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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他想开了——by迟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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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讨厌这个味道。
  薛放离道:“那便歇一歇再走。”
  江倦“哦”了一声,他瞄了眼薛放离,心里更是纳闷了。
  离王不是挺好说话的吗?
  书里对他的描写到底怎么回事?
  是不是作者重新定义了罔顾人伦、暴戾恣睢这两个词啊?
  江倦思来想去,实在想不明白,只好选择放弃。这个时候他也感觉自己差不多歇够了,可以走动了,便后退几步,江倦扯了扯薛放离的衣袖,“王爷,我好了。”
  随着他后退的动作,萦绕在薛放离鼻息之间的清香也渐渐散去,再闻不到。
  薛放离眉头皱了一下,却是语气如常道:“嗯,走吧。”
  这桩婚事办得仓促,不止薛放离与江倦都身着常服,就连离王府也只来得及在门口挂上灯笼与红绸,至于府内,也与往常无异。
  江倦看了几眼,倒也不在意。
  他现在在想另一件事情。按照原文的剧情走向,薛放离应该就要发病了吧?
  江倦开始频频偷瞄薛放离。
  薛放离注意到了,他若有所思地摩挲着手腕上的小叶紫檀佛珠,并没有过问。
  步入喜堂,喜婆恭敬地送上一根红绸,江倦与薛放离各执一端。
  江倦刚攥紧红绸,就发现了一丝不对。
  身旁的男人,动作似乎顿住了。
  他抓住红绸的手,不可抑制地抖动起来,苍白的皮肤下浮出几根青筋。薛放离半阖着眼,眉头皱得很紧,另一只手放在太阳穴处,似乎痛苦到了极点。
  他头痛欲裂,犯病了。
  这仿佛是一个信号,喜堂内的所有人——王府的高管事、丫鬟、仆从、侍卫,甚至是喜婆,都诚惶诚恐地跪了下来,他们的额头紧紧贴在地上,大气不敢出一下。
  高管事把手伸往衣襟,因为手指抖得厉害,他摸了好几次才顺利拿出药瓶,颤巍巍地向外倒药。
  “叩叩叩——”满堂静寂中,唯有瓶口磕在手心的声音,然而几经倾倒,高管事都没有倒出药丸,他脸色一白,意识到了什么。
  药没有了。
  他呼吸一滞。
  “王、王爷……”
  “你头很疼吗?”
  高管事与江倦同时开口,高管事又惊又怒地望向他——整个喜堂之中,唯有这位三公子还站立着,高管事一时不知该说他是无知无畏,还是勇气可嘉。
  满京城人所皆知,离王虽病体沉疴,但他喜怒无常、鸷狠狼戾,若是碰见了他,又恰好赶上他发病,便可以等死了。
  江倦接收到高管事的眼神,很是不解,当然,他更不解的是怎么所有人都跪下了,不过这又好像不太重要。
  迟疑片刻,江倦问薛放离:“要不要我帮你揉一下,说不定可以缓解一点。”
  当初在做心脏病手术之前,江倦其实还去中医院休养了一段时间,毕竟手术的成功率太低,家人极力反对冒险。他每天在病房里什么也干不了,连散步都不能走远,江倦只好去隔壁病房跟老中医学推拿。
  虽然只学了皮毛,不过应该还是能缓和一点痛感吧,就当感谢他刚才扶了自己一下。
  江倦等了一会儿,见薛放离不搭腔,还以为是他不信任自己,又补充道:“我真的会推拿。”
  薛放离终于掀起眼皮,血丝几乎染红他的眼睛,痛苦之意也不言而喻,他盯着江倦,面无表情道:“好啊。”
  “啪”的一声,高管事头上的冷汗滴落,他无声地叹了口气,看江倦的眼神与看死人无异。
  唉,也不知三公子没了,宫里的贵人会不会怪罪下来。
  江倦丢开红绸,把薛放离按坐到椅子上,浑然不觉男人落在他脖颈上的目光,以及眼神之中极为惊人的戾气。
  猝不及防地,薛放离抬起手,指尖触上江倦的皮肤。
  江倦一愣,“怎么了?”
  薛放离置若罔闻,五指微微合拢,将要使力,他又闻到了一股清香。
  淡淡的、若有似无的药草香味。
  他动作一顿。
  头痛所引发的烦闷与焦躁,似乎被什么抚平,薛放离嗅着这个味道——这个他不讨厌、甚至还颇是喜欢的味道,心绪竟在渐渐归于平静。
  薛放离手指很凉,江倦瑟缩了一下,他又问了薛放离一遍,“怎么了吗?”
  薛放离望入少年清亮的眼中,顿了一顿,语气平淡道:“这里有颗红痣。”
  江倦低头,红痣恰好在颈窝处,他看不见,不过江倦还是惊了一下。
  好巧啊,他这儿也有一颗红痣。
  江倦胡乱点点头,“嗯,是有一颗。”
  薛放离收回手,江倦也站起来绕到他身后,开始帮他按揉了。
  少年力道很轻,穴道也找得很准,但也仅限于此,他只是会而已。薛放离却没有制止,他双目轻阖,一言不发地闻着少年身上的气息,周身的戾气也跟着消散于无。
  高管事跪了许久,始终没有听见惨叫声,他试探地抬起头,当即惊掉了下巴。
  怎么回事?
  王爷怎么没杀人?
  这不应当啊。
  高管事愣在原地,目光也跟着停留了太久,薛放离似有所感地看他一眼,高管事当即一个哆嗦,猛地匍匐在地,心脏也扑通扑通狂跳一通。
  薛放离神色倦怠地开口:“滚去取药。”
  高管事急忙应下:“是!”
  他一头冷汗地站起来,扭头就跑,恨不得拔足狂奔。
  江倦给薛放离揉了好一会儿,嫌累了,他开始偷懒,企图用说话代替动手,“王爷,你总是会头痛吗?”
  “嗯。”
  其实这也是江倦第一次实践推拿,他是从小被宠大的小孩,再加上身体不好,家里几乎把他当眼珠子在疼,好在江倦被养得性格不错,除了吃不得苦以外,没什么坏毛病。
  江倦又问薛放离:“我的推拿是不是还不错。”
  “……尚可。”
  江倦心满意足。
  没多久,高管事回来。他似乎一刻也不敢逗留,出去时一身冷汗,回来时又是一身急汗,薛放离接过药瓶。
  推拿大师趁机跑路,江倦低头看看,好奇心发作了,他记得文中并没有明确地介绍过离王的病,只说无法治愈,便问道:“王爷,您的病是什么呀?”
  喉结滚动几下,薛放离服下药丸,目光却是陡然冷了下来。
  什么病?疯病。
  他漠然地望着江倦。
  尚书府上不受宠的三公子,说是从小在乡下长大,性格胆小又畏缩。他看不然。
  胆子倒是大。从被送进离王府起,什么都敢做,什么都敢说。
  想杀他,易如反掌。
  不过……
  薛放离想起少年的眼神。没由来的雀跃与期盼,明净得好似没有惹上一丝尘埃,看他便是看他,没有惶恐,更没有不安,只是看着他而已。
  杀了他,不至于。
  赶走便是。
  思此及,薛放离缓缓开口:“咳血。”
  药物似乎缓和了他的痛苦,薛放离又披上了那层温文尔雅的皮囊,只是神色之间却多出了几分疏离。
  咳血啊。
  江倦睁大眼睛。
  会引起咳血的疾病,好像都蛮严重的,难怪书里的薛放离会在成亲第二日去世。
  江倦叹了口气,然后非常诚实地问薛放离:“王爷,你好点了吗,还可以接着拜堂吗?”
  “拜完堂,从此你便是离王府的人了,”薛放离轻叩药瓶,漫不经心地说,“本王时日无多,只会委屈你。”
  “不委屈,”江倦眨眨眼睛,如果快乐做咸鱼也是一种委屈,他真的愿意委屈一辈子。江倦真心实意地说,“王爷光风霁月,算是我高攀。”
  薛放离瞥了他一眼,“趁还未拜堂,送你走,你意下如何。”
  当然不怎么样,江倦拼命摇头,“我愿长伴王爷左右。王爷生,我是王爷的人,王爷不在了,我可以替王爷守一辈子王府。”
  薛放离:“……”
  他与江倦对视,少年乌黑的瞳仁里一片赤诚。手指又轻叩几下药瓶,良久,薛放离道:“既然如此,过几日我再问你一遍。”
  话落,他低头轻咳几声,指间当真渗出几丝血迹。
  江倦看见了,唏嘘不已。
  唉,没有过几天啦,小说里第三章 你就没了。
  仆人给薛放离捧上金盆,他慢条斯理地净手,水波荡漾中,薛放离莫名想起江倦说过的话。
  ——“我愿长伴王爷左右。王爷生,我是王爷的人,王爷不在了,我可以替王爷守一辈子王府。”
  病弱至此,走几步路都会心口疼,能撑多久?
  他无声轻嗤,嗓音倒是温和。
  “那便继续拜堂吧。”
  喜婆自知方才在阎罗殿前兜了一圈,慌乱地擦擦额头的冷汗,她堆起了满脸笑,扯开嗓子喊道:“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送入洞房——!”
  话音刚落,江倦突然想起了什么。
  拜堂这一段的剧情是什么来着?
  ——“离王是一个深不可测的男人,他令人畏惧,更令人恐慌。江念记得自己从下了轿起就低着头,不敢窥视分毫,那一路走得心惊胆战,更可怕的是,中途他竟发了病,江念目睹离王杀了许多仆从,血流成河。”
  江倦:“???”
  他看看面前温润如玉的薛放离,又看看毫发无损的仆从,再一次深深地陷入了迷茫之中。


第3章 想做咸鱼第3天
  江倦沉思许久。
  人设相差这么远,他该不会拿了假剧本吧?
  正在思索间,有人步入离王府。他年岁不大,一身锦衣玉袍,连招呼都来不及打,嘴里只顾着嚷嚷道:“放这儿,这几箱东西都放这儿——轻一点,你这个蠢材!”
  待箱子都落了地,他又扭头道:“五哥,父皇遣我来观礼,再顺道把他老人家私下给你添的贺礼一起送来,我是不是来晚了啊?”
  他喊的是五哥,身份也不言而喻。
  六皇子,薛从筠。
  薛放离:“不算太晚。”
  薛从筠嘿嘿一笑,他与薛放离同为皇子,不必行什么礼,但旁人却不行,与他同行的人恭皆敬道:“奴才见过离王。”
  “离王殿下,这是礼单。”
  尖尖细细的嗓音响起,与六皇子薛从筠一起从宫里过来的,还有在圣上跟前伺候的张公公。薛放离扫了眼高管事,高管事忙不迭接过礼单,重新退到一边。
  张公公面上不显,心里却是一阵了然。
  离王并不在意这位新娶的王妃。否则,礼单合该由他拿着才对。
  不过嘛,想也知道。
  张公公笑吟吟地开口:“方才在宫里,陛下还在念叨三公子,今日一见,果真……”
  果真如何,没了下文。
  薛从筠一听,也扭过了头。他与江念走得近,当然知道江念最近出了点事,他念哥就是被这个乡巴佬推、推——薛从筠看清江倦的脸,愣住了。
  少年骨肉匀停,乌发松垮垮地垂下来。
  他眉眼之间的颜色,多一分则浓,少一分则淡,是不逊于月光与雪色之间的殊色,遑论他的气质极为纯粹,整个人简直不似凡尘俗物,仿若来自瑶池。
  薛从筠被惊艳到了,几乎挪不开眼。
  这是江倦?这是那个乡巴佬?
  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好看啊?
  张公公的反应与他如出一辙。他愣了一下,原先准备的客套话没用上,反而情不自禁地夸赞道:“……果真是雪玉堆就、姿容绝艳。”
  这位三公子,怎么与京城之中的传闻,相差这么大?
  他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词——相由心生。原来的江倦,其实底子也好,但他实在太自卑了,见了人几乎不敢抬头,气质也畏畏缩缩,怯懦到了令人生厌的地步,自然不会再有人注意到他的脸。
  现在的江倦,是被家里养得很好的小孩,举手投足自然不复那股小家子气,甚至还有种浑然天成的不出世感,说是脱胎换骨也不为过。
  薛从筠一个晃神,下意识跟着点头,但他脑袋晃了几下,又猛地回过神来。
  不对啊,他可是来给念哥出头的!
  这乡巴佬再好看,还不是生了副蛇蝎心肠,连他念哥的头发丝都比不上。
  他念哥可是人美心善呢。不像这人,空有一副好皮囊,他们两人,云泥之别。
  想到这里,薛从筠怒气冲冲地瞪视江倦。
  他的目光太不友好了,江倦当然注意到了,不过他认出了这人的身份,也就不意外他怎么会对自己抱有这么大的敌意。
  六皇子可是主角团之一。
  团宠团宠,当然要组团宠爱主角。原文中,六皇子是最小的皇子,颇得圣上宠爱,所以也养成了霸道无比的性子,无论在宫里宫外,都是人嫌狗烦。
  后来他遇到了主角受,在主角受的温柔劝导下,六皇子被感化并收敛了本性,整日念哥长念哥短地跟在主角受屁股后面,成为了主角受的头号小迷弟。
  小迷弟大概是来出头的吧。
  江倦没猜错,薛从筠是特地把这桩差事揽过来的。他瞪够了人,冷哼一声,转头对薛放离道:“五哥,父皇也真是,什么人都往你府上送。”
  薛放离漫不经心地瞥来一眼,“嗯?”
  放在往常,薛从筠必定不敢在他面前放肆,毕竟薛放离发起疯来太可怕了,他从小就怵他,不过现在情况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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