾虑与迟疑,纯粹爱着他的沈月檀。
  这是……梦。
  纵然提醒自己百次千次,是幻梦,是心魔,是臆想、是贪得无厌的妄念。然而温热躯干的滋味,被湿软包裹的滋味,激烈时近似哭泣的嗓音,萦绕全身陌生而熟悉的香气,却一次比一次愈加清晰易辨,难分真假。
  反倒是有一次,他恍惚见到七皇子身着绣着四季松的玄黑朝服,对他恭谦行礼,笑得娴雅柔和:“愚弟见过三皇兄。三皇兄今日好气色,莫非遇到什么喜事了?”
  沈雁州却想:这个是假的。不过这身朝服倒也好看,改日做一套送给阿月,叫他装作谦谦君子同我恭敬说几句话。也不知他肯不肯?
  直至一个年轻的声音唤醒他,小心翼翼道:“陛下,该喝药了。”
  沈雁州才恋恋不舍睁开眼,一时不知今夕何夕。
  伺候他喝药的是杜忠的徒弟,杜忠年纪大,体力不支,再不能如从前一样随时贴身伺候。
  人生七十古来稀,沈雁州今年已经四十九了。
  顺逆无二门,大道彻心源。
  五十五年梦,觉来归一元。
  ——凡人的寿命,未免太短了。短得来不及彻悟,就要辞世。
  时隔四十年,沈雁州又再次想起了大病初愈时,盘桓心头的怪异疑惑感。
  不该是这样的。
  缺了重要的一环。
  杜忠的徒弟叫杜荣,毕竟还年轻,做事不够细致。沈雁州端着碗,皱了皱眉:“香怎么熄了?”
  杜荣忙告饶,去捡了常用的香料放进那尊通体剔透的香炉里点上。
  门外却突然传来了喧闹声与几声惊呼,卧房门被撞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形倒进来,毫无声息,生死未卜。
  杜荣愣了愣,突然爆发出悲惨叫声:“义父!”
  他扑了过去,一片雪亮刀光袭来,从脸颊一直划过侧腹,锋利的刀刃切开一道几可见骨的深刻伤痕。年轻的小黄门惨呼一声,伤口皮肉外翻、鲜血如涌泉喷溅,淋在皇帝卧房的帘帐上、墙壁上。
  他踉跄走了两步,无声无息倒在杜忠身边。
  沈雁州早在听见外头喧闹时就披着外袍起身,随手抓起悬在床帐外的长剑。利刃出鞘,他赤足站在绵软地毯里,渊渟岳峙、周身暴烈气息蠢蠢欲动,仿佛又成了当年尸山血海里挣扎求生的鬣狗。
  杀了人的年轻人身披银甲,腰系鬼面扣,肩头两只雄狮利齿森森。他面上也溅了血,半边如玉莹白,半边猩红淋漓,他也不去擦,反倒伸舌头舔了舔溅在唇边的殷红,缓缓转过身,对沈雁州露齿一笑,鲜血连齿缝也染红了,令他宛若刚刚吃完人的厉鬼:“伯父大人,病可好些了?”
  沈雁州却摇了摇头,叹道:“这些事本该交给下属,你何必自己动手。若是事必躬亲,迟早累死。”
  那青年竟反手握剑,行了个礼,笑着应了:“谢伯父指点,侄儿记住了。”
  在他身后,十余个身着盔甲的武士鱼贯而入,守在窗口、门口、梁柱各处要道旁,包围得水泄不通,令他插翅难飞。
  随后一名文士打扮的男子也迈进房中,虽然年岁大了,眼尾有皱纹,嘴角下垂,皮肤松弛,却仍然看得出他年轻时必定是个出类拔萃的美男子。
  沈雁州却只看了他一眼,便转过头去,只对着沈昭说话。
  那男子忍不住上前一步,说道:“沈雁州,是我,你想不到吧?”
  沈雁州道:“雁回潜入得如此轻易,自然是有人里应外合。若是你做的,也算在意料之中。”
  夜离不禁微怔,“你……你就不恨我背叛?”
  沈雁州只是一哂,“我自问待你不薄,你如此做,只怪我识人不清。”
  夜离清澈双眼圆瞪,连身躯都气得轻轻颤抖,哑声道:“你待我……不薄?沈雁州,你这一生亏欠我的,三生三世也还不完!”
  沈雁州只默然看他,连辩解也欠奉。
  夜离怒道:“我原也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若不是为了你,我也能建功立业、封妻荫子,成就一番伟业。然而我为了你,自愿忍辱负重做了男妻。这么多年来,我受了多少冷眼、多少非议,空撑着个王妃——皇后的架子,那些人在我面前下跪,背地里说了多少污言秽语。这三十年来,你可曾问过我?你可曾找过我?沈雁州,是你对不起我!”
  沈雁州合目叹道:“说来说去,不过是想睡我而不得,因此恼羞成怒。”
  夜离正是又委屈又不甘的时候,眼圈里泪珠儿正打着转,被沈雁州突然一句话噎住,竟是哭都哭不出来了。只徒劳拿一双眼狠狠瞪着他,“沈雁州!你……你……”
  他以为他如此行事,沈雁州会痛心震怒,再不济,会问一句“夜离,也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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