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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对头穿成反派师尊 番外篇——by似水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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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到底是个什么地方,他怎么没来过,难道灵虫是从这逃出来的,所以被烧得掉色了?
  戈欢舔了舔嘴唇 :“哪里有什么啊?”
  灵虫连睁眼的力气都没了,只是微微动了一下。
  突如其来,有些紧张,他小心翼翼,一步一步,忍着灼烧之热,往前走。
  浓浓烟尘的末端,陡然现出一牢狱,又像庙。
  是牢狱因为由铁柱子做成的牢门,像庙是因为里面有佛像,有蒲团,佛像下有檀木罐。
  他能感到庙里定是跟蒸笼一样,比蒸笼更热,只差点燃起火了。
  而更令他心一紧的是那蒲团上跪着一人,头无力垂落,墨发凌乱散开,铁链自庙顶悬下,牢牢锁着那人的颈项,手臂,入骨三分。
  衣服破烂不堪,仅有某一处沾地的衣角看得出来是白色,露出的肌肤灼烧得跟烙铁一样红。
  铁链不时有闪电般的光波滋滋打来,将整个庙都震动了,那佛像本就从中间裂开些,每次震动,更裂开一点,仿佛下一秒就会碎成两半。
  可那人身体却只是微微抖动一小下。
  应该死了吧。
  戈欢瞳孔缩到极小,屏住呼吸看着这一幕,全然忘记有多热,皮肤被灼烧得发红发烫。
  这刑罚和自己当初那绞魂柱行的有何区别,应该更残忍,这真像闪电一道一道打在这人身上,反抗的余地都没有,也不知被关了多久,但看那肌肤颜色,深红,黑红,应该很久了。
  这里是挽风的地盘,他能关什么人呢,关键这人背对着他,看不清正脸。
  可这身形,很熟悉,戈欢死死压住那个想法,不留缝隙。
  灵虫用嘴舔了舔手心,他又低头:“你带我来这儿干什么?救他吗?他是谁?”
  灵虫微微点点头,随后自己跳下,往牢门奔去,用尽力气,猛地一撞,想要打开牢门。
  只见那几根铁柱霎时变得火红火红,发出强烈的光芒,将灵虫震得好远,它小小的身体连挣扎都没有,躺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
  戈欢吓得忙去捡起,却发现灵虫身体前所未有的冷,也不再软乎乎的了,慢慢变得硬硬的。
  细细一看,是没了气,这么热的地方,让他手心一凉。
  它死了。
  极星子的灵虫死了…
  其实他早应该发现灵虫快不行了,往日胖嘟嘟的身子不知瘦了多少,本来红色的身体因为受伤面目全非,如果不是那双小眼睛和触角,他定认不出的。
  早已没了往昔的机灵鬼怪,调皮可爱。
  只是有一股执念,强打着一口气,为了将他带过来,用自己生命来告诉他,应该干什么。
  就是救里面那个人。
  而那个人是
  极星子!
  戈欢一口气卡在胸间,闷闷地,脸倏然变得扭曲,手脚开始不自然抖动,身子无力跪地。
  里面的人是极星子。
  这世界太多想都不敢想的事全他妈发生了。
  怎么可能会是极星子,他应该在君山派,在当归山,高高在上,卓尔不群,高贵清寒,盛享美誉。
  可事实就是极星子。
  那背影,其实他一眼就能认出,只是难以想象那就是。
  那个人俨然已经死了。
  死了啊。
  想到这,戈欢窒息了。
  根本不知道如何呼吸了。
  那些掏心掏肺的恨意一瞬间分崩瓦解。
  没有谁会对死人深藏仇恨,那将毫无意义,更何况还是他爱的那个人。
  根本接受不了,受不了。
  这一刻,戈欢崩溃了,发狂了,压抑已久的思念,爱恋全化成了无尽痛苦,充盈了整个心间。
  令他转身去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那场景看过一遍,便无法忘记,身后不时还会传来铁链发出法力时震动的巨响。
  他喉咙剧痛,发不出一点声音,指尖深深嵌入泥土,瞬间染血。
  疼意使他微微动容,微微给脑子打开了一缺口。
  他恨极星子,却从未想过让他死。
  极星子怎么可能会死,他能以一敌百,力战群英,原书中极星子只能被他打死,谁也动不了,谁也动不了的。
  何况还是死了这种天方夜谭的事。
  戈欢给自己鼓了一次又一次气,深呼吸一下又一下。
  他必须让自己大脑正常运行,恢复理智,恢复镇静。
  抛去杂念,聚神专心,就算极星子死,也是死在自己手里,而不是现在,而不是别人手里。
  他也必须确定里面的人到底是谁!
  戈欢下定决心,将灵虫放进自己怀里,起身走向牢狱,刚刚灵虫为自己演示了一遍,这门是有法术的,贸然撞上去,是会被弹开,而且会受伤。
  他不能硬撞。
  看了看四周,摸了摸墙壁,没什么机关,他找了半天,摸了半晌,仍没有进展。
  他越是思考,一颗心越恐慌得不得了,一眼都不敢往里看。
  只能找挽风了,可如果里面的的确确是极星子的话,挽风是要杀极星子的,以前就是,现在怎么可能放走。
  可他必须找挽风,这是他的地盘,只有他才能打开这牢门。
  没那么多时间浪费,他快速往回跑。
  边跑边想待会儿该怎么问挽风,不能直接说,他总感觉挽风和极星子隔着血海深仇,有着说不清的关系。
  其实他一直想问,就是不想提,不愿提极星子而已。


第57章 小小挽风
  戈欢回到房间时, 挽风已经做好一桌子菜,摆好碗筷,在等他。
  “欢欢去哪儿, 这么久才回来,菜都凉了。” 挽风起身, 莞尔一笑,风情万种。
  “四周走走, 万妖渊挺大的, 有些地方我还没到过呢。”
  戈欢故作轻松,缓缓走到桌前坐下:“我们吃饭。”
  挽风也并未多问什么:“这个是你最爱吃的,欢欢,你尝尝,今天多加了点辣, 我发现你挺爱吃辣的,以前伤还没好的,是不能碰辣的, 想必欢欢忍很久了,现在可敞开了吃。 ” 挽风一手撩起袖子往戈欢碗里夹了点菜。
  可戈欢根本没胃口, 他端望一脸浅笑安然的挽风,突然开口道:“挽风, 你家人呢?”
  很明显,挽风脸色不自然了。
  “我没别的意思,挽风,只是你每次总聆听我, 我对你已经没有任何保留,而我却一点也不了解你,我想…”
  挽风笑道:“ 既然欢欢主动问起, 我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而后他放下筷子,郑重道:“我家人只有你,这里是我的家。”
  “不是,可是,你是圣灵妖。你们圣灵妖一族呢?你以前不是说你们圣灵妖是妖中贵族,极为高贵,你在开玩笑吗?挽风。” 戈欢有点坐不住了,竟和他心中猜测近了几分。
  “ 我和谁都可以开玩笑,唯独不会跟你。以前说得也并无错,圣灵妖的确妖中贵族,身份高贵,无妖敢与之匹配,可那只是以前,很久以前…”
  此刻,一向笑容盈盈的挽风脸上多了些藏不住的沧桑,恨意,怒意,痛楚。
  转瞬即逝。
  言语淡淡,极为轻巧,挽风无论何时,说什么话,都是如此。
  这次换戈欢静静聆听。
  一百年前,圣灵妖其实糜花鹿化为人形的一种,但这糜花鹿不是普普通通,有七彩鹿角,身份的象征,而且法力高强,擅长寒冰术,当初在妖界称霸一时,所以被尊称为圣灵妖。
  在挽风这一代,圣灵妖族已经在走下坡路,妖界大肆杀戮,都想雄霸妖界,而最大的阻碍便是圣灵族。
  许多妖类已经密谋联合多次绞杀圣灵妖,死伤惨重。
  他们不得不开始迁徙居所,辗转流落。
  挽风那时还是小妖,只过了不到五十年舒坦日子,便跟着族群颠沛流离,但他被保护得很好,不泯小孩子的顽皮贪玩,不谙世事,天真烂漫。
  在一次迁徙中,挽风被一只蝴蝶迷走了,反应过来,留他孤身在山林间游荡,一群狮子觊觎已久,发了疯地追赶他这只小小七彩麋鹿,已经团团围住了。
  那时挽风以为自己就要命丧于此,一位十七八岁俊朗男孩,他嘴里叼了个根草,手持一透明玉棍,只在空中轻轻使了一下,绿波还未散开,那群狮子就被吓走了。
  男孩摸了摸玉棍:“这样下去,以后你真成一把小破棍,我就不叫小雪,叫你小破得了。”
  回雪玉棍不服地抖了抖。
  男孩笑了笑,把玉棍往袖里一藏,转身离开了。
  男孩一路哼着小曲,一路欣赏着山林景色,倒也悠闲自在。他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安然潇洒过一生,最好是混个侠客,劫富济贫之类的称号也不错。
  他还特惜命,以前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现在有了回雪玉棍,他是能打必然不放过一次耍帅的机会。
  可他越走越觉不对劲…像是什么东西在跟着自己?
  男孩矫健身影一闪,躲在了树后,眼睛偷瞟着。
  只见一头漂亮的小麋鹿,一瘸一拐的走过来,走到自己消失的地方,两只灵活的大眼睛左右望了望。
  男孩突然跳出来:“干嘛跟着我,小东西!”
  这一声吓的小挽风跪地闭眼,继而警惕的慢慢露出半只眼小心翼翼探望着,见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便放心大胆的睁开眼,甜甜的叫道:“小哥哥…”
  这一声小哥哥犹如一颗甜甜的棉花糖,把这个大老粗的心给腻死了,感觉自己飘上了天。
  男孩蹲下身,爱怜的摸着小鹿角:“还会说话,是小鹿女吧?”
  小挽风瘪了瘪嘴:“什么小鹿女,人家这么可爱,当然是男孩子。”
  男孩大笑了一声:“我没见哪个男孩子是这样说话的。”他想了想又道:“小鹿女,刚刚怎么会被一群狮子追赶呢?”
  小麋鹿叹了口气:“哎,都怪我自己贪玩,和族人走丢了,想去追上就遇见了狮子精,结果跑着跑着,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了…”
  “那你跟着我干什么?不怕我把你杀了,然后把你的鹿角割下来,拿去换钱啊。”
  小麋鹿眨巴眨巴那双过分大的双眼:“我看小哥哥是个好人,而且我一个人害怕,那群狮子跟了我很久。”
  男孩望了望小麋鹿后边,果然不远处有一头狮子在假装无意间往这眺望。
  “那我先给你治治这腿伤,然后带你回家。” 他一手抱起小麋鹿,突然大叫一声,差点将挽风甩出去:“怎么那么冰!”
  小麋鹿抱歉道:“ 小哥哥,我也不知道身体为什么那么冷,对不起,小哥哥。”
  男孩吐掉嘴里那根草,笑嘻嘻:“来,多叫几声。”
  “小哥哥,小哥哥…”
  男孩听的甜滋滋,也不在意冷不冷了,一路带着小麋鹿回到镇上,去了药房,给她买了几服药回到客栈。
  小麋鹿躺在床上,新奇的看看男孩,看看四周,腿上的疼痛都不算什么了。
  男孩一边给她上药一边道:“小可爱,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挽风,小哥哥,你叫什么呢?”
  男孩碎碎念:“我啊,叫神仙哥哥,不仅人长得英俊潇洒,主要是武功盖世,绝迹江湖,人称绰号美男杀手。”
  “有的神住在天上,有的神住在庙里,你是什么神啊?怎么住在森林里。”
  “我啊,是个专管那些可爱又捣蛋孩子的神。”
  小挽风道:“那管不到我,我不捣蛋。”
  男孩笑了笑,如此可爱又有灵气的小麋鹿竟被他遇见了,真是花光这辈子的运气了。
  挽风心里默念了一遍神仙哥哥,又开心道:“神仙哥哥,谢谢你救我。”
  “不用谢,我好事做多了,这个啊,不算什么。”
  挽风心里还很怕生,族人告诉过,世间最可怕的就是人心,要少与人接触。
  这也是他第一次与人类相处,并不觉得族人所说的话是对的,这个神仙哥哥就很友好。
  “等我伤好了,神仙哥哥可不可以带我去外面转转,我从来没有出森林过,我族人不让我,说很危险。”
  “你族人说的没错,这外面的世道,的确很危险的。但是有我在,别怕,保证带你转个够!”
  挽风兴奋的两个小腿直蹦跶:“哎哟,好痛啊。”
  男孩担忧揉了揉:“别乱动!挽风!”
  “好,神仙哥哥,是我太高兴了。”
  男孩嘴角一直扬着给世离上完药,然后走到桌子旁,把上面的茶杯啥的统统移到地上,自己双腿一蹬,躺在了上面。
  挽风瞪着疑惑的双眼:“神仙哥哥,你为什么睡那上面啊?感觉也睡不下啊。”
  “那床太软了,睡得不舒服,这儿啊,刚刚好,别说话了,小挽风,很晚了,快睡哦。”
  睡哪里都是睡,以地为盖,以天为背他都干过,这区区桌子也没啥。
  挽风一夜未眠,因为是陌生环境,必须谨慎。
  他静静瞅着男孩看,直觉眼前男子,虽看起来不修边幅,随心所欲,嘴里老是叼着一根不知名的野草,头发也不好好束着,只是胡乱扎起,还扎偏了,前面碎发是四面飞扬,像是谁也服谁,但他觉得这是个性,行侠仗义,不求回报,一亮武器,其他妖魔鬼怪都吓跑了,真符合他心中所有盖世英雄的幻想。
  心底有朵花儿在绽放,充盈着那颗小小嫩嫩的心。
  第二天,挽风爬到桌上,男孩一醒陡然见两只大眼睛直愣愣瞅着自己,吓的一激灵,连直起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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