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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敌发现我是魅魔后——by非非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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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敌发现我是魅魔后[穿书]
  作者: 非非非非
  文案
  路加一朝穿成书中的反派小王子,高傲嚣张的废物美人,唯一的优势就是手握男主的奴隶身契。
  日后男主将受封教廷圣骑士,最后夺权称王,把小王子囚禁在高塔中孤苦终生。
  知晓未来走向,弃暗投明抱大腿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路加笑了。
  让他屈居人下?绝无可能。
  既然做了王子,为什么不挥霍一把顺便抢个王冠玩呢?
  驯服高贵圣洁的骑士为他这个无恶不作的反派所用,似乎是个有趣的挑战。
  *
  兰斯的父亲为国王所杀,自己则沦为小王子的奴仆。
  他应该恨他。
  但从某日起,那个曾百般羞辱他的小王子,却开始有意无意地向他“示爱”。
  “作为嘉奖,你被允许和我跳一支舞。”他骄傲的殿下说,“在我没喊停之前,不许离开。”
  漂亮的皮囊,蛇蝎的心肠。需时刻警惕他的诱惑,才不至于被花刺蜇伤。
  “如您所愿,殿下。”兰斯倾身投入旋舞。
  *
  登上王位后路加想要潇洒抽身,却被黑化的圣骑士反咬一口,软禁在古堡中。
  路加将恶翅翼和尾藏在背后,露出的犄角因羞恼而泛红。
  “你要怎样才不会把我是魅魔的秘密传出去?” 骗子咬着湿润的红唇。
  “——让我满意,陛下。”
  受:万人迷撩人狂反派魅魔王子(路加)
  攻:圣洁禁欲忠犬圣子黑化反咬(兰斯)
  注:双洁。受最初不知道自己是魅魔,不圣母。受恃美行凶,有少量被迫女装情节。
  内容标签: 强强 天作之合 天之骄子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路加(受),兰斯洛特(攻) ┃ 配角:阿芙拉 ┃ 其它:下一本《穿成病美人后宿敌追着我开屏》求预收~
  一句话简介:腹黑忠犬以下犯上
  立意:人不但要有高智商,还要有高情商。工作中的人际关系非常重要。注意到下属的情绪,注意到下属想要什么,是一个掌权者必须具备的能力。不能一味索取,还要有适当的赠与。对那些为自己无私奉献的人,要懂得知恩图报,懂得珍惜。


第1章 玫瑰喋血
  路加握着断折的玫瑰。
  在他攀折下来之前,这丛玫瑰一直在废园中疯野生长,利刺根根竖立,未被剪除。
  指尖传来刺痛,忽然间狂风大作,他将玫瑰花护在怀中,闭上了眼。
  风停下时,路加睁开眼,看到了“神”。
  “神”微微俯身,银月似的长发垂落耳畔,另一些披散在肩背上。薄衫收紧于腰腹,勾勒出优美的弧线。
  平静、温雅,这是路加对他的第一印象。
  第一眼或许会把他误当做神祇,但很快他身上粗糙的衣料便让路加否认了之前的猜想——这只是一个肖似神祇的凡人。
  地位卑贱?或许。他谦恭的姿势属于仆从对主人的礼节。而贫穷更是无须怀疑的。
  路加饶有兴趣地观察他。
  纤长的银白睫毛几乎遮掩了男子的眼瞳,但还是泄露出些微翠色。观察久了,才知道那双眼睛并非像他的姿势那般谦卑恭顺——他同样在淡淡审视路加。
  真正的仆人不会有这样的眼神。
  路加一笑,指间带血的玫瑰转动,本来要丢弃的玫瑰花,别在了银发男子的衣领间。
  银白被抹上了一缕艳俗的红。
  路加满意地欣赏自己的杰作。他将刺破的手指吮入口中,品尝到丝缕血腥味。
  “这样看起来顺眼多了。”路加舔弄着指腹,语声戏谑,“怎么样,喜欢吗?”
  手指玉白,流连在玫瑰色的唇舌间。这样的场面极易让人误以为,他不是在问玫瑰花,而是在询问对方喜不喜欢他的嘴唇。
  然而直面他的男子唇边的微笑丝毫未变,礼貌而疏远。
  标准得如同经书上面对恶魔引诱的圣子。
  “感谢殿下的恩赐。”他俯下身,姿势优雅。
  ……“殿下”?这是什么称呼。
  路加眼眸微眯。
  这或许是一场捉弄?
  据他所知,君主立宪制国家的那几位殿下和他这个终年坐轮椅、时刻需要医学看护的残废没有半点关系。
  他只不过被叫来继承一位远房亲戚的遗产,顺便替那位过世者修缮一下那座破旧到随便一碰就会散架的祖“宅”——
  路加眺向不远处那座残破的古老府邸。
  ——焕然崭新。
  他瞳孔剧烈收缩。
  为了看得更清晰,路加本能向前踏了一步。随即他意识到自己竟然不在坐轮椅,而是站立着的,惊讶之下,他双膝一软,向前摔倒。
  有人撑住了他的身体。
  从外人看来他似乎倒在了对方的怀中,实际上触碰到路加的只有一只手——冰凉坚硬,牢牢握在他肩头,支撑起了他全身的重量。
  “请小心,殿下。”银发男子平和地提醒。
  路加低下头,努力平复心中的惊骇。
  “放开我。”他尝试用自己的腿站稳,随即无情地拍开了刚才帮助自己的手,“你可以走了。”
  他迫切需要独处与冷静思考。
  男子离开后,路加在人来人往的玫瑰园中独自站立。园丁抱着异国的花木小步走过,俯身向他致意,又像害怕什么似的匆匆离开。
  那一阵风之后,腐朽的府邸回到了千年前新建的一年。
  在这一年中,废园刚刚开辟,喷泉从神使石像号角中喷涌,奴隶与仆从身着地中海风格的宽松服饰,衣袍在风中微扬。
  而他的双腿奇迹般地完好如初,无需轮椅便可走到任何地方。
  “他任职多久了?”路加问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男仆。
  “一个月,殿下。”男仆说,“一个月前陛下将兰斯交给您,您命他栽培园中的玫瑰,今晨玫瑰刚刚盛开。”
  兰斯——正式名就是兰斯洛特。
  听到这个名字,路加只觉不可思议。
  他踏着一级级石阶,走进府邸的主卧。这里的布局与现代他即将继承的老古董别无二致,包括暗道以及石缝间的青苔。
  他挥退了仆从,耳边安静下来。
  路加缓步走过壁炉,来到等身银镜前。火光跳跃,银镜中印出了少年模糊的倒影。
  略微卷曲的纯金半短发搭在额前,下面是灰紫色的眼睛,挺翘的鼻尖,以及锋利到仿佛能划伤他人的薄唇。
  脸色带着常年缺血的苍白,身形修长纤弱,还有锁骨上的红色小痣……种种一切,都与路加本人的身体没有区别。
  当然,除了这双健康的腿。
  当丝绸长袍顺着腰身滑落的时候,路加想到了今晨读过的故事。
  看守府邸的负责人将他安置在藏书阁中等候,百无聊赖之下,他呛咳着从灰尘里找到一份古旧的羊皮卷轴。
  它讲述了一曲血与玫瑰的英雄史诗。
  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
  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
  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
  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
  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
  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
  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
  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
  啊,真是绝佳的巧合。
  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
  ——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
  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
  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
  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
  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
  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
  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现在愿望实现了。
  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
  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
  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
  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
  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
  “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
  话音戛然而止。
  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
  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
  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
  室内落针可闻。
  “……”
  路加挑了挑眉。
  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
  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
  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
  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
  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
  “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
  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
  “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
  *
  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
  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
  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
  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
  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
  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
  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
  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
  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
  ——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
  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


第2章 妓馆行刺
  赤裸的脚踏在狐皮地毯上,皮肤与兽毛毯相触的细微声响,摩擦着室内两人的耳膜。
  路加期待着圣子主动撕下表皮,泄露出情绪的一刻。
  但兰斯的眼睛仍旧深邃而淡漠,即便剑尖划破衣袍,点在他的腹肌上,又顺着肌肤的纹理向上,落在心口。
  路加愉悦地发现,刀尖路过的那片皮肤难以察觉地绷紧。
  ——看啊,就算是这个人,也无法完全超凡脱俗。
  剑尖利落地割断了用以捆缚的红绳,兰斯略微一怔。刚才几乎与他脸贴脸的少年忽然离去,身前突然失去的温热让他产生了空落的错觉。
  路加将武器随意丢弃在桌上,翘着腿坐回了高背椅。
  是的,他是想杀了这个威胁……如果可以做到的话。
  与“诸神已死”的现代不同,这个世界里,在凡人生老病死的规律之上,还有无所不能的神祇。
  如果羊皮卷中所写内容属实,那么这片大陆所信仰的光明神就真实存在。从某种意义来说,路加的穿书或许就是对某种神迹的印证。
  而兰斯,未来的教廷圣骑士以及神王——光明神在凡世的代言者和摄政王,从出生起就受到了光明神的眷顾。
  让神选者死而复生不是什么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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