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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大佬对我图谋不轨 番外篇——by顾是什么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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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现在安叙归忽然改了主意。
  “朕信了,你是妖精,你的秘密把握在朕手里,朕想让你生你便生,朕想让你死你便死。”
  男人的话让朝宋彻底松了气,他知道他赌对了,他可以活下来了。
  放松之后便察觉到了浑身的疼痛,朝宋现在很狼狈,他头上还顶着耳朵,男人还没有松开手。
  脚腕出被匕首划开的口子有些深,虽然血已经凝住不会再留出来了,但伤口暴露在空气里,也没有处理,一下一下的钻心的疼。
  他身子本来就弱。
  清瘦的背脊微微发颤,安叙归顺着看下去,瓷白的脚腕上一道血痕。
  那是他划上去的。
  把人腾空抱起来,瘦得有些咯人,朝宋猛的抬头想要挣扎,头顶的狐耳随着主人的情绪波动一颤一颤的。
  安叙归一个眼神看过去,朝宋就不敢再动了。
  男人把他放在床上,握着他的脚腕查看伤口,手心的温度让朝宋的脚腕发烫,但他又不敢抽离。
  良久无言,安叙归从柜子里拿出药膏,涂抹在朝宋的脚腕伤口处。
  朝宋觉得很不舒服,他想把腿抽回来,喃喃开口:“……我自己来。”
  可安叙归捏住他的脚腕力气很大,让他怎么也挣扎不开。男人硬生生的涂抹完了药膏,才放开朝宋的脚腕。
  等松开之后,被捏过的地方已经泛红了。
  他垂着眸子,不去看安叙归。
  男人忽然开了口,语速有些慢,一下下碾在人心尖上,眸子黑得深沉,“朕现在留你不死,希望你能安分守己。你听到的东西哪怕是说出去,朕绝对不会死,死的只会是你。”
  他眸子像是盯紧猎物似的,侵略性很强,这让朝宋很不舒服。
  “过来躺下。”安叙归拍了拍床上留给他的位置,声音淡淡的。
  完全看不出有对妖怪的恐惧感,正常人难道不都会害怕妖怪吗?
  显然安叙归不是正常人。
  他命令朝宋躺下之后,还从身后搂住了朝宋的腰,姿态亲密。
  “……你得乖乖的。”
  安叙归不允许朝宋把耳朵收回去,他一只手搂住朝宋的腰肢,另一只手覆盖在朝宋的头顶上,揉捏着毛茸茸的狐耳。
  他好像很喜欢这对耳朵,爱不释手。黑暗中眸子都紧紧的盯着朝宋不放,像是蛰伏的猛兽。
  可朝宋真的很不舒服。
  他不喜欢别人摸他的耳朵,耳朵是个很敏感的地方,会让他浑身战栗。
  被人死死的圈在怀里,弱点还把握在别人手中,安叙归手上有薄茧,揉捏着他的耳尖,时不时还摩挲几下。
  朝宋喘了几口气,脸色憋得潮红,:“……别别揉了。”
  他气息不稳。
  “为什么别揉。”听了话,非但没有退开,安叙归靠得更近了,脑袋几乎埋了朝宋的颈窝里。
  之前殿里燃的迷香药效虽然过去了,但朝宋发觉他现在变得敏感了,被男人拨弄几下耳朵就觉得难受了。
  他自足主张的把耳朵收了回去,眼底泛着些许水汽,蜷了蜷身子。
  “伸出来。”暗夜里,安叙归的声音很冷。
  他手中质感舒适的狐耳忽然消失不见了,掌心还留存着温度,但男人就冷了脸。
  他翻身把人压身下,眸子眯了眯,唇角呼出些热气了。
  安叙归揉了揉朝宋的眼尾,那里泛着红,还带着水汽。男人微微挑眉,眼底没带笑意:“不能揉,这就受不住了?”
  朝宋不应他,眼帘也阖上,又是无声抗拒的姿态。
  男人的目光往下移了移,滑过细腰停留在臀部,手掌顺势也握住了朝宋的腰身,眼底带着些欲念和玩味。
  “耳朵不可以揉,那朕想着,尾巴一定可以吧。”
  尾巴一向是动物比较重要敏感的地方,对于狐狸更是。安叙归就是故意的,他坏心思的忍不住想要欺负这个人。
  不,是这个妖精。
  狭长的眸子里含着暗芒,像是无底的漩涡般吸人,硬朗的轮廓小麦色肌肤,蔫儿坏的语气让人面红耳赤。


第117章 风华绝代(17)
  朝宋本来是不想理会的,但听了安叙归的话他猛然瞪大了眼睛。
  眼神有些惊恐和慌张,乌亮干净的眸子,格外的好看。
  “不行,尾巴更不可以摸。”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尾巴怎么可以露出来被人摸呢?朝宋想想都觉得难以接受,脸上发烫。
  他蜷缩着身子不看男人,就希望安叙归可以不再纠结着这个问题不放。
  但安叙归不会让他如意的。
  男人脸上阴沉下来,掐住朝宋的下巴把他的头抬起来,“你敢拒绝朕,连尾巴都不可以摸,那你还能干什么?朕凭什么要留着你!”
  安叙归在威胁他,朝宋知道。
  他玉白的指蜷了蜷,有些犹豫,很纠结。他不想让人玩弄尾巴的,可是安叙归握着他的把柄来要挟他。
  拧着眉头,清亮的眸子流转着光波,清润又透亮,像初春山涧融化的溪水。
  “想清楚了吗?摸一摸没关系的,不要惹朕生气。”软硬兼施,安叙归脸色缓和下来,搂住朝宋的腰肢,声音淡淡的。
  他的眸子深邃,带着点认真,有股威严的强势。
  朝宋被逼得没有办法了,脸埋进枕头里,露出蓬松雪白的大尾巴微微摇晃着,耳尖也冒了出来,在发丝中颤动着。
  “听话就好。”男人满意的笑了,伸手握住了柔软蓬松的长尾巴。
  指尖摩挲着,擦出一股股快意直上大脑,朝宋身子发颤,把自己深陷在被褥里。
  尾巴根被人握住感觉很不好,像是被人彻底操控着,浑身无力了。
  他被欺负得眼尾泛红,瓷白的脸上神色有些恍惚,尾巴不自主的环着男人的手臂,颤动的弧度都透着难耐。
  “喜欢?”安叙归看着窝在床上的人,浑身微微战栗,泛着淡红色。
  主人明明已经难受得修长的指扣紧了被褥,鬓边点点汗液溢出来,隐忍得发颤。
  可那摇曳的尾巴还不自主的攀附上来,像是在求着他继续抚弄。
  极致的糜醉景色,没人能体会到这种清冽与欲念揉杂在一起的冲击力。
  哪怕安叙归自认为见惯了美人,他此刻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翻涌。
  勾人是妖精的本能,安叙归信了。
  他把人带进自己怀里,下颚磨蹭着狐耳,手中的尾巴还没有放开,细细的揉捏着。
  “睡吧。”黑暗中他眸子里带着点血色,像是匍匐狩猎的野兽。
  不论安叙归睡不睡得着,反正朝宋是安稳不下来了。
  他自认为一向把自己的情绪隐藏得很好,可松开被褥之后,他喉间不由自主的溢出点呜咽来。
  双腿还在颤,眼角被逼出点湿润来。
  他以为安叙归睡着了,想把尾巴抽出来。可他一有了动作男人的手就开始收紧,又有了动作。
  揉捏得他根本没有力气,朝宋喘着气,声音里带着点呜咽:“……不要揉了,我尾巴该收回来了。”
  “为什么?不是睡不着吗?”男人抵着的肩,声音从背后传过来,深沉又低哑。
  一整个晚上,朝宋被人死死的握住手心里,玩弄的动作不断。
  直到五更天,福临在殿外敲了门进来。
  殿里黑沉沉的,弥漫着淡淡的一股香气,有些迷乱的斑驳感。
  他走到离床前不远处,轻轻开了口:“皇上,该上早朝了。”
  好一会儿没人答应,福临有些疑惑,正准备着再喊喊,床幔里却传出点隐忍的极致的呜咽声。
  伴着点哭腔,婉转又欢愉,真真儿的听得人面红耳赤。
  随后男人的声音传出来,沙哑的,有些意犹未尽的不畅:“……让人进来吧。”
  福临这才挥了挥手,让殿外侯着的婢女们进来伺候着皇帝洗漱穿衣。
  期间福临头也不敢抬,生怕看见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红色的床幔是闭着的,可朦朦胧胧的却越是撩得人心尖痒。
  这是得多有兴致啊,才能从昨儿晚上到现在还没消停,那美人得折腾的熬不住吧。
  本来就身子骨弱,原先为了给他养病皇帝没碰他,现在这可不得了,一晚上就能把人给折腾的受不住咯。
  福临在心底盘算着,应该得多让御膳房炖点上好的补品,这朝美人身子骨养好了,皇上自然也就龙心大悦了。
  穿戴整齐,婢女们下去了,安叙归看了一眼床上,吩咐道:“让人好生伺候朝美人,昨晚他受累了。”
  “是,皇上。”福临应下去,男人才出去。
  朝宋其实并没有睡着,他听到了安叙归暧昧不明的话语。他明白这是为什么,所以不会有什么动作。
  男人明明没有碰他,却竭力营造出一副迷乱混沌的场景,让人误会。
  他为的就是迷惑敌人,让敌人放松警惕。
  可如今安叙归亲政,他是皇帝,有谁的权利能让他这么忌惮呢?
  朝宋想不明白,也不愿意再去想了。
  他说过了不想掺和这些事情的。
  身边没有男人威胁,他折腾了一夜精疲力尽,被窝里是安叙归身上的龙涎香,朝宋眯着眼睛就睡过去了。
  竹子知道他累了,根本没有进来打扰,等到中午快要用膳的时候朝宋才醒过来。
  他洗漱完头脑清醒了些,回想起昨夜那些混乱惊险的事情,他又是觉得庆幸又是觉得面红耳赤。
  现在尾巴根那里还在隐隐作痛,他真的从来没有遇到过安叙归这样的人。
  明明知道他是妖怪,还敢把他留在身边欺负,就不怕他会偷偷使诈伤了他吗?
  中午传膳上来,满桌的山珍海味,陶罐里炖的补汤油水很足,朝宋看了几眼就觉得没有胃口。
  要换成在冷宫那段日子,哪怕是一碗清粥他能就着咸菜吃下去,可现在嘴又养刁了,不喜欢浓油赤酱的,反而爱上了寡淡无味。
  随意的吃了几口,他就窝在殿里看看书,外面的天气还没有晴朗,空气里带着股潮湿的清香。
  若是在田间地头最能感受到春天的降临,这皇宫里包罗万象,却总归少了些特点。
  日子过得很快,这一日朝宋什么也没有做,就在封央宫里待着。
  安叙归听了低下的人汇报,没什么情绪,道:“继续盯着。”


第118章 风华绝代(18)
  “——皇上驾到!”
  夜晚,安叙归又来了封央宫,朝宋吓得手中的书都没捏稳,连忙站起来。
  今晚上男人没有折腾他,只是告诉了朝宋后天要春猎的事情。
  皇家围猎是每年都要进行的大型活动,秋猎是最盛大的,竞争激烈,春猎则有些踏青巡游的意味,更悠然恬淡些。
  “你只需要乖乖跟紧朕,其他的不用理会。”见朝宋神色有些不自然,安叙归道。
  朝宋点点头,没有说什么。
  安然度过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宫里都在忙碌着准备春猎事宜,后宫妃子皆可随行,大臣们也允许携带家眷,规模浩荡。
  围猎地点在城郊西山的皇家围场,区域很广,在那里投放了很多动物。
  这天天气晴朗,春风和煦,山里的野桃花含着花苞,粉粉的花骨朵儿下两片小小的嫩叶绿油油的。
  微风里带着花香,吹动柳条摇曳着曼妙的身姿。
  随行的人马浩荡,在山下扎了营帐,原本妃子们是每人一辆马车的,可安叙归搂着朝宋就进了自己的马车,一路上朝宋只能陪着他。
  “爱妃喜欢哪匹马?”简易的马棚里,一匹匹高头大马甩着尾巴,模样很俊朗。
  皇帝出门,身后随行的人乌泱泱的一片,朝宋被很多人注视着,他有些淡淡的:“臣不会骑马。”
  这是真话,从小他就身子弱,这种活动都是站在一旁欣赏的,也没人在乎他。
  “无碍,”安叙归牵着朝宋的手,“看看这匹马,它叫麒麟,很漂亮对吧。”
  一匹红棕色的马,四肢修长,很强健结实,它头细颈高,体型流畅均匀,确实是很漂亮的一匹马。
  察觉到朝宋的靠近,马儿嗅了嗅他,然后低着头蹭了蹭朝宋的衣袖,态度很温顺。
  朝宋觉得有些惊讶,这马看上去脾气并不好,但态度却是这样的温顺,他伸手摸了摸马儿的头。
  “麒麟。”
  “它也喜欢你。”这马的血统纯正,是小国进献的贡品,安叙归喜欢这马性子烈,便花时间驯服了,如今看来它很喜欢朝宋。
  这是从来没有亲近态度。
  “是吗?”朝宋也莫名的喜欢麒麟,可能是动物的天性,他能感知到麒麟的情绪。
  他在低头抚着马儿,安叙归就很纵容的站在身后,任谁都看得出来,男人很宠爱他。
  “父亲,这……当真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吗?”这人压低着声音询问,眼睛还盯着前面的两个人。
  魏尚书皱了皱眉头,冷哼道:“他连个男人都留不住,我们有什么办法。”
  魏尚书是魏美人的父亲了,魏家是皇城里的名门望族,世代为官,当今太后还是魏尚书的亲姐姐,是魏府的嫡女。
  魏美人作为嫡子本可以和父亲一样入朝为官,可他却一心只想嫁与皇帝,坐上那后位。
  从前魏美人还得宠便不说什么,可他愚蠢至极,居然被一个小国送来和亲的男人抢走了宠爱,魏家的颜面都被丢尽了。
  越想魏尚书的脸色越难看,他借口身体不适回去休息,懒得再去看这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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