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当王爷——by梨子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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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说了,”陆乘舲双手一摊,“毕竟你们都接受了现在这个事实,我又何必说一些有的没的,来撩拨你们。”
陆乘舲说完就摇了摇头,要带着护卫离开了。
路戈站在原地沉默了很久很久,直到陆乘舲整个人都已经踏出这间小院了,他才深呼吸一口,充血的眼睛里充满了不甘,沙哑道,“如果我们选择奋起一搏,你会帮我们吗?”
路戈进城的时候,有特意找人打听过,陆乘舲的身份早已今非昔比,他现在可是一句话就能重建蒹葭城的大人物。
如果有这样的大人物愿意帮他们,那他们今后的路自然会顺遂。
陆乘舲离去的脚步一顿,转过身来回望他,微微勾了勾唇,“当然,只要你们能弄来我想要的,我为什么要拒绝你们。”
路戈吐出一口浊气,右手握拳放在胸膛上,“给我些时间,我再给你答复。”
“一个月,一个月内若你们没有给我答复,那就没有下次了。”陆乘舲颔首,给了他一个时间。
路戈颤抖道,“一言为定。”
陆乘舲平静应声,“一言为定。”
从这偏僻的小院出来,陆初一双腿有些发软,小小声地问陆乘舲,“少爷你不是说就买一些马,怎么最后玩了一把这么大的。”
早知道少爷要与路氏谈这么机密的事情,他应该准备一个更加隐秘的地方才对。
“我等不起了。”陆乘舲舔了舔唇角,内心深处莫名其妙的躁动着,一颗心,归心似箭。
原本此事不应该如此急躁的,而且他也打算好了,等蒹葭城修建好了,再与路氏慢慢谈这件事。
可那太漫长了,三年?五年?
一想到他要与谢安澜分离这么长的时间,他胸膛里的那颗心,就莫名其妙的烦躁不已,正好这件事情早晚都要谈的,还不如就趁这个时机把话说开了来,如果他们路氏没有这份心思,也不敢有这份心思,也省得浪费他时间。
“那路氏敢么,那可是草原部。”陆初一捂着一颗怦怦直跳的心,他一直以为少爷只是想与路氏做些生意赚些钱罢了,从来没有想过少爷居然有这番心思。
“不甘心的人自然会敢。”陆乘舲回想了一下路戈那双极度不甘心的狼眼,嘴唇不禁翘了起来。
“就算他们敢,在短时间内应该也应该扳不倒草原部的吧。”陆初一想了想,路氏不过就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部落,想要与强大的草原部对抗怎么可能。
陆乘舲摇摇头,不赞同道,“你忘了当初的草原部不也是一个小部落吗,从他们崛起到与我们邕朝对抗,也不过只用了短短的十年时间,何况草原上又不是只有草原部一家独大。”
陆初一眉头深锁,“少爷的意思是让路氏去投靠草原上别的部落。”
陆乘舲笑笑,“也不一定是投靠,并吞也行。”
陆初一脑袋有些发蒙,只觉得这里面的水太深太浑,他摸不透,最后只能总结道,“总之,若是他们路氏有那个心的话,一个月后,少爷要的马就是他们投诚的决心。”
陆乘舲“嗯”了一声,不再说话了。
路戈回去之后,把陆乘舲的话原封不动的告诉了路氏族长。
路氏族长浑浊的眼睛里面闪过一抹精光。
早在那日他被蒙赫威深夜赶出草原部帐篷的时候,他就知晓,靠别人终究是靠不住的,还是得靠自己。
但他们路氏实在是太过渺小了,纵使过去十几年内不断的在壮大,与草原部比起来还是不足挂齿。
尤其是在草原部抄他们路氏后,路氏人心涣散,散了不少人,现在不得不隐忍蛰伏,以期盼再次崛起。
那陆乘舲的话说得好,机会从来都是靠自己争取的,别人给的始终不安全。
就比如十几年前他投靠草原部那般,一着差错,十几年的家业说没就没了。
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保证家业,壮大部落。
“备马,随我去趟草原深处。”路氏族长苍老的手捂在唇边,低低的咳嗽一声,对面前的路戈艰难说道。
路戈震惊,“父亲,你真的要……”
“不然呢,”路氏族长凝视他,“你情愿这样东躲西藏过一辈子,让路氏一辈子在草原部的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儿子当然不甘心。”路戈咬咬牙,“过去十几年我们帮草原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们说把我们抄了就抄了。”
路氏族长深叹了口气,眼中到底没多少怨愤,“这就是作为商人的悲哀,商人是无权无势的,除了投靠和拥护,没有人会看得起我们,他们只会把我们当成狗,有钱的时候我们是他们的看门狗,没钱的时候就把我们杀了吃肉,我们得自己立起来,只要我们手中有了权势,就不会再有人看不起了。”
路氏族老说完握着手仗,咳的更加厉害了。
“不要觉得草原部强悍无比。”路氏族长咳嗽完,撇了眼路戈,“曾经的他们也不过是个小部落,小到还没有我们路氏部落大,他们都能崛起,我们路氏为何又不能崛起。”
“也不要觉得他们太过于强大,曾经的邕朝不够强大吗,还不是说落没就落没了,可见这世间没有什么东西是一成不变的。”族氏族长越说眼眸越亮,“不去试一试怎知不行。”
“儿子知道了。”路戈稳住稍稍有些发颤的手,尽量平复道。
一个月过后,路戈真的给陆乘舲弄了一千匹马,不过不能在蒹葭城交易,太显眼了。
他们横穿了整个草原,从草原部与雪国相邻的边境交易。
陆乘舲接收到马的时候,已经是三个月后了。
“少爷,他们可真有能耐。”陆初一去看了那些马,除了路上病死的几匹外,无一不是好马,不用来打仗都太可惜。
陆乘舲神情淡淡的,“让人给王爷送去吧,也不知南越那边情况如何了。”
陆初一笑嘻嘻道,“不巧今天早上刚来的消息,一个月前南越与我朝正式打了一仗,少爷你猜怎么着。”
陆乘舲一见他乐得眉开眼笑的模样,心下就已经了然了。
“南越大败。”陆初一眉飞色舞,“还以为他们有多大阵势,雄赳赳气昂昂的与我们开战,结果第一战,一个月都没有熬过就败得一塌糊涂。”
陆乘舲想了想问道,“是因为火.药吗?”
“没有,这次与南越开战,根本就没用上火.药,地形太窄,火.药施展不开,就没用。”
陆初一说得陆乘舲起了好奇心,“那是怎么打赢的。”
“靠王爷砸钱砸赢的。”陆初一笑呵呵道,“咱们王爷可是在开战前放了豪言,一个南越普通士兵的人头一两银子,小领将十两,军官五十两,再往上一百两,将士们何曾见过这么多钱,一个个士气大涨,在战场上如虎添翼,可不就把那南越打得屁滚尿流。”
陆初一说着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真没错。”
陆乘舲摇头失笑,并不认为这场仗是靠砸钱打赢的。
事实上的确也不是靠砸钱打赢的,钱固然能够调动军心,可钱那有命重要,如果是一场必败的战争,就算是再多的钱这场仗他也打不赢。
南越大败,败在了他们的自大身上,邕朝落寞之后,南越应该是几国之间国力最强的一个国家,他们有金矿,不缺钱财,在军事储备上与邕朝也不相上下。
然他们不思进取,以为邕朝与草原部对抗多年,国力衰弱,若没有火.药的优势,必不会败。
所以他们选择了地势较为狭窄的地方进行开战,届时两方士兵在此地嘶战,邕朝的□□就没了用武之地。
可如今的邕朝与前几年的邕朝早就不一样了,士兵们换了武器盔甲,而南越国还用着老旧的武器,在战场上杀一个士兵得使老大的劲才能砍死一个。
多砍两个就浑身没劲了,在战场上脱力了,两方又隔得如此近,最后只剩下任人宰割的份。
再加上开战前为了鼓舞士气,邕朝这边又拿了大批量的银子出来作为奖赏,将士们上了战场,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南越自然不敌。
且最令南越将士军心溃散的地方在于,谢安澜用来奖赏邕朝士兵们的钱,是他们南越国的钱。
自己花钱买自己的人头,这场仗打的可真是憋屈不已,能赢才怪。
邕朝这边的将士们打仗从来没有打得这么酣畅淋漓过,拿着敌军的钱打敌军的人,士气一涨再涨,最后南越只得潦草收场。
一场仗打完,时间就进入到了秋收,岭南的百姓个个脸上都露出了丰收的笑容。
今年风调雨顺既没有发洪水,也没有山洪,地里庄稼长势好,能过一个肥年不说,年前他们种下的柠檬树,也挂了不少果。
不用担心果子甜不甜,只要挂果就能卖,一棵树至少也能挣上个百八十文文,多两棵树就能给家里小孩扯上一匹布做上一件新衣裳。
新衣裳啊,在过去的岭南百姓眼中,是可望不可及的东西。
年年山洪,使得他们连个温饱都没有数,何来有钱去做衣裳,如今竟然也能够展望未来,设想以前那些从来都不敢想的东西。
个个高兴的合不拢嘴。
他们高兴的同时,陈回也十分高兴,从宸王府带回来的辣椒种子在他的细心照料下,长势也十分好,地里红彤彤的一片,在火红太阳的照耀下,是那样的喜庆,就像一把希望之火,给岭南百姓照亮了前途的一道光。
通过不断的吃辣椒,陈回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那么喜欢吃辣椒了,因为这辣椒,能够缓解他们身体里面因瘴气而产生的湿气。
辣是辣了点,但辣得舒适,这点辣也就不算什么了。
且陈回也在宸王府学到了许多用辣椒做菜的方式,他在岭南开了一家辣菜馆,初时因为太太太呛生意不好,可当有猎奇心强的人试过后,惊为天人,辣菜馆就这样不知不觉火了起来。
甚至辣椒一物,还惹来了不少外地人,争相订购。
除了岭南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地方都挺喜欢的辣椒的,比如寒冷的西北。
他们觉得有了此物,冬天用辣椒做了菜,吃上一口整个冬日都不怕冷了。
辣椒就这样在岭南,红火了起来,岭南百姓纷纷种植,日子也如那红彤彤的辣椒一样,越过越红火。
有了陆乘舲送来的马匹,谢安澜当即把这些马匹投入到车马行中,邕朝这两年大肆修路,好些地方的路段都已修通,有了马,他的马行自然就能运转起来。
就好比这次岭南收获的柠檬一行,就是用谢安澜的马行运送的,原本从岭南到帝都得需要耗费小半个月的时间,这还是在路上不下雨的情况下,但有了水泥路和谢安澜的快马,竟然真的只用了七天时间就到了帝都,好些柠檬叶子都还是绿的。
只这一趟就让不少商人看到了马行的价值,平时他们运送货物去远处,得自己租车押运,路上还要防着货物丢失损耗,一趟下来挣不着几个钱不说,人还累个半死,在马匹紧缺的时候,想租还租不到。
有了王爷的马行,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了,只需要花少量的钱,就能把他们的货物安全无误的送到,就算路途中出了什么事故,马行也会照价赔付,这不比他们亲力亲为强多了。
甚至有些人见马行的速度比驿站快,试着朝马行投递信笺,也能行。
发现马行什么都能运送后,马行的股份一涨再涨,谢安澜最初定的价格是一千两一股,如今它的市价直接翻了好几倍,炒到了五千两一股。
也就说那些曾经募捐修了路的人,什么都不用做,缺钱的时候只要把自己手头上的股份转卖出去,就能翻上五倍的价钱。
没有什么买**这个更轻松了,而且股价还再不停地涨,有人预计很有可能涨到万两封顶。
让不少曾经没有募捐修路的人,捶胸顿足,大呼后悔。
柠檬运送回帝都也没有闲着,切片晒干,在成批量的给陆乘舲送去,卖给草原人。
草原人物资匮乏,草原深处物资就更匮乏了,路氏想要并吞草原深处的一些小部落以此来扩大自己的部落,少不了需要大量的物资。
好在陆乘舲愿意帮助他们,不让他们用真金白银购买,而是以物易物。
牛羊马,牛皮、羊皮、羊毛、牛奶、马奶甚至连他们草原上的苦草都可以用来抵付金钱。
这些东西中除了马,其余的在他们草原都不值钱,用一堆不值钱的东西,换取一堆值钱且有用的东西,对路氏来说,没有什么买**这更划算了。
春去秋来,又是两年,新的蒹葭城此时已初具规模,陆初一站在城门口,看着那从草原上源源不断运送来的羊毛,略略犯愁,“少爷,他们也知道羊毛最不值钱,就一个劲的给我们送。”
“没事,把羊毛做成毛衣,再卖给雪国能赚更多。”陆乘舲端坐在一旁,打着算盘算着账。
“也是。”陆初一听到这话,忍不住笑了笑,“他们以为他们给我们送来最不值钱的东西,其实送来的是最值钱的东西。”
“明明他们离着雪国也不远,却没有办法赚雪国钱,哎呀呀,亏大了呀。”陆初一一边算账,一边自言自语。
陆乘舲手心抵眉,轻轻笑笑,“快些算完,好给路氏把货备足,听说他们已经与一个草原部深处的部落约好,在明年开春对草原部发起边缘攻击。”
“这么快就要打起来了。”陆初一的手上的算盘珠子一错,惊愕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