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敌发现我是魅魔后——by非非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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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原来我只和殿下认识了两三个月吗?感觉已经爱了他三辈子了=w=
*
写了一段?沙雕?情节,因为不符合正剧文风,就放在这里啦。
话说五十二名美少年各司其职,深得路加满意。
“他们可比我从前的仆人们贴心多了,兰斯。”路加边走边夸赞道,“又不会乱嚼舌根又不会偷懒——你看,这片地板擦得多干净?”
“是,殿下。”兰斯平和道。
他心里却想,当时杀死恶魔的时候为什么不小心一点别把庄园也弄塌,或者更过分一些干脆把整座庄园都毁掉——光明神在上,原谅他过激的想法。
总归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为自己搞来了一整座庄园的情敌。
兰斯认真思考着补救措施。
于是隔日路加一走进大厅,便被金碧辉煌的地板晃得睁不开眼。
真·干净到反光。
在他到来之前,兰斯用圣力清除了整片区域的灰尘,又细细修补了所有最细微的裂痕,让每一块地砖平滑到完美无缺,堪比最精密的镜面。
而过于完美的地砖总是格外光滑的。
路加被镜子一样的地砖一晃眼,本能向后撤了一步,又脚底打滑,“啪”地滑倒在地。
好在兰斯危急时刻抱住了他的上半身,才让他免于尾椎骨碎裂。
路加被他扯着两条胳膊,仰起脸发出了一声怒吼。
“——兰斯,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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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QAQ殿下吼我,是地板擦得还不够干净光滑吗?
路加(掀桌):干净到都能溜冰了!!
第38章 掌中鲜血
寻找海曼的真实身份是个艰难的任务。
这位作者从不在人前露脸,?也没有固定的笔名和身份,只是因为行文风格非常特别,每次发表新的作品都会被人迅速识别出来。
“至少确定了这是一位贵族,?或许还是一位小姐。”
路加坐在书桌前,享受着兰斯揉捏肩膀的服务。
兰斯问道:“殿下为什么觉得海曼是一位女性?”
“写小说令贵族蒙羞,?但写诗不是。贵族以写诗为荣,?献诗于国王以求得一官半职——除非那是一位女性。”路加思索道,?“所以她才要以假身份示人。”
圣国不允许女性担任有关王权和宗教相关的职位,未出嫁的小姐写些浪漫抒情诗彰显柔情倒还好,若是胆敢写严肃的叙事史诗,?那便要大事不妙了。
没人愿意娶一个被人嘲笑为“假小子”的贵族小姐。
如果海曼真是一位女性,?那么她一定会和想当教皇的阿芙拉成为知己朋友。
路加怀着欣赏想。
她们都是有勇气逆时代洪流而行的人。
欣赏归欣赏——路加找到她的第一个命令,?一定是停止更新那本该死的《媚上的男仆》。
“阿芙拉去了哪里?我今天早晨没见到她。”
“阿芙拉小姐和夏洛特小姐去了约克子爵的封地,?治疗子爵双腿残疾的母亲,殿下。”
路加满意地点头。
自从阿芙拉在角斗场上展露风头之后,?无数邀请信寄到了王子府邸,?恳求她为他们治愈顽疾。
路加帮她推掉了绝大部分的邀请,经过筛选之后,?阿芙拉选择了一部分人前往救治,其中既有贵族也有平民,她从未有一次失手。
从贵族的茶话会间路加偶尔听闻,那些获得新生的病人甚至会私下赞颂她为“圣女”。
“圣女”,不错的称号。路加想,由圣女来担任教皇就非常顺理成章了。
这就更需要一位能说会道的诗人,来为她做宣传了。
“把海曼的诗歌誊抄一份给我。”路加对兰斯道。
文字版本的长诗在当日傍晚就送到了他眼前。
每个人的字迹都是不同的。
兰斯的字迹出乎意料的隽秀,细看每一个字母的形状与字母的间隔都精确,如同现代打印出来的一般。
路加猜测他是和某位女性学习的写字,?或许是那位兰斯提到过的修女嬷嬷。
他仔细阅读了这些长诗,海曼的行文风格的确很特别,而且这种风格他有些眼熟。
——莫名像是,他穿越前阅读的那份羊皮卷上的行文风格。
路加心脏漏跳一拍。
巧合吧。
他很快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他的喉咙开始变得干渴。
算起来,又是七日之期了。
既然猎物就在眼前,路加不想让自己忍耐太久,以免最后变成理智全无的野兽。
他淡然地阅读着羊皮纸,嗓音与平日无异:“去取你的血来。”
身后没有动静。
路加愠怒地回头:“我说过,要‘提前’将血液抽送到器皿里,在需要的时候呈送给我。看起来你完全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兰斯静静望着他。
殿下语气凶得像一只准备扑咬鸽子的猫,脸颊却浮起浅粉色,眼睛瞪着他,明亮得像火焰与星辰。
“殿下,天气渐热,血液过早离体可能会影响质量。阿芙拉小姐今早就离开了,我没有找到机会请她帮助我抽取血液。”兰斯诚恳道,“很抱歉,殿下。”
有理有据的辩驳。
“那么她什么时候回来?”
路加不希望自己失去理智,不希望自己又做出些丑事——毕竟对于魅魔来说,亲吻可比血液美味得多了。
“我不知道,殿下。”兰斯垂眼道,“不过阿芙拉小姐临走前说,她今天可能会回来得很晚。”
他隐瞒了十分钟前听到小姐们的马车抵达王子府邸的事。那时殿下大概在认真读诗,并未注意到细微的声响。
“你去她那里取器材。”路加尽量耐心,“我帮你抽取。”
时间还有很多,他用不着着急。
那些器材是类似于现代针筒的抽血器具,使用后只会留一个难以察觉的小圆点,血液也不会四处飞溅,弄脏他的地毯。
这无疑是比粗暴地割一刀更隐蔽而且更文明的进食方式。
兰斯还欲再说什么,忽然耳尖一动。
门外好像来了什么人。
于是他道了句“是,殿下”,便转身向外走去。
“等等,”路加叫住了他,“贝洛克还在府上,我不许你私下见他,也不许你们有任何眼神交流。如果看到他就避开。”
“快去快回。”他催促道。
兰斯推门出去。
他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巡视,下楼梯时捕捉到了少女的裙摆在视线尽头一闪而逝。
他瞬间判断出来人并没有危险,而且也没听到泄露殿下秘密的谈话部分。
没必要再追,他还有更要紧的事做。
兰斯守在殿下卧室外的走廊里站了一会儿,算得时间差不多了,便故意放重脚步,抬步往回走。
他已经发誓守护殿下,不会再离开殿下半步,更何况是这种特殊时期。
“东西呢?”殿下果然不满于他的两手空空。
兰斯平静地说:“贝洛克·莫尔少爷正在我的必经之路上,很抱歉,殿下。”
路加只能退而求其次。
他拿起桌角的高脚杯:“把血盛到……”
话音戛然而止。
一股芬芳的气味扑鼻而来,只见兰斯正将染了血的剑插回剑鞘中,血液从他手腕的剑伤溢出,流满了整只手,滴滴答答地落下。
每一滴浪费在地板上的血液,都像是敲在路加心头。
他强装镇定地抓住高脚杯,挤开椅子走了过去,想要用高脚杯接住血液。
兰斯自然而然地去接杯子,然而杯子在交接时出了意外,再加上路加手抖,“嚓”地一声摔碎在地板上。
满地碎玻璃碴和点滴鲜血之上,路加抬眸睨了兰斯一眼,眸中紫意升腾。
“你今天的失误似乎有些多,兰斯。”
“非常抱歉,殿下。”兰斯微笑道,“我下次一定多加注意。”
路加轻哼一声,动作不紧不慢地牵起他流满鲜血的手,面露出挑剔之色。
只不过嘴唇在因渴望而轻轻颤抖。
“真不优雅。”他嫌弃地说。
然后吮住了那处剑伤。
为了迎接魅魔化,他特地换了一件宽松的露背长睡袍。很快恶魔尾从袍下探出,蝠翼也舒展开来。
路加啜饮着血液,双眸逐渐露出了痴迷的紫色。
兰斯注视着这双略显朦胧的眼睛。
恶魔的瞳色是血红的,而魅魔化之后的殿下瞳色只是加深,变成更艳丽的紫。
现在它们专注地望着手腕的血液如同望着情人,兰斯甚至为此嫉妒起自己的血液。
他引着殿下来到桌边,将殿下抱到桌上。
殿下抱着他的手腕,却忽然疼得“嘶”了一声。
少年眼中漫起水雾,舌尖像被烫了似的吐出了一小截,上面有一块小小的烧伤。
他吐着舌头,眼中带着怒意,神情像是在可怜巴巴的控诉,为什么好端端的食物突然反咬了他一口。
兰斯疑惑地看向自己的手腕。
未加处理的圣力流窜在剑伤上,皮肤光滑平整——他无意识地治愈了自己。
……是因为他在嫉妒自己的伤口吗?
正想着,兰斯的手忽然轻轻一颤。
湿热的舌尖触在他手指上,一点点舔掉指缝间残留的血迹。
殿下神色认真得可爱。
兰斯的手止不住地微颤。
他无法感受到痛觉,其它触觉也微乎其微,而现在,视觉和心灵的冲击连接了他的肢体神经,那触觉似乎舒服得过分。他意识到什么,默念起了经书。
等到最后一丝血腥也被卷入口中之后,路加才松开他,意犹未尽地舔着嘴唇。
“抖什么,我又不会吃掉你。”他掀起眼皮道。
他一直留存着几分理智,舔血这种事虽然和舔盘子一样不太光彩,但并不过分亲密……吧?
主要还是诱惑太大。
诱惑太大——兰斯也有着同样的想法。
此时殿下唇瓣染着艳丽的血迹,舌尖探出来一点点勾掉,尖牙若隐若现。
他不由想,如果此时亲吻殿下的唇,谎称“为殿下清洁”……会怎么样。
大概需要默念更长时间的经书吧。
“抱歉,殿下。”他垂下眼眸,“那是本能反应,我没有办法忍住。”
说罢兰斯便背过身去收拾地上的玻璃碎片,倒像是急于藏起什么一样。
不过路加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即便食用完血液,他仍有些蠢蠢欲动的感觉。血液只能果腹,味道比亲吻差远了。
而且……魅魔的本能告诉他,兰斯身上似乎还有什么佳肴等着他挖掘。
“对了,恭喜你学会了对自己使用治愈术。”路加坐在书桌上,“不过下次记得,不要在我用餐的时候使用。”
“是,殿下。”
兰斯神思不属地捡起碎玻璃,不小心在指腹上划出了一道细口。
他告诉自己应该治愈这道伤势,然而,像之前一样的奇迹却没有发生。
他还是无法对自己使用治愈术。
他能做到的,仍然只是有关殿下的欲望罢了。
*
魅魔化的一晚平安过去,次日,路加正式投入了“抓捕”海曼的计划中。
他吩咐了安其罗去寻人,并打算从妹妹这里获取一些情报。
新的医务室里,路加坐在旁边望着阿芙拉研究器皿里的液体,一会儿左腿搭在右腿上,一会儿又换过来。
扬着下巴,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什么事?”阿芙拉心里好笑,“说吧,我不会嘲笑哥哥的。”
路加斟酌着道:“听说,那本海曼的禁忌之恋的小说有了新内容。”
“我这里正好有最新版本,比原来的要甜宠得多。”阿芙拉笑着说,“我借给哥哥吧。”
路加噎住。他本来想打听些别的消息,没想到阿芙拉就这么直接塞了一整本书给他。
……封皮包的还是他上次用过的《日月经》。
路加抱著书,尴尬到脚趾扣地。
他找了一个确定无人路过、兰斯也不会从身后突然出现的地方,鬼使神差地读了起来。
海曼的小说笔触细腻绵柔,写的比那些恢弘的史诗差多了……路加心中批判,却止不住地觉得剧情酸爽。
然后他读到了这样一段新增的情节:
[贵族坐在高脚凳上,两脚悬空,攀着黑色的椅腿,如同蜘蛛攀附蛛网,诱捕他的猎物。
他扯着男仆的领结,将他扯到极近的位置,鼻梁几乎相撞。
“我不许你私下见他,也不许你和他眉来眼去,有任何眼神交流。见到他就避开,听到了吗?”
“为什么,少爷?”
他们呼吸相闻,贵族的鼻息喷洒在男仆脸上。
“因为我会嫉妒。”贵族微笑道。]
路加头皮发麻:“……”
他有种很强烈的既视感。
书中主仆与他和兰斯的身份地位、性格差距都很大,情节更与他的生活一点都不沾边——但这句台词,明明确确就是他和兰斯昨天下午说过的话!
路加立刻去找阿芙拉确证:“这本书是什么时候得到的?哪里来的?”
阿芙拉眼珠转了转:“早上书贩子寄到我这里来的。你知道的——流行小说总是传得很快。”
路加盯了她一会儿,似笑非笑道:“我明白了。”
他明白了——阿芙拉一定认识“海曼”,而“海曼”就在他的府邸里,还意外听到了他们昨天下午的对话,不自觉地化用进了小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