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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报应就是我——by夜幕下的卡多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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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兽人雌巫(7)
  森林里的橡子多得没法说,但总的说来,部落里所有人加起来也不到一百个人,产粮上不去是个要命的议题,所以宝宁根本就没打算第一年就让这些东西成为普及货物,他甚至准备从耕帐带回种子与种植技术之后再把货物推广成其他加工产品,毕竟他也不是全知全能,很多东西他知道有,但是如何去做还是需要尝试的,这橡子豆腐跟粉皮他会做也是因为碰巧罢了,但人生不会遍地碰巧,他也只能尽量达成自己能想起来的“碰巧”而已。
  在这个这个兽人世界里,人是要到三十五岁才算成年,而原主今年三十七岁,在他三十五岁的那年春天就接替了原来的大巫成为了新的大巫,也是在那一年的秋天,族长大莽因为部落里实在是人手不足,才拿着两头羊换来了两个奴隶。
  血河部落在草原上不算大但也绝对不是个小部落,只是勉强糊口还行,但是发展不起来,宝宁想的,是如何能跟耕帐那边示好,从奔牛兽人那边得到帮助。
  说起来都是看《动物世界》长大的,谁能不知道非洲野牛的厉害呢?即使不是肉食动物,但一群野牛,就算是四个雄狮要去动手也要掂量半天,不是对准小牛就是瞅准衰弱的老牛,就这,还怕牛群报复呢。
  走出了血河部落,两辆板车上放着大约一千斤盐,还有五百斤的橡子淀粉,一百斤的橡子粉皮,还有几个放满了橡子豆腐的陶罐,最后,宝宁找了一辆车爬了上去,带着他的两个随从,在车上安安稳稳的等着启程。
  “这一路上一定要保护好大巫。”大莽族长跟长老交代事情,“从这里到耕帐会路过甜水部落,他们跟我们一向交好,也许能一起走。”最主要的是,大莽族长的儿子在去年的发情期里被甜水部落的雌性给勾走了,虽然心里有点不爽,但是血河部落的雌性也勾来了好几个甜水部落的兽人,所以大莽族长也就只能这样了,而由于今年血河部落内部发生了阿鬣的事情,兽人们的发情期就没能过完,甜水部落那边都来问过两次呢。
  “这个我明白。”长老之前也觉得今年是受了诅咒的一年,直到大巫那天因为赶走阿鬣而向祖先祈祷之后才有了转机。
  盐在草原上是奢侈品,部落里其实兽人们靠着喝动物的血就能补充部分盐分,之后才是真正的使用大渔部落提供的盐,但是盐需要很多的皮毛跟兽骨来换,兽骨还必须是能做成武器的兽骨……这可真的是太难了。
  没有部落不缺兽皮,没有部落不缺武器。
  这回他们有了被命名为红花盐的新盐,就算是不能争夺海盐的地位,也能稍稍缓解下周边兄弟部落的压力了,而且,那些苦涩的果实磨出来的粉末还能弄出那么多好吃的东西来,说真的,要是能保存到冬季,就算天冷,他们能吃饱就能抗寒啊!
  长老这边想着,部落的队伍已经开拔,一路奔着中部的耕帐飞奔而去。
  耕帐之所以叫“帐”而不是“部落”,就是因为它不是像其他部落那样属于是很多种族的兽人加上雌性组成的,反而他们只有一个种族那就是奔牛兽人,而且这些牛非常的团结,也特别擅长劳作,最要紧的是,即使他们种族都是牛,但是他们战斗力强悍,又是素食性的兽人,所以在草原上他们本身就具有超然的地位。
  地位超然,人口又多,战斗力强,又不喜欢与外族争斗。
  于是,奔牛族的部落发展得就足够大,大到成为了草原上的交易中心的地步。
  说政治中心太扯,说权力中心又太假,反而是大型交易展销会,在耕帐举行就显得要轻松许多,部落与部落之间建立起联系,彼此之间不会因为交易不公平而争斗起来,而奔牛族则能通过这些交易来取得首先交易的特权——他们又不贪婪,不会独吞交易物品,所以不仅是草原上的兽人愿意去耕帐做交易,连密林里的兽人们也喜欢与他们交往。
  宝宁笑眯眯地看向耕帐的方向。
  真是个令人喜欢的种族啊!
  如果不是屁股下面的这辆破车特别颠簸的话,他都要开始唱山歌了。
  虽然唱歌跑调,但第一句他还是能坚持住不跑调的,至于后面的……那就随缘了,反正这个世界也没有正经八百的歌,比如说美丽的草原我的家,这歌的第一句他唱得就非常好嘛!
  哼着歌,旁边长老也听得很高兴,血河部落的战士们走得更快了,前面拉车的是部落里跑得最稳当的狼形兽人,宝宁大约是觉得既然有雪橇犬,雪橇犬又是由狼驯化而来的,也就自然而然的让狼人们试试,结果的确非常好用。
  走了一天,晚上休息的时候队伍吃的是粉皮跟战士们去打来的野猪,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到了甜水部落。
  不得不说,甜水部落要比血河部落小清新太多。
  甜水部落的巡逻战士显然是认识血河部落的人的,他们老远就变成兽形跑了过来,与拉车的两头狼蹭了蹭头,一转身就嗷嗷叫了起来。
  跟车的战士里也有人化成兽形,与那两个战士一起滚了两圈。
  这就是兽人们表示亲昵的意思了。
  这些兽人不是以种族聚集在一起的,反而是以雌性为基础,兽人们跟着雌性跑,以达到部落与部落之间的完美互通,不用打仗也能避免近亲繁殖,绝对是这个世界天道的神来之笔了。这也是为什么部落里会有原始的“三权分立”,而且这三个人还都不是世袭的,巫不能有孩子;族长的孩子会被别的部落的雌性勾搭走,而雌性孩子不能做族长;长老的孩子也是一样。这也是为什么距离相近的部落之间关系会很亲密的缘故。
  不是不想融合,是为了后代而不能融合。
  宝宁也考虑过这些,因为雌性是看不出原来父母的血缘的,再加上这个世界里死人很容易,所以以雌性为基础来交换兽人非常合情合理。而在原主本该有的世界线里,他是把部落变成了部落联合体来改变这个现状的——部落之间彼此靠近,用田地跟猎场隔开一定距离,等到了兽人发情期的时候再把人们聚在一起,按照部落来区分来历,然后雄性兽人跟着雌性走就好,这里再把族内自己消化的成双成对的小伴侣区别开,当然这种自我消化的伴侣则要看父母的来历,父母不在的就不能这么办了,大家还是要多多劝说的。
  所以说啊,改变了一个节点的问题之后,后续的所有问题都会出现。
  那个狂草部落真的是造孽了。
  但宝宁也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里还是等不到最后部落联合的——他毕竟只要解决掉阿鬣,以及类似阿鬣的兽人,等到天道判断不会再有类似问题了就可以离开这个世界,把身体还给原主了。
  至于原主之后的事情,那真的就要靠他自己了。
  就像是上个世界里的宁向红,她回来之后其实是有所有记忆的,但在斩仙台上,宝宁还是看见她做了原本世界线里做的那些事,甚至由于有记忆,所以成就更上一层楼。
  而这个世界里的巫宁会如何做,宝宁并不确定,他也只能尽力把血河部落发展起来,顺带将周边的亲密部落都圈到自己手里,这样除了给巫宁保障之外,他自己也需要在这个世界里感受到生存的艰难……即使凭借原主自身自带的资本他如果只顾自己是可以活得很好的,但如果仅仅如此,又何必过来生活这么一段时间呢?人,总要有个自我价值实现的勇气的。
  甜水部落的三巨头配置与血河部落是一样的,宝宁走进部落就有甜水部落的大巫水巫热情地把他迎到了自己窝棚门前。
  “真没想到这回是你跟着商队一起走。”水巫拉着宝宁坐下,笑嘻嘻地摸出几个烤得焦黄的蚂蚱递给他,“我们部落的商队明天跟你们一起走,我也跟着去!”
  宝宁面不改色地吃掉一个烤蚂蚱,说:“那我们两个可以一起做事了,还有,我打算先跟把我们的货物给你们留点,正好也是你们需要的。”
  水巫笑得很神秘:“什么好东西呀?”
  宝宁从怀里摸出一包盐来:“盐。我们得到一种特殊的盐,这样我们就不用跟大渔部落换那么多盐了,省下的兽皮兽骨可以自己用,是不是挺好的?”
  水巫一听眼睛都瞪大了:“盐!”
  由于不是秘密会议,周围的人听到水巫的叫声也跟着聚拢过来,同样的被“盐”这个字吓了一跳。
  “真的是盐啊!”甜水部落的族长用手指沾了沾宝宁手里的盐舔了舔,瞬间眼睛都瞪大了,嘴也长大了半天合不拢。
  血河长老也帮腔:“是啊是啊,我们带了这么多的盐要去耕帐集市换东西,你们也不用再去换盐了,多换点好保存的食物,等到来年就可以多生崽子啦!”


第21章 兽人雌巫(8)
  这是宝宁路上跟长老商量好的,他们不能吃独食,周边部落都是有血缘关系的,是天然同盟,而且……大家脑袋里还没有抢劫亲戚的概念,但是如果大家都在一起,那么抵抗抢劫部落的能力就会增强,所以这样做不但不吃亏反而是有好处的。
  说起来,兽人部落为了繁衍后代各自发展出了很多模式,如狂草部落的掠夺模式,如山林部落的走婚模式,再就是草原河谷部落的小聚集互通以及内部固定模式,当然也有其他各式各样的模式,林林总总,都罗列出来要成一篇调研论文了。
  血河部落选择的是草原河谷部落模式外加内部固定模式,这个模式的好处就是足够自由也足够稳定,掠夺模式毫无人性可言,全走婚模式不够稳定,而草原河谷模式跟内部固定模式就要好很多。所以,加上血河部落应该算起来周边的四个部落就是非常亲密的表亲部落了,在与这些部落交往的时候,总是不能太过自私的,太过自私就会失去天然同盟。
  失去同盟这种事,宝宁是怎么也不会做的。
  尤其是在见到甜水部落的人之后,宝宁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
  尽管现在血河部落也很弱小,要什么没什么,但是人多力量大,团结就是力量,这是从小就知道的道理,再加上……水巫真的是太可爱了!
  宝宁都没有想到,一个男人竟然能用“可爱”来形容,甚至是一个比原主还大了两岁的男人——即使是雌性,但本质上也是个男人啊!
  然而,在这个世界里的雌性本来就比兽人成年晚,兽人一般二十七岁就成人可以具备完整的生育能力找伴侣了,可是雌性却比兽人要晚十年才能成人,再加上雌性本质是部落的基石,而大巫又比普通的雌性要更加得到部落的照顾——似乎只有雌性可以使用魔法,而做巫才能触动魔法的这根弦,等到魔法成功,巫的寿命又会延长,所以各个部落的巫一般也要上百岁才算是一个“成熟稳重”的巫,而早期的巫一般都欢脱得不行,毕竟,他们的“阿大”是能变成动物的兽人啊,他们总是要受到一点影响的。
  水巫的阿大就是一个特别喜欢蹦跶的大灵猫,所以水巫自己也附带了灵猫的属性,虽然平时特别喜欢独处但却还是有着黏人的特征,“可爱”这个词在他身上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的。
  至于原主巫宁的阿大巨香则是水生的兽人,可以说无论多大的河里多大的鱼,只要他跳进去那就没得跑。在陆地上虽然他不能变兽形狩猎,但是人形的力气却是最大的,几乎不次于大莽这个猛犸象的力气,只是没有大莽的脑袋好,故而就只能屈尊作了战士主力——不过又有巫宁的阿爸去世了,所以他阿大巨香就又被再往南去一百里地外的毒泽部落的雌性给拐走了。
  宝宁看着天色渐晚,又拿出粉皮来教水巫这个东西怎么吃,两个人凑一起嘀嘀咕咕的,一点儿没有生疏感。
  当然两个人晚餐绝对不是粉皮,粉皮是甜水部落招待他们之后宝宁拿出来跟水巫做宵夜的。两个人都是雌性又都是部落里年轻的大巫,排排坐抬头看天,说话聊天又谈些部落里的事情,时间过得就是飞快了。
  “我就不知道最近怎么的,在使用治疗魔法的时候,总觉得有点不舒服。”水巫问。甜水部落也是个小部落,人口比血河部落还少,所以巫也只有水巫一个,他要是有不懂的事情大都数时候的确是跟原主互相通信的——派个猎豹兽人送信比什么都快。
  宝宁还没有正式感受过这个世界的魔法呢,之前为了造车的确用魔法把车轮子给黏合到一起了,但是这个感觉对他来说还是太新奇了,这种魔法,又有一种类似于沟通的意思……他觉得自己不像是在下达命令,反而像是在与两块木头沟通,让两块木头的分子结构贴合在一起。
  那么……治疗魔法呢?
  他伸出手去,与水巫手上的治疗魔法接触:“我觉得我们的魔法像是在沟通这个世界,那么你在使用治疗魔法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
  水巫皱着眉去回忆自己使用魔法的感觉。
  “大概是一种用力想要把伤口凑在一起的感觉,我的力气就像是忽然变小了似的,我得用力,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才能把两边的皮肉凑在一起!”他想了一会儿才拍着脑门,说。
  宝宁也觉得这是个思路,但也不放弃自己的想法,就说:“那咱们多试试吧,遇到需要治疗的时候就多去治疗,用魔法去感受伤口与伤病人的情况,然后看看怎么才是对的。”
  水巫猛点头:“嗯!我就觉得治疗魔法就比其他魔法好用!”
  确实,部落里受伤的事情太多了,治疗魔法也的确比其他魔法用得更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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