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傲天穿成暴君文男妻——by一朵奇葩压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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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马,将缰绳递给身后的一个小厮,天寒,是以凑热闹的行人数量比较稀疏。
围观行人见到他衣着不俗,也刻意给他让出了位置。
只见一个穿着长衫的年轻男人正跪坐在雪地上,头上插根稻草,面前还立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卖身救兄。”
那男人面前还站着两个同样穿着长衫但是明显还算富裕的青年人。
“郁兄弟,你这么做,不怕辱了郁家门楣吗!要是此刻杨兄在此知道郁世兄你这么做,”一个年纪稍长的青年人痛心疾首。
他名沈天路,与如今卖身救兄的那位郁高洛乃是同乡,亦是同窗。
本次入顺天府进行乡试的,一行同乡七人。均不中,原本他们七人应该早就结伴反乡,结果七人中有一名唤杨文栋的秀才身染恶疾,六人凑了银两进行救治,只剩下郁高洛,沈天路两人在此照顾。然而一连几月,钱银消耗殆尽,杨文栋的病也越发严重,眼看就要活不成了。
是以这群人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
一种是以沈天路为首的,提出放弃继续救治,毕竟他们已经仁至义尽了。当然这也获得了最广泛的认同以及沉默。
另外一种或者说只有郁高洛反对他们的决定,只是他所带的银两早已用完,是以才出现了眼前一幕。
将那对老夫妻安排好,见到叶长凌下马,陈四眼睛一转,立刻凑到旁边向其他人打听此事。
“这郁秀才还真仗义,可惜太蠢了点。”哪怕是陈四,像叶长凌传达完自己打听来的事情的是,也忍不住感叹一句。
为了一个同窗竟然搭上自己,陈四甚至要怀疑这郁秀才是不是读书读傻了。
“仗义?蠢?”叶长凌冷笑。“要我说这郁高洛,才是这群秀才中最聪明的那个。”
“他是秀才,在这顺天府,为了救治重病的同窗自愿卖出自己,但是谁敢来买?你敢吗,陈四?”
“小人不敢。”陈四立刻惶恐。
“你当然不敢,谁敢来躺这趟浑水,这天下所有读书人都要群起而攻之了,你没看他还没开始,这郁高洛的同窗就全都聚集在此了?这郁高洛就是知道无人会光顾,所以才这么坦然的。”
“那……卖不出去,这……”
“你是想说这钱财凑不了?所以才说他确实是个聪明人。这药费,恐怕为了不让郁高洛继续丢他们那些同窗的脸,这些人只会给他凑齐。”而且未必只有这些同窗,某些官员听说此事,为了博取个美名,也会慷慨解囊。
“这……”陈四听完竟然有些佩服。
这郁高洛的举动竟然有如此深意,当然对于一眼看穿郁高洛的意图的叶长凌更觉得深不可测。
“不过这可不是他的最终目的,这么一闹,正好成全了他的好名声。”叶长凌冷哼。
此地距离皇城极近,皇城周围具是六部之类的地方。这郁高洛选择在此,也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了。
只是郁高洛这些同窗,明明之前也慷慨解囊过,今日之后就要成为他扬名的踏脚石了。
就在这时,沈天路身后一人终于忍不住站了出来“郁兄弟我等也敬佩郁兄弟的仁义,非我等不愿意救治,只是就连张大夫也说药石罔顾,继续耗下去也毫无意义。”
“陈兄所言高洛也明白,只是郁高洛实在不愿轻易放弃同窗多年的师兄,放弃杨兄。”郁高洛大义凛然。
叶长凌勾了勾嘴角。
“陈四,去,少爷我正好缺个捶腿的。你去把那个卖,身的给少爷我买回来。”叶长凌刻意大声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后天的夹子又要扑-_-||
有点绝望……今天就短小了,明天再粗长吧,QAQ么么哒
第41章 不穿裤子叶长凌
原本还慷慨激昂的郁高洛僵硬住了。
随即群众哗然。
瞬间,叶长凌就成为了众人瞩目的中心。
“少爷?”陈四被这样的目光波及,心有戚戚,下意识的喊叶长凌,希望后者放弃这个主意。
然而陈四注定失望了。
“蠢东西,还愣着做什么,还不滚去买人,被别人买走了唯你是问!”叶长凌骂了一句,将一个暴躁纨绔演绎的十分传神。
陈四骤然被叶长凌一骂,顿时就急了,立刻走上前,不过这是郁高洛也反应过来了,走到了叶长凌面前。
“这位少爷,是打算买下郁某吗?”郁高洛走到叶长凌面前,施了一个平辈读书人见面时的常用礼,叶长凌受了礼,却没有回礼。
毕竟他现在也是个五品的千户了。
这个礼,他受得起。
“陈四,还不快点!”叶长凌冷哼一声,没有搭理郁高洛的意思。
郁高洛吃了个钉子,倒也没有恼,陈四被叶长凌催了一句,连忙走到郁高洛面前。
“这位公子,不知您……要价几何?”这都是什么事啊。陈四在心头无语凝噎,看衣衫也知道这位至少是秀才啊,他家少爷竟然真的……
“一百两纹银。”郁高洛很有礼貌,似乎谈论的不是他自己的买卖,而是一件普通的货物。这样的态度反而让叶长凌高看了一眼。
“一百两……”这就贵了。
“少爷?”一个寻常漂亮的丫鬟也不过几两纹银,一百两这么多银子,陈四不敢做主。
“陈四,还不给钱。”叶长凌抬眼,这才第一次正眼看向眼前这个大约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
古代能进入官场的,都是五官端正相貌堂堂,不能有缺陷的,否则吓坏了皇帝,就是极大的罪过。
甚至于殿试的排名有时候是与进士们的外貌、写的字好看与否有着直接关系。
是以在场穿着长衫的年轻人们颜值比旁边的路人们高了不止一个档次,以叶长凌眼前的郁高洛由为最。
陈四听到叶长凌的话,后知后觉的就想要掏银子,然而右手碰到钱袋的时候才想起,这少爷的钱袋不归他保管啊。
一直都是梅香姑娘管着的。
叶长凌等了半天也不见陈四掏银子,转瞬间也反应过来了。
出门那会儿,他就没想过带银子。
他一个月的月俸不过十六石,还处在孝期,没有正式上任,哪怕上任了也是被文官们歧视的武官,不提收碳敬、冰敬什么的,他不需要上交上官就烧香拜佛了。
他叶长凌,是一个穷人。
太子殿下怎么忍心吃饭还让他付钱?
叶长凌如是感叹。
最好太子殿下能够早早的明白他们穷人与富人之间的阶级差别,不要再搭理他,更不要加万人迷值了。
“蠢东西,去找宋金宝要去。”当初给玉姨娘赎身那件事怎么就办的那么漂亮,如今这么蠢钝。
还是宋金宝办事儿漂亮,第一批红糖已经运到京城了,那晒甘蔗制糖的配方,无法藏私,叶长凌正在纠结怎么利益最大化。
他不想与皇家靠的太近,所以这件事还需要从长计议。
“小人这就去。”陈四麻溜的滚了。
见到叶长凌真的打算与郁高洛银货两讫,一旁一开始就想阻止郁高洛的郁高洛同窗沈天路急了,立刻挤到了二人之间。
“这位……公子。”沈天路行了个礼“我这同窗说了胡话,您别往心里去,这卖身救兄,我们不做。打扰到公子的地方,沈天路在此向公子赔罪了。”
沈天路说完,躬身一拜。
叶长凌笑容染上些许玩味。
这是个老实人啊。
他环顾四周,在场那些其他学子都站在远处,一副看好戏的模样,只有这沈天路站了出来。
看着沈天路一脸肃穆的样子,这人若不是比郁高洛段位更深的伪君子,就是真的傻子。
“你又是什么东西,道个歉少爷我就要给你面子?”他是武官,无需走科举这条路,甚至于从他只能走武官这条路开始,就注定要被天下读书人鄙视了。
沈天路被叶长凌抢白的脸红,他身后那个之前那个与沈天路一道劝说郁高洛的年轻秀才陈克瑾忍不住开口。
“这位公子,此乃天子脚下,我们具是有秀才功名之人,公子若是想强买,恐怕我们答应,这官府也不会答应。”
主要是丢不起这个人。
“公子,若是您真想让这郁高洛留下,可以雇佣。”
这陈克瑾倒是机灵。
“不合规矩是吧,少爷我府上账房小厮多得是,倒是从未做过别人的师父。”叶长凌眼眸一转,目光落在了郁高洛、沈天路、陈克瑾身上。
“那杨文栋是吧,病鬼一个,想必一百两这药费是不够的。也罢,少爷我今日心情好,多收几个徒弟,三百两,你们三人认我为师尊。”
叶长凌咬了咬那个‘尊’字。
“你……你,痴心妄想。”陈克瑾想都不想就要拒绝。
“怎么,同样是同窗,这郁高洛做得到,你就做不到了?你竟然如此不顾同窗兄弟之谊!”叶长凌直接道德绑架。
陈克瑾虽然素来机灵,但到底年轻,从未见过叶长凌这等蛮不讲理胡搅蛮缠之人。而且世人对读书人的人品要求极高,私下暂且不论,这种公共场合叶长凌道德绑架,陈克瑾还真一时反驳不了。
陈克瑾着急,沈天路沉默,毕竟三百两,说不定真的能救人。
“他是不穿裤子叶长凌!”就在这时,围观群众中一人将叶长凌认了出来。
顿时一片哗然。
沈天路顿时不犹豫了,就连一直好整以暇的郁高洛,此刻都有点迟疑。
叶长凌脸色骤然阴沉。
就在这时,陈四带着得到消息赶来的宋金福到了。
“凌少爷,凌少爷!”宋金福挪动着胖胖的身.体挤到叶长凌身边。
“拿三百两,给我这三个新鲜出炉的徒弟。”叶长凌瞥了眼刚才喊出那句话的吃瓜群众,后者察觉不好,立刻溜了。
“陈四,把那个人给我请到叶府来。”既然是穿的是普通短衫而不是长衫,就别想这么轻易跑了。
宋金福乐呵呵的掏银子。
“明日去我府上报道吧,哦,对了,带上那个要病死的杨文栋,没道理,你们拜我为师了,这个拿银子的家伙什么都不做。放心,叶府有钱,棺材管够。”
叶长凌说完这句话,宋金福的银子正好放到了沈天路的手中。
“公子,收好吧。”幸好他听到是凌少爷要银子,多带了一些,宋金福如是感叹。
叶长凌骑马,直接扬长而去。
……
天香楼。
乃是顺天府十分有名的酒楼,雅间,楚辰熙正在布菜。
按照楚辰熙的身份,这个世界上当得起他布菜的人没几个,不过叶长凌有心事,压根没有发觉。
不穿裤子?
叶长凌还记得那句话喊出来的时候,围观群众全都下意识远离了他一步。
看向叶长凌的目光,叶长凌痛心啊。
他怎么就没穿裤子?
叶长凌百思不得其解。
“长凌可是在想秋猎一事?”秋猎回来之后,永嘉帝大怒,下旨彻查,然而很快又不了了之。最后竟然查出是六王生母身边的宫人指使。
那宫人在六皇子生母生前受了不少恩,然而六皇子生母死因成迷,那宫人认定是先皇后下的毒手,是以决定报仇。
宫人在认罪之后便畏罪自尽而死,继皇后失察,被永嘉帝狠狠饬责一遍,连同六王、七王以及一众人员在内,如今都还在闭门思过呢。
雷声大雨点小。
看似严厉,实际上不疼不痒。
楚辰熙已经预料到了,所以倒也没说什么。
“呵呵,这事没完。”叶长凌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咬牙切齿的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旧故事线与新故事线是并行的233铺垫也终于都铺垫上了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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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道人
就在叶长凌与楚辰熙青梅煮酒的时候,郁高洛这群人还没有散去。
陈四在叶长凌飞身上马之后,就立刻跟上了叶长凌,而宋金福却留了下来。
作为叶长凌的爪牙,或者说自认为是叶长凌的爪牙,宋金福觉得自己有必要看着这几个穷鬼,免得他们拿了银子跑路。
他家凌少爷什么都好,就是太心善,太容易相信别人了。别的土包子把这些这些读过几年书的酸儒捧上天,但是宋金福却是知道,这些读书人,心眼特别多,他之前就吃过亏。君不见历代考上进士做官的书生那么多,出了几个好官?
凌少爷心善,自从叶长凌帮扶他们宋氏之后,他们绸缎庄是日进斗金,而且因为背靠叶长凌,如今京城谁人不知叶长凌背后是五王爷还有太子殿下,特别是五王爷,那可是真正凶神恶煞的主儿,而京西矿山就是凌少爷与五王爷合营的。
自从给凌少爷办事之后,时长来店里找茬儿的官爷、地痞,见了他也得喊一句金福兄弟,与相熟的大掌柜们一起,也都是酸溜溜的来一句“宋兄,今儿又在哪里发财啊。”
地位直线上升。
舒坦啊。
是以让宋金福更加坚定成为叶长凌爪牙的想法。
当然宋金福怕郁高洛这几人跑了也不仅是因为银子。
其实京中盛传的那几条传言,他也听说过。
毕竟是事关凌少爷,绝对不是他有所好奇。想到那传言中香.艳的内容,宋金福忍不住胖脸一红。
宋金福觉得那传言完全是胡说八道,若五王爷真的跨下那个人十分惊人,凌少爷那样的小身板,怎么可能受得住,又怎么可能再去找太子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