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闪瞎你的眼 番外篇——by太古微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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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雪,你是一匹马怎么能够吃肉呢!踏雪,我告诉你,你这个想法是不对的。乖,好踏雪,你饿了吧。还是快点去吃草吧。”殷战摸着踏雪的脑袋,说道。
第十三章 你是谁的爷
踏雪不听对方的话,一口咬住殷战面前的烤鹿肉,咀嚼了几下咽下。虽然,踏雪这是第一次吃肉觉得有点不习惯,但是嚼了几下发现味道还是挺好的。不像是他天天吃的草,一点儿味道都没有。这么想着,踏雪又迅速的吞了几块烤鹿肉。
嗯,真香!哼!这些人类天天自己吃肉,却让劳苦功高的马爷吃草。真是太不像话了!就这样,踏雪从一匹爱吃萝卜的马变成了一匹爱吃肉的不羁的马儿。不过幸好踏雪有一个爱马如命的主人,为了防止踏雪哪天吃坏了身体,殷战严格的控制着踏雪吃肉的次数和分量。要不然,踏雪就真的要变成一匹食肉动物了。
殷战傻呆呆的看着自家爱马一连吃了几块烤肉,总算是反应过来,迅速的把剩下的肉都给抱住,不让踏雪吃到。
踏雪看着自己的肉都没有了,不满的冲着殷战嘶鸣几声。
殷战抱着肉坚决不给。
“嘿!殷战你家踏雪这是怎么了?竟然吃上肉了。”和殷战同坐的一个王骑护卫看着这戏剧化的一幕,出言调侃道。
“噗,踏雪疯了。作为一匹马,它竟然去吃肉。”被踏雪称为丑马的那匹母马,看着踏雪抢了自己主人的肉吃,惊愕的对着旁边的另一匹马说道。
这匹棕色的马淡定的吃掉自己嘴中的一把嫩草,说道:“我就知道,踏雪的脑袋是上次被那只驴子给踢坏了。”
“噗!”莫离歌良好的听力听到一旁的马儿们的话,噗呲一下喷出了嘴中的野鸡肉。
“哈哈哈”,莫离歌乐不可支的笑倒在赢轩苍的怀里。当然,身为一头老虎,在莫离歌看来他是人类正常的笑声,在外人看来就是一阵“嗷嗷,嗷嗷”的抽风虎叫声。
赢轩苍摸着虎崽子背上的毛,不知道这小崽子又是怎么了。不会是发羊癫疯了吧。怎么突然吃的好好的,就犯病了。
赢轩苍不由有点担忧的看着怀里的虎崽子。
再仔细看看,虎崽子琥珀色的圆眼睛里亮晶晶的,充满着笑意,原来是在笑。呼,真是吓了他一跳。摄政王殿下不着痕迹的竖竖脸,不承认自己某一瞬间涌上心头的害怕和担心。
莫离歌笑够了,在摄政王殿下的怀里坐好,说道:“你知道那匹白马喜欢吃肉吗?它刚刚抢了自己主人的肉吃。有一匹马说它这是脑袋被一头驴子给踢坏了。哈哈,这些马的内心真是丰富。”
白马,摄政王殿下一听就知道是殷战的那匹马。整个王骑护卫队里就只有殷战的那一匹白马。听完虎崽子的话,一向冷情面瘫着脸的摄政王殿下嘴角也不由得勾起一抹笑意来。
“你可以听懂它们的话?”赢轩苍捏捏虎崽子的圆耳朵,感受着手下舒适的触感,问道。
“嗷唔。(那是当然的。爷可是白虎,是神兽,是百兽之王,区区兽语而已,都是小意思而已。)”虎崽子傲娇的抬着小下吧,说道。
“呵!还爷,你是谁的爷。”男人敲敲虎崽子的脑袋瓜子,道。
第十四章 虎爷才没哭
“你想学兽语吗?”莫离歌用爪子勾着男人胸前的衣服,双眼亮晶晶的道。
“嗯?难道人类也可以学会动物的语言?”赢轩苍一挑眉,略感兴趣的道。
“当然,包在虎爷身上,区区兽语而已,这还不都是小意思。”莫离歌伸出爪子拍拍自己的胸口,骄傲的说道。一个兽语技能也就五十积分而已,虎爷现在有的是钱,养得起男人。
赢轩苍揉了把虎崽子的毛,“本王还不知道神兽的名字。”
“莫离歌。”
“嗯,阿离。”赢轩苍莫名的觉得这个名字熟悉,没反应过来,口中的阿离两字就已经自然而然的叫出了口。
“嗯。”莫离歌应了一声,把脑袋埋进男人的胸口处,琥珀色的眼睛有些湿润。不管到了哪一个世界,男人变成了什么样子,阿离这个称呼却始终没有变过。
赢轩苍把莫离歌的脑袋抬起,用手指抹去虎崽子眼角的湿润,心里是自己都没有发现的心疼。男人看着虎崽子的脸,声音有些低沉的道:“你哭了。为什么哭?你在为谁伤心?”
“我才没有哭,虎爷只是想家了。”莫离歌用爪子擦擦眼睛,不承认的说道。他才不想让男人看他的笑话呢。他只是心里突然觉得难受,控制不住。
“好,这一次本王就信你一次。没有下次,你要记住你现在是属于我赢轩苍的,除了我,任何人都不配得到你的眼泪和感情。”男人摸摸虎崽子柔软的头顶,不急不缓的声音里却带着绝对的霸道还有一丝微不可查的安慰。
“嗯。”莫离歌蹭了蹭男人温暖的大掌,低低的应道,声音里带着幼崽软糯的鼻音。
温存了一会儿,莫离歌花了五十积分从系统商城里兑换了一个通晓兽语的技能,用在赢轩苍的身上。
当然,系统里的技能本来除了莫离歌这个宿主以外是不可以给其他人用的。毕竟这是宿主做任务时的金手指。不过莫离歌看自家爱人对此挺感兴趣的样子,因此特地去和系统007打了一张亲情牌,好说歹说的为自家爱人兑换了一个技能。
“你集中精力,好好的听一下。”莫离歌对着男人说道。
“嗝,真好吃。难怪小骗子这么喜欢吃肉,嗝,以后马爷也要吃肉。”踏雪咽下嘴里最后一口肉,打了一个饱嗝,说道。
赢轩苍按着莫离歌说的话,集中精神,把自己的听觉用到最大。他明明没有听到踏雪在说什么,心里却明白了那匹白马的意思。小骗子是谁?赢轩苍在心里想到,他怎么觉得这匹白马说的是他的小老虎。
“嗯?这是怎么回事?也是你的能力的一种吗?”赢轩苍好奇的挑挑眉,看着怀中的虎崽子颇有性质的问道。
“一个小法术罢了。怎么样,好不好玩?”莫离歌趴在男人怀里,琥珀色的圆眼睛亮晶晶的问道。
“还不错,孤的阿离很能干。”赢轩苍看着虎崽子眼里的期待和兴奋,毫不吝啬的赞赏道。说着,伸出手捏捏虎崽子头顶上带着几个黑色圆斑点的雪白圆耳朵。
“嘿嘿,那些马儿太好玩了。你说那匹叫踏雪的白马真的有被一头驴子给踢坏脑袋过吗?”莫离歌双眼亮晶晶的,带着好奇的目光看着男人问道。
“不是驴子,是一匹黑色的野马。”男人看着感兴趣的虎崽子,解释道。
“真的吗?那它们怎么连对方是马还是驴子都不认识。阿苍你给我说说呗。”虎崽子用两只前爪搭在男人的胸前勾住男人的衣服,后退站在男人的大腿上,两眼充满八卦意味的道。
“这件事还是两年前发生的事情了。当时孤带领王骑护卫队征讨北方胡族,不小心误入一片荒野戈壁中,正巧遇到了一个野马群,队伍里有几位兄弟就想去驯服几匹马来作为坐骑。那匹黑马是野马群的马王,但是不知是不是长残了还是怎么的,看着不像是骏马倒是挺像一头驴子的。现在看来踏雪当时应该是嫌弃人家长得丑,像驴子,就去对着那匹黑马王嘲笑了一番,然后就被黑马给踢了屁股。”回忆着脑海中的前段,赢轩苍勾起嘴角说道。低沉磁性的嗓音中带着两分回忆,语速不急不缓,虽是讲的很普通的事情,却渐渐引得莫离歌听得入了神。
“后来呢?”莫离歌从男人迷人的嗓音中回过神来,问道。
“踢过踏雪之后,黑马王就带着马群走了。看到踏雪被踢了,有殷战这个爱马如命的兄弟在,大家也没有什么训马的心思,就回去了。没想到,这些马还把当初踏雪被踢的事情记着呢!”现在听得懂那些马话里的意思了,赢轩苍想到刚才听到的话,不由有些感叹的说道。
想他赢轩苍自小师从名师,熟读天下所有经史典籍,通文武,晓天文,知地理。却也以为动物有的不过是与生俱来的本能。不曾想,却不是那样。听着那些马儿的话,又和人类有什么区别呢!它们会思考,有感情,有自己的语言……
“这些马儿都很聪明。特别是那匹叫踏雪的白马。”莫离歌点点虎头,心有感叹的说道。他可是还记得,那匹白马可是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身份。这也是它的独特能力了吧。果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大自然都是公平的,没有哪个生物天生就合该比旁人高出一等。
这厢,两人间的气氛一片岁月静好。
那边,踏雪吃完了肉,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就突然呕吐起来,马肚子里一阵翻搅。可把殷战给吓得,自责不已,发誓再也不会让踏雪吃肉了。他就说,踏雪一匹马怎么能够吃肉呢。都是他不好,要不是他没有给踏雪准备萝卜吃,踏雪也不会饿的来吃肉了。
“哈哈!你家踏雪真是太好玩了,这下应该不会再去吃肉了吧。”一个王骑护卫看着踏雪虚弱的样子,虽然心里也很同情,但是看着殷战却还是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
第十五章 回京风波
赢轩苍带着王骑护卫们在莫离歌居住的洞穴地过了一个月。这段时间内远离京城纷争,过着日落而息,日出而作的悠闲生活,每个人都很开心,不热烈,却温暖如春般萦绕在每个人的心头。
就当莫离歌和自家爱人的感情越来越深的时候,一个说好不好说坏不坏的消息传入耳中。回京,赢轩苍考虑两天之后,终于决定启程回京。在这个摄政王和王骑护卫队已经全部遭遇不测的消息传遍整个大秦之后,在这整个帝都都暗中风起云涌的时候,赢轩苍和王骑护卫们就这样突然出现在了京城众人的目光之下。
既然自家爱人决定回去,莫离歌虽然不希望他涉险,却也没有什么阻止的理由。于是,包袱款款的跟随着王骑护卫队一起回了京城。
回京的这一天,正是风和日丽。金色的太阳在碧蓝的天空散发着灼热和光芒,天空偶尔一朵云彩飘过,一阵微风拂过,吹散了暑气。
京城的大道两旁种着十里桃花绿柳,一颗颗青涩的果子挂在枝头,尤散发着青涩的果香。
临江的醉仙楼里一阵微醺的酒香味若有若无的在空气中弥漫。莫离歌嗅了嗅自己粉红色的小鼻子,“嗷呜”,真香!
三个多月大的小老虎叫声中虽带稚嫩,却也初初有了百兽之王的霸气威风。
晴天白日之下,一阵虎啸声传来,熙攘的人群中顿时发出一阵惊慌嘈杂声。
有老虎,这三个字在无数老百姓的心头响起。谁都不想命丧虎口,快点回家是他们此时心头的唯一想法。人挤着人,谁也不让谁,这时如果没有人阻止,肯定是要发***事故了。
“是摄政王殿下还有王骑护卫队。”突然一道声音在人群中响起,不啻于一道惊雷,顿时劈的无数人头晕脑花。
“什么?”
“摄政王殿下,摄政王殿下不是死了吗?”有人不相信的发出这样的疑问。
“对呀!对呀!殿下不是和王骑护卫们一起全军覆没了吗?皇族都已经出面承认了,还为殿下和各位将军们办了浩大的葬礼,建了衣冠冢。肯定是有人在假扮摄政王殿下。”
“对,我们不能放过他们。殿下是大秦的功臣。”
“哼!”有人不屑的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哼声。“什么死了。我就知道殿下肯定没死,肯定是某些人嫉妒殿下的才能故意放出殿下去世的消息的。”一个穿着麻布衣裳的青年,这么说着。
“对,我也觉得摄政王没有死。”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也是。”
“……”人群中响起了一片附和声。
显然,赢轩苍这位摄政王还是很得人心的。听说他可能没死,大多数百姓们都祝从心里由衷的感到高兴。并且在心里祈祷他能平安。
“看样子,他们还挺喜欢你的。不枉阿苍你为他们付出了这么多。”莫离歌坐在赢轩苍的腿上,透过轿子的帘幔看着外面说道。
“他们都是我大秦的子民,保卫他们的家园是孤的责任。更何况这些百姓都是无辜的人,即使之前有个别人被有心之人利用,现在看到本王归来也会知道事情的真相。”赢轩苍摸着虎崽子的脑袋,说道。
“嗯,老百姓都是最淳朴的人,渴望的也不过是安稳的生活。谁对他们好,他们就会对谁好。”莫离歌点点头说道。想到自己国家历史上的一些记载,不由心有所感的说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赢轩苍在心里沉思片刻,沉吟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说得好!”
“这可是孟子说的话。”
跳过这个话题,莫离歌头一次看到古代社会的盛况,心里一阵好奇和猫爪子在挠似的。小爪子勾勾男人胸前的衣服,琥珀色的圆眼睛看着男人,道:“阿苍,我出去看看呗。我还没见过京城是什么样子呢!”
看着虎崽子渴望的小模样儿,赢轩苍也不忍心拘了他,捏了把虎崽子软乎乎的圆耳朵,道:“去吧。小心点,别让他们伤到了你。”
“阿苍真好!”莫离歌说完,就想跳下男人的大腿出去。
“嗯?”男人用手指指自己的脸颊。
“呵呵!”莫离歌听到背后男人低沉的声音,回过头来,伸着嘴巴在男人俊美无俦的脸上迅速的亲了一下。
还真是一点儿也不放过占便宜的机会。