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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双肩包番外篇——by哈尼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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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怀瑾的脚步不停,同时也在考虑现状。逃出丛林困难重重,当务之急是补充水和食物。
目前他还拥有两包多的压缩饼干和一品脱多的淡水。为了留有体力,他再怎么省,剩下的食水也只够他再用上四天,因此他必须在四天内找到靠谱的食水来源。
丛林地大物博,食物倒不会难寻,水源却要费上些功夫,沈怀瑾已经做好了喝尿的准备。
来到陌生丛林的第四天。
日头西斜。
沈怀瑾矮身躲在几束灌木斜后方,握着匕首,目光紧紧盯着前方正在进食的兔子。
这头白色的食草动物虽被沈怀瑾称作兔子,却不是真正意义上人们所认识的兔子。它体型大约是普通肉兔的五六倍,短毛长尾,四肢是肉眼可见的粗壮有力,眼珠散发着代表着不祥的暗红色的光,最骇人的是,它的兽牙长约七八厘米,边缘处在日光照耀下竟能反射发光,让沈怀瑾不得不怀疑这头正啃着草的动物没准也会在食物缺少的冬季吃肉开荤。
这头“兔子”虽然看起来不同寻常,不过还不到让持有匕首的沈怀瑾害怕的地步。只是这种动物敏感、灵活异常,这两天沈怀瑾在附近已遇到过几次这种怪兔了,每每都在靠近之前就被它发现踪迹然后逃之夭夭。
怪兔数量众多,危险性也不大,非常适合现在的沈怀瑾捕猎。事实上,沈怀瑾现在也只配在这种动物上耍耍威风了,体型再大些或者凶猛些的动物他是不敢去碰的。
沈怀瑾没打算像前几次那样直接去追,他从上衣口袋中——为了灵活行事,他已将双肩包放在了不远处的一棵树旁——掏出了一把色泽艳丽的红果,这些红果树下的落果上普遍都有“兔子”的脚印,沈怀瑾猜测面前的动物一定很喜欢这种果子。
他将果子向怪兔的方向轻轻一扬。果子掉在中间的地上,发出几声闷响,果然骇得正在进食的怪兔立刻倒跳出两三米远。
对面很快发现了发出声响的不过是几枚果子——还是它最喜欢的朱果,当即松懈了些。它鼻子翕动了几下,由于沈怀瑾位于下风口又离它有些距离,因此它能闻到的只有面前朱果散发出的清甜的香气。
心爱的食物终于让这头动物放松了警惕,它朝着沈怀瑾的方向走近,边移动边低头去吞吃地上的果子。
猎物一走进他的范围,沈怀瑾当机立断冲了出去。对面的怪兔立刻抬头欲逃,只是距离太近没给它逃脱的机会。
电光火石之间,沈怀瑾一手对着怪兔的耳朵一抓一提,叫那怪兔四肢离地,在它拼命挣扎之前,另一手就握着匕首直扎进它的咽喉。
手里的猎物很快就不动了。
沈怀瑾拎着兽尸,快步走到附近一小坑边,他今天本来是打算用这红果做个陷阱来抓兔子的,谁知道坑挖到一半兔子就来了,才有了他刚才使计捉兔的场景。不过最终捉到了猎物就好,坑也不算白挖,可以用来掩埋血腥。
他手脚利落地去头、剥皮、挖出内脏然后将其扔进坑中,又摘了边上几片肥大的叶子裹住余下的肉。
兽血也被他尽数倒入坑中,他身上并没有药品,如非必要不想生饮兽血。
沈怀瑾将兽肉放到双肩包后,又回去将坑填得严严实实,确保隔绝了绝大部分的血腥气后,又照旧清洗了自己的双手和外套。
他这两天的临时落脚地就在不远处,沈怀瑾处事谨慎,也是不希望到时多生烦扰。
红果树就在附近,沈怀瑾顺路去采摘了一些回来。他这两天转过的区域内果实并不多,只见到一种红果和一种黄果,红果有鸟啄食的痕迹而黄果没有,因此沈怀瑾只敢摘前者来吃。他还没找到水源,这些水分充足酸酸甜甜的红果给他带来了莫大的帮助。
高耸入云的树林间,沈怀瑾行色匆匆地走过。
他很快回到了自己的临时落脚地——一个依树而造的小棚窝,其实也只是由树枝和宽大叶子搭起,沈怀瑾只盼望它能在天气不好的时候勉强起些遮风挡雨的作用罢了。
棚窝前是个火坑,前两天是用来生起篝火以驱赶夜里的野兽的,今天它有了新用处——烤熟沈怀瑾的第一头猎物。
沈怀瑾用他的折叠锯条锯了些树枝和柔韧的长枝条,做了个简易烤架,身边没有现成的调味料,他也没见到附近有可以调味的植物,索性直接将兽肉一穿,架上烤架烤了。
趁着烤肉的同时,沈怀瑾在心中复盘现状。
今天已经是他来到这个陌生丛林的第四天了。第二天中午他来到了这个临时落脚地,之后便开始以此地为中心向周围探索。第三天他找到了红果,第四天他猎到了兽肉。
从他能找到食物开始,沈怀瑾就不再吃携带来的食水了,现在他的包里还有一包半的压缩饼干和一品脱的淡水,这是他为突发事件预备的。
事实上,他现在最需要的还是水源。倒不是他急缺水分,而是他需要一个方向。
诚然,沈怀瑾有指南针,但是在不知道坐标的情况下,指南针也只能让他保持直线前进罢了,起不了更大的作用。
既然没个方向,他现在的想法是,不如找到水源,沿着水流走,幸运的话还能在走出丛林之前就遇到依水而居的人类。
当然,有水的地方意味着动物也多,这必然是一条收益与风险并存的路。
沈怀瑾虽然不认识周遭的植物,但他知道强渴水的植物的普遍性状,一般这类植物密集的地方不远处必有水源。
事实上,经过三天的搜寻,沈怀瑾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方向,但是距离有些远,当天可能无法回到他的临时落脚地,一想到又要在陌生的地方过夜,沈怀瑾难得的有些犹豫了。
兽油滴在焰火上发出的哔啵声拉回了沈怀瑾的思绪,原来思虑间兽肉已经烤得差不多了,肉香四溢,叫他也忍不住食指大动。他扯了几片宽叶垫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将烤好的肉放在叶片上,随后心疼地用了点水清洗了手指,边吹气边用手去撕烤肉吃。
虽说简陋条件下烤肉难免有生有焦,但大多还是烤得恰到好处,尝起来只觉肉质鲜美、嫩滑多汁,尤其还裹着一层油光,让素了好几天的沈怀瑾怎能不心动。
食材的完美弥补了没有调味品带来的不足。沈怀瑾又觉着烫又没法停手,吃热食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他还是三下五除二地吃完了小半的烤兔肉,剩下的大半只则被他裹回叶片中。
他又在篝火边新挖了个小坑,用块扁平石头从旧坑那儿铲了些热烘烘的灰过来,再将兔肉包放入灰烬中,打算留到第二日吃。
新坑就依着篝火,火是燃整晚的,不怕兔肉会凉。
进食时夜色已然降临。
摄入了大量的蛋白质,沈怀瑾浑身上下仿佛又充满了力量,他添了些枯枝在篝火中,以防它在夜里烧尽熄灭,随后手脚并用爬上了一边的树,照旧躺好。
月光被黑云遮掩,混沌又模糊,夜风吹过树梢,沙沙作响,缓慢悠长,像一首不停歇的、晦涩难懂的歌。
沈怀瑾闭着眼强迫自己入睡。
按照现在的情况,停留在原地就是坐以待毙,他沈怀瑾从不是怕事的人,不能就被两头野兽吓破了胆。
他得走,明天就出发,找水源!找新的路!

第3章 、银狼

来到陌生丛林的第五天。
沈怀瑾知道找对了方向,因为他已经能隐隐约约听到水声了。
按捺住心中的喜悦,他手持着一根长树枝,在小心地拍打了面前的低矮植物后才敢继续往前走。靠近水源的地方多潮湿,沈怀瑾担心这些矮生植物中藏着有毒的蛇虫。
继续行进三四百米后,沈怀瑾只觉豁然开朗,面前不再是无穷无尽的树木,而是出现了一条宽约四米的清澈溪流,溪边是绵延的石砾地,让前两日一直走在起伏的树根和潮湿的泥地上的人一踏上就感到格外踏实。在观察到四周并没异动后,沈怀瑾三步并两步地走到溪边。
面容俊逸的男人一刻不停,他拿出了包里的一卷线,绕出几圈来,在线尾处绑了一小块早上吃剩的兽肉,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其浸入水中。透过清澈的溪水,沈怀瑾能清晰看到肉块随波摆动。
观察了大约五分钟,沈怀瑾也没发现异动,反倒是溪流中央快速游过了一群大鱼。沈怀瑾眼睁睁看着大鱼游过,嘴里都有些馋了,只可惜现在也没合适的工具捕鱼,只得作罢。
确认溪流无异常后,他将肉块拎了上来,拆了以后将线卷回去放好,然后草草洗了把手,又拿出装水的塑料袋取水。
溪水清澈,顺流而下,在阳光照耀下波光粼粼,让沈怀瑾不由得想起细碎的钻石。
等一下!
为什么这片银白色的波光是在移动的?!
沈怀瑾反应到不对,立即拎着容器起身并后退两步,只见两道银光破水而出,冲着他的手便来,但在半空中就失去了力气,落在了石砾地上。
沈怀瑾定睛一看,地上的是两条大约一指宽两指长的银白色细鱼,此时还在石砾地上奋力弹跳,鱼嘴一张一合,能让人清晰看到里面密密麻麻的锋利的尖牙。
他很快反应过来,这是一批在水中捕猎的食人鱼,刚才那群游鱼便是它们的猎物!
瞧这尖牙,沈怀瑾暗自庆幸,还好他动作敏捷,要是被这鱼咬上一口,就算不去块肉也得掉层血皮。
在丛林中度过几天,气温明显要比一开始来的时候热上不少,他身上如今又脏又粘腻,原本想借着水好好清洗一番,谁成想这片丛林,连水中都是危险万分。
清洁是不可能了,幸运的是溪水清澈,而食人鱼只在某些时间段游过,沈怀瑾还是能趁着间隙取点水用的。
他收纳好了水袋,此时已是日薄西山,他不打算再行路,挑了块地便在原地生起火来。
夜色很快降临,沈怀瑾就着火光吃完了剩下的兽肉和一些提前采摘来的红果。如今他还剩下一包半的压缩饼干、两品脱的淡水(刚刚补充的)和三分之二包用宽叶包着的红果。就算他暂时找不到食物,这些东西也还能支撑他两到三天,何况他现在有充足的水源,实在不行还能冒着风险捕鱼吃。
不论如何,明天他都将循着新的方向,寻找回去的路。
第二天,沈怀瑾出发前特地看了看指南针,发现自己前进的方向是正西。
就这样,他沿着溪流又行进了两天。这两天中,他三次目睹凶猛的野兽猎食又悄悄躲开,还幸运地抓住了一只野鸡来填饱肚子,一路走来还算顺利。
今天有些特殊,沈怀瑾越往前走觉得迎面吹来的风越大,还带着一股新鲜干燥的、不像这座丛林的味道,他开始有些兴奋,加快了脚步,意识到自己或许很快就能走出这里。
果不其然,在往前奔走一段时间后,沈怀瑾凭借着优秀的视力,看到了远处无际的大草原。
逃出生天的快感让他喜形于色,抛弃了向来的谨慎,往前方赶去。
跑出丛林的那一霎那,沈怀瑾几乎是跳了起来,他正要呐喊一声发泄自己的情绪,然而在看到面前的景象时又生生憋了回去,第一时间矮身躲到了一棵大树后。
沈怀瑾小心地从树后探出脑袋来,入目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微风拂面,蔚蓝天空下碧波千里,所见辽阔壮丽。
草原的尽头不与天相接,而是一条绵延不断的山脉,相隔甚远都如此醒目,不难想象这座山脉本身有多高耸险峻。
令沈怀瑾警惕的并不是这些,而是草原上掠食者追逐猎物的场景。
十多头狼与豹在一头银狼的带领下闪电般冲入了兽群,那是一种外形类似牦牛的食草动物,短毛灰角,粗健的四肢。
牦牛们立刻扬起蹄子,四散开来疲于奔命,但掠食者们并不是简单地追赶,而是在追逐中有意识地形成了一个包围圈,逐渐用身躯将稍落后的七八头牦牛围在了一起。
领头的银狼飞奔起来仿佛一支穿云箭,银光闪过,几乎让沈怀瑾看见了残影。只见它猛地加速飞扑,一头强壮的牦牛便被冲倒在地。
眼前极富冲击力的画面再次向沈怀瑾展现了这个世界的残酷。在领头的银狼咬开第一头牦牛的咽喉开始饮血前,沈怀瑾掉头离去。
自然,他也没看到在他转身后,银狼若有所感般抬头朝着他的方向望去,一双竖瞳冷若寒潭。
沈怀瑾转身并不是因为见不了血腥画面,而是惊异于那十多头奇异的野兽。
令沈怀瑾感到奇怪的不只是狼与豹甚至能在一起捕猎,还有关于它们的体型。
没错,沈怀瑾见到的那十多头狼与豹之间体型相近,而且它们都比所猎的牦牛大得多。尽管因为距离问题,沈怀瑾无法更准确地估量出它们的体型,但明显要与他认知中的狼豹的体型相距甚远!
我到底来到了一个什么地方?
沈怀瑾重新退回丛林,这场残酷的捕猎让他心神震荡。这片大草原看起来也是毫无人迹,甚至还存在着如此恐怖的顶级掠食者,一切都超出了他的认知。
出于对草原上那些顶级掠食者的忌惮,沈怀瑾接下来两天一直生活在草原与丛林的交界处,尽最大的努力不让两边的“原住民”们注意到自己。同时他每天都会在相同的时间段去观察那些掠食者捕猎的场景,记下它们捕猎的范围。
通常野兽只会在自己的领地内进行捕猎,只要绕道而行,沈怀瑾就有机会避开这群凶猛的掠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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