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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当猎户——by海毓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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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当然的了,吴桂花自从交换庚帖后就非常小心,多次提点一家子警醒,谁敢犯错就扒了谁的皮,甚至连她自己都不怎么骂人了。
  吴桂花心急,可是那位严公子似乎比她更急。据他所说,他那位富商爹带着他大哥二哥到关外进香料、美酒和干货等特产去了,只留下他和年事已高的老太太在二十里坡的别院。
  老太太年纪大了,他本来是陪老太太过来看看西都风土人情的,谁知这么巧,就相中了心仪的哥儿。
  严公子担心他爹带着商队返回之后,要马上将大批货物送回自家商行,以免货物保存不当变质。他们家商行在南边儿,这一来一回怎么也要两、三个月,万一路上再遇上点什么,这婚事可能就要耽搁了。
  吴桂花听到婚事要耽搁,果然就急了:他们家丰哥儿马上就满十八了,她一心想给他挑个好人家,这婚事本来就定得晚。再耽搁下去,丰哥儿年纪越拖越大,那怎么行?
  严公子就出了个主意,说让老太太做主,他们先把婚事办了。等他爹回来,有老太太压着,他爹也没办法说什么。
  吴桂花这时候也没法考虑弟弟比哥哥先成亲的问题了,她只是担心严小公子擅作主张,那他家里会怎么看丰哥儿?会不会觉得是他缠着严小公子,让他不顾父母之命,硬要把他娶进门的?
  严公子为了安吴桂花的心,特地把丰哥儿接到他们在二十里坡的别院,让老太太看了看。严家老太太果然很喜欢丰哥儿,拉着他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还说她的私房以后不给老大和老二媳妇了,只给丰哥儿,让他传给他们以后的孩子。
  丰哥儿当即就又羞又臊,再听丰神俊朗的严公子暗里甜言蜜语几句,就整个人都陷进去了,恨不得越快成亲越好。
  丰哥儿回到家,把老太太的话跟吴桂花一学,吴桂花心里的顾虑马上就打消了很多。再听到同去的大儿子长生说起别院的雕梁画栋,花团锦簇,让土包子的他连下脚都不知道怎么下……她就更没有意见了。
  只是有一点,严公子要求他们家出九十九两的陪嫁,意欲长长久久。当然了,他也会拿出一千两的聘礼,到时候他们家可以适当截留一部分,把大头充作陪嫁就可以了,这样面子上比较好看。
  除此之外,老太太还另外有个要求:李家把陪嫁礼单拟好之后,需得先把礼单和箱笼抬到别院去,让她检查核对一遍。
  吴桂花一听就傻眼了:“这、这不合规矩吧?”
  哪有聘礼还没下,就先送嫁妆的……
  严公子也很不好意思,摸着鼻子道:“我大哥二哥娶的妻子家世都比较好,嫁妆也丰厚。老太太心疼我和丰哥儿,估计是想借着核对陪嫁的名义,帮忙添妆呢……这样就算我大哥大嫂、二哥二嫂他们将来察觉了,也拿不出证据来。”
  吴桂花一听,还有这种好事?她跟李满仓对视一眼,想着反正都是自家占便宜,那就这么办吧!
  严小公子的聘礼可是一千两!
  其实严家提出这种要求,吴桂花和李满仓心里不是没冒出过嘀咕。可是严公子穿戴不俗,进出都有两三个仆役随同,再加上长生和丰哥儿都看过严家的大别院……他们心里就算偶尔有几丝不安,也很快打消了下去。
  人都是这样,面对巨额金钱诱惑的时候,往往心跳加速,脑子发热。那时候就一个念头,万一是真的呢,那他们家可就要改头换面,以后就是村里的大户了!
  不过严公子提的嫁妆要求,确实有点太高了,他们原本准备的嫁妆,连这两成都够不上。
  其实李满仓和吴桂花两口子是很喜欢自家哥儿的,丰哥儿嘴甜,又遗传了吴桂花的精明,两口子心疼他,早早就把他的嫁妆准备好了。只是他们没想到丰哥儿嫁的这么好,需要把家里的存银全部拿出来不说,还得举债四五十两才行。
  那可是四五十两啊,村里人一年都挣不了几两银子。再加上吴桂花平时做人实在不怎么样,把相熟的人家走一圈,能借到十两银子顶天了。这还多亏了李三爷慷慨解囊,借了五两之多。
  眼见当家的发愁地数着银子,吴桂花气恨难平地道:“老二也太抠了,就拿出来一百文,还说是提前给的礼金。以后丰哥儿出嫁了,他可别想来沾光!”
  “老二家那个样子,他可能是真的拿不出来……”李满仓难得说了句良心话。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李满仓叹了口气:“卖地吧。”
  “卖地?”吴桂花转念一想,确实也只有卖地了,反正以后有了银子,还可以把地买回来:“好,那就卖地。”
  李满仓要卖地,村里人很快都听说了,不过他们只当李满仓为了攀上好亲家,所以打肿脸充胖子。
  李满仓也不可能对外解释,一来他们家是占便宜的一方;二来严公子特地交代过,这底下的事他们两家知道就行了,千万别往外传,免得他大哥二哥听到消息,找老太太闹……
  期间李三爷等族老还劝过李满仓,让他量力而行,不要为了嫁个哥儿,把家底都折腾没了。
  可是这时候的李满仓和吴桂花早就红了眼,哪里听得进去,坚持要卖地。李三爷等人见他们劝不听,也懒得再劝了。
  李家传出卖地消息的时候,程铎正打算把自己这段时间收集的几十副大大小小的皮子拿去卖了。
  其实卖皮子只是其一,他现在一切都安顿好了,总要去外面看看情况。不然两眼一摸黑,随便发生点什么都不知道。
  程铎找了山娃子给他带路,山娃子对二十里坡很熟悉,他爹就在那里抗包,正好可以给他爹送点粮食和蔬菜去。
  两人敲定好了时间,谁知临出发前,永哥儿找到了程铎,不好意思地请求:“你能不能带我一起,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永哥儿说到这里脸都红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一定会麻烦到程铎。他要去的地方是二十里坡大大小小的赌坊,若不是因为这样,他也不会想到来拜托程铎。
  其实之前得知严公子来接丰哥儿和长生堂哥,永哥儿不是没想过让他们带上自己。只是大伯娘坚决不同意,她可能是怕自己沾光,也可能是怕他起了坏心搅乱婚事,因此说什么都不同意。
  永哥儿本来还想着丰哥儿和长生堂哥会为他说话,可是丰哥儿自顾不暇,根本就没心思理会他;而他以为憨厚可靠的长生堂哥……他确实是为自己说话了,可是大伯娘声音一高,他立马就不敢吭声了。
  “你去二十里坡干什么?”程铎问。
  永哥儿窘迫地扯了扯衣袖:“去找我大哥二哥。”
  他本来都打算远离程铎了,没想到转头又自己贴上来,实在是……他都怕程铎觉得自己没脸没皮,沾上就甩不掉了。
  可是他爹整日沉默的样子,他又不忍心。
  程铎一听是找李大李二,心虚地摸了摸鼻子,当即痛快地答应了。然后他想了想,又说:“你一个人可能不太方便,到时候我跟你一起。”
  他这么贴心,自己什么都没说,就把自己的难处考虑到了。永哥儿想到前些日子处处碰壁,突然一股暖流涌上心头,红了眼眶。
  程铎都懵了:“你哭什么,谁欺负你了?”
  莫不是他把李大李二弄不见了,有些人看他们老的瘸,小的单纯好骗,就欺负永哥儿吧?
  永哥儿飞快地转身,抹了把眼睛:“没有……就是沙子吹到眼睛里了,不是哭。”
  程铎沉默地看着他,没有反驳。他现在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当初的永哥儿多坚强啊,敢从狼嘴里把他救下来,还知道卖了狼尸给他买药……
  李大李二虽然混账了点儿,但他们到底庇护了永哥儿,现在那两人不见了,永哥儿不就变成了任人宰割的小可怜吗?
  不得不说程铎的思想偏的有点远,再一想到罪魁祸首是自己,他面对永哥儿的时候就有了无与伦比的耐心,甚至说话的声音都低了好几个度。
  到了去二十里坡这天,一起上路的山娃子背着粮食和蔬菜,亲眼看见程铎把永哥儿为数不多的行囊拿过来,扔进了他自己的背篓里。然后中途他想休息的时候,程铎说再走一段,但是永哥儿要休息,他马上就同意了!
  山娃子:“……”
  趁着程铎去方便,山娃子凑到永哥儿身边:“程哥是不是要去你家提亲了?”
  正在喝水的永哥儿一下子呛住了:“咳、咳咳咳……山娃子,你胡说什么呢?!”
  山娃子眨了眨眼睛:“我没有胡说啊,他不想娶你的话,干嘛这么照顾你?”
  他爹以前就是这么照顾他娘的,村里的汉子追媳妇,也是上去说好话献殷勤,然后帮忙干活。
  永哥儿垂下眼睑,他怎么知道为什么,反正他不敢再胡思乱想了……
  永哥儿自嘲地牵了牵嘴角,然后抬头瞪着山娃子,压低声音:“你看错了,人家早就定了亲事的。”
  “啊,那……”
  山娃子还想再说什么,永哥儿眼疾手快地捂住了他的嘴:“不许再说了,我嫁谁都不会嫁给他的,我们没可能!”
  话音刚落,程铎从林子里出来了。
  “……”
  “……”
  两人面面相觑,山娃子眼睛往程铎那边一滑:这么远的距离,他应该没听见吧?
  永哥儿没好气地扯着嘴唇:要不是你提这些有的没的,我能说错话?
  两人不愧是熟悉彼此的小伙伴,不说话仅凭眼神和动作就能顺畅交流。
  程铎仿佛没看见,只招呼他们:“差不多了,继续上路吧。”
  “哦。”一大一小同时答应,然后无比乖巧地从地上爬起来,山娃子还迅速背好了背篓。


第17章 那你还不如直接来我家给我做呢。
  为了不显突兀,程铎特地穿了永哥儿给他做的那身衣服。他的头发最近长了一些,但又扎不起来,干脆用一条长布巾裹了。压在脑后。
  程铎本以为他这样子会很奇怪,没想到二十里坡比他奇怪的人多了——有剃光了头发,只留头顶碗口大小,还扎了个小辫的;有五大三粗,带着臂钏和硕大耳环的;有剃短了头发,后脑下披了连一串五彩辫子的……
  这些人里,大夏人和异族人都有,来往皆是一脸风尘仆仆,彪悍气息十足。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穿着补丁短打、浑身灰扑扑的闲汉,三五成群地蹲在路边,看似百无聊赖。
  据山娃子说,这些人就是跟他爹一样的力工,蹲在路边只是为了等活干。
  其实力工也分等级的,散工处于最底层,因为没有组织,接活全凭运气。加上他们势单力孤,很容易被其他大势力的抢生意,抢不过还要挨打。
  但有个厉害的工头就不一样了,工头有门路,更容易接到大单,一群人干活也快。当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工头收了钱,肯定会抽成拿大头,甚至于谁拿多少工钱,都由工头说了算。
  山娃子的爹赵树根就是跟了一个姓丁的工头,那工头对他们不错,为了方便管理,还特地租了个大院子。不过想也知道,那院子的环境不会太好,一个大通铺上通常要睡好几个汉子。
  山娃子才十一岁,倒是可以去跟他爹挤一挤,但程铎和永哥儿就不行了。他们把山娃子送到那工头租住的院子门口,约好了三天后午时在回村的路口等,然后就分开了。
  没了山娃子在,永哥儿显得拘谨了很多,他在路上就用一件旧衣服包住了头脸,此时只露出一双眼睛看着程铎,问:“我们现在就去卖皮子吗?”
  程铎摇头:“先去找住的地方。”
  这是他一直以来养成的习惯,到了陌生的地方,先把安全的落脚地找好,这样不至于天黑之后,两眼一抹黑。
  永哥儿想到两人要一起在外面过夜,不免有些紧张,脱口道:“也好,我知道哪里有便宜的地方,跟我来。”
  往前快走了两步,才发现自己说错了话:他一个未婚哥儿,对二十里坡歇宿的地方这么熟悉,何况那马蹄街鱼龙混杂,程铎说不定会觉得他品行有问题?
  永哥儿连忙补了一句:“我,我就是以前跟我爹去过。”
  “嗯。”程铎也没太在意。
  永哥儿虽然是个哥儿,但他又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性子,总不至于连附近最大的城镇都没来过吧?
  对,城镇,程铎一直以为二十里坡是个小集市。但是来了之后才发现,原来它临近出塞的西陵关,因此来往客商很多,不知不觉就形成了一个大城镇。
  不过这真实的古代城镇,可不像电视剧里那么光鲜——破破烂烂的石板地面,满地干涸的黄泥,有马车经过,黄泥还会被车轮扬起,灰尘满天。
  牛马的粪便就更不用说了,每走几步都能看见……
  但是这些脏污跟马蹄街比起来,那都是小巫见大巫了。程铎和永哥儿刚走进去,就跟一辆泔水车擦肩而过,那泔水沿路洒出来,把整条街都熏得酸臭难当。
  而且某些隐蔽的巷子里面,还时不时传出一股尿骚味,显然来往这里的人不怎么讲卫生,喝多了趁着夜色随地大小便是常事。
  程铎之所以说喝多了,是因为他在一处敞开的院子里,看见七、八个衣裳不整,脸色憔悴的女人和哥儿在水井边洗漱。明显这里晚上会变成勾栏院,还是那种没什么钱的力工才会来消费的下等地方。
  发现程铎看他们,有个二十四、五岁,正在懒洋洋洗漱的哥儿冲着程铎抛了个媚眼,还把本就敞开的衣襟拨开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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