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番外篇——by兰陵笑笑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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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情魏紫延早上那一通乱找,是姐妹还没嫁过门,就先操起大舅哥的心。盛宝筝接过递来的筷子,头也没抬道:“让你那些姐姐妹妹都省了吧。”
“为什么啊?”魏紫延不满道,他跟盛宝筝是好兄弟,国公府和侯府也是门当户对,如果能亲上加亲,在世俗人眼中,自然是极好的姻亲良缘,平添一桩佳话。
盛宝筝微微挑眉,理直气壮道:“你都说了,我这般优秀过人,那我要的人,一定要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寻常人家喜好的门当户对和知书达理之流,我不一定追求,反正我也不懂诗词歌赋,他最好不要跟我谈这些;至于脾气性格,我也不强求,只要不是过于木讷呆板和冷若冰霜,能愉悦相处即可,他只要顶着一张脸,让我偶尔被管教几句,我也是乐意的。”
听着听着,魏紫延竟笑了:“你这样怕是要天上的仙女才能满足你了。”后面的都不需要再提,说白了就是一句话,前提是要绝世大美人。
他也明白,好友这算是在不伤感情之下委婉拒绝了,就如同很多拒绝家里安排亲事的文人墨客,会说除非要娶的是洛水女神、湘江神女,否则宁愿一辈子孤寡,这都是推辞。
盛宝筝眼珠子滴溜溜地乱转,他还没说完呢,最后一项,性别必须是男的。
吃完饭左右无事,两人又出城去踏青,盛宝筝抱着狐狸来到了当时围猎的场所,选了个清净的风水宝地,决定放生。
小狐狸感觉自己被人抱起,对方下了马,把它放入了草丛,用一种不舍的口气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你去吧。”
回归你的山野大自然吧,你自由了。盛宝筝中二兮兮地想,这些日子帮狐狸养伤,也算是弥补了当初那一箭之仇。想当初他才把这只狐狸抱回来时,对方还奄奄一息苟延残喘的模样,这些时日在国公府休养得极好,毛发一片如云似雪的白,在艳阳底下泛着柔亮的光泽,这都是他的功劳。
养了些时日放出去,还真有点老父亲放闺女嫁人的伤感。
看着依依惜别的盛宝筝,小狐狸眼中似乎有些惊讶,它脱离少年那双温暖的手,被人放在干净的草地上后,并没有马上离开。
“快走吧。”盛宝筝催促道,“小心猎户的陷阱,也祈祷你别再遇到我们这群没事就喜欢打猎的公子哥,这天气挺潮湿,你快回森林里找你的相好,生一窝小狐狸崽,你眼光高一点,挑的对象不要选毛发不纯的,不然生下来的崽颜色会很奇怪。”
他叨叨絮絮了很多,狐狸都一直坐在地上,无语地看着他。哪怕小少年催促了好几声“你快走呀。”
都待在原地没有动。
魏紫延正面看着这一幕,突然冷不丁地来了一句:“它是不是跟你处出感情了,舍不得你啊?”
“会吗?”盛宝筝低头,试探性地伸出手:“小白,如果你舍不得我,你就把你的爪子放在我的手心里。”
小狐狸看了一眼魏紫延,又看了盛宝筝一眼,神情有些冷淡,不仅没有搭爪子上去,面对他伸来的手,还毫不客气拿尾巴甩了一下,然后端的是高冷逼人,不动如山。
“……”盛宝筝缓了好一会儿:“你确定它这是舍不得我吗?”
可他起身,走了两步,预备着踩着马鞍跨上马,那小狐狸又优雅地踩着步子,跟了上来。
魏紫延很有自信:“它这样肯定是舍不得你,当然也保不准是舍不得国公府。”
盛宝筝用天真又疑惑的目光看他,“这是何意?”
魏紫延立即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起来:“你还不懂么,若我是一只小狐狸,一开始野性难驯,本来在山林里清清静静还行,但被你养了十天半个月,发现外边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儿,天天不用担惊受怕屠户的黑手,还被你养得娇里娇气。那你突然让我回到山林里,从餐餐吃美味的大鱼大肉,到继续回去吃那野兔昆虫植物的,你让我怎么可能习惯呢?”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你既破坏了它曾经的简朴清静,让它享了这荣华富贵,它都无法适应了,你怎么还能送回去,你得对人家负责。”
“紫延,你说的好有道理,我要对你刮目相看了。”盛宝筝赞了他一句,然后感叹地把小狐狸重新抱起,唏嘘道:“哎想不到这年头,连山野小动物都流连这人间的荣华富贵。那我们回去吧。”
你才流连这人间富贵,谁同你们两个纨绔小子这般不思进取。小狐狸冷眼看他,想咬这俩自说自话的家伙一口。
但你要说他为何不走,殷凤渊也说不出什么理由,只能归结于一个地方睡习惯了,他懒得挪窝。
且盛宝筝是凤帝的血脉,他也算从品行道德和为政潜力等方面就近观察皇子,加之灵泉还不知遗失在何处,被何人所持有,为了能够更好的修炼,他还得找到为止,那待在性格外向、总爱外出厮混的盛宝筝身边,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他头脑很理智,想得很周到。
只是回府的路上,少年似乎还是有些许在意,于是扒拉着怀中的小狐狸,唇角翘了翘,有一丝顽皮笑意:“你难道就没有几分舍不得我?”
这问题实在有几分孩子气。
殷凤渊凝视着这比自己胸口高的小少年,明明秋风瑟瑟却刮不走对方脸上暖阳的笑,瞧着分外可爱。
他懒得理会,只慢慢地往对方手心搭了一下爪子。
作者有话要说:给各位宝贝推荐一个作者的文,火葬场酸爽味的ABO文!有A装O,很有趣!
《强行标记被发现后》BY沈向榆
文案:
高亮:#渣攻追妻火葬场,先虐受后虐攻#
淅城附中的校草林子安是个Omega,长的帅,性格A,就连信息素都是AO难辨的蓝风铃香,迷得一众ABO神魂颠倒。
高三的某天,一个八卦传遍附中——
脾气暴躁的校草有小娇妻了,是个新转来的Omega,长得精致又漂亮,就是有点高。
两个颜值巅峰凑在一块,明明是异端OO恋却该死的甜美,把学校里的各路ABO羡慕嫉妒得咬手帕。
然而……
转学生叫江念,是个装O的Alpha。
*
林子安喜欢江念,愿意包容他等他。
他用一切喜爱换来的是欺骗。
是利用。
既然如此,那就给他滚一边去。
他不稀罕了。
*
江念以为自己对林子安只是一种新鲜感,是互利互助。
他仗着林子安的喜爱玩弄人心,却把自己玩得深陷其中。
可是……
林子安已经不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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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作为暴君之子的我作威作福14
自十月的节气以后, 国公府的日子平静又安乐,盛宝筝举办蹴鞠和卖科考书的热度还在,他名声变好, 连带着国公府也一洗之前府上小姐无媒苟合嫁皇子的丑事。
府上不少庶出小姐就这样趁此机会出嫁了,虽不是嫡亲,但有国公爷筹划,一个个都嫁得很体面。国公府处处都是结彩的红绸,嫁妆也不需要盛宝筝操劳,作为新娘的兄弟, 他只负责轿子来了,按照习俗把姐姐们背出去,送上花轿就完事了。
他的身份摆在那里, 不管对感动得哭泣的新娘, 还是对受宠若惊的新郎一家,都是极大的体面。
一个月嫁三四个庶姐,盛宝筝再次承包了京城坊间的热搜,很多人都关心, 府上的两位小公子可有定亲。询问的人多了, 盛宝筝一开始避而不答, 后来干脆敷衍道:“你家有什么俊俏的哥哥弟弟, 再跟我说吧!”
一堆人抢着骂他是个混不吝的混账,都当他在开玩笑话。
自古逢秋悲寂寥, 再赶上离别,这寂寥的感受就双倍。盛宝义心思柔软,对姐妹出嫁之事充满伤感,盛宝筝说了几句:“自古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你拦也拦不住。况且姐姐妹妹都在京城脚下, 又不是天南地北,过几日回门你就能见到她们的精神样貌了,是喜是忧,届时再做分晓。好歹是国公府嫁出去的女儿,总不能让人欺负了。”
盛宝义眼眸很亮,笑道:“这倒也是。”又开始捧起一卷科举书研读起来,几个月后便是三年一度的春闱,他可不能懈怠。
盛国公的眼光自然好,女儿嫁出去的未必是高门,但一定能享福。只是不知是否盛宝筝多想了,这盛国公嫁女儿,男方家里都跟朝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品级不大,但是决事权大,七品管四品也是常有的事。简而言之便是,盛宝筝多了一堆没什么名气但又有能耐的大舅哥,掌跨监察、司法和军事。
但对于盛宝琴来说,极不友好,因为国公府嫁出去的女儿越多,意味着原先嫁出去的就不值钱了,之前只有单独一个盛宝琴嫁出去时,人人都认为这是国公府站在七皇子那里的政治筹码。
现在嫁出去的女儿多了,就没人这样想了,众人早将她遗忘在脑后,毕竟谁没事会记得一个被幽闭皇子的侧妃。
她前日子回门一趟,想请求盛国公在陛下面前美言几句,缩短七皇子关禁闭的时间,却吃了个闭门羹。
日子平静如水,盛宝筝却慢慢发现不对劲。
他上午刚收到一个丫鬟给他绣的荷包,因为上面绣的不是什么露水小鸳鸯,也不是什么吉祥并蒂莲,只是普普通通的样式,针线也不是那么出众,盛宝筝就收下了。
作为主子,收到来自丫鬟们的小礼物是常有的事。
然后一个转眼,那个荷包就没了,翻箱倒柜也没找到。这种将别人的心意丢失的事情发生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盛宝筝渐渐的就寻思上了。
魏紫延曾说,头发为证,你屋内有人!
月凉如水,世子房内的地板铺了厚厚的毛毯,屋内点了小火炉,莫名还是有一股寒意从脚底心升起。
盛宝筝感到毛骨悚然,一边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准备上床,才掀开被子,猝不及防看到被子里有一个男人,吓得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尖叫。门外很快响起了脚步声,丫鬟们提着灯赶来,焦急地询问道:“世子怎么了?发生什么情况了?”
说罢,关心的丫鬟们便想推门而入,被盛宝筝拒绝了。
他捂着扑通扑通的小心脏,说:“没事,你们都退下吧,我刚刚看到一只虫子,被吓到了而已。”
听他气息平和,丫鬟们不疑有他,应了一声。待步履窈窕地走出回转长廊,被这米粒般的小雪和呼啸的冷风一吹,才似懂非懂地醒神,这都十月底了,世子房内怎么还有虫呢?
床上的男人,仅着一身单薄的白衣,鸦羽似的墨发随意的垂在肩侧,面庞上浓眉如剑般扬起,偏又肤色苍白如纸,一双漆黑的眼睛深不见底,一言不发时薄唇微抿,衬着眼角那一颗红痣,俊美得惊心动魄。
对方只是静静的,对他并没有敌意。这是一张极眼熟又陌生的脸,与段霜有五分像,又以那人为原型画出来的人物,竟活生生从画本中走出来了。
不知道是否移情心理作祟,盛宝筝心跳如鼓,他注意到男人手上的一串红绳,试探叫了一声,“小白?”
“你不是早有所怀疑了吗?”男人淡淡地看了他一眼,那狭长的凤眸,与狐狸模样时如出一辙。
盛宝筝顿时一笑,眼睛也微微弯起,“白狐居然真的变成人了,好神奇。”他那双猫儿眼,很实诚地无法从对方脸上挪开。
甚至还有点想上手,“你叫什么名字?究竟是人是鬼,是狐妖还是仙君?”
殷凤渊见他这一副小色皮的样子,饶是他和这个小少年同床共枕几个月,早已知晓对方心思坦荡又荤素不忌得很,当下表情很是复杂,“你倒是不怕我。”
心真大。
他顶着真身皮囊出现,还是第一次遇到凡人如此热情的目光。
“我当然不怕,你若是想害我,我跟你相处这段时间,你早有千百次机会下手了。”盛宝筝理所当然地道,末了眼珠子转了一圈,美滋滋地说:“而且你是白狐,山间稀有的精灵,如果能化形,一般都是转世后要找人报恩的。我是不是前世对你做了什么好事?”
“少看那些画本,狐狸报恩纯属书生夜半意.淫的产物。”殷凤渊冷冷道。
盛宝筝很听话,“那我不看了!明儿我全烧了。”
殷凤渊又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想到先前少年对魏紫延说的择偶宣言,“若他有一张脸,让我偶尔被管教几句,我也是乐意的”,心下不知为何滋生些许微妙,登时明白了,盛宝筝为何遇到这种灵异事情没有惊恐,纯属鬼迷心窍罢了。
盛宝筝悄然抬头,又看了他一眼,房内虽暖气袭人,但到底还是冷,他赶紧爬了上去。如此天人之姿,他确实拒绝不了。
更别提,殷凤渊长得和他心中那个人相似度高达了五六成,盛宝筝觉得这一切定是缘分。
盛世子真的金屋藏娇了。
府上传出些许流言,连盛国公都惊动了,因盛宝筝说是寄居的友人,才没有阻止和打探。
这时外边风雪越来越大,压抑的风声中裹挟着梅花大的雪片,今年本该是瑞雪兆丰年的迹象,却毫无征兆地变了脸,雪越下越大,压垮了树顶,压塌了不少人的房梁,城外雪地里时不时能发现有人冻死的寒骨,京畿内外乱成一团糟。
天地苍茫一色,殷凤渊身披一件黑色大氅,站立在庭院中,他面容玉白,墨发沾了不少雪粒,被光亮的雪衬得越发清冷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