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在不同的床上醒来——by南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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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随沈君回多年,所见过的美人儿男男女女不知凡几,可是,眼前的这个少年仍是让他感到惊艳,这人笑起来太漂亮了,眼尾弯长翘起,撩人的明媚纯净。
时笙自认已经尽力笑得很友好了,夏风眠那家伙说过只要他笑起来,他就忍不住想对他好,要什么给什么的那种。时笙也不打算管沈君回要什么,只要他能对他有一丝好感,肯停下来听他解释就好。
只可惜,对面的沈君回凤眸漆黑混沌,面对这样甜美笑容的攻势,只停顿了一下,便没有任何反应的的从时笙的身边擦身而过,只留下时笙一个人傻站在那里。
呃……
就是……很有脾气。
很不给面子呢……
呵呵……
阿龙在时笙身后很担心的看着时笙,生怕他受不了这个打击。
可是,时笙心大得很。
秦鸾在沈君回的小姨刚死不到一个月就嫁入了王家,就算后面作死的剧情还没有展开,时笙也明白他别想得到沈君回一个好脸。
预料之中的事儿。
沈君回虽然不理会他,可是,今天的机会难得,他一定得把握得住。
心里拿定主意,时笙便让阿龙拎了已经空了的放生桶,两人默默地来到引水河桥下。
“时笙少爷,咱们走吗?”
“不!等等!”
阿龙不知道时笙少爷要等什么,但是,时笙少爷说等那就等吧。
身后的阿龙不言语了,时笙的目光便落在了桥上的沈君回的身上。
只见沈君回正接过身后保镖递过来的放生桶,将桶中的活物一一倒入引水河,清俊的脸上神情肃然,薄唇微动,似是在念《僧伽吒经》。一举一动都说不出的赏心悦目,华丽矜贵,与周围恬静幽雅的水色融为一体。
真的是太帅了。
时笙心中的小人儿默默地流着口水。
是他的菜啊……
想他上辈子为了省钱,一路跳级上了大学,参加工作后,也是忙着赚钱,他死的时候,也不过才二十二岁。
正是青春年少,却没得一个男朋友。
只可惜,这么好的男主是有官配的,那个人形锦鲤今年应该也进了鼎西高中了吧?他记得和他一样好像是在念高一。
好像是高一(1)班的。
果然,优秀的人只和优秀的人做朋友。
“少爷,天快黑了……”,再不走,怕是要遇上晚高峰了。
车再好,该堵还是堵。
阿龙不无担心提醒道。
“再等等……”
时笙收了乱飞的思绪,给心中的小人儿擦了擦口水,收了花痴的心思,正经起来,目光一眨不眨地盯着沈君回,心里盘算着一会自己拦住沈君回,不知道沈君回会是什么反应?如果根本就不理他可怎么办?
看刚才沈君回的模样,就是一幅很不想理他的样子。
正胡思乱想间,时笙就见桥上的沈君回已经做完放生,就要下桥,打算离开了。
时笙立刻窜了出去,急走几步,将人堪堪在下桥口处拦下。
“沈少爷,我妈妈并不是小三上位,也没有气死王太太,那都是流言。”,时笙站在沈君回的面前,飞快地说道。
他怕他不直接点出来意,沈君回根本就不会理他。
不过,时笙还是低估了沈君回的冷漠,哪怕他已经听到了时笙的解释,他的脚步也没有半刻停顿,直接越过时笙就要离开,清隽冷白的脸上没有半分动容。
时笙一看就知道糟了,哪里敢让沈君回离开,下意识地就想一把抓住沈君回的胳膊想要阻止他离开,结果,可能是动作太猛了身子受不住,眼前一黑,整个人就一头栽向了沈君回的胸膛。
沈君回的保镖下意的就要出手将时笙拎出来,他是知道沈君回不喜欢让人碰到自己的,刚伸出的手却在一半儿时停了下来,保镖瞳孔微缩。
他家少爷被时笙抱了个结结实实,却没有在第一时间将人扔出去。
以往那些个别有目的,想要对少爷投怀送抱的男男女女,哪个不是被少爷毫不犹豫地扔了出去,并附赠一个能冻死人的冰冷眼神。
时笙这边也不好受,两耳嗡鸣,眼冒金星,鼻端全是淡淡清冽的雪松味道,隐约知道自己闯祸了,“对不起!对不起!我头晕……我……”,时笙努力让自己站起来,天旋地转中摇晃,还不忘了向沈君回道歉,“对不起!真你别走!我马上就好……”
那摇摇晃晃、脸色惨白的样子,真怕他会站立不稳而摔倒。
沈君回冷然地站在那儿任时笙抓着他。
好在,时笙晕得快,清醒得也快。
等不晕了之,发现自己还抓着沈君回的胳膊时,时笙像被烫到了一般,猛地松开手,心中充满了懊悔。
完蛋了。
真是要命了!
他这身体多年亏损得厉害,稍微大一点儿的动作,都会引起眩晕。
沈君回会如何想他,时笙都不敢想。
会不会以为他是故意的?很心机?
时笙脸皮子直发烫,原本想要解释的话一句都说不出来,只能干张着嘴,手足无措。这回若是沈君回直接走了,他可真不敢再拦了。
原本时笙以为沈君回一定会气得黑脸离开,却没想到了耳边突然响起了沈君回的声音,“就算是秦鸾不是气死小姨的人,可是,她是在小姨尸骨未寒之时便嫁入了王家……”,声音没有什么神绪波动,低沉清泠。
“我妈如果不嫁入王家,就会死在时志远手中的……”,时笙一愣之后,急急解释着秦鸾的不得已。
“那又如何?”,沈君回冷着脸,声音无情得让人心底发寒。
时笙一噎,深吸了一口气,“我知道了。”
他本来也没打算只是卖卖惨,就能让男主把这一页翻过去。
“两年!”
“两年后,我们母子就会离开王家。”
“在这两年内,做为补偿,我会替你关注王维希。”
“王维希……”,说到这里,时笙眉头微皱,“那个孩子很可能有心理问题……”
这是时笙偶然发现的。
时笙可没忘记,王维希这孩子也是个小BOSS的,秦鸾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他弄掉的,可以说对秦鸾的恶意也是很大了。
他有意化解王维希的误会和仇恨,就想去王维希的屋子里找他聊聊,结果人没在屋子里,却让时笙发现了满屋子的画儿。
画上的恐怖、阴暗和压抑,绝对不是一个心理正常的七岁小孩能画出来的。
看着这些画儿,时笙隐约觉得这个孩子的心理可能出现了问题,若不加以关心,迟早有一天会出大事的。
这也是时笙求和的底气。
虽说,秦鸾和他都有着迫不得已,但不能否认的是伤害确实是有一些的。
在时笙的认知里,既然伤害了别人,嘴上说得再天花乱坠、痛心疾首,也赶不上实际行动的补偿。
看王彦祥对王维希的态度就知道,他对王维希毫不在意,也不关心。
若是将王维希的异常说给王彦祥知,说不定王彦祥下一刻就会送王维希去精神病院。
这个世间真正关心王维希的,应该就只有沈君回了。
否则,在书中也不会因为原主和秦鸾为了抢夺家产,绑架王维希,沈君回会那么愤怒的出手教训他们母子了。
他觉得这个一定能够打动沈君回。
果然,沈君回鸣凤眼微微眯起,审视地看着时笙,良久之后,才开口道:“我要看那些画儿……”
时笙知道沈君回这是同意了,心里顿时一松,点头道:“好。”
“我明天带给你……”
……
第七章
时笙回到王家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
王维希在房间写作业,王彦祥则在书房办公,只有秦鸾在客厅里,周围的沙发上摆满了崭新的衣服、包包、鞋子还有饰品。
时笙进去时,秦鸾正在拆着一盒包装精美饰品,从里面拿出一只……金灿灿的镯子,美滋滋地戴在手上左看右看,看见时笙回来了,特意伸出来给时笙看,“怎么样?好不好看?”
这只金手镯表面没有花纹,通体圆润,色泽明黄,不似一般金饰那般灿烂晃眼,竟是别有一番雍容高雅含在其中。
老实说,这确实是一只不错的镯子。
只是……
再不错,它也是只金手镯啊。
如果秦鸾戴出去,会被那些豪门阔太们嘲笑吧?
“俗怎么了?有钱时它是首饰,没钱时它就是钱!我就喜欢金饰!”,秦鸾媚眼斜飞嗔了时笙一眼。
她还不只买了这只金手镯呢……
秦鸾一指胡乱堆在沙发上的几个盒子道:“这个……那个……还有那个……都是金的!”
她一口气买了十几件。
时笙目瞪口呆地看着秦鸾拆开那堆盒子,有双尾鸳鸯镯、金藕莲花簪、福寿空花金链……甚至还一顶一公斤纯黄金凤冠,时笙看标签……五十万。
那凤冠做工精美,奢华贵气,凤翅九尾层层叠叠,每层翎羽都为薄金片,栩栩如生,简直像一件艺术品一般。
秦鸾也喜欢那些昂贵的珠宝手饰,可是,出身微寒的她,在心里还是觉得黄金最让她有安全感。若是有一天王彦祥不要她了,光这些金首饰就够她们母子生活一段时间的了。
“你今天不是去上太太班了吗?”,时笙奇怪地问,“怎么还有时间去购物?”
秦鸾挥手叫来了女佣,让人将这些东西送回到她房里,没有先回答时笙的问题,而是,拉着时笙先去吃饭。
“还没吃饭吧?我特意让厨房给你做了你爱吃的……你这是上哪儿去了?”,秦鸾一边拉着时笙往餐厅走,一边不停地絮叨着。
时笙已经是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子了,都高一了,秦鸾是很开明的,更何况,儿子也都托阿龙告诉她,他晚上有事儿会晚点回,她没什么不放心的,问时笙去哪里了,也是随口问一下而已。
想着是不是第一天入学,认识了新朋友,和新朋友玩去了。
时笙一边吃着饭,一边将自己今天去放生的事情说了,只是隐去了沈君回那段儿。
“怎么想到去放生?”,秦鸾一边给时笙夹菜,一边奇怪地问道。
母子两个就是往常一样,在饭桌上边吃边聊天。
王家的食不言,寝不语不适合这母子俩。
餐厅里的佣人们都束手垂立,不言不语,像没听到一样。
“没什么……就是发现今天是佛诞日,祈一下福……”,时笙随口含糊了过去,“对了,你今天的太太班上得怎么样?”
时笙随手夹了个龙井虾仁,清脆甘甜,手艺真是不错。
看样子,王家的厨子还是会做中餐的嘛。
一说到今天的太太班,秦鸾很明显兴奋起来,“我在里面认识了一个朋友—陈太太。她家是做矿产的,前段时间家里的煤矿里挖出了金子,资产增值了百亿……我今天就是和她一起逛的街……”
秦鸾没说的是那些金店的老板都认识这位原料供应商家的富太太,做为富太的朋友,她跟着借光,这些金饰她几乎都是用成本价买下来的。
当然,秦鸾也不是小气的人,转手也送了那位富太太好几个名牌包包。
两人都是刚刚进这个圈子的,都是没什么底蕴的人,两人一同被太太圈排挤,对于上流社会的社交礼仪更是一窍不通,这才都来报这个班的。
境况相同,难免同病相怜,两人也都是爽快的性子,倒是处的不错。
时笙吃惊于陈家的天降横财,同时也高兴于秦鸾交了个新朋友。
秦鸾是吃过饭了的,但是,也喝了一碗燕窝羹。
一是为了陪时笙;二则是为了美容养颜。秦鸾深知自己今天能嫁入豪门,完全是因为她长得够美够艳。可是,不管她多美,她也都三十多了,正从一个女人最美的时期转入衰败期。
她自己的问题,自己清楚。
虽然,整体皮肤的底子还好,可是,随着年龄的增大,皮肤越发地暗淡、干燥、不够紧实,根本不敢素颜。晚上,她都是带着裸妆睡的,而白天她则需要化大浓妆,才能艳光四处,而化妆前她需要大量的补水,才能让整个妆容服贴。
这一直让她忧心忡忡。
美貌对于她这一个低学历却又已三十岁的女人,是比她生命还要重要的东西。
为此,秦鸾每天除了衣服、饰品、包包之外,买的最多的就是化妆品和保养品。
立求外敷内养留住美貌。
为了身材不发胖,秦鸾没让佣人在里面放糖。
那味道自然就没有那么香甜,淡而无味却又滑滑腻腻,秦鸾几乎是皱着细眉喝下去的。
时笙坐在对面看得清楚。
有的时候,女人们真是为了美貌真的是什么苦都肯吃。
时笙吃饭的手顿了一下,他记得书中秦鸾最后被赶出王家时,狼狈落魄,眼角爬满皱纹,风华不在,站在王彦祥保养得怡、楚楚动人的白月光面前就像一个老了十岁的疯婆子一般。
时笙看了看面前艳光四射,正在认认真真喝着燕窝羹,努力想要一直漂亮下去的秦鸾,眯了眯眼睛……他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两年后,就算那个白月光回来了,就算秦鸾要离开王彦祥,也应该是从从容容的离开,只留给他们一个风华绝代的背影。
他记得功德系统的商店里一堆护肤品、化妆品、还有内养的保养品什么的。等一会儿他找找,看能不能找几样适合秦鸾的,帮秦鸾一直美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