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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背景板掌门——by红梅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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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没有办法了,只能找浣花宗求助了,这已经是第五起了。”那个捕快对身边的捕快说道。
  “是呀,死法都一样。”他们也是被弄得没有办法了。
  吴莫莫开口问道:“我就是浣花宗的修士,你直接说明情况就好了。”
  捕快还有点不信,问:“你是修士?我怎么不信?”穿得花里胡哨,长相也普通,一点都没有仙风道骨的气质,说是村里的暴发户都有人信。
  雨莫莫感觉自己被侮辱了,自己穿得华丽怎么了?怎么就不像修士了?
  费雨拿出残月往桌子上一放,反问道:“你觉得我像不像修士?”残月发着冷冷银白的光,杀气凛凛,叫上费雨冷冷俊美的脸,太像了,仙人就应该长这样。
  无事他们对费雨道出了原委,受害人都是青年面子,好男色,不知道下手的目标是怎么选的,有文弱的书生,有普通戏子,还有江湖人士,甚至这次死去的还是修士,做案目标随机,就是单身男子。
  “又没有人见过画像?”吴莫莫忍不住问道,不可能不留下画像,凭空杀人吧。
  叫来掌柜,掌柜回答道:“还真不知道长什么样,当时那个男的靠在死者怀里,没有露出脸,还以为是个女子,身材骨架都比普通男子要瘦点,要不是你们说声音是个男人,我还以为是出来的小夫妻。”
  “自然是男人,男人和女人的声线是不一样的,我当时听到就是男子的声音。”吴莫莫作为演员,普通的男声和女声还是分得清楚的。
  “师兄,你说会不会是狐妖这样的?”一想到这个费雨就想到狐妖才会干这种事情。
  吴莫莫却摇头,狐妖杀人一般不可能把人吸城那样,他们更倾向于动物的进食,就和胡三娘一样,连血肉都不会放过。
  可是如果说是修士的话,应该不会杀普通人,普通人身上并无多少灵气给他采补,反而更像魔修的手段,高阶魔修也不会如此粗鲁的吧,吴莫莫也犯了难。

  ☆、第 50 章


  回到宗门,吴莫莫将这个任务发不了下去,很快就被胡一帆名下的一个元婴期弟子给接了,吴莫莫觉得自己还真是惨,去年盘点的时候遇到盗窃和贪污,喝个花酒遇到狐狸精,陪费雨和江晚月做个任务,遇到杀人越货的秦一和秦思思,等好不容易好了点,又被秦思思越狱,这把秦思思这个祸害解决了吧,出门买个花,让万花宫抢了小师弟,差点引起一场宗门之间的大战,害自己床上躺了几月,好不容易恢复了,下山吃个饭过个生日又遇到凶杀案,他感觉自己不会是柯南体质吧?到哪儿哪儿倒霉,哪里有死亡。
  “不行了,我感觉我体质有问题,不能再下山了,应该好好呆宗门里面,才能保平安。”吴莫莫打了个寒战,然后自言自语的说道。
  费雨被他的样子逗笑了,忍不住说道:“师兄放心,萧然可以元婴期的修士,对付这样的小妖怪不过是小菜一碟。”
  萧然是胡一帆名下的精英弟子,才一百岁就已经到了元婴,在修真界也算是很不错的资质了,在那个门派都是高手。
  “那是,萧然是你三师兄门下的精英弟子,长相又好,性格又好,确实很不错。”门派现在最能打,最厉害的弟子都在胡一帆的手下,因为其他的年龄都还小,月华就一个弟子,江晚月虽然优秀,但是毕竟年龄还小,还没有真正成长起来,费雨年龄也还小,还是少年,等他成长起来,还得等一二十年。
  “师兄,我也可以帮你的。”他也很努力,努力的学习,以后能够帮助师兄,不让师兄那么忙,那么累。
  “你还小,每个年纪有每个年纪做的事情,现在是学习的年纪就好好学习,不要想其他的。”费雨才十七,在现代还是高中生,就是一个未成年。
  然而这次却让吴莫莫有点失望了,萧然和几个师弟到了城里,先去城主府拜访了,然后带了一队人马,天天在城中巡视,莫说妖怪,连个色狼都没有。
  “掌门师叔,我们呆了十几天,对方都没有任何消息,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他们找了那么久,结果对方仿佛销声匿迹了一般,再也不出现。
  “寻妖盘有显示吗?”寻妖盘是天机长老发明的一种专门测试妖气和魔气的东西,上面带有特殊的阵法,一旦发现妖气和魔气就会转动,和罗盘一样。
  “莫非对方离开了?或者是用了隐匿气息的法宝?”修真界是有隐匿气息的法宝的,但是这种法宝可遇不可求,而且这种东西对修士来说很鸡肋,作为一个强大的修士,自然不怕人家发现自己是修士,可是这种东西对魔族和妖族就很有用,能够帮助恶妖和魔族逃脱修士的追捕,即使对方站在你面前,你拿着寻妖盘,你也发现不了,这就很奈斯了。
  而且上次被杀的是个修士,按理说应该会警觉的,说明对方可能真的隐藏了气息,就和凡人没有任何区别。
  “你先下去,我再想想怎么办。”吴莫莫觉得自己有点头秃。
  还没有想好怎么办,就被秦思思找上门来。
  吴莫莫看到秦思思就感觉一个头两个大,这女人不会是专门来克自己的吧。
  “思思小姐姐,你说说,你找我有什么事情?”绝对没好事。
  “我是找你,我的好友,就昨天被人害了,我知道你们再查那个妖怪的事情。”思思突然说道,脸上的表情还很难过。
  吴莫莫这就觉得厉害了,问:“你那个好友男的?好男色?”
  “是的,林风是我在散修联盟认识的好友,我们散修基本都是各自生活,有事才会联系,林风一直生活在月华城,在月华城有专门的住处,因为他是个断袖,其他人不太看得起他,所以性格有点孤僻,不怎么和人来往,他和我却聊得比较来,因为我不会看不起他,这次他邀请我倒月华玩,我们约好了见面,然后就发现他在住处被人害了。”秦思思这个人,虽然之前不怎么的,但是她天生有几分交际的才能,嘴巴又甜,和谁都能玩到一起去,所以在散修联盟里面也算得上人缘很好。
  “林风是什么修为?”吴莫莫问。
  “金丹,他年龄才五十,在散修里面算是修为很好的人,”就算在宗门也是不错的弟子,但是因为他是断袖,所以不愿意去宗门生活,哪知道遭到毒手。
  “既然是你散修联盟的人?为何不去找你们盟主处理?”吴莫莫问。
  “我们盟主说,发生在月华城的事情,应该由浣花宗处理,也是盟主对你们浣花宗的尊重。”秦思思回到说。
  吴莫莫被尊重两个字搞得有点开心,不得不说,这个花夕颜的老哥,花无衣情商很高,怪不得妹妹也那么优秀。
  “行吧,到时候我亲自去吧,你可以陪我去看看你朋友住的地方。”吴莫莫说道。
  

  ☆、第 51 章


  于是月华城多了一位吴老爷,为何叫老爷呢,因为他浑身散发着土豪的气质,说他土,他不认,这位吴老爷还是一位修士,据说是火神门的长老,吴老爷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是:“我爹是吴刚。我爹可是火神门的老祖,我爹一月给我五百灵石,随便我怎么买。”
  而且这位吴老爷挂在嘴边上的话就是:“修得好,不如出生好,我可是仙二代,我天生尊贵,像你们这种穷人是不能明白我这种土豪的痛苦的,走开你们这些该死的灵石。”
  最牛批的是这位吴老爷是个断袖,有一美貌男宠,这男宠生得英俊不凡,看起来年纪也小,让人不得不感叹一朵鲜花插牛粪上。
  最过分的是这吴老爷还对这么美貌的男宠不好,动不动就在街上说:“我告诉你,你再敢瞪我,我就把你卖南风馆去。”
  美貌男宠不屑的翻了个白眼,被吴老爷一把搂在怀里,说道:“小样,晚上好好伺候你老爷我,不然我就打你了。”
  身边还跟着一貌美小丫鬟,小丫鬟在后面很想给他一巴掌,但是为了角色入戏,还得配合某人的表演。
  “我跟你说啊,小思思,你说我爹为什么不多派几个人伺候我?最好来十个八个貌美的男子,”吴老爷搂着貌美的男宠,还想着能多来几个,简直让一步看到的百姓说:“渣男,有伤风化。”
  “修仙界还有如此的人渣,简直闻所未闻。”百姓显然被这个吴老爷的一波操作整得目瞪口呆。
  “回老爷的话,老祖说了,修仙不能太过奢侈。”十个八个,只怕你的肾吃不消。
  吴老爷不服了,说道:“我告诉你啊,我爹就是太过迂腐了,人生在世,及时行乐,”
  “是是是,你生来尊贵,天下的美男子都应该在你的身下。”费雨凉凉的接了一句话,师兄还演上瘾了。
  吴莫莫却摇头说:“你老爷我虽然风流但是不下来,不会做强迫人之事,我要的是人自愿,抢强民男这种事情我可做不出来。”
  不知道这个戳到了费雨的伤疤,他恨恨的捏了吴莫莫一把。
  “好了,小宝贝,老爷带你去买东西,什么丹药,灵草,法宝,要什么买什么。”吴莫莫豪气的说道,浑身写着人傻钱多。
  费雨都忍不住笑,这师兄太逗了,火神门名声都被师兄给败坏完了。
  秦思思凉凉的想:“什么玩意,买了还不是得退,自家的东西,装样子而已。”
  像吴莫莫这么高调,自然引起了城内的人的注意,断袖就断袖,断袖得如此猖如此嚣张的,除了万花宫那位泠雪夜,就没有其他人了。
  而城中最大的南风馆,早就注意上了吴莫莫,做这种生意的,也是要物色客户的,南风馆的男妈妈,早就盯生了吴莫莫,和手下的小厮说道:“去把这个吴老爷想办法请到我南风馆来。”
  “他身边不是有一美貌男宠吗?”小厮回答道。
  “那有男人不偷腥的,只是男宠,又不是夫人,而且他还是修仙的,那能一直守着一个。”像吴莫莫这种断袖断得如此明目张胆的,连男妈妈的也少见,他这里的客人,那个不是偷偷摸摸,生怕被人发现。
  “是,我明天就送拜帖过去。”他们早就摸清了客户的地址。
  吴莫莫现在住在哪儿,居然是林风的地址,秦思思担心的说道:“他会不会不上当,毕竟林风就死在这里。”
  吴莫莫却笑了:“这里地理位置这么好,还有一个聚灵阵,我不相信他舍得这么好的地方。我一个外来土豪,被房产中介骗了,买了凶宅合情合理。”林风住的地方,相当于现代的别墅区,风景秀美,依山傍水,是一处天然的灵气充足之地,林风还找人布了一个聚灵阵,很适合散修居住,都可以和浣花宗比较了。
  “师兄,你为什么非要叫老爷?不觉得别扭吗?”师兄看起来也就二十四五的样子,其实师兄长的一点都不难看,五官淡淡的,线条柔和,属于越看越好看的那种。
  所谓五官寡淡的人并不是丑,而是细看越看越好看,耐看的那种。
  吴莫莫淡淡一笑:“这才符合我人傻钱多的气质,你不懂。”
  “浮夸,太浮夸了。”秦思思跟了他好几天,每次都能被他所表现出来的傻气震到。
  吴莫莫被他这个浮夸两个字说道了心坎,想到陈奕迅的这首歌,当场就表演了一段。
  虽然听不懂,但是吴莫莫演绎得却深情,声音干净清澈,别有一种味道。
  “师兄唱得真好听,舞蹈也跳的好。”他太喜欢师兄了。
  吴莫莫以为他说的是上次在青楼跳的战舞于是说道:“那是当然,我喜欢各种舞蹈,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华尔茨。”
  费雨是知道华尔茨的,师兄跳华尔茨确实很帅气。
  “一派掌门喜欢这些,还真是少见。”秦思思还真没有见过吴莫莫这种人,脸皮厚,爱演,但是人品却没得说,连花夕颜都对他赞赏,要知道花夕颜可是个很挑剔的人。
  “这个房子现在是你们散盟的产业吗?”林风去世,他也没有家人,产业按理应该会回到散盟手上。
  “那是自然,吴掌门喜欢可以按照市场价买下。”秦思思回答。
  “当时候再说,这个地方还不错,偶尔可以来玩。”他到月华城来巡视产业的时候,可以来住住。
  第二天收到了南风馆的拜帖,吴莫莫笑了笑,心想难道鱼儿上钩了?
  “这个南风馆鱼龙混杂,确实是个藏身的好地方,而且受害者都好男色.”就跟现代的GAY吧一样,只是这里的关系不一样。
  

  ☆、第 52 章


  最大的南风馆,吴莫莫带着小丫鬟思思到了里面,立刻引来了围观,果然,吴老爷奇葩,逛青楼还带丫鬟,城中的断袖没有不认识吴老爷的,此人乃断袖界的楷模,天天消费于各种场所,大包大包的买,身边有绝色美男还装逼,天天骂,渣男到一定境界了,现在还来吃着碗里看锅里,让这人不得不说一句佩服。
  南风馆的装修和其他的青楼没有什么区别,按雅致还比不上春风楼,春风楼的装饰显得文雅有艺术气息,而这里,就比较偏华丽,散发着一股庸俗的味道。
  “吴老爷你来了,我还以为你不来呢。”男妈妈赶紧上前迎接,如看到什么财主似的。
  吴莫莫随意的扫了一眼,看到大厅摆着桌子,三三两两的男人,搂着穿得花里胡哨的男子,最让人受不了的,还是这些男的还涂粉,娘里娘气的,虽然现代演戏的时候男演员也要化妆,但是都是化得比较清淡,显得更好看,不像这个,拙劣的化妆技术,吴莫莫觉得有点受不了,然后说道:“我就在大厅,给我叫几个素雅的,不要这么艳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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