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纯爱校园文里当路人甲 番外篇——byHa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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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鸾司把车停在了所花园酒店门前。
下了车,门口服务生十分礼貌地走上前朝段鸾司鞠了一躬,“先生中午好,请问有预约吗?”
段鸾司摘下墨镜,折叠好挂在衣物胸前的小兜里,温和笑了笑:“是的。”
他俊美深邃的混血面孔引得这些服务生眼里又多了几分讨好之意。
车钥匙会交给专门的服务生,由他们去帮忙停车。
陆仁嘉推推眼镜,正打算跟着段鸾司进去,却被混血少年拦住,眯眼笑道:“班长是第一次来K市吧?”
“嗯。”他点点头。
“那你可以到处逛逛,”段鸾司道,眸中嘲讽浮现:“中午我和慕总有事情要谈,吃完饭以后,差不多也下午三四点了,很抱歉,班长,这种场合你不能随我一起,所以大概三点钟的时候,你再来酒店门口等我吧。”
言外之意——以你的身份暂时不配来这儿。
陆仁嘉:“……好的。”
*
段鸾司走了进去,一名服务生领着他离开后,又来了一名服务生站在门口。
像是轮班交替一样,一人离开,另一人补位,一切显得井井有条。
陆仁嘉知道现在暂时没自己什么事儿了。
便打算到到处去逛一逛,顺带吃点儿午饭。
这种繁华的街道有很多的大牌子的服装店和咖啡馆,以及那种贵到离谱的西餐厅。
想要找一家便宜又美味的中餐馆似乎是件很难的事情。
陆仁嘉推推眼镜,在人潮汹涌的街道里静静走着。
他的穿着简单,白衬衫血衫外套加一条黑色裤子,除了那件品牌外套,其他两样衣物都仿佛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倒不是说款式,而是商标。
一块布料一旦被印上名牌标签,那么这块布料就可以买到上千甚至上万美元。
这就是品牌效应。
卖的不是衣物,是标签,是名气,是外在炫耀的资本。
越繁华的大都市,那种发源于爵士时代纽约之城的现代消费主义理念便越根深蒂固。
有钱人追求上档次的高昂消费,那是他们巩固自己阶级地位的一种方式。
他们奢靡的娱乐,是下层阶级的穷逼们一辈子望尘莫及的东西。
虽然有时候陆仁嘉会羡慕嫉妒恨这些有钱人,可实际上,只有少年自己心里清楚——他只是想想而已。
当然——也许是知道自己这辈子注定成为不了这种大款商业巨亨。
所以从现在开始享受生活,即便只是一些粗茶淡饭,平价商品。
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已经离开了市中心最最繁华的一带。
陆仁嘉总算是看见了一些比较平价的中餐馆。
市中心的那些街道也不是没有这类,但它们价格同样贵到人很难想象。
陆仁嘉走进一家餐厅,菜单上的菜两百元起,就连最简单的蛋炒饭也要二百五。
他推推眼镜,想着今天段鸾司会给的工资,便心下一横,坐在了座位上。
这里是自助点单,扫桌上的二维码就可以。
陆仁嘉点了蛋炒饭,剩下时间坐在位子上静静等待着。
时间过得很快,吃完饭,少年又在位子上完了会儿手机,等到消消乐通关第一万三千四百九十九关后,已经下午一点钟了。
陆仁嘉结完账,快步离开了这里。
人来人往的街道,一个人处于陌生的地方时,总会有种隐隐的不安。
不过少年似乎没有这种感觉,他佛系地看着两边街道,顺带同学委发消息聊天。
【你在K市??】
【嗯。】
【谁带你去的?】
【段鸾司同学,我待会儿负责开车送他回学校。】
学委道:【他让你自己一个人逛逛?】
【嗯,他说我他去的场合不适合我。】
学委发过来一个【……】
紧接着女孩道 椒???????樘:【是名叫Aristocrat的酒店吗?】
陆仁嘉回忆了一下:【是的。】
学委:【……那确实不适合,除非你换身总价不低于两千万美金的礼服,再露个脸。】
【可是我觉得段同学今天的穿着也很简单。】
学委:【因为他耳朵上的一颗耳钻就够一千万美金了。】
陆仁嘉:【……打扰了。】
【我在K市有一套房,离市中心也很近,那里还有管家,你要是无聊了就去坐坐吧,走路的话不到二十分钟,我给管家说一声,他会招待你的。】
【好,那还有帝王蟹吗?】
【……】学委道:【消停几天吧兄弟,你看看你昨晚吐得。】
少年的回复 椒???????樘似乎多了几分可惜:【那好吧。】
——虽然今天也吐了。
正打算顺着女孩发给自己的地图往房子那边走,但是忽的,陆仁嘉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瞥见了一个人。
那人依旧穿着背带裤,留着一头丑不拉几的香菇头,十分标志性的装束,还有种强烈的土味感,一看活像是暴发富家的儿子。
“……”
蘑菇兄。
陆仁嘉眨眨眼,似乎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他。
走过去,他朝着男生打了个招呼:“真巧。”
男生顿了顿,看向陆仁嘉,顿时反应过来,惊喜道——“是你!四眼兄!”
第97章 【098】关于仁嘉想要新的月票
在这种异地遇见熟人,尤其是还遇见能够记得自己的熟人,当真是一件十分幸运的事情。
“蘑菇兄怎么在这里?”陆仁嘉问道。
蘑菇头男生道:“朋友请吃饭,刚吃完没多久,出来逛逛,消消食。”
“下午回学校么?”
“当然,”蘑菇头男生道:“不过我有东西放在酒店里,还得回去一趟,拿回来。”
陆仁嘉推推眼镜,“哪家酒店?”
“Aristocrat,来的时候订了总统套房,还没退,待会儿回去退了,就让司机送我回学校了,话说四眼兄家住这儿吗?”
“不住,”陆仁嘉诚实地摇摇头:“只是陪段同学来这儿谈生意。”
听见段同学三个字,蘑菇头男生顿了顿,道:“是段鸾司吗?”
“嗯,说起来挺巧,段同学谈生意的地方也在Aristocrat,这家酒店味道如何呢?”
“还不错,”蘑菇头男生道:“不过他们这儿的酒比较烈,同样的出口品牌,却专门对酒店供应酒精度数是原装瓶两倍的酒水。因为喜欢到这儿来吃饭的人,更喜欢拼酒,菜品可以少吃,但是酒水一定要喝,不管是谈生意还是简单聚会,把对方喝趴下的人,才能占据上风,是这儿一种莫名其妙的酒水文化,所以Aristocrat酒店的别名又叫做Wuwanlianye。”
蘑菇头说到这里,面色露出几分不屑,“我不太懂,当然,也根本不喜欢。”
陆仁嘉:“……”
可是听着挺厉害的样子。
“所以说,段鸾司这家伙在这里谈生意的话,是做好了被喝趴下的准备了?”蘑菇头笑问道,眼眸中似乎还有点儿幸灾乐祸。
“也许吧,当然也可能做好把对方喝趴下的准备,”陆仁嘉平淡道:“说起来段同学还真勇敢呢。”
“是啊,哈哈哈行了行了,难得一遇,四眼兄,走!咱们一起到处逛逛,顺便聊聊天,差不过两点了再回酒店怎么样?”
两点回酒店,但是段同学要自己三点再去等他。
陆仁嘉推推眼镜,道:“两点回去可能太早了。”
“为什么?”
“因为段同学要我三点去酒店门口等。”
蘑菇头男生一听,摆摆手:“这有什么?你可以跟我一起在总统套房里再待一个小时,我想早回去也只是洗个澡,下午返校,可不能风尘仆仆的。”
“原来如此,”陆仁嘉明白了,“好。”
这样的话也就不用去学委家里,麻烦她的老管家了。
少年给学委编辑了一条短信发过去,很快,手机震动了一下,女孩回了消息。
【行吧,那你自己好好玩,记住路线,别迷路了。】
陆仁嘉道:【嗯,放心。】
——毕竟迷路这种事,傻叉才会犯吧。
*
简单的寒暄,打官腔,表面功夫。
这些对于在商战里爬摸滚打这么多年的老油条们来说,都是轻车熟路的东西。
当然,即便是出生的牛犊,在这样处处充斥着商业表皮虚伪友好的环境里,也总能够耳濡目染一些东西。
段鸾司静静跟在服务员身后。
混血少年周身温和高贵的气质使他看上去就像英伦王宫里的贵族,他的长相很加分,给人的第一眼印象似乎就高不可攀。
然而少年唇角的柔和微笑却又让他显得平易近人。
这种将贵气与温柔融合的如此浑然天成的少年难得一见,因此一路上脸红的女生不在少数。
到达包间门口的时候,段鸾司侧目对领他进来的服务生微微颔首,温和笑了笑:“谢谢,我自己进去就可以,你回去继续工作吧。”
即便服务员是个男人,这时候也不由紧张和羞涩几分,“不、不客气,有什么需要的话,客人可以按桌上服务铃。”
服务生离开以后,段鸾司唇角微笑淡去了些许,然而在他转动门把手进入房间的那一刻,伪装的笑容却又再次浮现在他脸上。
“好久不见,慕总。”
包间内的男人一身西装,不算胖,但也见不得有多好,模样虽硬朗有男人味,可眼睛显小,因此也就衬得脸大了一些。
从衣着的和外形来看挺修边幅,至少第一眼给人印象还算可以。
除了男人,他周围站着两名戴墨镜的保镖。
段鸾司对此见怪不怪。
毕竟慕总仇人颇多,随身带着保镖也是以防万一。
“小段总,别来无恙,没想到你还真是一个来的。”慕总笑道。
段鸾司唇角挂着温和的笑容:“毕竟我的行踪可不想被家里人知道,慕总想必早就了解过我家的情况了。”
男人不置可否,但小眼中精明的光却已然告诉了段鸾司答案。
“你长得真像你母亲,你完美的继承了她所有优点,小段总,”慕总盯着少年的混血面孔,眸色微深,思绪像是飘回了不知名的过往,慢悠悠道:“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二十二岁,我才十八,虽然那时候她刚刚和你父亲结婚,可这依旧难以挡住那些爱慕者们火山喷发式的追求。”
段鸾司微顿,搭在椅子靠背上的手也僵硬了一瞬。
他慢慢抽出椅子坐下,可那对淡蓝色的眼眸在这句话出来以后,竟是冷了几分。
“嫁给那老不死的,真是一个错误,”段鸾司呢喃道:“如果没有嫁给他,或许母亲也不会生病。”
这句话乍一听很没逻辑。
不过只有少年自己知道,这里面隐含的真正意思。
慕总当然也体会不到其中逻辑,但男人并没有深度剖析的意思,“我也喜欢过她,可惜,香消玉殒,我同样讨厌你父亲,从这一点来看,我们是一个阵营的,所以这次合作,想来我们之间不会有太大的分歧,我会给你提供一切你需要的东西,但小段总,我有条件。”
段鸾司微笑道:“慕总请说。”
男人挑眉:“你知道,这家酒店的名字吧?”
“Aristocrat,”段鸾司道:“当然,它还有个Wuwanlianye的别名。”
“没错。”话音落下,男人拍了拍手。
包间门忽然被打开了,服务生们挨个走进来,将手中端着的酒瓶按顺序一一摆放在两人中间的桌子上。
段鸾司垂眸盯着这些酒瓶,似乎早有预料。
少年唇角的笑意更深,道:“说起来,我还从没有和慕叔叔喝过酒。”
“小段总,真是很久没有听你叫我慕叔叔了,还以为你对我生疏了,虽然实际上,我们的确并不算熟,哈哈。”最后两声笑听着十分虚假。
生意人惯有的假笑。
段鸾司听得出来那些虚伪,毕竟少年自己的那声“慕叔叔”也算是虚伪的套近乎,小时候见过男人,因此叫过一声,但是后来,他和对方基本上就没什么交集了。
少年拿起桌上一瓶酒,看着上面的标签,白兰地、威士忌、龙舌兰……
全部都是烈酒。
微微挑眉,段鸾司轻笑一声,“慕叔叔玩这么狠吗?”
男人笑道:“招待好侄儿,自然要用好酒。”
“那我努把力,”混血少年微微垂眸,掩下眸中的冷意,故作轻松道:“毕竟今天,可不能扫了叔叔的兴致。”
“你能这么想就最好了,小段总。”男人笑起来时,本就细小的眼睛眯得更让人找不着,因而无人注意到,他眼瞳中一闪而过的痴迷和贪婪。
目光落在对面混血少年俊美白皙的面孔和仰头喝下一杯酒时露出的纤细脖颈。
他再度重复一句,话语意味深长:“小段总,你真是完美继承了你母亲所有的优点。”
*
陆仁嘉和蘑菇兄一边逛一边往回走,没买什么东西,主要就是聊天。
没想到越聊,陆仁嘉发现两人的兴趣爱好就越相同。
——哼哼哼,果然不愧是同为路人角色的好伙伴。
“后来打败亚空间的弥赛亚后,特命战队成员这才发现跟在弥赛亚身边的干部Enter才是最终Boss。”陆仁嘉道。
“那么Esc呢?她似乎是特命战队里唯一的女干部吧。”蘑菇兄听得津津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