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逼我吃软饭番外篇——by戏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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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两天就过去了。
这两天,秦鹤洲发觉了许多过往不曾注意到的事物。
许多早已被他忘却的陈年往事如一块破碎的拼图一般慢慢浮现。
他这才意识原来于不知不觉中,陆凌川已经喜欢了自己那么久。
在第三日的黎明破晓到来之时,他将获得一次重生的机会。
而这晚,陆凌川躺在床上辗转难眠,其实他这几日来一直如此。
凌晨三点多的时候,他掀开被子,从床上起来,翻开了床头柜上的那瓶褪黑素,伴随着药片的轻响,他吞下了半杯水。
凌晨五点多的时候,朦胧的光线透过窗帘的薄纱照射进来,天快亮了,窗外响起鸟叫声,陆凌川将脸埋进了枕头之中,终于睡着了。
而从始至终,秦鹤洲一直坐在床尾陪着他,等陆凌川进入了睡梦之后,他才起身离开来到了客厅。
凌晨的客厅显得格外孤寂,在客厅的尽头有个巨大的书柜,秦鹤洲百无聊赖地扫过书柜上的一本本书,直到摊放在底层的一本刻着“日记”二字的蓝皮书脊闯入了他的眼帘。
秦鹤洲的视线蓦地顿住了。
下一秒,从阳台吹来的一阵风将那本日记掀开,翻到了其中的某一页。
上面的黑色水笔字迹还显得有些稚嫩,日记的页面早已泛黄,字迹也开始褪色。
上面记的是陆凌川刚进入高中不久的某一天,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三年。
在那一页的开头,他写到“今天被高年级的几个人取笑了,他们把我围在篮球场,说我是‘娘娘腔’,还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或许我和他们是有些不一样......”
当时的他还差几个月才满十六岁。
陆凌川发育的晚,那个时候的他个子也不高,皮肤倒是很白,看上去平时就不怎么晒太阳,长得像个小姑娘一样秀气。
那会儿他刚发现了自己或许不喜欢女孩的事实,他难以想象如果把这件事告诉了父母会怎么样。
兴许他们会把自己当成一个笑话,又或许会让他接受某种心理治疗。
而少年人的心事根本无处述说。
在这种自我怀疑与自我否定中,他变得有些孤僻,不合群,与朋友的关系渐行渐远,再加之,刚踏入高中,进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陆凌川变得愈发不适应。
他的父母在物质上给予他最好的一切,然而精神上的陪伴却贫瘠得可怜。
这注定了他的开始不是那么顺利。
不过陆凌川长得好看,皮肤白,五官生得秀气,成绩优异,家境又好,即使他性格不合群、总是喜欢一个人呆在角落安地静学习,也很讨老师和女孩的子喜欢了。
但是这些喜欢对于一个不会应对的人来说,反而显得沉重。
而陆凌川在同性之间的人缘却变得越来越差。
他也想过要改变,却总是无从下手。
矛盾日积月累,最终在那一天的体育课上爆发了。
他们学校人少,体育课是按项目而不是年级和班级来划分的,陆凌川当时选了篮球,但其实他那时根本不喜欢打篮球,也不怎么会。
所以体育课的时候,只要老师不发现,他通常是偷偷带上一本书,坐在球场边缘看别人打,偶尔上场打也是洋相尽处,传球经常丢球,三步上篮变成十三步上篮。
久而久之,那群高年级的越来越看不惯他。
严格意义上来说,陆凌川很少影响或者妨碍到他们,但人就是一种喜欢排斥异己的生物。
陆凌川性格孤僻,总是干着不合时宜的事情,皮肤白,个子不高,还瘦,半天说不出一句话,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就足够让他们想讨厌他,或者想要欺负他。
甚至还有流传出了他喜欢男生的传闻。
那一天,天气很热,太阳很毒,再加之体育课的剧烈运动,人心愈发地浮躁。
陆凌川照常坐在树荫下看书,他看得很投入,以至于没有听见球场中央传来的“帮忙捡下球”的喊声。
直到面前笼下几道高大的阴影,陆凌川才后知后觉地抬起头,看到了滚到自己脚边的篮球。
为首的男生伸手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另一只手插着腰,一脸的凶相,
“你TM是聋了是吗?”
陆凌川愣了一下,他眨了眨眼睛,说:“我刚才没听见。”
“哦,”闻言,那个男生扭头看向他的伙伴,咧着嘴角笑了起来,“娘娘腔说他没听见。”
身边的人跟着他一起笑了起来。
他们的笑声很刺耳,他们把语言作为最锋利的武器,像刀子一样扎人。
下一秒,
那男生一把夺过陆凌川手中的书,“艹!在看什么呢?”
意识到手中的东西被人抢了过去,陆凌川蓦地一下站了起来。
那男生粗暴地翻了一下,发现是他们的数学教材,于是他嫌弃地骂了一句,“哦,娘娘腔就喜欢在体育课上看这种东西是吗?”
陆凌川沉默着没有说话,只是直勾勾地盯着对方手中的书,那个男生将书举得很高,那个位置他根本够不到。
他的这种反应似乎更加激怒了那个男生,对方嫌恶地看了他一眼,骂道:“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你TM是不是gay啊,恶心死了。”
闻言,陆凌川的长睫蓦地颤了颤,明明天气很热,但一股凉意却从他的脚底升到头顶,就好像有一盆冷水迎面浇了下来一般。
他明明什么都没有做,但他的存在本身似乎就是一个错误。
想到这,他的头愈发地低垂下去,像个鸵鸟一样躲在自己的壳里。
阴影逐渐逼近,那几个人将他团团围住,“下次不要再出现在我们面前,碍眼,懂......”
而就在这时,
“艹!”
那男生忽然发出一声惊呼,一个篮球砸在了他的后背上。
他立即愤怒地转过身左右张望,“谁不长眼睛啊?”
陆凌川顺着他们的视线望去,在耀眼的阳光下,少年高挑的身影蓦地闯入了他的视野。
“是这篮球不长眼睛。”
对方低沉的嗓音中还夹杂着隐隐笑意。
陆凌川知道他叫秦鹤洲,因为他们是一个班级的,只是因为刚开学没多久,再加之陆凌川性格内向,所以之前基本没有和对方说上过几句话。
秦鹤洲此时穿着一身利落的运动服,上面刻着他们学校的名字,他是校篮球队的。
他头上绑着白色发带,黑发因为刚才的剧烈运动而有些凌乱,个子又高,和这些个高年级的不相上下,看上去手脚修长。
秦鹤洲用腕带擦了擦额角流下的汗,在那几个男生愤怒的目光下缓缓朝他们走过来。
“你TM会不会说话,用球砸我,还不知道道歉?”高年级的男生显得很生气。
“说了是篮球不长眼睛,你让它给你道歉吧。”秦鹤洲微扬起下巴看着对方,嘲讽地勾了勾嘴角,随即“哗!”地一声夺过那男生手里的书,又塞到陆凌川手中,挡在了他和那几个男生中间。
那一刻,陆凌川眼前不再是那些人嘲讽的嘴脸,而是少年坚定的背影。
他很难形容这种感觉,这是这么久以来,第一次有人为他挺身而出。
“你TMD?”高年级的男生用手指着秦鹤洲的鼻子。
秦鹤洲直接挥开了对方的手臂,面无表情地看着对方,“你们要干嘛?”
即使秦鹤洲面前站着的是四个高年级男生,他的气势却不输对方半分。
刚才他练球练到一半,正准备中场休息,就见到隔壁半场的那几个高年级男生把陆凌川围了起来的这一幕。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们就是仗着自己年纪高、人多,明摆着欺负人。
秦鹤洲就是看不惯这种事情,而且陆凌川还是他同班同学,哪有让人随便欺负的道理。
这一瞬,气氛忽然沉默了下来,
那几个高年级被秦鹤洲的话给梗住了,让他们口头嚯嚯还行,又不敢真的动手,而且对方还是校队的,到时候万一叫来一群打篮球的壮汉,那自己怕不是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只能是愤怒地看着他,骂了几句。
见面前的人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秦鹤洲不再去看他们,而是拉起陆凌川的手腕,对他说了声“走”。
少年的手掌宽阔,骨节分明,掌心的温度很高,将陆凌川纤细的手腕整个握住,动作却很轻。
就是从这一刻开始,一种特别的情愫开始在他心中生根发芽。
当秦鹤洲转过身对他说“走”时,少年鸦羽般的长睫扫过眼帘,高挺的鼻梁和好看的嘴唇都显得格外生动。
陆凌川望着对方棱角分明的下颌线,只感觉心跳变得很快,比刚才被那群人围住时跳得还要快。
直到后来,他才明白那种感觉叫做“心动”。
就在这时,高年级男生看着秦鹤洲的这个举动,忽然嗤笑一声,“他要是gay,你和这种人呆在一起就不怕被传染?”
陆凌川在听到这句话后,瞳孔蓦地紧缩,脊背绷紧,如坐针毡,他没来由地害怕起来,害怕眼前的人在听到这句话后也会对他露出嫌恶的眼神,害怕他会突然松开自己的手,害怕他会对自己另眼相看......
但是,秦鹤洲并没有松开他的手,只是对着那个高年级的说了一句,“我看傻逼才会传染。”
随后没给对方反应的时间,拉着陆凌川径直离开了。
秦鹤洲拉着他一直走到了另外一个半场,在松开了陆凌川的手腕之后,见对方还是愣在原地没有动,他转过身,用手挡住刺眼的太阳,微眯起眼睛,看着陆凌川说道:
“怎么了?你是还在想他们刚才说的话吗?没什么好在意的,那群人就是故意拿人出气,不是你的问题,你不要难过。”
眼前的人就像只受了惊的小兔子一样,
秦鹤洲不知道怎么安慰人,他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只能是想到什么说什么。
下一秒,陆凌川微微抬起头,看向自己,眼神有些落寞,声音很轻,“可我或许真的和别人不太一样......”
气氛忽然沉默了下来,
就在陆凌川以为对方不准备再睬自己,眸光逐渐暗淡下去的时候,眼前笼下一道阴影,少年朝自己走近了几步,站到了自己面前,
秦鹤洲手中还抱着篮球,他看着陆凌川一字一句地说道:“你想想,人这一辈子其实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都是为自己而活的,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他们又懂什么?做你自己就好了。”
其实秦鹤洲也不知道陆凌川说的“不一样”具体指的是什么,但每个人肯定都有着他/她不合群的地方,就像有些人不擅长体育,有些人不擅长数学......
正因为如此,每个独立的个体都是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
陆凌川愣了一下,似乎在思考他的话。
但先前那股压抑的情绪却在这一瞬消散了,陆凌川的眼眸不再低垂,一举一动也不再遮遮掩掩。
见陆凌川的情绪似乎没有那么低落了,秦鹤洲朝他露出一个笑容,“要来一起打球吗?”
末了,他又补了一句,“不会也没事,就随便玩玩。”
原本不喜欢打篮球的陆凌川,望着少年俊逸的面容,鬼使神差地说了句“好”。
然后他就在秦鹤洲的面前,表演了一个十三步上篮。
陆凌川投完这个球,自己也感觉有些不好意思,耳朵尖悄悄地红了,随后他偷瞥了一眼站在栏杆下的秦鹤洲,见对方果然在憋笑,脸上也蔓上了一层薄红。
下一秒,
“没事,”秦鹤洲弯腰捡起球,指尖搭在下巴上,朝他笑了笑,“詹姆斯也会十三步上篮。”
见陆凌川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他拿着球走到陆凌川身边,“我可以教你,慢慢来就好。”
说着,他运起球向前跨了两步,身姿利落地做了一个标准的三步上篮的动作,伴随着“哐!”的一声,球进了篮筐。
...
从那之后,陆凌川不再自我否认,他开始学会接受自己,虽然他仍旧不是外向的人,但这并不妨碍他选择以自己最惬意的方式与人相处。
后来他当上了班长,承担起了各种责任,不再是当年那个沉默寡言的少年,变得越来越优秀。
而唯一让他不知道如何面对的便是他对秦鹤洲日益增长的喜欢。
在日记的最后他写道:
“他肆意张扬的模样永远印在了我的心里,怎么样都忘不掉。
从那一刻开始,我发现自己不再喜欢男生,
我喜欢他。”
日记后面记得很零散,几乎没有什么具体的内容,只是在高三毕业的那天,陆凌川又写道:
“我还是没敢告诉他‘我喜欢他’,但昨天晚上我可能喝多了,最后还是忍不住给他已经废弃的邮箱发了封邮件,不过他应该永远不会看到,或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字迹到这便戛然而止。
秦鹤洲在看完这些文字之后,心中漫上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愫,
当初帮助陆凌川解围本是他的无心之举,但却不曾想让对方记了那么久。
而陆凌川对自己的那份喜欢,让他的魂魄得以从阴曹地府重返人间。
更重要的是,在穿越的四个世界和成为“鬼魂”的这三天中,秦鹤洲意识到了自己曾经错过了一份真挚的感情。
但是现在他又得到了一次机会,使得这一切可以重新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