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的朕只想咸鱼番外篇——by栖无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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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寂静而暗淡,亮度将将好, 伸手就能看见两人紧扣的十指。
是军营中该起身的时辰,不过多久这里常规守备枯闷而紧张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纪筝从被子边缘露出一只眼,眯起缝, 在缝隙中观察着床边的男人。
明辞越刚刚晨练完毕, 站在一旁擦拭着上身, 几滴汗珠顺着腹部轮廓分明,深深浅浅的沟壑,经过疤痕, 向下处滑去。军队条件有限, 沿着两侧高扬流畅的下颌线条,他的下颚上已生了不少青碴, 但乌发仍是束成一丝不苟的发髻。
明辞越更换上了白色的中衣, 继而便是外面坚硬厚重的盔甲。
纪筝默不作声地看着, 想起了第一次见明辞越的那个夜,翌日清晨, 他依照人设要明辞越跪下替他更衣,玄色的龙袍袖角从明辞越手中抽离,不留情面地刮过他的侧脸,又想起了冬狩节的那个夜,他在镜中望着明辞越替自己披上那件少时的玄甲。
“过来点。”纪筝突然出了声,从被中伸出了一只手揪住了明辞越的衣角, 继而整个人钻了出来。
明辞越转过头,望了过来。
芙蓉帐暖,一夜春.宵,dong口阳.春浅复深,一倒一颠眠不得,朕还得为这将军着战袍。
行军床十分简陋,只有贴地的高度,纪筝跪坐在床上,一抬脸发现自己正对着明辞越的腰部,根本够不到上面的肩甲,胸甲。
就当他直起身子时,明辞越也细心地半跪了下来,方便他动作。
大燕的工匠技艺已达到了古时登峰极致的高度,但纪筝一边系着那些做工精细的甲片,一边还是不住在心中嘀咕应该再密一些,再厚一些。
他在帮皇叔系腰带,一双纤细的小胳膊伸直了,搂过那人精壮的腰,在身后摁上了搭扣,却懒懒得不想送手,“够不到,再过来点吧。”
明辞越依言照做,“够到了么?”
纪筝闷闷答:“不够。”男人身上的味道已然钻入了他的鼻息间。
明辞越又在他的怀抱里向前了一步,两人分离没多时的身体又贴.合到了一处,“够了么?”
“不够。”纪筝将头埋进了那味道里,长叹了一口气。
下一刻,明辞越分开他的双tui,夹在胳膊下,将他整个人抬了起来,向上颠了一下,抱在胸前,顶靠在了一旁的木支柱上。
纪筝退无可退,没叹完的那口气,尽数化成了细碎的呜咽,融进了晨风里。
一吻完毕,两唇分离。纪筝的腿环着他的腰,手搂着他的颈,低头望他。
明辞越的神色又沉了下去,静默半晌,“臣有一事,隐瞒圣上许久,原谅与否由圣上听过之后自行定夺,眼下也该是时候了。”
纪筝被他这话一提醒,又想起了那日顾丛云的古怪说辞,“我也有事想问你,虽然可能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
“报——西漠人全军来袭,几支小队已突袭到十里外!”
号角声骤然炸开,直彻云霄,将整个军营从夜色中惊醒,外面顿时脚步声,马蹄声,传唤声,声声惊响糅杂在一起。
明辞越的目色蓦地变了,转过头,冲着跪在营帐外吩咐道:“传令下去,二营骑兵急行军先行,全军即刻戒备。”
“是!”跪在帐外传话的年轻小兵声音还带着颤抖,得了令,转身就要跑,谁知步子还被绊得接连踉跄了几下。
明辞越闻声又沉声补充道:“不是突袭,没有意外,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那小兵又接连应了几声,连忙跑开了。
纪筝半句话没有多说,一整衣物,面色凝重,挣脱明辞越的怀抱。
“干什么去!”
纪筝不理会,顺手抄起已备好的他的那身军甲,转身往外去。
“回来!”
明辞越动作粗暴地拽住了他的胳膊,一把拉回,容不得他反抗,狠攫住了他下巴,逼他抬头张开口腔,气息蛮横地长驱直入,唇舌牙齿磕碰在了一起,血腥味即刻便满溢了出来。
明辞越眼底煞红一片,趁着纪筝缺氧喘息的瞬间,逼着他凝视自己,“这事没商量,你是皇帝,回去!”
他不等回复,也顾不上去听那隐约的心声,撩开帘帐转身离开,排兵布阵还等着他去安排,千军万马还等着他去指挥,没什么好犹豫的,更没什么可停顿的。
明辞越从军近二十年,经历过的,指挥过的战事大大小小加起来几百场,上阵杀敌与调兵遣将对于他来说已近乎身体的本能,机械性地重复,比起身体上的伤病,更多的应该是心理上的疲惫与麻木。
毫无疑问,明辞越本就是军事上的天才,他从不打无准备的仗,正如自己刚刚所说,这次所谓的突袭也根本不属于意料之外,按照之前准备的去做就好。
而他却又难得地紧张了。疾步在路上,他都能伸手触及自己心脏处传来的剧烈悸动,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手心早就渗出了一层薄薄的汗液。
仿佛回到了第一次临阵握住红缨长枪的时候,毛头小子,眼中还有对战场的炙热,血液在身体里横冲直撞。
明辞越也害怕,害怕自己再多停留半秒,就要经不住小圣上的请求,将他贴身带着,带上战场,让他与自己策马并驱,肆意冲撞,见识一番大燕阵势,金鼓晓战,杀气阵云的场面。但他又深知两人的身份任性不得,纪筝不是他,不是出生将门的粗糙贱命,刀剑无影,保护好自己的万无一失对于圣上来说,才更应是使命。
他不是没有看见,不是没有发现,少年人蓬勃的英气,自瞳孔,自周身向外野蛮地迸发,那是完全遏制不住的生长的本能,让人胆惧,也无限魅惑,无数次攫住明辞越的视线,让他根本移不开眼,让他即便已经困厄受制多年,一颗心在走入迟缓苍暮的半途中,下意识地张望靠近。
这才半年多,一洗曾经沉烂枯萎的气息,那人究竟变化了多少?
明辞越知道,用不了多久,再多给圣上一些时日,他就会在军务,国政各个方面完完全全超过自己。一只羽翼渐丰的雏鹰,张开翅膀的那天才恍然自己本就是天空的主宰,根本不需要其他鸦雀的领路。
形势紧迫,他不再多想,简单跟副将交代了布置,顺便嘱托他分出一支队伍将昨日刚到的黄士德一行人护送回去,做完这个他便直赴营地前方,按规矩,听到号角声,所有士兵应该不用发动,已经自发集结在那儿了。
而他刚一走近,便听到了那边传来一个清脆利落的声音,“所有将士听令——”
那个马上的背影,战甲紧缚在白衣之上,勒出了如杨树般坚韧挺拔的腰腹线条,有一滴汗珠沿着发鬓滴下,看得人半晌回不过神。
“你们皆是大燕的好儿郎,背井离乡,抛妻弃子,在这边疆吃沙子,挨风雪,抛头颅,洒热血,你们的所作所为,朕看得到,大燕看得到,你们的子子孙孙都会看得到。今日伤殒于此的,皆按五等功勋礼制厚葬,大燕会替你们赡养妻儿老母,每户每月五百钱抚恤,今日凯旋而归的,一律算军功,依军功大小封官赐宅,安居乐业。”
纪筝好似听到了明辞越靠近过来的马蹄声,从马上回过头来,一身玄色,生得俊美飒爽,意气无双,两人的目光相碰,是君臣同行的默契,更是爱人欲.望的炙热。他不回头地扬声道:“朕许诺,一旦边疆安定,你们皆可放下兵刃,回去家乡。如果不是有想保护的人,没有人想要战争,朕也不例外。”
明辞越闻此言,百骸为之一颤,紧接着他便看见,那乌泱泱的数万兵马齐跪下去,片刻的静默,继而连声高呼圣上万岁,战马啸鸣,声音震云之响,响至十里之外西漠人的战场。
他与圣上,一前一后,并驾齐驱,一同在玄黄天地间,俯瞰着这场声势浩大的朝拜。
紧接着,圣上又传唤他,“明辞越,此役朕只要赢,不要输。”
明辞越翻身下马接旨,撩袍俯首,同万千兵马一样,跪伏在那位少年天子的脚下。
九五之位,天地独尊,不过于此。
他一抬头便又看见了圣上眼中一闪而过的,狡黠的光,像是放完狠话,回味过来的余韵,用力之后脸上散着热的红晕还未消散,心底却又在小心翼翼地掂量,念叨,【皇叔,这样说……可以吧?】
明辞越淡然一笑,领命之后转身上马,“传令下去,营地我们不会再回,粮草我们带不走也不需要,全部烧掉,今日便是最后一役。”
……??
纪筝也没想到,他一个气氛组的,情绪上头,撂挑子说了只要胜仗不要败仗,明辞越还能跟他比着放狠话,说最后一战就真的最后一战,为了不留后路也不便宜西漠人,竟一把火将整个营地烧得干干净净。
也怪他来得时日不巧,明明是来押送粮草的,到最后差点成了拖油瓶。
他们来不及再装车粮草便不得不急着在护送下往回赶,为掩人耳目,避开零零散散的西漠埋伏兵,他们绕了不少路,速度比来时慢了不少,多挑了些小村落里经过。
这些村子人丁稀少,灾民流民甚多,皆是些曾经受过西漠部落的扫荡,眼下刚被收复,缓慢恢复中的。纪筝身上也带什么别的,只有些粮食是那夜未来得及卸车的,如今那边的最后一役如火如荼,这边便干脆一路走,一路安抚发放粮食,安抚流民。
来时用了近二十天,返时已快一个月,而在他们离开军营的第三日,那场“最后一役”便已毫无悬念地结束了,获胜是书里的结局,也是书外的。
除了少部分留在那打扫战场的,原本就属于地方驻扎的,其余精锐尽数随明辞越借路州县,走驿道班师回朝,而呈送捷报的传令兵更是快马加鞭,其实已比纪筝他们早六日抵达了京城。
可他临到宫墙底下又未能成功入内,莫名其妙地消声无迹。
这就导致纪筝刚回延福殿的那日正午,用过膳,心思重重地往榻上一卧,眯了眼半睡未睡,午梦中又出现原书中皇叔提剑夺位的可怖场景,外面却突然传来一声报,明辞越人马已过越云关,眼下就在京郊,递上回城请令,热热闹闹喜气洋洋地准备入城呢。
纪筝一个霹雳,从床上惊跳起来,“这么快,打赢了?”他眼中的惊与喜藏也未藏,那种小孩才有的,拆礼物时狂欢而不知所措的稚气下意识地流露出来。
的确,这本就算喜报,那侍从大约也还想讨点赏赐,便连连欢喜着应声暗示道,“谁说不是,王爷一声不吭就带兵往京城跑,跑得还贼快,我这一路通报过来,半座城的老爷大人都被他吓一跳,您说这藏着瞒着的,谁都不知道,瞧着像是在给谁备下惊喜呢。”
谁知这句话却像是一下子触了圣上的霉头,他还没坐稳猛地又惊跳起来,这次却是暴跳如雷,“放屁,你说谁带兵往京城跑,你说谁藏着瞒着,放屁!”
侍从吓得连连自扇着嘴巴子,跪退到一旁。
纪筝根本来不及处置他,一件明黄的中衣就要往外去,一种阴恻恻的不安感悄悄自心底滋生而出,那是那种潜意识里的怕,空落落的,却又像是被吊在半空久了,甫一落地的惶惶失落,不真实感。
回家了就好,凯旋了就好,没什么可担心的。
按照大燕的规矩,在外的将士如非得到传召而想要归京者,分三步,须有军报在先,详述战场或戍边的情况,军报抵达京城至少要满五日之后,则是第二封由军队主帅亲书的回城请令,待圣上批复回文后,主帅才可带领小部分人马,翻过越云关,抵至京郊,来到京城门口,递天子批文,由守城将士开城门迎归。
若圣上一日不批复,所有人便一律得待命关外,即便是凯旋,也不准靠近京城半步。
纪筝自然是不怎么清楚这些繁文缛节的,他只是下意识觉得这等好事来得太顺利,太快了些。
可担忧过后,即将与所爱之人重聚,共度往后余生的辛酸感又涌了上来。纪筝光着脚往外跑,临出门又被侍从宫女们给拦了回来,索性定了定神,从衣柜最底,拿出了那件暗红玄边的锦袍,仔仔细细,对镜打理好了鬓发。
这是明辞越离城之日赠送的那件,简简单单,上面有一对龙凤逐尾相缠。皇叔说过,穿龙袍,穿婚衣都是他的选择,做君臣还是做爱侣都可以是相处的办法。
红衣是大婚日的礼服,更是有喜事时要穿的颜色,但他却一直将其搁置在最底层接灰,仿佛永远用不到一般。
郎人骑马归来倚斜桥,他要给他最盛大的满楼红袖招。他要他爱的将军从此名垂千古,从此百岁无忧。
纪筝乘马车,秘而不发,颠颠簸簸往城墙边上赶,可很快路便走不大通了,千家万户的百姓全都自发地涌出了家门,将街头巷尾堵了个水泄不通,纪筝不愿兴师动众,只得一路被人潮裹挟着,推到了墙脚下,待他真正登上城墙,望眼城中全貌,才惊觉事情的古怪。
中间躁动不安的素麻灰色是民众,而两边悄无声息包抄围拢上来的玄色,正是守备京城的近万禁军,他们像是早得了风声,默不作声地集结起来,埋伏在此,犹如驱之不散的阴云。地上如此,正是天空中也起了云,拢去了午后燥热异常的日头。
守城将领一脸喜笑地上了城墙,陪同过来,“圣上亲自过来,当真是对璟王殿下呵爱有加,您批复的回城令王爷刚刚派人交到了守城处,放心便是,侍卫们已经准备就绪,拉开城门,迎将军光荣归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